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525980 上传时间:2023-07-1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3页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docx

新宿社区住户管理须知精

新宿社區住戶管理須知

 

1、新宿住戶遷入管理須知。

貳、門禁管制辦法。

參、出租管制辦法。

肆、垃圾管制辦法。

伍、燈火管制辦法。

陸、汽車停車場管制辦法。

柒、機車、腳踏車停車場管制辦法。

捌、環境維護業務。

玖、裝修工程申請規定。

拾、公共休閒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一、使用管理辦法。

   二、會客廳、多用途交誼廳、韻律教室使用管制辦法。

   三、圖書室、兒童遊戲室使用管制辦法。

   四、曬衣場管制辦法。

   五、公共休閒設施管理。

   六、其他公共設施管理。

 

壹、新宿住戶遷入管理須知

  維繫居家品質,是你我最關切的話題,需要您的傾力配合,因為大家是生命共同體,方有天天月月年年舒適愉快的生活。

下列各項,是我們享受舒適環境前的條件,請您共同配合:

1、遷入時請至管理中心辦理住戶資料登記。

(並簽收住戶規約含住戶管理須知

乙冊)

二、裝潢施工住戶請於三日前至管理中心辦理手續,並繳交保證金貳萬元整,

  方可施工。

三、施工時勿破壞外觀、結構、消防設施、監控設施…等,並禁止私接公共水

  電。

四、施工材料、廢料,不可佔用公共地方及空間;若須臨時擺放請依管理中心

指示地點,但不負保管責任,且以當日為限,逾期或任意擺設管理中心將

雇工以廢棄物處理,其費用由住戶負責支付。

五、大樓靠近外面及中庭禁止私自裝設鐵窗,以維護大樓美觀。

六、除原建築外,頂樓、空地、陽台…等不可任意加建,且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請各住戶切實遵守,以免遭受拆除損失。

七、大樓外觀禁止張貼廣告物及任意更改顏色,住戶若要租售時,請勿張貼紅

  紙條,請統一至管理中心登記公告之。

八、請住戶告知你的訪客及施工人員,配合管理中心之進出管制及規定事項,

以維護住家安全。

九、為維護社區安全,出租房屋時,請慎選房客。

十、住戶外出時請注意門窗是否關好,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十一、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

貳、門禁管制辦法

1、門禁管制

(一)開放時間

一樓門廳大門:

1.AM06:

00~PM12:

00-大門開放,人員進出由管理服務人員管制。

2.PM12:

00~AM06:

00-大門關閉並上鎖人員進出經管理人員確認

後自行刷卡進入。

地下停車場(車道門開關時間依實際需要調整):

1.AM06:

00~PM12:

00-車道門(鐵捲門)開啟,車輛由柵欄機遙控。

2.PM12:

00~AM06:

00-車道門(鐵捲門)關閉,車輛進出由鐵捲門遙控。

  

(二)出入管制

  1.大門完全開放時間,人員、來賓、訪客經由管理人員通知受訪住戶,經認可並會客登記後方得進出。

僅推銷人員、小販及可疑人員管理員得詳詢其來意,視情況阻止其進入。

    2.大門關閉時間,人員、訪客須登記,換發證件,始可進入。

(三)停車場出入口嚴禁停車。

(四)門廳大門前,原則不得停放車輛,但上、下貨則可暫停,一般車輛以停放15分鐘為限,不得併排停車。

2、安全巡邏管制:

(一)管理公司須依照合約書規定每天執行大樓內、外、周圍、地下室、

屋頂花園等安全巡查,並將巡查結果記錄於巡邏登記簿及工作日誌。

(二)工作日誌每天須呈管理委員會事務委員簽認。

三、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參、出租管制辦法

一、說明

為維護本社區形象及生活品質,特制定此辦法。

二、辦法

(一)本大樓出租嚴格禁止色情、賭博、神壇及其他法令不許之行為。

(二)請住戶慎選房客,並於租賃合約中加註下列條款:

