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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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依据

⑴关于印发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技〔2008〕360号)。

⑵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技〔2011〕257号)。

⑶关于发布中铁四局施工工艺设施设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铁四技[〔2013〕707号)。

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生产片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679号)。

⑸关于印发中铁四局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732号)。

⑹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施工技术专业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四技〔2014〕746号)。

⑺其他涉及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的文件和通知。

1.2编制目的

为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更好的指导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各类施组和施工方案的研讨、编制、上报、评审、批复、修订、备案等工作流程,特制订本细则。

1.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局所有工程项目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

第二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分级

2.1施组分级

施组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组织难度、技术难度等情况,分为特级、Ⅰ级和Ⅱ级三个级别,详见附件1。

一般情况下,特级、Ⅰ级施工组织设计为局控施工组织设计,Ⅱ级施工组织设计由子(分)公司自控。

2.2施工方案分级

施工方案按专业分类,分为桥涵、隧道、地铁、轨道、钢结构、市政、建筑、“四电”及营业线、机电安装、路基及其他工程等11个专业,并对每个专业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各专业分级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2中未提到的,比照同类型参照执行。

在附件2中未提到的临时工程施工方案,按关于印发中铁四局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程[2014]723号)文件执行。

施工方案级别由项目部在上报审查计划时根据附件2填报,由公司或局工程指挥部或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局指)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分级初步意见后报局技术中心确认。

2.3施组和施工方案调级

一般情况下,特级、Ⅰ级施组和施工方案需经局评审并由局监控,Ⅱ级施组和施工方案需经公司、局指、代局工程指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代局指)评审并由其监控,Ⅲ级施工方案由项目部自评但评审手续需齐全。

特殊情况时,根据各单位技术、管理能力和类似施工经验等情况,施组和方案等级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调整,并填报“特、一级施组、施工方案申报表”(附件3)。

当施工单位具备较强技术、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类似施工经验时,可将“一级”调整为自控“一级”,由各单位自控管理;或将“特级”调整为“一级”。

当技术、管理能力和类似施工经验不足时,可将“二级”调整为“一级”。

等级调整遵循“逐级调整”原则,不得跨级调整。

自控“一级”网络平台上的计划、审查、备案流程按一级执行,局不再组织评审,由公司审查意见作为最终审查意见执行,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

3.1基本工作程序

3.1.1施组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⑴特级、Ⅰ级施组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①独立项目施组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项目工程部编制,经项目工程部长或总工审核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分管人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报局技术中心,由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查通过。

具体审批流程详见附件4。

②局(代局)指项目施组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局(代局)指工程部编制,经局(代局)指工程部长或总工审核后报局技术中心,经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查通过。

具体审批流程详见附件5。

⑵Ⅱ级施组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由参建单位项目工程部编制,经项目工程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最后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分管人审批。

有局(代局)指项目,审批完成后报局(代局)指备案。

3.1.2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⑴特级、Ⅰ级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审批程序

参建单位项目工程部编制,经项目工程部长或总工审核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分管人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报局技术中心,经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查通过。

具体审批流程详见附件6。

⑵Ⅱ级、Ⅲ级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程序

参建单位项目工程部编制,经项目工程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分管人审批。

3.1.3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发布程序

⑴局技术中心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发布程序

每月25日~月末,由局技术中心施组和施工方案管理人负责汇总下月各单位的特级、Ⅰ级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形成下月特级、Ⅰ级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表,经局技术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实施。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7。

⑵公司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发布程序

每月25日~月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施组施工方案管理人负责汇总下月本公司所有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形成下月施组和施工方案审查计划表,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

3.2相关要求

⑴全面性原则。

施组(施工方案)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分类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编制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规划,做到分级准确、计划全面。

⑵及时性原则。

施组(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时间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原则上施组应在开工前完成局级审查,施工方案实施前完成局级审查,按程序将施组和施工方案的审查计划上报到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同时审查计划上报还应考虑到施组和施工方案各层级的审批时间,确保不滞后于项目的正常生产。

⑶严肃性原则。

各级审核人应认真核对计划,对存在疑问的,须及时联系下一级技术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若审查计划一旦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若因业主、设计变更、征迁或其他非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计划增加、减少或上报时间的改变,必须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变更报告,终止原计划,重新按流程报批变更计划。

若出现7.2节所列情况,需对已审批的施组和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则将需修改的施组和施工方案的审查计划及时上报到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

