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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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doc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习题答案2014.5.17

第二章答案

四、计算题

2、

(1)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700+5100+(15000+15000*6%)*17%=1700+5100+2703=9503

(2)当期销项税额

=23400/1.17*17%+234/1.17*17%*5+2340/1.17*17%=3400+170+340+35100/1.17*17%=9010

(3)应缴纳增值税=9010-9503=-493

 

3.

(1)准予抵扣进项税17000

(2)准予抵扣进项税120

赠送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0*30*17%=1020

(3)销项税额=2340/(1+17%)*17%=340

(4)销项税额=12000*13%=15600

(5)旧设备应纳增值税额=10400/(1+4%)*4%*50%=2000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0+120=17120元

(2)当期销项税额=1020+340+15600=16960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16960+2000-17120=1840元

 

4、

(1)运输收入222万元,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2)取得含税租金收入175.5,销项税额175.5/(1+17%)*17%=25.5(属于有形动产出租,税率17%)

(3)进项税额=8.5万元

(4)进项税额=1.7万元

(5)进项税额=0.68万元

(6)转让车库,属于销售不动产,应按5%缴纳营业税

150*5%=7.5万元

(7)门面房不属于有形动产,因此不属于营改增的范围,仍然缴纳营业税

10*5%=0.5万元

(8)销售旧设备应纳增值税=20.8/(1+4%)*4%*50%=0.4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1.7+0.68=10.88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22+25.5=47.5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47.5-10.88+0.4=37.02万元

本月应纳营业税额=7.5+0.5=8万元

5.

(1)销项税额=100*6%=6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万

(2)销项税额=63.6/(1+6%)*6%=3.6

(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

(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5元

应纳增值税额=60000+36000-30000-68000-115=-2115元

五、分录题

1.会计分录:

(1)借:

应收账款234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

库存商品1600000

借:

银行存款2320000

财务费用20000

贷:

应收账款2340000

(2)借:

应收账款585000(红字)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00(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红字)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先开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17%=17万元。

借:

银行存款300000

应收账款87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700000

贷:

库存商品700000

 

(4)销售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0.4/(1+4%)×4%*50%=0.2万元

借:

固定资产清理320000

累计折旧180000

贷:

固定资产500000

借:

银行存款104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104000

借:

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借:

营业外支出2180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218000

(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可抵扣进项税额=8.5+1.1=9.6万元

借:

固定资产6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6000

贷:

银行存款696000

(6)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可以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借:

应收账款73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银行存款3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450000

贷:

库存商品450000

(7)月末,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34-8.5+17+10.2=52.7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0+9.6=39.6万元

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增值税=52.7-39.6=13.1万元

简易办法征税应纳增值税=0.2万元

借: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1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贷:

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133000

 

第三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进口原材料应纳关税=(120+8+10+13)×10%=151×10%=15.1(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纳增值税=(151+15.1)×17%=28.237(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71+7.1)×17%=13.277(万元)

国内运费价4万元、进项税0.44万元

(3)钢材价格(300+20)320万元、进项税额(51+2.2)53.2万元。

(4)汽车部件价格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5)销售收入2000万元、销项税额340万元。

价外费用11.7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6)按20万元每辆计算,销项税额10*20*17%=34(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340+11.7/1.17×17%+10×(2000/100)×17%=375.7(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237+13.277+0.44+53.2+17=112.154(万元)

应纳增值税=375.7-112.154=263.546(万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2000+11.7/1.17+10×2000/100)×12%

=2210×12%=265.2(万元)

4、

(1)增值税销项税:

40*4*17%=27.2

应交的消费税:

40*2000*0.5/10000+40*4*20%=36

(2)增值税销项税:

10*3*17%=5.1

应交的消费税:

10*2000*0.5/10000+10*3*20%=7

(3)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

(5.1+0.6)/(1-5%)=6

消费税:

6*5%=0.3

进项税:

0.102

(4)套装礼品酒:

消费税:

7.02*20/(1+17%)*20%+20*2000*0.5/10000=26

增值税销项税:

7.02*20/(1+17%)*17%=20.4

(5)视同销售

消费税:

8*2000*0.5/10000+8*4*20%=7.2

增值税销项税:

8*4*17%=5.44

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36+7+26+7.2=76.2

(有0.3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不是交给税务机关的)

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27.2+5.1+20.4+5.44)-0.102=58.038

第四章答案

四、计算题

1.收入额:

2200+100=23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800

(2)开发成本700

(3)开发费用50+(800+700)*5%=125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2300*5%*(1+10%)=126.5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800+700)*20%=3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800+700+125+126.5+300=2051.5

增值率=(2300-2051.5)/2051.5*100%=12.11%

因为是普通住宅,增值率没有超过20%,所以免税

2、

(一)住宅楼

收入额:

200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2500

(2)开发成本3000

(3)开发费用300+(2500+3000)*5%=575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20000*5%*(1+10%)=1100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2500+3000)*20%=11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2500+3000+575+1100+1100=8275

增值率=(20000-8275)/8275*100%=141.7%

增值率100%——200%,税率50%,扣除率15%

应交土地增值税:

(11725*50%-8275*15%)=5862.5-1241.25

=4621.25

(二)写字楼:

收入额:

30000

允许扣除项目:

(1)土地款2500

(2)开发成本4000

(3)开发费用(2500+4000)*10%=650

(4)营业税及城建税及附加30000*5%*(1+10%)=1650

因为是房地产企业,所以印花税不能扣除(有加计扣除)

(5)加计扣除(2500+4000)*20%=1300

允许扣除项目总计:

2500+4000+650+1650+1300=10100

增值率=(30000-10100)/10100*100%=197%

增值率100%——200%,税率50%,扣除率15%

应交土地增值税:

(19900*50%-10100*15%)=9950-1515

=8435

3、土地款:

10000

契税:

300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70000-10000-300)*5%*(1+10%)=59700*5%*1.1

=3283.5

应纳印花税:

70000*0.05%=35(不是房地产企业)

允许扣除的项目:

10000+300+3283.5+35=13618.5

增值率:

(70000-13618.5)/13618.5*100%=414%

税率60%,扣除率35%

应交土地增值税:

56381.5*60%-13618.5*35%=29062.425

第五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支,允许扣除100万元。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20-12)-(36-6)-2=460(万元)

①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计算:

a.3000×0.5%=15(万元);b.20×60%=12(万元);可扣除12万元。

②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万÷24个月×4个月=6(万元)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属于税法不认可的支出

(3)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为0

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③不认可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15万元

(4)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扣除。

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10.5=817.5(万元)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817.5×25%=204.38(万元)

(6)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4.38-190(预交)=14.38(万元)

3.招待费标准100*60%=60万元,9600*0.5%=48万元,超支100-48=52万元

广告费标准=9600*15%=1440万元,大于500万元,允许全额扣除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60*50%=30万元

接受捐赠调整所得额=(50+8.5)=58.5万元

允许捐赠支出=1000*12%=120万元,实际捐200万元,调整所得额=200-120=80万元

允许三费额=300*(14%+2%+2.5%)=300*18.5%=55.5万元

三费实际额=50+6+8=64万元,超标准=64-55.5=8.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52-30+58.5+80+8.5=1169万元

企业所得税=1169*25%=292.25万元

第六章答案

四、计算题

1.

(1)住房补贴20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税工资所得=8500+2000+5000=15500(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5500-3500)×25%-1005

=1995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2)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10000,免征个人所得税。

(3)2008年10月9日后的利息,免税;

(4)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等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为其购买汽车应纳个人所得税=20万×20%=4(万元)

2月份合计:

44290

2.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年终奖纳税:

120000/12=1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纳税=120000*25%-1005=28995元

出场费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允许捐赠30%=40000×30%=12000元,大于实际捐赠10000元

允许税前扣除额=10000元,

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40000-10000=30000元,

适用税率30%,扣除数2000元

出场费纳税=30000×30%-2000=9000-2000=7000

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其他利息收入纳税=8000×20%=1600元(按股息红利算)

共纳税:

38340

3.单位组织演出属于工薪所得,

工薪纳税=(10000+6000-3500)×25%-1005=2120元

演出劳务:

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税率30%,扣除数2000

纳税=24000×30%-2000=5200元

中奖:

允许捐赠=50000×30%=15000元,实际捐赠20000元,只能扣除15000元

纳税=(50000-15000)×20%=7000元

国债利息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股息纳税=4000×20%=800元

合计:

15120

4.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兼职收入按劳务纳税

兼职收入纳税=8000×(1-20%)×20%=1280元

讲课费纳税:

应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

课酬纳税=8000*20%*2=3200

稿酬纳税=10000*(1-20%)*20%*(1-30%)=8000*14%=1120元

转让房产纳税=(100-40-2)*20%=58*20%=11.6万元

5.

(1)小说稿酬纳税的计算。

①出版小说和小说加印应合并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

(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1-20%)=2400(元)

(3)临时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

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

应补税=5200-5000=200(元)

②B国书画展卖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5400元,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抵扣。

(5)孙某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2400+440+200=10180(元)

第八章答案

一、单选题

1.D解析:

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农村不是房产税的开征区域,农村农民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2.D解析:

100×(1000-200)÷1000×(1-30%)×1.2%+20×12%=3.072(万元)

3.D解析:

学校非经营用房均免税。

4.A解析:

A属于房屋,其他不属于房屋。

5.B解析:

县城军事仓库用地免税;工矿基地矿山仓库用地属于企业经营用地,应纳税;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镇标志性广场用地属于公共用地,免税。

6.A解析:

按照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7.D解析: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免税;企业内部管理设置的登记簿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

8.A解析:

国家指定部门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9.D解析:

A免税;BC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D属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土地权属,应征收契税。

10.C解析:

由付出差价的A缴纳差价部分应纳契税。

应纳契税=(500-400)×3%=3(万元)

二、多选题

1.BC

2.AB解析:

厂区围墙和露天游泳池不具备房屋特征。

3.BCD解析:

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4.ABC解析:

个人对外出租的自有住房,属于经营性租赁,应缴纳房产税。

5.ABC解析:

出租房屋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纳税人,但乡村不在纳税范围内。

6.ACD解析:

行政单位附属招待所用房属于经营性用房,需要纳税。

7.ABD解析: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8.BCD解析:

学校教师食堂用地属于免税单位自身经营用地。

9.BD解析: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免税;公园和名胜古迹园区内游览和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茶水部用地征税;对社会营业的学校食堂有经营性质,其用地应征税。

10AD解析:

即便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贴花了,分包或转包合同作为新的凭证也要贴花;会计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政府贴息贷款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列数量和国家牌价计算金额贴花,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贴花。

11.ABC解析: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12.ABCD

13.BC解析:

等价交换房屋免契税;受赠房屋参照市场上同类价格计征契税。

14.ABCD

15.ACD解析:

股权重组是单位和个人承受企业的股权,此时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若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则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

16.ACD解析:

税务登记证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三、判断题

1.错解析: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2.错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计算贴花。

3.错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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