1.房東必須告知房客,本說明書所列之各項公約、章程、辦法說

明,房客必須無異議遵守。

2.管理費用原則上由房客繳納,如房客欠繳,則房東有繳納之責

任及義務,請房東於退還押金時先查明有無欠繳情形。

3.房東請住戶於房客遷入前,事先通知管委會備查。

4.招租宣傳物,須依指定地點為之,不得任意張貼、懸掛(包括自

己房屋外牆)。

三、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肆、垃圾管制辦法

一、說明

為維護本社區之清潔衛生,提昇環境品質,制定本辦法。

二、地點

住戶應將垃圾置於垃圾集中場。

三、處理方式

(一)一般垃圾:

1.除可回收垃圾外,其餘均屬一般垃圾。

2.住戶將一般垃圾密封於袋內,勿使其漏出。

封妥後,再投入一般垃

圾丟棄孔內。

3.丟棄垃圾時,請注意勿使垃圾滿出,並蓋好蓋子。

  

(二)大型垃圾:

傢俱等大型廢棄物,不得棄於垃圾集中場,由管理公司協調安排時間請垃圾清運公司派車清運,清運前會公告,住戶再依公告時間再將大型廢棄物搬至指定地點。

  (三)裝潢材料等垃圾:

各住戶進行裝修施作工程時,裝潢材料木料、磚塊等垃圾,應由

裝潢單位負責清運,不得任意堆置,住戶並有責任監督其垃圾處

理。

(四)餿水:

   廚房之餿水,應傾倒於餿水桶內,再行蓋上餿水桶蓋,切勿將塑膠

袋丟入餿水桶。

(五)可回收垃圾:

請依垃圾回收分類放置各回收桶,勿整包回收垃圾未分類即丟入。

四、垃圾收集前之處理

(一)廚餘之水應瀝乾,再行丟棄。

(二)玻璃、陶器、金屬等碎片應妥為包裹後再丟棄,以免傷害垃圾清

理人員。

(三)煙蒂、火苗請熄滅後始可丟棄。

五、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伍、燈火管制辦法

一、目地

節約能源,並能達到社區一致美的感覺。

二、說明

(一)PM18:

00(天色暗時)若大廳燈未亮,馬上手動處理。

(二)PM22:

00大廳燈關掉(只留宵夜燈、庭院燈)。

(三)地下停車場原則只保留車道上方燈光,並且隔一盞燈打開,如其

他電燈須開啟時,請使用後隨手關燈。

(四)地下停車場坡道則保持全亮。

(五)安全樓梯則每層樓只保持1盞燈亮。

(六)各樓電梯間原則在PM18:

00~AM7:

00保持1盞燈照明。

三、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陸、汽車停車場管制辦法

一、目的

為健全本大樓停車場之使用與管理,以確保車輛、人員出入之安全及

停車場清潔與設備之維護,特制訂本辦法規範之。

二、出入管制

(一)停車場採二十四小時(全天候)開放。

(二)AM06:

00~PM12:

00時段車道門之啟閉,由管理人員按管委會決議

管制,其餘時間請隨時關閉。

(三)車道出入口及彎角處,不得停放汽車及影響車輛進出。

(四)車輛之出入及管理請遵守管理人員指示。

三、使用守則

(一)車位僅限停汽車用途,禁止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

(二)請按所購車位編號停放。

若未按規定停放或阻塞通道,導致車輛

受損,應自行負責,並負無辜第三人損失之賠償。

(三)禁止於停車場內洗車,以維持場地乾爽。

(四)請尊重他人權益,勿佔用他人車位。

(五)地下停車場(B1、B2)禁止汽車外之機車、腳踏車等之車輛進出及停

放,若因進出或停放導致車輛或停車設備受損,應自行負責,並負無

辜第三人損失之賠償。

(六)車內若有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本社區不負保管責任,並嚴禁在停車場內傾倒廢油、喧嘩、亂按喇叭、開足引擎。

(七)若因駕駛疏忽而毀損他人車輛或設備者,應付賠償責任,不自行調解或調解不成者,由管委會處理,不得異議。

四、費用收取

(一)收費標準:

