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洗作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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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洗作业管理规程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标准和效率,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和清洁程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我市环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作业标准
清洗道路交通标志线清晰明朗,路面、路沿石、流水板、果皮箱、保洁车、花坛边角、候车亭周边、道路交叉口部无积尘泥沙,无油污积水,路面现本色。
二、作业范围
(一)晚班
蒸湘区。
车行道宽15米以下道路:
蒸湘南路(解放路至兴楚塑料有限公司)、常胜西路、红湘路(立新大道至雁城西路)、天马山南路;车行道宽15至30米道路:
蒸湘北路、船山西路(蒸湘路至蒸湘区政府西)、解放路、立新大道、道源路。
雁峰区。
车行道宽15米以下道路:
雁城路、湘江南路(解放路至千吨级码头)、中山南路、解放路、先锋路、和平南路、环城南路、蒸湘南路(解放路至兴楚塑料有限公司)、金果路、天马山路、仙姬巷;车行道宽15至30米道路:
蒸阳南路、大庆路。
珠晖区。
车行道宽15米以下道路:
广东路、东风支路、湘江东路、光明街、湖北路、湖南路、临江路、广西路;车行道宽15至30米道路:
东风北路、东风南路、玉麟路。
石鼓区。
车行道宽15米以下道路:
湘江北路、五一路、解放路、中山北路、常胜路、莲湖路、环城北路、明翰路、人民路、和平北路、司前街、建设路;车行道宽15至30米道路:
古汉大道、畔湖路、蒸阳北路、蒸湘北路、船山东路、蒸水南堤。
(二)白班
蒸湘区:
西外环路(杨岭桥至杨柳车辆检测中心)。
雁峰区:
湘江南路(千吨级码头至白沙大道)、南外环、蒸湘南路(雁峰区新办公楼至南外环)、白沙大道、西外环路(衡枣高速出口至杨柳车辆检测中心)。
珠晖区:
衡州大道、新园路、武广连接线、东外环路。
石鼓区:
内环北路、西外环路(杨岭桥至107国道)、华源路。
三、作业时间
(一)晚班:
23点至次日5点。
每天23时前所有人工清洗路段上的垃圾必须全部清理干净,人员设备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含水车第一车水加水工作),23时准时展开作业。
(二)白班:
8点至12点;14:
30至17:
30。
四、作业设备及人员
(一)晚班:
6台水车(其中4台冲洗,2台人工清洗),2台机械化清洗车;作业人员:
司机8人,每台人工清洗车清洗人员6人,其中至少两人负责清扫。
(二)白班:
2台水车(对白班清洗作业路段和突发污染、紧急调派及晚班作业未达标路段进行冲洗作业),1台机械化清洗车,1台机扫车机动对外环线进行清洗清扫;司机4人,清洗人员6人。
各城区道路清洗晚班作业安排见附表《衡阳市城区道路清洗晚班安排表》。
五、作业程序
(一)人工清洗路段按照先水车冲洗车行道,再人工清洗人行道和慢车道,再机械化清洗作业的顺序进行。
(二)冲洗路段按照先冲洗车行道,再机械化清洗慢车道和路边沿。
车行道宽15米以下的路段必须双嘴连续冲洗2遍,车行道宽15-30米路段必须同时安排2台水车单边单嘴冲洗2遍,车行道宽30米以上路段必须同时安排3台水车单边单嘴冲洗2遍。
六、作业要求
(一)各城区环卫局成立专业的清洗公司,并对所有清洗作业车辆统一编号,并将统一编号喷在驾驶室两侧门外中间,水车为1至6号,清洗车为7至9号,清扫车为10号,电动清洗车为11至14号。
(二)作业范围所有路段每天必须按要求冲洗到位。
(三)各城区环卫局对安排作业路段如有变动需书面报市环卫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作业时间内每车水加水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五)各城区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一名管理人员全过程跟踪督查。
(六)冲洗作业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机械化清洗作业限速6.5公里/小时。
(七)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标志服,按要求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八)清洗作业人员要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作业、礼让三分,自觉维护环卫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搞好安全防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晚班作业中不得鸣笛,避免冲水作业影响市民出行,杜绝作业扰民。
(十)作业前因被安排的作业车辆故障或保养检修,应另行安排其他车辆上路,确保作业车辆数量。
(十一)遇有突击任务、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按要求调整安排。
(十二)电动车配合清洗作业计划,对相应路段交通标志线进行全面清洗;对作业路段边角未达标的进行补洗;对夜市摊点,小型渣土撒漏污染、果皮箱、保洁车周边进行清洗;对机动车清洗作业不方便的路段进行清洗。
(十三)当天气温低于0℃或16时后降水量超过25毫米以上,可暂停道路清洗作业(具体以市环卫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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