第四章特级、Ⅰ级施组编制审批管理

4.1施组编制前相关工作要求

4.1.1成立施组管理小组

局技术中心应提交施组管理小组人员建议方案并报批。

特级施组管理小组组长由局区域分管领导或局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局专家及局技术中心、工管中心、安质部、成本部、检测中心、片区管控组等部门人员组成,报局总经理批准;Ⅰ级施组管理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局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专家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施组管理小组工作过程中,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全程参与和配合。

4.1.2收集相关资料

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收集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调查报告、项目组建方案等相关资料,并提报局施组管理小组,为施组研讨要做好准备。

4.1.3施组研讨

成立施组管理小组后应及时组织召开施组研讨会,针对施工调查情况及施组编制初步资料进行细化、讨论,确定大临布置、主要施工方案、资源配置和关键节点工期,明确编制分工和计划,并形成研讨会议纪要,作为指导下一步施组编制的依据。

施组研讨会由施组管理小组组织召开,局指(代局指)项目部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公司领导和各分部领导、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4.2施组编制相关工作要求

4.2.1编制依据

施组编制依据主要有:

国家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设计文件及工程地质报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下发的施组;施工调查资料;施组纲要;施组研讨纪要;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素质、资金储备、劳力资源、物资储备等综合实力;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等。

4.2.2编制人员

⑴独立项目施组编制人员

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物机部、安质部、检测中心、成本部和项目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按分工要求进行编制。

⑵局(代局)指项目施组编制人员

由局(代局)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总工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试验室、成本部和参建单位项目分部相关人员按分工要求进行编制。

参建单位相关部门参与专业指导。

4.2.3编制内容及要求

⑴施组要重点突出施工准备、施工规划和实施过程的组织,应力求多采用图、表的方式直观表达。

施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编制依据及原则、工程概况、工程重难点分析、管理目标、项目组织机构、施工部署、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准备、资源配置、主要工程施工方案、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界定和管理措施、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相关措施、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及相关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水与职业健康保护措施、节能减排措施、季节性施工保障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的要求、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附件图表应包括:

总体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形象进度斜率图、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简图、组织机构图、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分月度劳动力计划表、主要工程数量表、详细的临时工程数量表、主要周转材料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表等。

⑵施组中对工程成本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须进行比选,在满足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突出施工方案的经济比选。

主要工程施工方案比选资料应作为施组的附件同时报审。

⑶编制完成的施组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数据准确无误,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性强,图表清晰。

4.3施组审批

4.3.1审批流程

⑴独立项目施组

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批,上报局技术中心,局技术中心组织评审通过后,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报局技术中心备案存档。

具体上报审批流程详见附件8。

⑵局(代局)指项目施组

局(代局)指项目施组审查前,各参建单位负责各自部分施组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局(代局)指进行施组修改完善。

局(代局)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评审、审批后上报局技术中心。

局技术中心组织评审通过后,局(代局)指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报局技术中心备案存档。

具体上报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4.3.2上报资料要求

⑴上报局的特级、Ⅰ级施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⑵报局施组一般情况下为内容完整的电子版资料,其文档格式应为Word、Excel、PDF、DWG、JPG等,文件或文件夹名称应为“**公司(局指或代局指)***工程项目***施组”,施组封面及扉页、各级审批资料均采用扫描件。

⑶施组应包括以下资料:

①封面;

②扉页;

③公司(或局指或代局指)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与签到单;

④项目部针对审核意见或纪要的回复;

⑤目录;

⑥正文;

⑦附图(表)。

上述资料的格式详见附件11、12、13、14、17。

⑷若施组资料为一个总文件,应按⑶的顺序合并;若分开为若干个子文件,则应按⑶的顺序在文件名称前用数字注明顺序。

4.3.3审批部门、人员及要求

⑴独立项目施组

①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领导及项目部各部门参加确认。

②公司评审

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生产(安全、成本)领导或片区分管领导、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门、物机部、安质部、检测中心、成本部和项目相关人员参加施组评审会;评审会结束后3日内,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根据评审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发布。

③局审查

施组初审:

由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负责初审,判定是否达到评审条件。

不符合要求的需提出初审意见后退回,并要求公司根据初审意见限期修改,再重新上报。

施组审查会:

由局技术中心组织,评审会召开前发布会议通知,具体格式见附件15,通知局施组管理小组、局工管中心、安质部、检测中心、成本管理部、局施工技术专业组、局片区管控组,参建公司主要领导或生产分管领导或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项目经理等参加施组审查会;审查会结束后3日内,由局技术中心根据审查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发布,具体格式见附件16。