車位保養費每位:

250元/月,管委會平面車位費每位2200元/月。

(二)本費用連同管理費一併收取,請依規定按時繳納。

(三)費用之收取,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

用以支付停車場之照明換修、

、清潔費、管制系統維護費、消防系統保養費、公共設施修繕費

等支出。

五、車位轉售、轉租

1.車位之轉售及轉租,應儘速通知管理服務中心,以便證件資料之更正。

並應繳清原車位積欠之款項,否則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拒絕發給停車證

2.車位不可轉售及轉租非本大樓之住戶。

六、附則

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柒、機車,腳踏車停車場管制辦法

一、目地

為健全本大樓停車場之使用與管理,以確保車輛、人員出入之安全及

停車場清潔與設備之維護,特制訂本辦法規範之。

二、出入管制

(一)停車場採二十四小時(全天候)開放。

(二)車輛停放及管理請遵守管理人員指示。

三、使用守則

(一)機車棚僅限停機車、腳踏車用途,禁止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

(二)機車車棚停放請排列整齊,不得阻礙車道通行。

(三)一樓騎樓之車輛停放請排列整齊,不得阻礙車道通行,以免妨礙店

面營業。

(四)門廳大門前之區域,原則不得停放車輛。

(五)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對面路邊及轉角區域不可停汽車、機車、腳踏車等車輛,以確保行車安全空間。

(六)若未按規定停放或阻礙通道,導致車輛受損,應自行負責,並負

無辜第三人損失之賠償。

四、附則

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捌、環境維護業務

一、作業原則

清潔衛生是理想住家環境的重要條件,應妥善安排、督導本大樓之清

潔工作,以求達到最高水準。

二、作業方針

(1)充分研究各種建材及設備材質之特性,配合該材質使用最適當之

清潔材料用及用具,以最適當之方式實施清掃作業。

(二)作業時以配合節省能源原則將水電用量節省至最低限度。

(三)作業時所需之鑰匙,謹慎保管,並於作業後立即歸還。

(四)作業時與大樓管理之其他人員密切配合,實施大樓內各種防止災害

措施。

三、作業計劃

(一)執行範圍

1.各樓層門廳及安全梯之日常清掃、拖拭、保養。

2.各公共玻璃及安全梯扶手、牆壁之擦拭。

3.一樓門廳、地板、電梯間、金屬設備之擦拭與拖拭。

4.地下停車場及各公共設施之清潔保養,維護工作。

5.照明設備、消防設備之清洗、擦拭與維護。

6.大樓環境之清掃、維護。

7.管理室之清掃、擦拭。

8.有效執行安全梯之暢通,委員會決議與住戶規約相關交辦事項。

9.公共設施之清潔。

10.嚴禁張貼廣告之執行及清除。

11.頂樓環境、落水口污物之清潔與清掃。

12.垃圾桶、煙灰筒、垃圾之清除、換袋與清洗。

13.中庭花園景觀花木之澆水與清潔。

14.大樓四週、騎樓之清洗與清掃。

四、附則

(1)委任清潔員依合約規定執行之,並請全體住戶維持垃圾不落地之原則。

(2)冷氣及花盆等突出物應安裝牢固,以防鬆脫傷人或滴水擾人。

(3)居家樓上及安全梯間嚴禁焚燒紙錢,如有焚燒紙錢之必要一律在一

樓門外為之。

特定清潔維護

項次

項目

工作方式

週期

1

垃圾處理

搬運

每天

2

安全樓梯

清潔

每週

3

停車場(汽、機車)

