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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第一篇: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

工作地点强行阻止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借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区措施或采区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盲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按规定进行煤尘检测的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四、火灾A级:

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的B级:

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

2、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C级: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力,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

五、放炮B级:

1、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2、放炮员无证操作的C级:

1、火药管理和井下放炮不按制度执行,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

2、火药领、退手续不全,账物不符及雷管无编号的

六、水害A级:

1、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2、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3、提高开采上线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B级

1、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

3、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4、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

5、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讨论方案执行的

6、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

7、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C级

1、不按规定对水闸门、水闸墙检查或维修的

2、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

3、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汇报而又不采区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

七、运输B级

1、斜井防跑车和跑车保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

2、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C级

1、绞车不按规定固定,制动装置失效的

2、使用不合格,磨损严重的联接环和销子,超挂车不使用保安绳的

3、斜巷运输信号装置不按规定设施,声光信号不齐全有效,信号按钮未进入躲避洞,运输兼行人斜巷无报警信号的

4、斜巷摘挂车场躲避硐位置不当或障碍物影响出入的

5、斜巷人行车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

6、运输行人巷道电机车架空线连续20米低于2米的

7、电机车闸、灯、铃及撒砂装置不齐全有效的

8、电机车、人车、矿车与巷道的行车行人安全间隙连续10米达不到规定的

9、铁路机件不全,接头间隙内外高低差,轨道水平严重超过规定,无轨枕或轨枕间距过大造成铁路质量低劣的

八、机电A级

1、矿井没有实现双回路电源的

2、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B级

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

2、主井提升:

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

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和设置不全的

4、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C级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闭锁不起作用的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为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主要排水设备提引水装置不起作用的

4、主扇在规定时间达不到换机运行的

5、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6、承压锅炉的安全阀或压力表失效,常压锅炉做承压锅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种保护不按规定设置过不起作用的

7、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8、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出现失爆的

9、皮带运输机不使用合格阻燃皮带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设备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10、井下三大保护及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

11、瓦斯异常区、掘进工作面未设“双局扇、双电源”、“三专两闭锁”、低瓦斯矿井未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未设置风电闭锁的

12、井下电缆未使用阻燃电缆或接头不合格的

13、不按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作业的

九、顶板B级

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材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C级

1、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

2、工作面缺柱或缺梁超过5%,出现空顶作业的

3、工作面出现5棵失效支柱,5条顶梁部铰接或损坏、一处5棵支柱钻地达100mm,未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的

4、工作面后部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未采取特殊控制措施的

5、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拖后放顶线6米回撤,回撤后未支密集截柱的

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两个出口,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管理权限报批的

7、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老空,跨巷道,托伪顶开采无专门措施或不按专门措施施工的

8、面上连续1米出现宽度0.215米伞檐未处理,面前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临时支柱的

9、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到1.6米,运输巷人行道宽度小于0.7米,巷道连续3米严重失修的

10、溜头溜尾未按规定打压柱的

11、支护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或未进行有关质量检测

12、巷道掘进无措施施工的

13、架棚巷道不实用前探梁、联棚器、空顶作业、连续5架棚子背顶不实,严重歪斜不正,棚腿高吊的

14、锚喷巷道不按措施规定使用前探梁,发现一处有5棵锚杆失效,抽查锚杆角度70%低于75度,工程质量严重低劣的

15、遇有地质构造、围岩破碎,压力大及处理巷道高冒时,未及时补充安全措施,未及时改变和加强支护的

十、其他A级

无批准的设计访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B级

1、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

2、新购进且设计没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C级

1、井口不执行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或执行不严的

2、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第二篇: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227-94DL409-91DL408-914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

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

难度较大,分场、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

分场、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

6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6.1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6.2安全生产隐患每周四进行上报,每月28日将本月的隐患及总结呈报公司安技科,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安技科确认。

6.3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措费用。

6.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集团公司报告。

6.5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督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督办人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6.6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集团公司安监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7对于集团公司安监部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

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督办人。

6.8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6.9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6.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总经理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公司安监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6.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总经理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

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13建立A、B、C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6.14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

3、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各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又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

6、

7、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

2、备的;

3、

4、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种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

3、

4、

5、

6、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

8、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煤尘

B级:

1、

2、

3、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防尘供水量、水压不足的;

符合注水条件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煤层注水措施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没有进行短壁煤层注水的。

C级:

1、

2、

3、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防尘、隔爆设施没有按规定安设的;采掘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的。

火灾

A级:

1、

2、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的。

B级:

1、

2、

3、

4、束管检测、注浆、注氨系统不完善的;

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

烧焊地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的。

C级:

1、

2、

3、井下烧焊未制定专项措施的;不按措施执行烧焊作业的;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

采掘工作面未编制防灭火措施或的按措施施工的。

放炮

B级:

1、井下火药库及火药发放硐室火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C级:

1、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2、放炮拉线距离不足的;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异常区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的;放炮器不符合规定或失爆的;

