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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6篇

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6篇

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1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我中心对1月25日某网络论坛上反映的:

“****建设规划局办事人员‘小鬼难缠’,无端不办理建造师变更注册”的投诉件进行了调查。

发现你单位工程审批科办事员陈卫强存在一次性告知执行不到位,在办事过程中附加额外条件,外出办事未做好监察建议书范文B岗工作交接等问题,导致群众办事难并引发网上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

为此,我中心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

要以此事件为契机,在住建系统大力开展“小鬼难缠”专项治理,综合整治“庸懒散慢”等不良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

二、强化制度落实。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行政管理,严格执行“即办”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监察建议书范文B岗工作”制度、“否定报备”制度等审批服务工作制度。

三、追究相关责任。

对照《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浙委办【20**】22号),建议对当事人陈卫强给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效能责任追究。

请将整改及处理结果于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中心。

***

日期

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2

**股份有限公司:

20**年10月25日,根据市安监局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印发的《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襄阳安监[20**]27号)要求,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实地察看了文件资料,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

20**年11月2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年3月28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现就复查情况提出如下安全监察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查你公司襄轴工业园新建项目(邓城大道三环襄轴工业园)未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建议你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襄轴工业园新建项目(邓城大道三环襄轴工业园)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上述建议,希望**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加以落实,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市执法支队将依法予以处理,由此造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日期

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3

关于落实南阳市监察局(20**)宛监建字

第8号监察建议书的意见

按照南阳市监察局(20**)宛监建第8号监察建议书《关于对镇平县“两费一金”征缴和房地产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结合镇平县实际,就具体落实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以确保30日内完成征缴及责任追究工作。

一、欠费“两费一金”问题。

由县政府组织国土、规划、人防、房管、建设、电业、公安、法院进行集中统一追缴。

区分类别,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责令停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对经宣传教育、督促协调仍不按要求缴纳的,由县政府责成国土、规划、人防、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严格执法,采取责令停工、暂停办理各类手续等综合执法措施,直至交齐所有欠款。

在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恢复开工,并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2、冻结银行账户。

对拒不配合按时缴纳的,由有关部门申请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或者从银行账户上予以划拨,同时按照欠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追加利息。

3、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经采取行政措施或法律措施仍不按规定时限缴纳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已经部分开发的出让土地,实行分割收回,收回部分进行重新拍卖。

4、征收土地闲置费。

对拖欠土地出让金且不按期动工建设的,除追缴欠款外,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征收土地闲置费。

5、公开曝光。

在追缴工作过程中,对不主动配合、诚信缺失的业主单位,在镇平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6、列入黑名单。

对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协议且欠款出让金的,由县国土局将其列入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全县土地交易市场,取消其参加县域土地竞买资格。

黑名单送达纪检监察、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存档备案,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7、对欠款“两费一金”或手续不齐正在施工的项目停水、停电。

8、依法追缴。

对无正当理由拖欠不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违法占地、违规超建、未批先建问题。

由县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法处理到位,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不需要拆除的依法处罚,足额征缴国家相关费金后,按规定完善手续。

三、职能部门划分职责和责任追究问题。

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人防等部门在“两费一金”收缴过程中,按照监察建议书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分包领导,并将分包领导和分包人员名单于20**年**月19日前报市治公办备案。

在项目审批监管工作中,未能依法审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监察建议书列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按期整改到位的,可减轻处分或不予追究;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各职能部门必须提出具体的责任对象,以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违规出台文件问题。

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在30日内予以纠正。

五、执行监察建议书的问题。

按照检察建议书规定,收缴的资金必须统一上缴至市治工办专项账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月14日

关于监察建议书范文4

按照6月16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议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打好*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稳定。

1-6月,全省原煤产量**万吨,发生事故169起,死亡**人,同比下降18.36%和21.67%。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抓年度执法计划的制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局和省政府要求,制定了20**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监察执法计划,明确各分局和执法监察员全年、每季、每月“三项监察”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和职责、处理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监察执法工作倒记时进度、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分局也都根据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特别是**监察分局结合辖区煤矿灾害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确定工作重点,执法计划受到国家局的肯定并进行了转发。

(二)抓重要时段,增强工作主动性

春节前夕,针对多数煤矿停产过节的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停产期间必须风机不停,抽水不断,并加强设备检修,节后复产必须加强培训,制定预案,并加强监督监察,确保安全。

一季度,针对天气变暖倒风季节来临的实际,把监察重点放在“一通三防”方面,督促煤矿制定、落实*治理方案。

二季度,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加大了对水患威胁矿井监察力度,督促煤矿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

为确保“*”期间煤矿安全,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重点产煤市(州)关闭矿井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产安排、*治理等15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煤矿安全问题较突出的市(州)及时下达了监察建议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抓两个攻坚战,提高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治理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对国有重点煤矿*督导工作,重点督导煤矿*治理和专家技术会诊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要求煤矿在井口公示经监管部门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煤监机构依此监察,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把*抽放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