清潔

每天

4

門廳各樓層走道及電梯廂

清潔

每天

5

垃圾集中場

清潔、消毒

每週/每季

6

中庭花園

清潔、澆水

每天

7

屋頂平台

清潔、澆水

每週/每天

8

公共燈具

清洗、擦拭

每月

9

門廳玻璃

清洗、擦拭

每週

10

水塔蓄水池

清洗、消毒

每年2次

11

外牆

清洗

另訂

12

各樓層公共區域

蜘蛛網清除

每月

13

商店街走廊

清潔

每天

14

消防器材

清潔、擦拭

每月

15

中庭花園及屋頂排水口

清理、疏通

每週

16

社區消毒

除蟲、除菌

每年2次

17

交誼廳

清潔

每週

18

各項超高作業

另訂

備註:

上列項目需要經委員會核定後實施,費用另計。

玖、裝修工程申請規定

一、目地

為維護本社區結構安全及外觀,並依據住戶規約之規定,特制訂本辦

法。

二、申請規定

住(業)戶應於施工三日前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下列手續:

(一)填寫「裝修工程申請表」如附表。

(2)提報「施工設計圖」備查。

三、退款規定

住(業)戶應於工程完竣並經管理中心驗收後,攜帶申請表、印章至

管理服務中心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之手續。

四、附則

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

裝修工程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戶號

姓名

電話

公:

私:

工程範圍

施工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包商姓名

包商電話

地址

保證金

新台幣貳萬元整。

備註

請隨表繳交「施工設計圖」。

管委會

管理中心

新宿社區裝修工程保證金退款單

貴戶裝修工程完竣,經本會審核,決議如下:

 1.結構安全   無破壞   破壞      金額:

      

 2.公共設施   無破壞   破壞      金額:

      

 3.私人設施   無破壞   破壞      金額:

      

 4.垃圾、廢材  已清運   未清運、清運費:

        

 5.其他

茲退回裝修保證金餘款        元

此致

戶號:

         姓名:

        (請簽章)

                         新宿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註:

本表一式三聯,第一聯管理管委會保存,第二聯管理服務中心保存,第三

聯住戶保存。

(附件)裝修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茲因本人預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對於新宿(以下簡稱本社區)  棟  樓  戶實施裝修施工(含室內裝潢規劃、隔間、水電施工等)。

為確保社區之公共安全;各項設施之正確使用;良好秩序之建立;環境清潔之維護,同意恪遵下列條款:

1、如有裝修施工預定時,應於事前以書面方式知會管理服務中心,並交付施

工設計圖,俾便與原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設計圖核對,詳查有無對本社

區結構及消防、監控、警報系統之毀損及其功能影響。

並禁止變更本社區

之外觀、加建或違建,以保美觀及安全。

二、委託裝修公司施工之三日前,應先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下列手續:

(一)填寫「裝修申請表」一式三聯。

(二)提報「施工設計圖」備查。

(三)交付「裝修保證金」新台幣貳萬元。

三、所雇工人,如有違反下列條款,管理服務中心有權不經通知,動用保證金作處理。

如保證金不足,管理服務中心可按實追償。

茲動用保證金條款,詳列如下:

(1)若施工不慎(含故意與過失)造成公共設施之損毀;管線破裂、漏電、

漏水、消防、監控系統失靈;天花板、地面、牆壁之龜裂;電梯損壞

與環境污染等,均應照原質料即時修復,重大者仍須依法作責任之追

訴與理賠。

(2)施工材料須妥為存放,其存放範圍以本人所購房屋之內部為限,禁止

任意堆置,妨礙公共通行及觀瞻。

若有上列情事,經管理人員糾正仍

未改善者,管理服務中心得視同廢物僱工搬離,所生費用由保證金下

逕為支付。

(3)施工所產生之廢棄物、垃圾,禁止存放於公共區域內,否則管理服務

中心得僱工清運,而由保證金下逕為支付之。

(4)應遵照本社區管理服務中心所定之作息時間施工,並須把握工期,依

限完成。

若有延誤可能應先知會管理中心,否則管理服務中心將依限

收回其臨時出入證。

(5)完工後,應主動會同管理服務中心之管理人員查驗施工處所,確認無

造成公共設施之毀損及環境之污染,經加簽認後,得按規定向管理服

務中心無息領回保證金。

四、對施工人員之工作安全,或因施工而波及他人意外傷亡,應負完全責任。

五、施工人員不管其誤用或盜用本社區工具、材料或水電,願依十倍計價賠償

,絕無異議。

六、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社區有賭博、酗酒、偷竊、鬥毆等行為,或掩護來路不明人員之情事,否則視情節輕重,依法報警處理之。

