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6497154 上传时间:2023-07-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docx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与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汇编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

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举措,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支部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成了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计划要求。

支部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活动中,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地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对征求来的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巩固

和扩大部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目标,切实解决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为全面活跃我市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支部组织理论学习不够

具体表现:

支部组织党员理论学习缺少系统性计划,党员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学习的主动自觉性和学习效果不好,对学习内容理解不深。

整改目标:

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整改措施:

1、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使党员努力做到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

2、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党能力,进一步拓宽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

3、完善理论学习制度。

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并做好学习考勤和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提高。

4、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理论讲座等,帮助党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统战业务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经济、法律的教育培训,每年举办2一3次辅导报告,使每个机关党员都成为掌握先进科技的模范。

6、开展党员学习交流活动,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写1至2篇学习体会,并适时召开学习交流会,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7、加强对党员学习的指导和督查。

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责任人:

xxx、xxx。

(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具体表现:

个别党员存在着对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目标:

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措施: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机关党员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走在前列。

2、坚持不懈地教育引导机关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提高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引导机关党员在人们普遍重视物质利益的环境下,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突出正面典型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用郑培民、任长霞等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鼓舞,教育机关党员,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

并及时挖掘身边涌现的优秀党员、先进人物,用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教育机关党员,使机关党员学有目标,赶有方向。

5、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形成共识。

6、建立谈心制度,支部委员多与党员同志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每年至少要与分工联系的党员谈心一次,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经常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通过适时组织党员到革命圣地参观、观看革命传统电教片、请英雄人物讲传统、请专家讲党课等形式,教育党员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振奋革命精神,永葆先进性。

责任人:

xxx、xxx。

(三)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具体表现:

个别党员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

整改目标:

加强与党员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措施:

1、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党内批评是纯洁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武器是克服不良作风,解决党内矛盾的正确、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每个党员开展党内批评的自觉性。

2、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深度,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开展批评与维护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关系;处理好开展批评与维持团结,揭露问题与维护形象,敢于直言与维系感情的关系。

3、从提高个人修养的角度,教育引导党员努力做到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勇于坚持真理,改正错误,不以关系代替党性,不以感情代替原则,真正做到“自我批评真心真意,开展批评实心实意,接受批评诚心诚意”。

4、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织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帮助。

同时,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切实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评功会”和“牢骚会”,坚持形式,落实内容,确保实效。

5、建立健全多渠道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党员干部述职、评议和讲评制度。

要敢于揭短亮丑,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表扬那些敢于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想干事、能干事、肯干事的干部,以实际行动促进党内批评的深入开展。

6、支部每年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活泼的氛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责任人:

xxx、xxx。

市委xx部机关党支部

XX年5月9日

市委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意见

为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我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的个体私营经济(以下简称个私经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一、放宽生产经营条件

(一)放宽市场准入领域。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商品或领域,都允许个私企业生产经营。

(二)降低企业设立门槛。

允许出资人以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

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禁止外,对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产权和使用权的住宅,在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从事经营的证明后,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手续。

(三)推行试营业制度。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等七类群体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并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优化发展环境

(四)突出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规划建设引领个私经济发展的工业园区、特色街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等发展平台。

(五)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进一步发挥好国有担保公司在支持个私经济中的作用。

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增加个私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个私企业服务机构。

不断提高个私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要确保“两个不低于”,即确保对个私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对个私企业的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

规范发展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业务,加快推进集合票据发行业务,推行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

(六)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企业注册登记实行联审联办,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一律按承诺最低时限办理。

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及各级便民许可服务窗口以明白纸、办事手册等方式公示审批前置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

对不予办理或延期办理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申请人做出说明和解释。

除法律、法规保留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条件。

禁止审批部门强行指定中介服务。

(七)强化对部门的监督。

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推动审批职能部门尽职履责。

建立行政审批评价考核机制,每年年底由市考核办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和个私业主代表等对审批服务部门尽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八)落实创业人员落户政策。

在继续执行《胶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创业人员落户政策:

1、本市居民在城区及各镇(街道)驻地,依托本人产权商住用房注册个体经营,并取得商住用房《房地产权证》的,经营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商住用房所在地落户。

2、对于户口系市内的个体经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整户申请迁入的,准许落户,不受是否贷款和有无职业的限制。

3、对于户口系省内市外的个体经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商业网点且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已交付房款额达3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且本人实际经商营业1年以上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落户。

4、在本市购买阁楼、地下室居住要求迁入的市内人员,凡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且规划用途为居住的,可准予迁入户口。

5、创业人员夫妻双方均系本市集体户口,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已解体、破产,户口空挂在原集体户上确实无法迁移的,经调查核实后,可准许子女在其原单位集体户予以出生登记。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九)设立个私企业发展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平台建设和新办个体工商户创业扶持。

对新办个体工商户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含我市和镇、街道两级财力),三年内予以全额奖励,具体通过各镇(街道)兑现。

(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个私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鼓励个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转让,引导个私企业进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农资批发零售等行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并对涉及个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审批事项公示场所进行集中公示。

(十一)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

广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降低个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对适宜从个私企业采购的项目,鼓励个私企业参与。

在保证政府采购信誉的前提下,允许个私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采购。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强化组织协调。

成立胶南市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个私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发展局。

(十三)发挥各镇(街道)的主体作用。

各镇(街道)要把抓个私经济发展摆在优先考虑位置,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以抓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力度抓个私经济发展。

鼓励各镇(街道)新建、改建、扩建各类个私经济发展平台。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各镇(街道)发展个私经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平台建设列为考核加分指标。

(十四)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组织的服务功能。

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作用,提高服务会员单位的能力和水平。

对违反《关于对计划生育实施社会征信管理的意见(试行)》规定的,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本意见自年1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思想汇报心得体会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