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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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一、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本条件

苏州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太湖之滨,江苏省第二大城市,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共辖5个县级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7个区(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苏州是中国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9000亿元,居全国各类城市第五位。

苏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和重要代表,是传统文化发达、历史底蕴深厚的风景旅游城市。

苏州现有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市、常熟市),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周庄、同里、甪直、木渎、沙溪、千灯、锦溪、沙家浜),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明月湾、陆巷),平江路与山塘街入选中国首批十大历史文化名街。

苏州市的9处古典园林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昆曲等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国家级“非遗”项目24项;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5个。

可以说,苏州的历史底蕴和文化资源在全省全国都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优势。

2004年,苏州获评中国十大活力城市,评选委员会的评价是:

“一座东方水城让世界读了2500年。

一个现代工业园用10年时间磨砺出超越传统的利剑。

她用古典园林的精巧,布局出现代经济的版图;她用双面刺绣的绝活,实现了东西方的对接。

”这是对苏州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充分肯定。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苏州发展史上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最好的时期。

呈现出四大亮点:

一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苏州紧紧抓住列为江苏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的有利时机,着力建立了城乡一体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了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在全省全国的品牌地位,涌现出了张家港市永联村、常熟市蒋巷村等经济、社会与文化综合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

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万平方米,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2009年,苏州市和下辖的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复检,位居全省首位。

二是打造具有苏州城市特色的文化惠民活动品牌。

根据中宣部、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传统文化节庆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托“江河湖海”兼具的水文化资源和“吴文化”独特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节庆活动。

近年来,成功承办了两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四届中国昆剧艺术节和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国农民文艺会演等一大批品牌节庆活动;苏州所辖的各市(县)、区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围绕“江河湖海”形成了诸如“长江文化艺术节”、“江南文化节”、“郑和航海节”、“运河文化节”、“太湖文化论坛”等一批极具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品牌。

我市精心举办的每年一届的苏州阅读节,自200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五届,共举办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2800余项,参与读者1300余万人次,已成为推动全民阅读、营造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抓手。

中央文明办的领导同志专门作了重要批示:

“苏州阅读节办得好!

是讲文明树新风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志性工作,要认真总结苏州阅读节活动经验并大力推广。

”苏州市委、市政府也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

三是逐步改进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2007年起,在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城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城区基层文化建设各“五件实事”(新农村文化建设“五件实事”是:

1.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3.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农村广播全覆盖工程;4.健全、完善农村文化市场体系;5.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

城区基层文化建设“五件实事”是:

1.完善苏州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3.活跃基层文化活动;4.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5.健全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并将两个“五件实事”纳入市政府对市(县)、区政府的考核内容,每年签订责任书,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察。

2010年10月,在“江苏省文化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文化发展、政府投入、文化服务、文化消费等4大类15项指标)考核中,苏州位列全省第一。

四是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注重制度设计研究。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创新思路,积累经验、总结提炼,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形式和研究成果。

2005年在文化部首届创新奖评选中,我市的《昆曲遗产保护、继承、弘扬工程》获得唯一的特等奖;而随后的两届创新奖、张家港市的《长江流域文化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吴江市的《区域文化联动》两个项目连续获奖。

而苏州的总分馆制以其自主创新式的构建模式,以全国首创“动态资产权”、“孵化式培训”、“扁平结构”等做法和管理机制,被国内图书馆专家教授称为“苏州模式”而受到充分肯定,并荣获了“全国第十四届群星服务奖”。

2010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在科学分析苏州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将“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三区三城”建设),确定为苏州“十二五”发展的总目标,继续将城市文化建设摆在城市发展的战略位置,对于推动全市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苏州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显着成绩,以及“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都为在更高起点上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日益完善。

1.市和县(区)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苏州图书馆新馆、苏州博物馆新馆、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苏州演艺中心、苏州美术馆新馆、苏州市文化馆新馆、苏州名人馆、苏州评弹学校新校等一批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先后建成;各市(县)、区也相继建成一批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全市共有县(区)以上公共图书馆12个,均为国家一级馆;10个公共文化馆中有8个是国家一级馆,2个国家二级馆;另建有市及县(区)级博物馆、纪念馆42个,美术馆11个。

2.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目前,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达标建设覆盖率95%以上,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在我市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

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覆盖。

大力提升了城乡文化队伍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了基层群众从多渠道获取优秀文化信息的能力。

至“十一五”末,在全市范围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以及“村村通”的目标。

全面建成广播电视覆盖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广播电视双入户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全部完成,全市数字电视总用户达215万户,居全省各市之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逐渐增强。

1.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不断加大。

全市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坚持“三贴近”,不断开拓创作题材领域,涌现了一批体现苏州特色的优秀作品。

仅“十一五”期间,就有1台剧目入选文化部建国60年来“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2台剧目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剧目,1台剧目获“文华大奖”,5部戏剧和文学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10个作品获得“群星奖”。