结合**煤矿实际,从年初开始“先抽后采”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集团和**县、**县等部分重点产煤县进行*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试点,准备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所有高*矿井和煤与*突出矿井全面推开。

四是进一步加快煤矿*数字化监控联网建设。

目前,5个重点国有企业和**个产煤县完成煤矿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县级平台建设;**个县或企业与省级平台实现了联网;**个煤矿安装了*监控系统,占全省煤矿总数的8%。

其中,**个煤矿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占全省煤矿总数的43%。

总体来看,全省煤矿*监控联网以后,煤矿*事故由20**年占事故总量的21.17%下降到20**年的**%,创近年来水平。

整顿关闭方面,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规定申办许可证的九道程序或条件:

一是安全现状评价必须达到b级以上;二是申报资料齐全有效并达到颁证标准;三是矿井“四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四是专家组对评价报告审查;五是县(市、区)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及政府分管领导审查签署同意颁证意见;六是颁证前委派监察分局到煤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七是局3人专家组审核图纸资料;八是处室审查意见通过;九是局领导逐矿审查通过。

按照*程序要求,1月4日开始,我局组织*个监察分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分成5个异地交叉检查组,对已申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进行第二阶段的异地现场交叉检查。

现场核查出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165处,经省政府组织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等8个厅局集中审查,确定将**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列入全省第三批关闭矿井名单,并于1月22日在《**日报》上公告颁证矿井和在建矿井名单。

3月份,结合**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们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督查,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每一处已关闭矿井的拍摄图片、摄像资料,与关闭矿井情况报告一起逐级交到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资料备案。

截止4月2日,全省**处关闭矿井的情况报告及关闭后的图片和摄像资料均交到我局,完成国家下达的20**年关闭任务。

今年以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新增关闭矿井23处。

目前我省实际已关闭矿井**处。

另外,对今年在煤矿监察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4处矿井,已进入提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程序。

截止目前,全省保留矿井1827处,其中,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1663处,在建矿井164处。

(四)抓监察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在搞好日常监察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监察员异地集中执法、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同执法等形式,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

在元月份组织异地交叉集中核查*矿井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

4月2日至3日,组织分局42名监察员采取交叉监察的方式,对全省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建设矿井进行专项监察,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8条,责令停止施工矿井69处,处罚矿井57处,罚款**万元;我局还组织分局先后与**、**等9个重点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共同执法,不仅严厉打击了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执法*和执法效率,而且提高了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1-5月,煤监机构共监察矿井1286矿(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919份,实施经济处罚489次,罚款**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7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

到6月底,与地方监察部门共同检查矿井1183处,下达执法文书288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49处,暂扣各类证照228个。

(五)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特别规定》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煤矿必须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向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监机构报告备案,并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煤监机构可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隐患的积极性。

对发现威胁严重、治理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请省安委会在省级媒体公告和督办,督促整改。

1-6月,共查出煤矿重大安全隐患18个。

已完成整改153个,整改率8.95%。

提请省安委会公告了**市**煤矿水患、**市**矿区火灾隐患、**煤矿的通风系统等重大安全隐患1项,截止目前,公告隐患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隐患正在治理过程中。

**市**煤矿水患8月底前完成物探;**市**矿区煤层燃烧隐患输水管道铺设即将完工,1月前完成明火扑灭;**煤矿的通风系统改造正在整治之中,已投入资金118万元;**市**煤业集团公司竖井罐道已经完成设计和准备工作。

(六)抓安全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煤矿安全赋存条件差。

安全基础薄弱,一些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观念,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监察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地方监管部门召开例会的机会,以会代训,向煤矿业主、矿长传达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宣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工作重点和具备要求,督促煤矿抓好落实;另一方面,组建了省矿山安全培训中心,向省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基层县、乡长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开办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脱产培训1年半。

按照“三级培训”的要求,开展了煤矿矿长、业主、特种作业人员、*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等煤矿安全培训。

1-6月份,共培训各类人员18783人。

(七)抓评价质量,规范中介行为

我局将20**年确定为“中介规范年”,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出台了规范中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的监督管理。

在资质管理上,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定期抽查,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在企业对中介机构的选择上,借鉴建筑行业的成功做法,实行在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过程监管上,对评价工作从合同的签订、评价过程、评价报告内审制度的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有力整肃了煤矿安全评价秩序。

针对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事故调查中反映出评价机构行为不规范,评价报告质量较低,甚至个别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2月下旬,我们对20**年初列入关闭的165处b级矿井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集中审查,查出严重违法违规评价报告7份,对涉及的1家评价公司实施经济处罚**万元。

(七)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以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训,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警示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安全弦。

及时将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煤矿,保证了上级精神有煤矿的贯彻落实。

特别是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行为契机,开展多种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安全氛围,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三违”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但是,**煤矿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全省煤矿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全省煤矿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煤矿基础条件差,事故总量居高不下。

