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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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附件

三、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奖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目标控制

一、进度控制

1)、工程的实际进度,不论是月进度或季进度,按批准计划进度每推迟10%加罚1000元(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除外)。

2)、月进度计划要求上月的28日报监理审核,周进度计划提前一日报监理,推迟一次罚款200元。

3)月工程量报表、月形象进度报表,以及工、料、机动态报表每月30日报送监理部,逾期不报每次罚款200元。

4)施工方要对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施工人员人数有切实可行的预控措施,保证施工人数满足施工实际需要。

若因施工人员不足使施工进度滞后:

周计划每个分项滞后处罚100元;月计划每个楼号滞后处罚500元。

二、质量控制:

1、人员:

1)项目经理部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者,经指出仍不改者罚款1000元整。

2)、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要保持基本稳定。

更换人员或队伍,要提前半月征求业主和监理部同意,否则罚款500~5000元。

3)、质量保证体系所报人员要持证上岗。

证件复印件报监理部备案。

现场巡查中,发现无证上岗与人证不相符罚款300元。

2、施工方法: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否则除要求返工整改、承担各单位相关损失外,并一次罚款500~2000元。

2)工程开工前,承包方要及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申请报告以及筹办有施工单位办理的施工前期相关手续、文件,并报业主和监理部审批,不得私自变更现场平面布置。

如需变更,应提前7天提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3)、工程设计变更、材料的代换必须经过设计单位、业主和监理部同意,若违反,除责令更正、补偿各单位相关损失外,并处以2000元罚款。

4)、工程分包,未经监理部确认,责令撤换,并罚款2000元。

5)、重要工序的重点部位,雨季和冬期施工要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若没有方案野蛮施工者罚款1000元。

6)、质量控制点,如:

轴线、坐标、高程、沉降观测、材料试验和复验,隐蔽工程的检验等,实行报验、签字认可制度,未报验或报验未认可签字,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或隐蔽,必须返工并重新报验,并罚款3000元。

7)、严格执行阶段验收制度,施工单位按照程序自检合格后书面报验监理验收,监理检查书面资料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时,发现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自检或未认真自检,责令施工单位重新检查,情节严重者罚款100-500元。

8)、工序之间、班组之间要健全交接班制度,无交接记录,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书面保证。

3、材料:

1)、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的材料(钢筋水泥等)生产厂家,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并要“三证齐全”(出厂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地方准用证)。

批号明确,且与证件吻合。

否则,令其退场,每批次罚款500~10000元。

2)、材料未报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并罚款1000元。

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发现查实,罚款3000元,并追究责任。

3)、未经复试和试验的材料,擅自用于本工程,除要求返工外,每次罚款5000元,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4)、材料的“三证”、复试报告、隐蔽记录、砼、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要及时报监理备案,按要求日期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4、机械

1)检测仪器、仪表以及计量设备等主要设备,应满足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要求定期检验,重要的计量设备需经技术监督部门校验的及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审验工作,每发现一次未及时检验、校验,责令整改并处罚金3000元。

2)、施工机械定人定岗操作。

地泵、搅拌机、龙门架、塔吊等大型设备要经安全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罚款2000元。

5、作业环境:

1)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要做到工完场清。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各班组间要做好对成品保护工作,避免相互损坏,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损坏或污染,监理不予验收,并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罚款200~1000元。

6、程序控制:

每一个分项、子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报验,如砼浇筑完成、钢筋隐蔽、模板安拆等,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钢筋、砼等的质量缺陷不得私自处理,发现一次根据情节给予200~500元罚款,

7、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中定的省优质结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达不到按合同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每一个分项、子项工程的主控项目要求必须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发现除必须返工外,给予每次每处罚款2000~6000元,一般项目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

1、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

要求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并且安全责任管理要落实到人。

2、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的专、兼职安全员。

专、兼职安全员应具备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若巡查发现现场安全员脱岗,一次处罚5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要按“临电规程”安装,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一次罚款1000元。

4、“三宝”使用不达标、“四口”、“五临边”未防护或防护不合要求者,提出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5、施工机械(机具)、电器设施,要有操作棚和防雨防水措施。

6、特殊工种(如:

电工、焊工、塔吊工、架子工等)要持证上岗。

证件复印件报监理部备案。

现场巡查中,发现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相符的每人罚款300元。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墙,大门处门岗,入口处按规定设置“八牌一图”。

八牌即: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农民工维权须知牌;一图即: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并有交通技术标志,危险地段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布置、材料的堆放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场容、场貌整洁。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

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证良好的备用状态。

4、施工现场地面要硬化处理;各类管材管件、各类主材(如钢筋等)不能直接堆放地面上,要有防雨防锈措施。

5、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后才能上岗,无教育记录的每人罚款100元。

6、进场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能有赤膊、裸背、光膀现象、穿拖鞋现象;外架施工人员必须挂安全带;各类焊工要佩戴手套、眼罩;混凝土浇筑工人及管理人员要佩戴防漏电手套、胶鞋。

若违规,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

7、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发现一处大便罚款100元。

8、现场工人不能有打架斗殴和骂人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

9、现场门卫要做好出入现场人员的例行检查工作,非本标段施工相关人员禁止入内(特别是非施工人员的妇女、儿童)。

若发现现场有工人家属、非施工人员的妇女、儿童在现场出入、滞留,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工程开工后,形象进度到主体一层或建筑物施工至3米时,施工单位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报,办理受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证书。

2、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情况和管理资料,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未进行文明安全考核评价的工程,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章事故处理

一、施工中必须要有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有抢修应急事件的相关设备和措施。

二、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要及时报监理部,擅自处理罚款2000~5000元。

三、不执行业主和监理签发的监理通知、指令、会议要求等,除立即停工整改外,视情节每次罚款500~2000元,造成后果自负;

四、按时参加有关协调会,迟到一次罚款100元,迟到15分钟按旷会,每次罚款200元。

第五章停工整顿

若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及监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各项费用支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1、拒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合理管理,态度恶劣者;

2、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者;

3、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情节严重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者。

第六章奖罚措施

一、实施罚款时,由监理部出具“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

承包商、业主、监理各一份。

二、处罚金额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缴,48小时未上缴,处罚原金额的两倍。

如果在48小时未上缴,将在工程款中以五到十倍扣除。

三、罚金用于奖励在质量、进度、现场管理好的施工班组或个人。

四、罚金统一管理,并做到账目公开,并专款专用。

第七章附则

一、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符合本办法两条以上条款内容时,处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二、本办法,仅限于现场管理时使用,与施工合同不发生因果关系。

三、本办法由监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新蔡县纺织服装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部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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