七、施工人員因工作之故攜帶物品進出,應接受管理人員之檢查與記錄,絕無

異議。

八、所僱用之施工人員,如有亂吐檳榔汁、亂丟煙蒂或隨處便溺等行為,經管理員發現,第一次罰款新台幣伍佰元;第二次得收回其臨時出入證,禁止其再進入本社區工作,絕無異議。

九、臨時出入證如不慎遺失,應向管理服務中心報備,註銷其號碼,並依規定繳交工本費,換發新證。

該證不得移作他用,並應於工程完竣後,立即繳還。

十、本社區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止(國定例假日禁止施工)。

其餘時間禁止施工,須趕工者應事先向管理服務中心報准。

十一、本申請書有未盡事宜者,應視社區實際須要,由管理服務中心增訂之。

 

此致     新宿社區管理委員會【立切結書人如為住(業)委託之人,住

(業)戶亦應負其應負之責。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拾、公共休閒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一、使用管理辦法

(一)宗旨

  本大樓為加強住戶之服務,及各項休閒設施之有效運用與維護管

理,特制定本辦法,以利大樓各住戶共同遵循之。

  所有公共休閒之設施之設立,是為服務住戶並提供正常之休閒、

活動為宗旨。

  本大樓各項公共休閒設施產權及使用權屬於本大樓全體住戶所有

,由管理委員會擔負監管之責。

本管理辦法依管理委員會會議決

議訂定及修改之。

(二)管理總則

1.開放時間:

AM8:

30~PM10:

00(會客廳24小時開放)。

2.各廳室除特別規定用途之外,下列集會及活動可以使用:

A.委員會議。

B.委會所舉辦之各項教學或聯誼活動。

C.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住戶大會)。

D.具有公務性質之活動。

E.經特別申請,由委員會通過之活動。

除原用途及上述用途外,不得移作他用。

3.各廳室公共守則:

A.各項公共設施之使用須經管理人員指導。

B.各項器材用品或設備,應愛惜使用,如有污損毀壞者應照價

賠償。

C.請保持肅靜,不得高聲喧嘩、藉故滋事,從事賭博或其他違

法及不正常之行為。

D.各項設備、物品非經允許,不得任意拆卸、搬動或攜出。

E.使用後應將使用物品歸還原處,最後離開者應住意將電燈關

熄。

F.應注意維護整潔及環境衛生。

4.各廳室內各項財務、圖書、用品及設備,均應列冊管理,一切

經費收支均應登列帳冊備查。

5.管理人員經收各項費用,均須開立正式之單據給使用住戶,並

依規定入帳。

 

二、會客廳、多用途交誼廳使用管制辦法

(一)會客廳

(1)開放時間:

 24小時

(2)公共守則

 不可大聲喧嘩,以免干擾他人。

 請注意環境之整潔及衛生,並且不得在裡面喝含酒精類飲料

及吸煙。

 請愛惜使用公物,如有任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3)管理細則得由委員會議修改之。

(二)(多用途)交誼廳:

可供作圖書室、兒童遊戲室、韻律教室、會議廳

(演講廳、親子教室、研習教室)等多用途,惟使用時須遵循公共

守則及各項不同用途之管制辦法。

(1)開放時間

 AM8:

30~PM9:

30

(2)使用對象:

限本社區住戶,禁止外住戶使用。

(3)公共守則:

 有排他性用途,請在使用前三日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

 不可大聲喧嘩,以免干擾他人。

 使用時請注意環境之整齊及衛生,並且不得飲用任何含酒精

成份之飲料及吸煙。

 請愛惜使用公物,如有任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會議室租用一次收費200元/時段(一時段為3小時)。