⑵局(代局)指项目施组

1局(代局)指自评

由局(代局)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局(代局)指领导及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试验室、成本部和分部项目经理等人员参加。

②局审查

施组初审:

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初审,判定是否达到评审条件。

不符合要求的需提出初审意见后退回,并要求局(代局)根据初审意见限期修改,再重新上报。

施组审查会:

由局技术中心组织,审查会召开前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局施组管理小组、局工管中心、安质部、检测中心、成本管理部、局施工技术专业组、局片区管控组,局(代局)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总工、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参建公司及分部相关人员等参加施组审查会;审查会结束后3日内,由局技术中心根据审查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发布。

4.3.4相关要求

⑴初审相关要求

各级初审时,应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①各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②施组文本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③重大技术方案经济性比选资料是否详细、完善。

⑵施组局审查会汇报人

局施组审查时,应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或者局指、代局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进行汇报。

⑶审查会材料要求

局审查会时,需提供书面版施组材料,资料应完整,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局审查会的汇报材料必须制作成PPT文档,并要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汇报材料宜由图、表、照片、动画和提纲等组成。

⑷局各业务部门审查重点

局技术中心:

重点审查施组中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相关内容的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局工管中心:

重点审查施组中施工部署(包括大临规划)、工期安排、资源配置(包括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劳务管理)等相关内容是否经济合理。

局安质部:

重点审查施组中安全(含重大风险源分析)、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等相关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局成本管理部:

重点审查施组中成本管理等相关内容是否经济合理。

局检测中心:

重点审查施组中试验检测等相关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⑸施组旁听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组,要求编制、汇报等人员参加类似工程施组评审旁听:

①对局审查的施组质量评价不合格的;

②承建超出本公司技术能力工程的;

③非本公司优势工程的;

④局要求需进行旁听的。

⑹各级审批时间应该按计划时间执行,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完成最终审批。

4.4施组备案

4.4.1审核流程

⑴独立项目施组

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局审查意见要求对施组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局技术中心,并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

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备案存档。

具体上报审核流程详见附件8。

⑵局(代局)指项目施组

局(代局)指工程部根据局审查意见要求对施组进行修改完善,并对项目分部进行交底,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备案存档。

具体上报审核流程详见附件9。

4.4.2施组备案相关要求

⑴各单位应按局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施组的修改备案。

⑵上报局备案存档的特级、Ⅰ级施组需通过技术管理平台进行电子版资料备案。

局需要时,报书面资料一份到局技术中心备案。

⑶报局备案的施组电子版资料按报局审查的施组资料要求执行,备案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第五章特级、Ⅰ级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

5.1施工方案编制前相关工作要求

5.1.1收集相关资料

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应及时收集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调查报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为指导研讨和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准备。

5.1.2召开施工方案研讨会

施工方案编制前应组织召开施工方案研讨会,依据施组中选定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各章节内容逐项讨论,确定编制思路,明确编制分工和计划,并形成研讨会议纪要,作为指导下一步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

施工方案研讨会由参加单位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有局(代局)指项目,由参建公司邀请局(代局)指指挥部和相关分部人员参加。

需要局级研讨的,由局施工技术专业组组织。

5.2施工方案编制相关工作要求

5.2.1编制依据

施工方案编制依据主要有:

国家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设计文件及工程地质报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招标投标文件;施工调查资料;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素质、资金储备、劳力资源、物资储备等综合实力;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5.2.2编制人员

由参建单位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物机部、安质部、检测中心、成本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按分工要求进行编制。

局(代局)指相关部门参与编制。

5.2.3编制内容及要求

施工方案要重点突出施工工艺技术和措施,应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描述,体现安全性、经济性及合理性,能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工期要求。

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工程重难点分析、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技术、资源配置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其他技术保证措施。

⑵附件应附计算书和附图附表,附图附表主要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斜率图、网络图、横道图、施工工艺图、工况图、临时设施设计图、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劳动力计划表、主要工程数量表、详细的临时工程数量表、主要周转材料计划表等。

5.3施工方案审批

5.3.1审批流程

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自评后上报局技术中心,局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报局技术管理平台备案存档,并向项目部进行交底,同时报送局(代局)指。

