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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考

 

慈教普〔2013〕180号

 

关于印发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

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办,各初级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有关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电子测试适用)

3.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4.2015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5.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申请表

6.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

7.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慈溪市教育局

2013年6月4日

 

抄送:

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体卫艺处,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

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杨勇、华红、龚建长、张定伟、戴南璋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2013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

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

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2014年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2015年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2014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14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2015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13年8月进行,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14年4月中下旬。

五、有关规定

(一)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普教科具体组织实施。

除游泳选项外,2014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

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1.考生因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又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该类考生可以考前提出申请,提供残疾证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32分计入升学总分。

2.考生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可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人民医院专家级医师签名、由医院盖章的证明(包括本人详细病历),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考生考前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详细病历,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免于考试,根据该生平时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分数。

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以下的给予16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及以上者给予20分计入升学总分;其中2013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级的学生,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在考前提出申请,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学校必须张榜公布名单。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

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

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

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六、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

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

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2:

2014年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

考试办法(电子测试适用)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需使用IC卡,经入口翼闸检录处刷卡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

所有考试项目均使用IC卡识别身份,记录成绩。

考生在每项考试结束后可以在测试器材上刷卡当场打印成绩单确认考试成绩,所有考试项目结束后使用IC卡经出口翼闸出场,可通过大屏幕再次核对本人本次体育考试所有成绩。

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字确认。

考试场所配备医生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

跑道上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IC卡读卡器、中长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

考生戴上专用臂表,并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站在起跑线,用站立式起跑。

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

考生测试完毕拔出IC卡,将专用臂表交还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

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IC卡读卡器、专用背心、短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

考生将IC卡交裁判员检录并穿上专用背心站在起跑线,起跑姿势不限。

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

考生测试完毕将背心交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专用测试垫起跳线后两脚自然分开站立,语音提示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垫。

系统会自动测量判定跳远距离并记录成绩,并识别起跳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如起跳犯规自动识别该次跳跃成绩无效。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跳绳(60秒)

1.场地器材:

干净、平整的场地、短绳、专用测试垫(70㎝×70㎝)、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跳绳考生自备。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考生站在测试垫指定区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跳绳,可用单(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并同时起跳一次算一次,仪器自动计数,拌脚不计数,仪器自动减少一次,然后再接着计数(双飞、三飞都按一次计数)。

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成绩。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五、掷实心球(2千克)

1.场地器材:

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超线。

仪器能自动测量判定投掷距离并识别起掷踩线或投掷后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六、篮球运球投篮

1.场地器材:

标准篮球场半个(15*14米),橡胶篮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篮圈与地面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

以中线与边线的相交点为圆心(0.8米为半径)作弧,成1/4圆作为运球的起点区,另一对应点作为折返点。

(测试场地见图示)

拆返区起点区半径0.8米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运球起点区准备,听到语音提示后从起点开始运球至篮下投篮(投中),接篮板球后运球至另一侧脚踏标志后做同样动作返回到起点时,系统停止计时。

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计时不停。

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投中方能继续。

在考试过程中,计时显示考生不能得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裁判鸣哨停止考试。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七、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

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有垫子。

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著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裁判员将专用测试仪载在考生手臂上。

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跳起双手正手握扛直臂悬垂。

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测试仪发出“嘀”的响声为完成一体。

接着重复到开始直臂悬垂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八、仰卧起坐(女生,60秒)

1.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专用测试仪、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裁判将专用测试仪固定在考生上半身右侧,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双脚脚掌由专门器材固定,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做仰卧起坐,起坐时上身与水平面达到或超过90度角,仰卧时上身成水平状,姿势正确时专用测试仪会发出“嘀”的声音并自动记录成绩,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附件3:

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男生

项目

分组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1000米跑

(分秒)

100米

游泳

(165秒)

50米跑

(秒)

立定跳远

(米)

一分种

跳绳

(次/分)

掷实

心球

(米)

篮球

运球

投篮

(秒)

引体

向上

(个)

10

3:

40

100米

7.1

2.46

180

9.80

24

10

9

3:

50

90米

7.3

2.38

170

9.20

32

9

8

4:

00

80米

7.5

2.30

160

8.60

39

8

7

4:

10

70米

7.7

2.22

150

8.00

45

7

6

4:

20

60米

7.9

2.14

140

7.40

51

6

5

4:

30

50米

8.1

2.06

130

6.80

57

5

4

4:

