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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伤害事故专项管理计划措施

千山半岛•国际E区

2#-5#楼工程

五大伤害

重庆康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千山半岛•国际E区2#-5#楼项目部)

五大伤害事故专项治理措施

为有效控制建筑施工中的多发伤亡事故,特别是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求,对高处附落、坍塌、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五大伤害事故,有针对性地制定以下专项治理措施。

希望各分班组、特殊工种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做到安全生产。

一、预防高处附落专项治理措施

1、凡在附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属高处附落的预防事项。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10、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雨、雪及台风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1、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二、临边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搭设临时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大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

三、洞口作业: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凡洞口短边尺寸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采取设防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2、边长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士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不得缺档。

4、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五、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系挂安全带,并视具体情况,配置

防护栏、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绑扎钢筋,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浇筑离地2米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上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拉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

上站立。

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二、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措施

为了防止坍塌伤亡事故的发生,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预

防措施:

1、基础工程:

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按照土质,深度、水位地面载荷的情况设置边坡或者固壁支撑。

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对于土质疏构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地道的边坡和固壁支架要随时检查。

(特

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拆断,松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坑、沟时,应视挖掘浓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挖神仙洞)并做好排水措施。

4、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1.5米。

高度不能超过1.2米,并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尚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5、拆除固壁支撑的时候,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

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6、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掘机挺杆旋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在沟底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7、挖孔桩开挖前,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或其它物料在楼板上的

堆放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断裂、坍塌、确应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加固措施,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方能置放。

9、堆放架体、模板、木材、砌块及其它成品、半成品码放高度不得超

过2米,并码放平稳或用插放架,地面做好防水措施。

从料堆上取料应由上而下逐层或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从下面掏取。

10、现场围墙、水泥库、大门等临时设施,应严格按文明施工细则的要求搭设,并经常检查牢固情况,发现有裂缝、倾斜、下沉等要立即拆除重搭防止倒塌。

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械,力距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2、新购、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测试验收和试运转,塔吊、等中型设备必须由社会检测机械验收,领取准用证后,方准使用。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挥下进行操作。

4、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他人操作,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与他人聊天,看书报杂志,严禁酒后操作。

5、机械设备应按期进行保养,机械故障必须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机械运转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并作好记录。

6、现场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规范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者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7、机械设备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良好,采用TN-S系统配线,并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平刨圆盘锯应配置护手安全装置和防护挡板,并做好消防工作,现场严禁使用刨、锯、钻多用的联合机械。

9、凡违反规定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由发令人负全部责任。

10、使用焊机时采用TN――S系统配线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并做好消防工作防止发生火灾。

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参加施工的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严禁使用。

2、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体,工具用完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内。

3、清理室内架板架杆、扣件、模板、建筑垃圾,应从龙门架上转运,严禁从窗口向下抛的投。

4、拆除斩砖要向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5、拆除模板,严禁猛撬,硬碰或大专程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6、构件和材料施工吊运时,应叠产整齐,吊具必须牢固,使用安全可靠的夹具,严禁吊臂下站人,并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和防护棚。

7、各种洞口、阳台临边不准堆放建筑材料,机具和其它物品,并用密目安全围护严密,附物伤人。

&2#—5#娄存在上下交叉作业,按规范搭设防护棚

预防触电事故专项治理措施

一、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穿载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暂时停用的设备必须开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总公司安检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施工过程中用电工程应每月定期检查,季节变换和暴风雨雪后,还要及时检修,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履行待查和验收手续。

二、电器设置与架设周围环境志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工作棚,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建伙房、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保持

4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的最底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米,

于机动车道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旋转臂架式超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边缘与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3、对过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围栏或保护网,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的电气人员或安全员临护。

对上述防护措施无法实现进,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米取停电,迁移外

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保”。

5、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

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中性点接地装置埋深不小于是0.5米,角铁圆钢不短于1.2米,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Q。

7、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铜芯电缆线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

三、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采取绝缘铜线事铝线,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设在专用电杆上,并配有横担和绝缘;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架空线路的挡距不得大于35米,线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边线与建筑物理物凸出部分不小于1米。

3、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保险丝)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大

于电缆或绝缘导体允许截流量2.5倍,配电线路采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和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短路时过负荷电流。

四、电缆线路

1、电缆开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敷设高度最大度距地不得小于2.5米,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绝缘围扎。

五、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专用电设备或

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开关箱与

其控制的用电器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气、管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髟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1.5MM为宜。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分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21.6米以内。

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六、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选择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有产

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使用中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3、需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身高30米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线处必须。

七、消防器材

1、在施工现场各种易燃、易爆场所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组织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加强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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