(4)管理細則得由委員會議修改之。

(三)多用途交誼廳(會議室)使用管制辦法

A.使用範圍:

1.委員會例行會議。

2.委員會專案會議。

3.專為本社區主辦之教學性講習活動。

4.本社區住戶會議,聯誼活動借用。

5.本社區住戶會議舉辦合法性活動借用,但教學對象僅限於本社區

住戶為主。

B.注意事項:

 1.本會議室以委員會例行會議、專案會議及活動為優先使用權。

次為

委員會主辦之教學性講習活動。

 2.凡所教學性之課題,如有危害社會敗俗等煽動行為時,管理人員得

 通知立即停止活動,情節嚴重者報警處理。

 3.於會議室內不得煎、煮、炒、炸之情事,否則管理人員得通知立即

 停止活動。

 4.借用時按所需要之時段依先後申請之次序列定之。

若申請時段不足

 時得延長。

但應視情節為之。

若下個時段有人借用時不得延長。

 5.借用會議室時,應於3~7日前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如期在申請之

 時段內使用。

 6.使用時應保持會議室原狀,不得任意變更或特殊之佈置,如有必要

 時得經許可後為之。

 7.使用後應將會議室回復原狀,攜帶之物品應帶走,否則視為廢棄物

 將予以拋棄處理。

 8.會議室之牆壁、窗廉、桌、椅、白板等在使用前後均應當面交清使

 用歸還,如有損壞短缺時應照價賠償。

 9.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如有疑問請向管委會提出諮詢

三、圖書室、兒童遊戲室使用管制辦法

(一)圖書室使用管理辦法:

1.圖書室書籍,住戶如需借閱,請至讀書社管理人員處登記完成手續後,

 始可借閱,借閱期限乙週,繳還時經檢查,如有毀損,則須照價賠償。

2.保持安靜,維護公共秩序,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3.不得隨地吐痰或亂丟廢棄物,應保持公共衛生。

4.室內報章、雜誌、書籍,一律不得攜出。

5.本圖書室之各類圖書取閱後,請歸回原位,並排放整齊。

6.報章、雜誌、書籍等公物,請愛惜使用,不得任意破壞、撕毀、塗點、

 評註等情事。

(二)兒童遊戲室使用管制辦法

1.開放期間請愛惜使用各項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畢後請歸回原位,並排放整齊。

2.嚴禁兒童在室內有喧嘩、吵鬧及追跑情事發生,以維持安全。

3.遊戲間內各項遊樂器材(具),一律不得攜出室外使用。

4.不得隨地吐痰或亂丟紙屑,應保持整潔衛生。

四、曬衣場使用管制辦法

1.衣物棉被等物請於隔日收回,勿放置過久,造成他人無法使用的困擾。

2.請隨時保持曬衣場清潔,勿隨手丟棄垃圾。

3.放置過久衣物管委會有權處置,經公告未招領將捐贈之。

五、公共休閒設施管理

(1)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執行本大樓各項公共休閒設施管理工作。

各住戶

   請配合管理人員之指導使用,並不得要求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作私人

   性質服務,或給予任何私人利益。

(2)服務中心設置管理人員及開放時段;由管委會與社區相關社團,依

   實際需要設置之。

(3)社團或住戶為本大樓之公共休閒設施器材,提供適當的維護保養時,

   應告知管理中心,以便作適當管制並記錄。

  (四)設施之添購,依實際需要由管委會與社區相關社團決議實行之。

 

新宿社區公共設施借使用申請單

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使用人

樓號

姓名

申請使用項目

申請使用日期

自  月  日時至  月  日  時共  小時

應繳費用

新台幣    萬    仟    佰    元整

用途

預定參加人數

注意事項:

1.租用人應遵守公共設施管理辦法。

2.租用人應於申請時繳清租金。

3.請愛惜公物。

 4.申請使用日期以先登記者為優先。

申請人簽章:

社團人員核覆:

承辦人:

實收費用:

六、其他公共設施管理

  

(一)地下室B1、B2停車場:

     1.地下室停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