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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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操作安全规程

前言

致天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余热锅炉运行情况,以及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同时规范贵公司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特执定本规程。

本规程严格遵造《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8]的相关要求而制定。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学习本规程,严格的做好锅炉运行的安全工作,同时贵司也可根据现场的详细实际情况,增补相关的规定,报贵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即可执行,但不可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相抵触。

此致!

 

南京加诺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8日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一)总则

1.锅炉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锅炉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

齐备。

(2)锅炉房内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

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工作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锅炉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2.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

每两年至少一次)。

(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

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5)锅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教育和培训

(1)锅炉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2)锅炉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规程,并应每年考试

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

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

工作。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

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

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

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

工作。

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

全注意事项。

4.其它

(1)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

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

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

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

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2)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

准后执行。

(3)本规程适用于锅炉运行中的操作人员。

(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1)断开停运检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其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

(2)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

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

(3)应在设备停止运行后方可执行停电措施。

2.隔离

(1)给水泵与软水泵检修时,应关闭所有应关闭的阀门,切断所有的力源。

并做好防转的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解除所有的联动、联锁回路。

(2)排污扩容器的检修,应关严所有应关闭的截门、闸板。

如关闭不严,应关严前一道截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氢气、瓦斯及油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应关闭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盲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4)在下水沟(含除灰沟)、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截门或闸板。

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或闸板。

(5)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6)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与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

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标示牌。

3.泄压

(1)锅炉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2)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检修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地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

泄压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的方向。

(3)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热工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汽、水流动声音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4)如果热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有汽、水等介质流动的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

(5)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同时加挂机械锁。

(6)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

泄压时,应先把法兰盘上远离身体一侧的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侧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气)、水等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气)、水伤害工作人员。

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气)、水喷到电气设备上面。

4.通风

(1)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

(2)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

如系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

如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3)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维护室等处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

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地下场所,应在工作人员下去之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设置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以及做好其他安全措施。

(4)进入锅炉烟道前,应先打开各部人孔门,进行通风冷却和吸尘及排除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

(5)在箱、槽、罐、塔、器、炉、机、筒仓、地坑(沟)、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5.吹扫与冲洗

(1)在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上工作,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

(2)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或加堵板(盲板),并注意选择吹扫介质。

对瓦斯、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

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

6.检测

(1)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在可能有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内作业,应做好检测与分析的技术措施。

(2)使用检测仪器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被检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3)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4)氮气置换时,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

置换结束后,系统内混合气体的含量应连续三次分析合格,并应有两台以上测爆仪进行现场检测。

7.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1)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得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启动、停运的设备或者需要进行开度调节的截门、闸板、挡板等,应切除所有可能造成其联锁动作的开关,并在其操作面板上将操作按钮方式设置为“检修”状态,或者在操作处用其他方式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2)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应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如有多级串联,在危险介质来源处的截门、闸板、挡板已可靠关严并加锁、悬挂“禁止操作!

”标示牌的情况下,检修系统隔离范围内的截门、闸板、挡板可不重复加锁。

因检修系统需要调整开启这些截门、闸板、挡板时,须暂停系统其他处的工作,以防伤人,确认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工作。

锁由热机设备运行管理部门配备管理,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3)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所均应设置临时遮拦及“止步,危险!

”、“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由放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拦、挡脚板及“止步,危险!

”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常用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拦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

”标示牌,临时遮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采取上锁、用铁丝绑扎等加固措施,使之不易移动,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夜间设红灯示警。

(4)如工作地点始终由人工作时,允许使用绳子制作的遮拦,但应规范制作成网状,染成红色。

用于防止外人接近、进入或通过的,均应挂“禁止通行,施工现场!