全省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数达**处,占全省矿井总数比例的7%;煤层赋存条件差,开采薄煤层、极薄煤层及大倾角煤层的矿井**处,占72%;地质构造复杂,增加管理难度;开采方式落后,还有不少的煤矿沿用仓落、巷采等原始落后的采煤方法,生产系统和生产工艺先天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差,顶板和零敲碎打事故不断。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井基础安全管理较差。

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超产*强烈;一些企业*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方案“四落实”情况不好;一些企业职工培训走形式,走过场,职工自保、护保意识差,“三违”现象普遍。

三是基层煤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没有认真核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就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与煤监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出入较大,给工作造成被动。

如**煤矿“*.*”特大煤与*突出事故调查发现,该矿通风能力核定和*等级鉴定弄虚作假,暴露出了行业安全监管的缺失。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6月18日,**局长在“安全生产万里行”**行活动期间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狠抓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治,加强监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按照**局长的要求,结合**实际,下一步我们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线,打好“两个攻坚战”为重点,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入手,加大监察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国办79号和省政府**号文件精神,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

建立信息通报和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各地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对控制指标完成不好的有关地区和单位,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措施。

严格年终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安全基础,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抓好制定出台的《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十条》和《煤矿企业*治理若干规定》的落实,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机制。

二是全面推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从开采方法、采煤工艺、硬件条件、现场管理、职工培训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规范。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扩能或资源整合小煤矿,其准入门槛就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其余保留矿井,从下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分二批组织实施。

3季度召开全省煤矿顶板防治工作会议,推进小煤矿支护改革和采煤方法改革。

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具体措施,采用以铁代木,逐步推行锚喷支护,彻底淘汰“巷道式”、“口袋式”、“树枝状”等非正规采煤法,确保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煤矿零敲碎打事故高发的局面。

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投入机制。

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监局财建〔215〕119号文精神,认真研究和制定各类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办法,建立强制提取煤矿安全费用制度。

提取的费用由煤矿自提自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主要用于*防治、完善安全设施、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以及矿山救护建设等。

积极争取国家煤矿安全技改专项国债资金,督促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国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加大对资金的监察,监督好资金的使用。

全力推行煤矿风险抵押金制度。

四是进一步落实*整治各项措施。

落实*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强*督导,深入开展煤矿*集中整理工作;通过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设备,完善“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加强与省经委的沟通和配合,督促有关核定和等级鉴定资质单位对煤矿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核定工作。

1月份,对部分矿井开展一次超生产能力的集中监察。

抓好**煤矿、**煤矿等*个煤矿*抽放试点工作,重点解决适合低透气煤层抽放*的方法及配套设施,高负压抽放条件下漏气小的钻孔封闭方法,确定移动抽放系统和地面固定抽放系统建立的条件参数等技术难题,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低*矿井全部完成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明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煤矿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的联网监控。

(三)强力推进整顿关闭工作,优化煤炭产业结构

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研究贯彻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汇报会精神的会议纪要》提出的“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步骤和工作目标,到20**年上半年全省煤矿总数力争减少到**处,到“**”末,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

下半年重点关闭煤炭资源枯竭、“三证”(采矿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矿井,设计能力3万吨及以下且可采储量在1万吨以下矿井,6万吨以下煤与*突出矿井,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

同时,摸清情况,制定关闭矿井关死关实的措施,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煤炭行业准入标准,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四)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支撑体系,加快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全省煤矿安全宣传培训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加快实现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用好省政府专项培训资金,加强对基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继续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事故矿长、业主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能力,强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尽快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以资质认定为契机,重点抓好区域矿山救护支队建设和煤矿救护协议的签定,加强备战演练。

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管理,避免盲目施救造成事态扩大,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抓好**煤矿安全监察网站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抓好监控系统新标准的推广更新。

进一步完善单井监控系统建设,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煤矿必须建立煤矿*监控系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实现*个产煤市和**个产煤县与省级平台联网,并同步组建*监测监控技术服务站,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建立全省煤矿安生产统计网络,搞好安全生产数据的调度和统计,实行信息的统一使用和管理;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驻矿安监员和煤矿安全特邀监察员制度,发挥联络员、驻矿安监员和监察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出的问题。

四是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评价体系。

加强对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实施安全评价随机抽签评价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在煤矿安全评价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煤矿,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积极做好试点工作。

五是加强煤矿水害防治。

加强对**区域、**和**区域、**矿区等煤矿水害威胁严重地区的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查明水文地质资料,落实防治水人员、技术、资金、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建立煤矿防治水技术支撑体系,开展技术攻关,推广煤矿探治水先进技术;加大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非法开采和煤矿防治水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严重水害威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治理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

(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三项监察职能。

围绕煤矿*治理、整顿关闭、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水害防治等重点和制定的执法计划,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结合日常监管和定期监察、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档案。

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进一步完善共同执法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共同执法活动。

二是加强对新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的安全监管。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设计单位必须达到相关资质要求,设计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项目竣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并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严禁将建设项目非法转包或层层分包,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煤监机构将严厉查处。

三是加强对非法矿井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加大对无证非法煤矿的打击力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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