具体上报审批流程详见附件10。

5.3.2上报资料要求

⑴上报局的特级、Ⅰ级施工方案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⑵报局施工方案一般情况下为内容完成的电子版资料,其文档格式应为Word、Excel、PDF、DWG、JPG等,文件或文件夹名称应为“**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组封面及扉页、各级审批资料均采用扫描件。

⑶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①封面;

②扉页;

③研讨纪要及签到单;

④公司(或局指或代局指)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与签到单;

⑤项目部针对审核意见或纪要的回复;

⑥目录;

⑦正文;

⑧计算书;

⑨附图(表)。

上述资料的格式详见附件11、12、13、14、17。

⑷若施工方案资料为一个总文件,应按⑶的顺序合并;若分开为若干个子文件,则应按⑶的顺序在文件名称前用数字注明顺序。

5.3.3审批部门、人员及要求

⑴公司评审

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公司总工程师、相关生产部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施工方案评审会。

评审会结束后3日内,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根据评审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⑵局审查

施工方案初审:

由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负责初审,判定是否符合局级评审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需提出初审意见后退回,并要求公司根据初审意见限期修改,再重新上报。

施工方案审查会:

由局技术中心组织,评审会召开前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局相关业务部门、局施工技术专业组、局片区管控组、参建公司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人员等参加施工方案审查会。

属局(代局)指项目,局(代局)指总工和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会。

审查会结束后3日内,由局技术中心根据审查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5.3.4相关要求

⑴初审相关要求

各级初审时,应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①各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②施工方案文本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③重大技术方案经济性比选资料是否详细、完善;

④工艺设施设计计算书有无明显错误。

⑵施工方案局审查会汇报人

局施工方案审查时,应由参建公司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进行汇报。

⑶审查会汇报材料要求

局审查会需提供书面版施工方案材料,资料应完整,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局审查会的施工方案汇报材料必须制作成PPT文档,并要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汇报材料宜由图、表、照片、动画和提纲等组成。

⑷局各业务部门审查重点

局技术中心:

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技术方案、技术措施、临时结构计算书等相关内容的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局工管中心:

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施工部署、工期安排、资源配置(包括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劳务管理)等相关内容是否经济合理。

局安质部:

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安全(含重大风险源分析)、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等相关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局成本管理部:

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成本管理等相关内容是否经济合理。

局检测中心:

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试验检测等相关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⑸施工方案旁听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方案,要求编制、汇报等人员参加类似工程施工方案评审旁听:

①对局审查的施工方案质量评价不合格的;

②承建超出本公司技术能力工程的;

③非本公司优势工程的。

⑹各级审批时间应该按计划时间执行,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完成最终审批。

5.4施工方案备案

5.4.1审核流程

参建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局审查意见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分管人审核后报局技术中心,局技术中心分管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备案存档。

具体上报审核流程详见附件10。

5.4.2施工方案备案相关要求

⑴各单位应按局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施工方案的修改备案。

⑵上报局备案存档的特级、Ⅰ级施工方案需通过技术管理平台进行电子版资料备案。

局需要时,报书面资料一份到局技术中心备案。

⑶报局备案的施工方案电子版资料按报局审查的施工方案资料管理要求执行,备案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审批手续完善,签字盖章齐全。

第六章Ⅱ级施组和Ⅱ级、Ⅲ级施工方案审批、修改备案管理

6.1Ⅱ级施组审批流程

6.1.1独立项目施组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经自评、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项目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存档。

6.1.2局(代局)指分部施组

分部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经自评、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局(代局)指工程部,局(代局)指评审通过后,分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报局(代局)指备案存档。

局(代局)指评审时,参建公司参加评审。

6.2Ⅱ级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自评、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参建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项目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存档,属局(代局)指项目,需同时报局(代局)指备案。

6.3Ⅲ级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Ⅲ级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自评及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6.4Ⅱ级施组、施工方案修改备案审核流程

项目部根据局(代局)指或参建公司审核意见要求对施组、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说明报局(代局)指或参建公司,局(代局)指或参建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分管人审核后备案存档。

6.5其他要求

Ⅱ级施组和Ⅱ、Ⅲ级施工方案其他方面要求,参照局特级、Ⅰ级施组施工方案相关条款要求执行。

第七章施组和施工方案修改

7.1一般要求

施组和施工方案不得任意修改。

需要修改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7.2修改条件

遇有下列情况,应对施组和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⑴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改变;

⑵施工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

⑶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⑷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

7.3修改原则

按照谁编制谁修改的原则,施组由原编制责任单位负责修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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