”的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外面;用于防止工作人员接近周围危险环境的,标示牌应朝向里面。

(5)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合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设施。

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特别甲监护。

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6)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

”的标示牌。

 

(三)锅炉及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1.一般注意事项

(1)锅炉的安全联锁系统和保护装置、化学取样及加

药系统、锅炉房内消防系统(如用临时系统,其功能不

能低于正常系统)、预热器吹灰系统,未经试验和调整,

禁止锅炉启动。

(2)运行中锅炉保护装置和联锁不得任意退出运行。

主保护需要退出检查和维护时,应限定时间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同时,记录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和恢复时间。

(3)锅炉保护装置的备用电源或气源应可靠,备用电源或气源不得随意退出备用。

(4)观察锅炉进口烟气情况时,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

在锅炉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时,禁止站在看火门、检查门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5)开启锅检查门、灰渣门时,应缓慢小心,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

(6)在锅炉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锅炉承压部件有无泄漏现象。

(7)锅炉停炉后压力未降至大气压力以及排烟温度未降至60℃以下时,仍需对锅炉加以严密监视。

(8)冲洗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9)水位和炉膛压力保护停用后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恢复时,应停止锅炉运行。

(10)在锅炉运行中,发生承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液态排渣锅炉无法排渣、锅炉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管烧红、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汽水品质严重恶化等情况时,锅炉应停止运行。

(11)在锅炉运行中,不准带压对承压不见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上述工作,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应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在实际操作时,安全监督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外协专业堵漏公司进行的作业,运行单位应进行危险点告知。

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

但热紧时锅炉汽压不准超过下列数值:

额定汽压小于5.884MPa时尾0.3MPa;额定汽压大于或等于5.884MPa时尾0.5MPa。

热紧螺丝只能由由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应使用标准扳手,不准接长扳手的手把。

(12)在役锅炉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13)在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安全阀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放汽实验。

2.吹灰

(1)锅炉吹灰前,应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并保持燃烧稳定。

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2)使用移动式吹灰设备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

在吹灰管未插入燃烧室或烟道前,不准打开阀门通入蒸汽或压缩空气。

工作完毕应先关闭阀门,然后取出吹灰管。

(3)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4)吹灰器由缺陷、锅炉燃烧不稳定或由炉烟与炉灰从炉内喷出时,禁止吹灰。

如在吹灰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吹灰。

(5)吹灰结束后,应检查所有吹灰器确已退出并无漏汽声。

(6)吹灰时,应密切监视指示灯的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处理。

3.排污

(1)进行人工排污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在排污装置及排污系统上的设备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没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2)开启排污门可以使用专用的扳手,不准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开启排污门。

锅炉运行中不准修理排污一次门。

(3)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禁止进行排污。

在同一排污系统内,如有其他锅炉在检修,应采取可靠的系统隔离措施。

排污前,应查明检修的锅炉确已和排污系统隔断。

(4)排污管道易被人碰触的部分,应加保温层,以免烫伤工作人员。

(5)因本系统4台锅炉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不应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同时排污。

(6)只有当锅炉处于稳定工作状态时,才可进行锅炉定期排污。

定期排污时,须有序的对锅炉各设备进行排污,以防止锅炉水循环被破坏。

(7)排污过程中,若发生排污系统汽、水外漏,应立即停止排污,必要时应进行锅炉降压或停炉,避免事故扩大或发生人员伤害。

(8)程控排污结束后,应对锅炉底部排污系统进行巡视检查。

4.脱硫

(1)操作烟气系统各挡板门(如原烟气进口挡板门、净烟气出口挡板门、旁路挡板门),应得到值长许可后方能操作,并随时与主控制室保持联系,保证锅炉烟风系统和脱硫烟风系统安全运行。

(2)锅炉运行时,如需对脱硫旁路挡板门进行检查维护,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以防止旁路挡板门误动引起停炉跳机及人身伤害。

(3)进入吸收塔检查,应将吸收塔内用水冲洗干净,视情况将塔内浆液放净。

如需检查,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4)在脱硫装置停运期间,应对装置中的管道进行冲洗,各类箱、罐内如有浆液,其搅拌器仍应保持运行状态。

(5)脱硫旁路门如采取液压执行机构,在进行检查维护时,应先将执行机构蓄能器内的压力释放。

(6)冲洗吸收塔液位计时,应站在液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7)真空脱水皮带机在运行中发生跑偏、堵塞、滤布断裂时,应及时停止真空脱水皮带机并联系检修人员,将皮带机上的残余浆液清理干净。