3、

4、违章装、放炮的;

高瓦斯矿井、瓦斯涌出异常区采掘工作地点不执行停电制度的。

水害

A级:

1、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2、

3、相邻矿井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尚未查明开采情况妥善处理的;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4、

5、提高开采上限开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开采区域周边采空区内有积水,受开采影响有倒灌的可能,未对老空水进行疏放或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作业的;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6、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窖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B级:

1、受承压水威胁的采区或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

2、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或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3、受含水层、陷落柱、断层、表土松散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4、

5、

6、

7、受水威胁煤层的采、留宽度不执行设计规定的;

对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封闭不良钻孔未按规定采取不效处理措施的;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图纸、台帐超过正常填绘周期一倍的;矿井涌水量、含水层水位等水动态观测系统不健全或不按规定观测或水位动态自动化监测报警系统出现故障超过10天未恢复正常监测的;

8、防治水设施和有关仪器装备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资金计划与实际投入达不到吨煤一元钱的;

9、没有按规定设立防治水机构或配足地测防治水人员的。

C级:

1、采区以上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清捞不及时,淤积厚度超过水仓高度的30%的;

2、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煤矿的开采、积水情况不按规定周期调查核定的;

3、

4、

5、

6、

7、

8、不按规定对水闸门、水闸墙检查维修的;各类防治水工程未规定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避水灾路标不全、位置不当的;发现突水预兆不及时汇报处理的;

不按规定填绘图纸、台帐或填绘周期超过规定一倍的;不按时组织水害隐患排查或向集团公司提供错误资料的;

9、的。

未制定防治水应急预案或每年雨季前未组织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运输

B级:

1、

2、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运输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C级:

1、

2、

3、的;

4、

5、斜巷运输信号装置不按规定设置;声光信号不齐全有效的;斜巷各摘挂车场无躲避所或位置不当及有障碍物影响出入的;摘挂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正常使用或不起作用的;小绞车不按规定固定;制动装置失效的;

使用不合格、磨损严重的联接环和肖子;超挂车辆;不使用保安绳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

6、规定的;

7、

8、

9、在行人巷道内架空线吊挂高度连续20M低于1.8M的;保险链(绳)、连接装置不按规定设置或不起作用的;电机车闸、灯、铃、撒砂装置等安全设置不定的;电机车、人车、矿车与巷道的行车、行人安全间隙连续10M达不到

10、轨道质量严重低劣,连续3个接头扣件不全、内外错和高低差严重超过规定;连续3搭轨道的铺设不符合规定的;

11、一处矿车3辆无防脱销装置的;运送物料不使用专用车盘的;

12、运输巷两侧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3、斜巷人车防坠器不灵活可靠,不按规定进行试验的。

机电

A级:

1、

2、

3、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矿井未使用双回路供电的。

B级:

1、回路的;

2、

3、

4、提升系统存在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规定设置各种保护装置的;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采区泵房供电线路单C级: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立井罐笼防坠装置不按规程规定试验、各种闭锁不起作用;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技术测定的;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埋单超过规程规定未更换或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

4、

5、主要排水设备提引水装置不起作用的;主扇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换机运行的;

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压力表、断水、断油、超温、超压保护安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6、承压锅炉本体和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或压力表全部失效,常压锅炉做承压锅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种保护、闭锁装置不按规定设置或不起作用的;

7、在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制造、使用、检修、改造等方面违反国家规程规定的;

8、

9、井下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井下隔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出现失爆的;

10、皮带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设置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11、检漏(包括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接地、过流三大保护和电动机综保不按规定使用、保护不起作用或没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

12、井下未使用阻燃电缆和皮带或接头不合格的;

13、不按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作业的;

14、机采面采煤机与运输机无停开闭锁装置;煤层倾角15度以上采煤机无防滑装置的;工作面转载机上安装有破碎机时,未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的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起作用的;采煤机内、外喷雾水压不足的;

15、耙装机固定卡子不齐全有效或稳绳固定不合格;未使用封闭式金属挡绳栅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耙装机无照明的;

16、机械传动装置防护不全或横过皮带、溜子的行人地点未设置过桥的;

17、矿灯的闭锁、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或不使用双光源矿灯的;

18、架空乘人装置保护装置设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19、不按规定制定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不按计划检修的。

顶板

B级:

1、据的;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资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支护密度无科学依

2、

3、采区无设计方案、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生产的;新采区、新工艺工作面投产未经集团公司验收的。

C级:

1、综采(放)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30MPa,普采工作面(泵站额定压力20MPa)达不到18MPa的;抽检初撑力时有相邻两架或3棵及以上达不到规定要求和合格率低于70%的(综采、综放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达不到24MPa,普采工作面单柱初撑力,¢100mm达不到11.5MPa,¢80mm达不到12MPa,普产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100mm达不到6.5MPa的,¢80mm达不到10MPa,综采(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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