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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工作规则

区政府工作规则

 

政府工作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和《xx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区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三、区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四、区长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

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对紧急和突发事件来不及召开会议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分管副区长相互协商处理后,及时向区长报告。

五、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各位副区长是各项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大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日常工作要敢拍板,敢决策,敢负责。

遇到重大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及时向区长报告。

副区长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六、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七、区长出国考察和较长期外出、学习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代行区长职务。

八、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各组成部门要首先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一般不直接向区长请求或汇报工作,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研究定夺,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事项,由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区长汇报。

审计局在区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九、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报告、通报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区长或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并报告工作;各政府组成部门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区人民政府实行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制度。

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

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涉及到的副区长出席会议,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十一、副区长受区长委托或按照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派人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

十二、提请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区长确定,会议文件由区长批印,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要备有综合部门、政策咨询部门的意见,要准备两个以上的比较方案,供会议决策。

一般情况下,会议中间不得插入没有准备的议题,不审议不按办文程序办理的议题。

凡区长、副区长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

十三、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

需要召开全区性会议,应当提前15天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召开,原则上不邀请区长、副区长出席,不邀请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全区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十四、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

除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各部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十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区长审批。

十六、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区长签署。

十七、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由区长签发。

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需要,可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或核报区长签发。

十八、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十九、尽量减少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各种局部的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茶话会和开工典礼、展览剪彩、参观慰问、迎送宾客和宴请陪餐等礼仪性活动。

各部门邀请参加这类活动的通知、函件和请柬,一律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

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

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二十、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一、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区人民政府内

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区人民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区人民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必须事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二十二、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离区外出,应事先报告区长,并把离区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办法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区外出,实行请假、销假制度,会议外出要报告,其中,正职先请示分管副区长后由分管副区长报区长同意;副职报分管副区长同意。

要在外出前把外出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十三、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

 

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

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

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

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

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

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

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

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

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

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

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

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

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

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

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

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x督字()号

(存根)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x督字()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工作,已于年

月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1]

在XX搜索:

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委组织部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承诺制度

 

  ***委组织部为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加强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班子建设,研究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和加强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工作,探索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正常指导,使民营经济党组织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对民营企业的引智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引进智力的需求信息,积极提供智力信息,为民营企业物色、聘请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有关的人才交流及项目洽谈会,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拓宽联系渠道,指导民营企业做好引智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人才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与帮助。

做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牵线搭桥工作,使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能够为我市民营企业服务,从整体上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发现、培养、选拔人才,在推荐、评定、选报省“333”、***“111”、****“222”优秀人才时,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投诉查处的力度,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对不落实政策和故意刁难阻挠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并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努力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态度

   1、实行亮牌上岗。

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切实履职尽责。

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制。

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部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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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四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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