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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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

2011年04月28日09:

05:

55来源:

无为县白茆中心学校【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根据无教计[2009]553号关于印发《无为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无教计[2011]81号《关于做好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白茆学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校预算管理

统一预算管理,提高中小学预算编制质量,实现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规范的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并按照全国统一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基表”,按“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编制预算。

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

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

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其中运转经费约占45%,维修维护约占40%,招待费(含工作餐)约占5%,交通费(差旅费)约占5%,教师培训费约占5%。

二、规范经费使用范围

1、中小学义教保障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可以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3、中小学义教保障经费不准支出的范围:

(1)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

(2)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3)不准用于偿还债务;(4)严格控制招待费;(5)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三、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每学年度均要编制购置计划报中心学校审批,教育局备案。

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

实施采购时,由中心校根据采购需要填写采购申报单,报教育局审核后送交财政局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

各学校对购置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实物报领制度。

四、执行大型维修报告制度

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并实行报告制度。

小学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初中和中心小学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学校履行报告,附校务会会议录,报中心学校审批方后可实施,工程完工决算后,经中心校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账。

小学一万元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五、强化学校财务管理

各中小学要明确职责,切实强化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把好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都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二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四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自立项目收费或变相收费,严禁违规代收费,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五是推进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

为了适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帐务处理。

在“白校字(2009)31号《白茆学区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补充以下报账规程:

(一)、原始凭证(即单据)取得要求

1、遵照“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六项要素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

2、每张原始凭证必须做到:

内容完整,金额清晰,数量、单价齐全(有附件的必须由出票单位盖章),手续完备等。

(二)、成立帐务内部审计小组

1、各中小学成立帐务内部审计理财小组(即内审组),内审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或中层干部担任,校长和报账员不得参加内审组。

2、内审组的责任

(1)对每次报账的原始凭证审核,是否符合原始凭证六要素。

(2)审核原始凭证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帐证和帐物是否相符。

(4)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大型维修工程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确保凭证上的金额与实物相符。

(5)负责对每次审计结果张榜公示。

填写内部审计报告,并在内部审计报告上签字。

(三)、报账

(1)报账前要求报账员将所有要报账的原始凭证整理、严格按会计科目分科归类核算准确,经内审组审计后方可报账,否则不得报账。

(2)小学1000元以上,初中和中心小学2000元以上等大额票据,必须由内审组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六、实行跟踪问责制度

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管理过程中,坚持收支两条线,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出现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不到位,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义教保障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学校的校长及内审组长,按有关文件规定追究问责。

 

无为县白茆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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