还有一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美术、群文作品获得“星光奖”等全国性奖项。

同时,每年面向基层群众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万余件。

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极大地满足了我市群众的文化欣赏需求。

2.文化活动的惠民程度不断增强。

在打造重大节庆文化活动的同时,我市统筹开展了以“我们的节日”、“天天有”、市直舞台艺术“四进工程”和“群星璀璨——城区各广场主题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四大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受到各层面人群的广泛欢迎和参与。

据统计,全市每年开展的各类公益性惠民展演展示活动3万次,惠及农村及社区群众累计突破5000万人次。

年均为基层送书10万余册、送戏3283场次、送电影万场次。

全市“全国群众文化先进社区”2个、“全国特色文化广场”4个;涌现民间业余文艺团队近4000支,每年开展各类活动近万次。

坚持市县区联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逐步形成了全民参与、具有本地特色的“苏州体育节”。

3.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从2005年起,逐步实现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和通借通还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

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总分馆108个(其中,市级图书馆分馆26个;县级图书馆分馆82个,各县级市建制镇、非建制镇图书馆分馆建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拥有图书流动服务车4台,年均基层服务出车600次以上。

同时,为实现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经济、高效和可持续,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四位一体”(村图书室、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共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15分钟免费文化圈。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广大城乡基层群众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资源服务。

市、县两级均自建有地方文化数据库,仅苏州图书馆“文化苏州”网站就建有地方特色数字资源远超过3个,特别是“苏州古籍方志数据库”,就有285部古籍方志和18种民国报纸。

4.公共文化服务的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等多项政策加快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文化企业参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基本形成了以文化艺术、出版印刷、广播影视为代表的核心文化产业群,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会展广告为代表的外围文化产业群,以文化用品、文化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代表的相关文化产业群,文化产业增加值位居全省第一。

2010年,多元化市场投入公益性文化的资金达万元。

制定并落实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目前苏州现有34家民营文艺表演团体,1000余名演职人员,常年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与国有院团和群众文艺团体互为补充,年演出场次在8800场以上,接待观众超过6000万人次,为繁荣苏州文化事业、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日趋健全。

1.政策保障。

苏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苏州先后多次召开全市文化工作会议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

2004年6月,市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化苏州”行动计划》,提出了“文化立市”理念;2007年苏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苏州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苏发〔2007〕13号),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名市的目标。

在基层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四级全覆盖基础上,我市近期制定并颁布了《苏州市基层文化标准化建设评选和命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的“建”、“管”、“用”机制。

2.机制保障。

在我市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政府中心工作,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加强对文化部门和基层政府工作的指导,努力把工作深入到基层,逐渐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规划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紧密协作,编制了苏州市文化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就全市范围的文化设施进行科学化、网格化的布局规划,努力打造“十五分钟文化圈”;市财政部门对文化事业经费做了精心编制,“十一五”期间年均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市编办、人事和文化主管部门就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的编制、培训、资格认证等工作做了会商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市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参与,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完备,均实行免费开放。

各级政府在逐年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投入的同时,在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投入方式的多元化、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探索并完善了符合各地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基层文化工作新机制。

张家港投入巨资,确定了镇、村全面建成“八个一”的目标;常熟市以“六个一工程”为抓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地也纷纷围绕阵地、队伍、活动内容与方式、文化环境建设,提出了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措施。

3.资金保障。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公共文化财政呈逐年上涨趋势,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8%。

市级财政专门设立了“公益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公益性文化项目。

2007年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立“苏州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奖励引导专项资金”,各市(县)、区也相应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了农村和城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开展的资金需要。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苏州市级和县(区)级重大文化设施资金投入总计亿元;全市基层文化设施资金投入总计4亿元,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而包括图书馆购书经费、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文艺创作和生产经费、重点文化艺术活动经费、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以及其他方面经费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总计达亿元。

4.人才保障。

一方面,根据《姑苏人才计划》,培养和引进文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

另一方面,规范和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对基层文化站(室)的人员编制做了明确规定。

同时制定了以“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苏州市人事与文化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和《关于〈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试行)的实施意见》,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了两轮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来自各市(县)、区共1570余人(中级职称以下)参加培训,基本实现了基层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在对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试行资格认证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和实践。

截止“十一五”末,全市96个镇(街道)文化站专兼职工作人员共609人,全市1764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现有兼职工作人员1764人。

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70%,县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近80%。

5.理论保障。

苏州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不少典型的研究成果,不仅连续获得三届文化部创新奖,而且在“群星奖”、“江苏省文化理论创新工程”中获奖。

2010年,在文化部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中,苏州市承担江苏省申报的“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的二级课题――“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不断研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

(四)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在新的发展基础和起点上,特别是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对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矛盾、问题,主要有:

1.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较大,但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增强,特别是一些基层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发挥还比较有限,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活力不足。

2.我市文艺创作在全国摘金夺银,但相比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庞大需求,公共文化产品的总供给量仍显不足,特别是贴近城乡居民生活、符合居民自娱自乐需要的优秀原创群文作品的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高。