禁止在真空脱水皮带机的皮带上行走及进入运行的皮带机内部检查。

(8)在系统运行状态下,禁止打开升压风机人孔门、GGH(烟气换热器)人孔门、吸收塔人孔门、吸收塔排空门。

(9)排放吸收塔浆液,各池、罐、箱内浆液,以及管道内剩余浆液时,如需在就地开排放门,应戴好橡胶手套,以免浆液腐蚀皮肤。

5.出灰

(1)出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穿防烫伤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以防热灰进入靴内。

(2)出灰用的工具(如铁耙、铁钩等),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整、牢固,用后应放在一定的地方。

(3)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烟灰向外喷出时,禁止出灰。

出灰时应适当提高燃烧室的负压。

(4)出灰地点和灰渣门旁的信道须明亮。

灰渣门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必要时工作人员向两旁躲避。

(5)出灰前应先通知司炉或集控主值班员,在司炉或集控主值班员操作处应有明显的“正在出灰”的标志。

出灰完毕后也应通知司炉或集控主值班员。

(6)放灰时,出灰设备和排灰沟附近应无人工作和逗留。

(7)灰渣门应有远距离机械闭锁开闭装置,开启时须力求缓慢,以防灰渣突然冲出。

开启灰渣门前,应先将灰渣斗内的灰渣用水浇透。

禁止出红灰。

(8)捣碎灰渣斗内较大的渣块时,事先应做好安全措施。

工作人员不要正对灰渣门,应站在灰渣门的一侧,斜着使用工具。

(9)从锅炉的烟道下部放灰时,工作人员必须缓慢地打开灰斗的挡板,并站在侧边以防烫伤。

必要时应先向热灰浇水。

(10)定期疏通或清扫地下除灰沟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水源,保证通风等),并有人在外监护。

(11)检查液态除渣的出渣口时,工作人员必须戴上有色防护眼镜,并应避开通渣孔正面,防止烫伤。

如产生氢爆时,应把水源切断,放尽存水,工作人员应戴防爆面罩,无关人员不准在现场逗留。

(四)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

1.一般注意事项

(1)在锅炉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总管、加药管等的连通处用有尾巴的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关上锁,然后挂上安全标示牌。

电动阀门、气动阀门的控制装置,应切断其电源或气源,并挂上安全标示牌。

(2)在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的烟道、风道、吹灰系统等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并与有关人员联系,送风机,电源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3)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以上时,不准入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

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燃烧室、烟道内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在锅炉大修中,动火作业(包括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装置的放置)要与运行油母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烟道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检修的锅炉不应漏进炉烟、热风、煤粉或油、气。

(5)在风扇叶轮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做好防止叶轮转动的措施,禁止站在叶轮上靠人本身的策略来盘动叶轮。

使用拔轮器拆风扇磨叶轮时,所有工作人员要远离、避开螺栓断裂时飞出的方向。

2.烟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的清扫

(1)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三)-1-

(1)

(2)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2)清扫烟道时,应先检查烟道内有无尚未安全燃烧的燃料堆积在死角等处所,如有,应立即除掉。

含有大量可燃物的细灰,可用雾状水先进行浇熄。

(3)清扫省煤器、再热器前,应打开空气门或抬起安全门,省煤器、再热器内应没有压力。

(4)工作人员进出烟道时,一般应用梯子上下。

不能使用梯子的地方,可使用牢固的绳梯。

放置绳梯应避开热灰,防止绳梯被热灰烧坏。

(5)清扫烟道时,应有一人站在外边靠近入孔的地方,经常和在烟道内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系。

(6)清扫烟道、省煤器、过热器时,应打开所有的入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如在清扫过程中,需使用吸风机加强通风时,作业人员应先离开烟道,然后开动吸风机,等待烟道内的灰尘减少,并经清扫工作负责人检查认为可以工作时,方可允许工作人员戴上防护眼镜和口罩进入烟道内工作。