40

40米

8.3

1.98

120

6.20

63

4

3

6:

30

30米

8.7

1.90

110

5.60

67

3

2

未在6:

30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9.3

1.82

100

5.00

71

2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9.7

1.70

90

4.40

75

1

 

201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女生

项目

分组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800米跑

(分秒)

100米游泳

(200秒)

50米跑(秒)

立定

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掷实

心球(米)

篮球运球投篮(秒)

一分种仰卧起坐

(个)

10

3:

20

100米

8.1

1.97

170

6.70

34

50

9

3:

30

90米

8.3

1.89

160

6.30

42

46

8

3:

40

80米

8.5

1.81

150

5.90

49

42

7

3:

50

70米

8.7

1.73

140

5.50

55

38

6

4:

00

60米

8.9

1.65

130

5.10

61

34

5

4:

10

50米

9.1

1.57

120

4.70

67

30

4

4:

20

40米

9.5

1.49

110

4.30

73

26

3

5:

50

30米

9.9

1.41

100

3.90

78

22

2

未在5:

50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10.5

1.33

90

3.50

82

18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10.9

1.21

80

3.10

86

14

注:

不到上限,则按下限计分。

附件4:

2015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男生

项目

分组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1000米跑

(分秒)

100米

游泳

(150秒)

50米跑

(秒)

立定跳远

(米)

一分种

跳绳

(次/分)

掷实

心球

(米)

篮球

运球

投篮

(秒)

引体

向上

(个)

10

3:

25

100米

7.1

2.46

180

9.80

20

10

9

3:

35

90米

7.3

2.38

170

9.20

24

9

8

3:

45

80米

7.5

2.30

160

8.60

32

8

7

3:

55

70米

7.7

2.22

150

8.00

38

7

6

4:

05

60米

7.9

2.14

140

7.40

43

6

5

4:

15

50米

8.1

2.06

130

6.80

48

5

4

4:

25

40米

8.3

1.98

120

6.20

53

4

3

6:

00

30米

8.7

1.90

110

5.60

57

3

2

未在6:

00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9.3

1.82

100

5.00

61

2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9.7

1.70

90

4.40

69

1

 

2015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女生

项目

分组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800米跑

(分秒)

100米游泳

(180秒)

50米跑(秒)

立定

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掷实

心球(米)

篮球运球投篮(秒)

一分种仰卧起坐

(个)

10

3:

10

100米

8.1

1.97

170

6.70

26

50

9

3:

20

90米

8.3

1.89

160

6.30

32

46

8

3:

30

80米

8.5

1.81

150

5.90

40

42

7

3:

40

70米

8.7

1.73

140

5.50

46

38

6

3:

50

60米

8.9

1.65

130

5.10

51

34

5

4:

00

50米

9.1

1.57

120

4.70

56

30

4

4:

10

40米

9.5

1.49

110

4.30

61

26

3

5:

20

30米

9.9

1.41

100

3.90

66

22

2

未在5:

20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10.5

1.33

90

3.50

70

18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10.9

1.21

80

3.10

85

14

注:

不到上限,则按下限计分。

附件5:

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免考与缓考申请表

所在学校: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是否免修

体育课

是□

否□

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平时测试总成绩

2012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申请免考理由: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缓考理由: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医院证明:

(市级以上)

校医(或考场值班医生)证明:

学校意见:

 

盖章年月日

中招办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6:

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IC卡进入考试点。

二、游泳考试考生按规定着装,其他项目考试考生着运动衣裤、运动鞋,不得穿钉鞋,不得配带首饰等物品,女生束发。

三、考生在考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防止考试对身体的运动性伤害。

四、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凭有关证明由学校统一于指定时间办理免考手续。

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考试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凭有关证明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缓考手续。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遵守各项规定,尊重裁判及工作人员,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安全、有序、认真完成各项考试。

七、严禁各类舞弊行为,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

发现各类舞弊行为,经核实论证,取消该考生舞弊项目成绩,成绩为零分,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

 

附件7:

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

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工作纪律,按照考试工作的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关心爱护考生,尊重考生,维护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三、按规定时间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考试工作无关或防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的事。

四、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五、熟悉并掌握各项目的考试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如发现考生受伤或身体不适,不宜或不能继续参加测试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临场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填写体育考试考场偶发事件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供中招办决策参考。

七、严禁参与舞弊或为考生提供舞弊条件,严禁利用参与考试工作的便利索贿、受贿。

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参加考试工作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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