3.我市文化产业加快崛起,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文化产业对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力及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4.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过不断努力正在逐步改善,但总体上的结构失衡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

湖北省黄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一、黄石城市文化积淀丰厚

黄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楚文化与吴文化交融包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极为丰富。

早在二、三十万年前,人类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留下了“石龙头旧石器时代遗址”、西周前期的“鄂王城遗址”等各类古文化遗址2103处;三千年前,先人曾在此大兴炉冶,留下了世界着名的铜录山古矿冶遗址;一百年前,民族工业先驱张之洞在黄石创办了大冶钢铁厂;1907年成立湖北华新水泥公司,曾有过"远东第一"的称号;为这片热土留下了深厚的工业文化底蕴。

黄石是革命老区。

全市有革命纪念馆2个,烈士陵园5个,龙港革命旧址、红三军团旧址、大冶兵暴旧址等6处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深入人心。

民间文化繁荣。

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西塞神舟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其中阳新采茶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还走进央视戏曲春晚;全市现有各种民间文艺团体近百个,长期活跃在广大城乡。

企业文化特色鲜明。

全国六大铜基地之一的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全国十家特大铁矿之一的大冶铁矿、全国十大特殊钢厂之一的冶钢集团、全国三大水泥集团之一的华新水泥集团、全国最大西服出口基地和面料生产基地的美尔雅集团等一批大企业不断培育发展和谐奋进、开拓创新、体现人文关怀又富有个性的企业文化。

建市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黄石市始终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着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歌舞剧院、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等文化机构先后22次获得国务院及中宣部、文化部、人事部的表彰,27次获得省政府及文化厅、文物局的表彰。

二、黄石文化建设基础扎实。

一是大型公共文化设施齐全。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相继新建了黄石市图书馆、博物馆、黄石大剧院、科技馆、工人文化宫、体育中心、磁湖梦演艺中心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

大冶市、阳新县三馆齐全,均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并分别建有专业剧团。

市图书馆连续三次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市群艺馆、博物馆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二级群众艺术馆”,大冶市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二是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扎实。

全市31个乡镇已建成综合文化站30个;729个行政村建成标准文化室和农家书屋539个。

四个城区和开发区的20个街道已建成标准街道文化站6个、141个社区已建成标准文化室54个。

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网络健全、结构合理、符合要求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长期坚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导、业余文艺团队为骨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大力推动各种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市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均已超标准向社会免费开放;市县两级图书馆都建有盲人阅览室,配有盲文电脑和读物;市歌舞剧院、图书馆配有流动演出车和流动图书车,定时定点为群众服务;坚持文化“三下乡”,年送戏下乡超过600场;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活动的方式方法,图书馆开架借阅,设立自修阅览室;博物馆开办公益讲座,举办文化论坛;群艺馆常年组织广场文艺活动,免费开办多种培训班;广电部门在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报亭,移动电视,创造条件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四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已经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能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编制的多项标准,市级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基本上是无偿划拨;90%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都能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

五是文化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市图书馆、市歌舞剧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人事制改革,形成了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一大批民间文艺团体活跃在城乡,市爱乐合唱团、星海潮艺术团等11支骨干民间文艺团体多次出国演出,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六是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

市财政对文化的投入逐年增加,文化活动的技术装备不断更新,特别是广电设施和信息技术设施更新加快。

重视对业余文艺团体的扶持,每年都对市级骨干民间团队分别给予资助。

已经把吸引、培养、留住文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之中;重视现有人才队伍建设,能够实现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乡镇(街道)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的标准。

(三)黄石公共文化建设情况具有代表性。

黄石市文化建设现状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个、又有湖北县市经济的领头羊大冶市,还有与其他兄弟城市不相上下的4个城区,也有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阳新县,其文化建设现状在湖北及至中部地区有较强的代表性。

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文化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结构趋于合理、运行较为正常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发展较快且初具规模,总产值占GDP4%以上,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比较旺盛,业余群众文化活动比较频繁,民间文艺团体众多,具有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基础,先后有31人次、36部作品获得省级以上的表彰;特别是近年来创作的京剧《闹龙宫》、舞剧《元神祭》、音乐类《岁月欢歌》、女声表演唱《心中的伞》等于22部作品在全国性的比赛中捧回大奖,展现了黄石地区文化生活的活力和文化竞争力。

当然,黄石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存在着体制机制创新不够,人才培养力度不大,基层设施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有待我们在创建示范区的过程中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

三、公共文化发展空间广阔

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确定以创建示范区为总抓手的工作思路,将其建设纳入市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未来两年,我们将以创建示范区为总抓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服务、以人为本、均等共享、就近便捷、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软实力提升,到2012年底,建成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大大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在省内外有影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到位,先进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辐射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

力争成为湖北的代表、中部的前列、全国的先进。

(一)形成健全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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