但此时在吸风机入口前一段烟道内不准有人工作。

(7)清扫烟道工作,一般应在上风位置顺通风方向进行,不准有人停留在下风烟道内。

(8)清扫空气预热器上部时,不准有人在下部工作或逗留。

清扫下部时应特别注意还要被落下的灰尘烫伤。

(9)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烟道内。

在关闭入孔门或砌堵入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检查,检查后立即关闭。

3.受热面的清洗和汽包内部的检修

(1)锅炉放水和冷却后,在打开汽包入孔门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化学清洗的要求检查该炉是否确已与各母管和总管可靠地隔断,检查汽包是否与大气可靠地连通(保持汽包空气门在开启状态)。

(2)打开汽包入孔门进应有人监护。

工作人员应戴着手套小心地把入孔门打开,不可把脸靠近,以免被蒸汽烫伤。

打开不带铰链的人孔门时,应在松螺丝前用绳子把人孔门系牢,以便稳地放在汽包内。

(3)工作人员进入汽包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包内的温度,一般不越过40℃,并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允许进入。

在汽包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4)首先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先把汽包下方的下降管等管口全部封好,防止异物掉入炉管内;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衣袋中不准有零星物件。

(5)在汽包内清洗汽包和排管时,应有一人在外面监护。

(6)在清洗工作前,应检查洗管器的电动机、电线和行灯是否完好,电动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刀闸及开关须有良好的绝缘把手。

(7)汽包内禁止放置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只能放在汽包外面使用。

(8)在汽包内用电动洗管器清洗排管时,指定操作电动机开关的工作人员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汽包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根据汽包内工作的需要,操作电动机的开关。

操作电动机的人员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9)洗管器软轴放入汽包内的总分不可过长,以免不能伸直而搅伤人身或搅缠衣服。

(10)洗管器放入炉管内以后,才可通知启动电动机。

洗管器从炉管抽出以前,应先通知停止电动机。

(11)如使用高压水洗管器清洗炉管时,应有人负责高压水阀门的开、关工作,按照清洗作业人员的要求来开、关阀门。

在高压水洗管器放入炉管以前,不准开启水门,在未将水门关闭之前,不准将洗管器抽出管外。

(1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汽包内部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4.烟道内的检修

(1)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前,一般应先清扫烟道,如因工作紧急不能预先清扫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

(二)-1-

(1)

(2)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烟道灰斗内的灰渣,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事先清除。

(2)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在受热面的管子上工作时,应铺上木板,并固定牢。

(4)在烟道内进行工作时,应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5.脱硫设备的检修

(1)FGD(烟气脱硫)系统检修前,应对脱硫系统原烟道、净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部进行清扫(清扫工作按照8.3烟道清扫规定执行)。

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GGH(烟气换热器)电源切断,并按

(二)-1-

(1)

(2)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2)在脱硫系统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在脱硫系统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工作时,应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进入升压风机内部检查前,应在脱硫烟气系统停运至少1h后进行。

打开风机人孔门散热,并观察有无烟气泄漏,升压风机动叶调节机构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标示牌。

(5)进入GGH(烟气换热器)内部检查,应在GGH(烟气换热器)停运至少1h后进行。

打开人孔门散热,并将GGH(烟气换热器)主辅电机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标示牌。

(6)到事故浆池(罐)、排水地坑、石灰石浆池(罐)以及水箱等内部工作前,应先将池、罐、箱内的液体排放并冲洗干净,采取安全可靠措施,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监护。

(7)脱硫系统真空皮带机室应挂“严禁烟火!

”标示牌,真空皮带机周围禁止动火。

(8)脱硫系统试运转结束,残留于设备和管道内的水应尽可能地排出。

如在机械运转后不立刻投入运行,或脱硫系统长期停运,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

6.出渣机械及灰渣斗内的检修

(1)进入灰斗内工作时,冷灰斗上部应无人工作。

7.化学清洗

(1)化学清洗前,有关工作人员应学习并熟悉化学清洗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具体步骤和安装措施,了解所使用的各种药剂的特点,掌握灼伤急救办法。

(2)化学清洗作业人员应经过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参加清洗工作,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应佩带专用袖章。

(3)化学清洗临时安装的管道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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