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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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天安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防尘工作,实现综合防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的指导思想是: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把综合防尘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三矿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技创新,超前规划,综合治理,确保投入,完善综合防尘基础设施;强化综合防尘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使我矿综合防尘工作进一步走上先进化、标准化的轨道,彻底改善井下职工的工作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防尘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矿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编制、审批年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防尘规划;生产、衔接、机电副矿长负责分管区域内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安监处长负责日常防尘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为了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工区,由任办公室主任,成员:

凡接触粉尘作业队组的队长是防治粉尘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队所辖范围的防尘工作。

采煤、掘开、机电、运输、通风、回收工区及扩四区相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工区行政正职任组长,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的副职及采、掘、开、机、运、通队长为成员,行政领导对综合防尘所需人财物全面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分区包片,各工区要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二、综合防尘工作职责

1、采煤工区职责

1)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供水主管路及消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供水管路及消尘设施过滤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要定期清洗过滤器,并留有记录。

2)负责单一煤层采煤工作面短壁注水。

3)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的冲洗,并留有记录。

4)负责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隔爆水棚设施的水量和曰常维护工作。

5)负责各转载点机头安装防尘罩和自动喷雾。

2、掘开工区职责

1)负责掘开工作面巷道供水主管路及消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供水管路过滤器及消尘设施过滤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要定期清洗过滤器,并留有记录。

2)负责掘开巷道及工作面的冲洗、洒水,并留有记录。

3)负责采用湿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

4)负责掘开巷道隔爆水棚设施的水量和日常维护工作。

5)负责各转载点机头安装防尘罩和自动喷雾,按规定安设除尘风机。

6)负责掘进工作面防突打钻注水。

3、机电工区职责

1)负责所有电车路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道,溜煤眼下口、翻罐笼、皮带巷、给煤机及装煤点、卸载点的防尘供水管路、喷雾水幕、过滤器、三通水门变头等消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并有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图。

2)负责井下主供水管路的日常维修、防尘用水主水管、支水管及采、掘开工作面巷道供水管路和喷雾设施水压的测定[额定(静压)压力,工作压力]由机电队负责,测定结果要留有记录。

3)负责注水泵、喷雾泵(采、掘机组加压泵),采掘机组内外喷雾,综采支架架间喷雾,放煤口喷雾及液控阀等消尘设施设备的检修,采掘机组内外喷雾的验收。

4)负责对采区皮带巷机头、机尾100m范围内浮煤的清理和巷道清洗。

5)负责裕公井猴车巷、两井猴车巷、竖井猴车巷浮尘的日常清洗。

6)负责所有皮带机头安装防尘罩和自动喷雾。

4、运输工区职责

1)负责保证矿车完好不漏煤,运输大巷清洁、水沟畅通,煤车装煤点及下风侧、卸载点(底卸仓)及下风侧自动喷雾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确保正常使用,效果必须良好。

2)负责各采区转车巷道自动喷雾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确保正常使用,效果必须良好。

3)负责电车路净化水幕的安装、使用、维护。

4)负责竖井猴车老轮底到扩一区联络巷浮尘的日常清洗。

5)负责底卸煤仓、煤仓绕道及放煤口、洞底车场前后范围内的巷道洒水消尘工作。

5、通风工区职责

1)负责电车路巷道、采区皮带巷、采区进风巷的冲洗、刷白,采区回风巷的冲洗、清扫;负责井底车场巷道刷白。

2)负责采区、采、掘、开工作面隔爆设施的安装,综采工作面尾巷隔爆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3)负责二1煤综放工作面的长壁注水,对注水工作面煤层水份增加率进行取样化验。

4)负责井下粉尘浓度、二氧化硅、分散度、煤尘爆炸性指数采样化验。

5)负责综合防尘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6、总调分部职责

负责协调电车路大巷的洗、刷巷工程时间,必须保证可燃性支护巷道段的定期清洗。

7、生产技术部职责

负责矿井及采区综合防尘供水管网的设计,保证所有生产区域内防尘洒水地点的水压、水量都符合使用标准,并审查《作业规程》中的防尘项目是否完善。

督查采、掘、开工作面湿式打眼、煤层注水、潮料锚喷,参加各产尘点综合防尘设施的验收。

8、安康部职责

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综合防尘工作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考核。

督查采、掘、开工作面湿式打眼、煤层注水、潮料锚喷,参加各产尘点综合防尘设施的验收。

9、矿办公室职责

负责职业病的预防、检查工作,职业危害制度的完善。

10、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对井上、下水质的化验。

三、综合防尘标准及要求

1、矿井必须提供能满足连续2小时的生产用水量,并且必须设置500m3以上的静压水池,并要设置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系统。

2、供水管路铺设标准,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开工作面巷道,溜煤眼下部、翻车机、给煤机、装载点、卸载点、皮带输送机转载点,均要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巷每隔50m设一个三通水门变头,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水门变头,管路平直不漏水。

防尘供水管路管径:

大巷主干管不小于φ150mm(6"),采区供水管不小于φ100mm(4"),综采综放面供水管路不小于φ75mm(3"),其它供水管路不小于φ50mm(2"),并在上述分段管路的首尾必须安装过滤器,大巷采区主管设40-60目过滤器,采、掘、开工作面顺槽主管设60-80目过滤器,消尘设施(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卸载点喷雾、爆破喷雾、架间喷雾、后溜喷雾、采掘机组喷雾等)设100-120目过滤器。

保证防尘用水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

所有过滤器均要水平安装,排污咀朝下。

3、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喷雾喷在落煤处,喷咀孔径2mm左右。

4、主要运输大巷、进风大巷、进风斜井、采区进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开工作面巷道均要设净化水幕,电车路实现自动喷雾,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设在总入风口以里50m至100m处,采区进风设在第一顺槽口以外。

5、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距生产溜机头、机尾以外30m各设一道净化水幕。

6、掘、开工作面距煤岩头不超5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炮掘、开拓工作面距煤(岩)头30m范围处安装一道爆破喷雾,岩巷设风水喷雾。

7、皮带巷转载点、装载点喷雾及其下风侧10m处全断面净化水幕,实现自动同步喷雾。

8、底卸仓口设一道自动喷雾覆盖仓口,距仓口下风侧10m处设一道全断面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保证在卸煤时仓口喷雾与净化水幕自动同步喷雾,并要求车过后延时1分钟停。

9、电车路煤车装煤点喷雾及下风侧10m处全断面净化水幕,实现自动同步喷雾。

10、净化喷咀孔径0.8至1.0mm,转载点、卸载点喷雾、装煤点喷雾、爆破喷雾喷咀孔径2.5至3.5mm。

净化水幕喷咀射流顺风安装,爆破喷雾喷咀射向工作面产尘点安装。

净化、爆破喷雾喷咀间距500mm,距两邦不大于300mm,距顶100mm。

净化水幕、爆破喷雾要覆盖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11、定期冲洗、清扫、刷白巷道,无煤尘堆积超限,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12、所有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动压注水,单一煤层采用浅孔动压注水方式,厚煤层中厚煤层采用长孔动压注水方式,特殊条件不能注水的工作面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浅孔煤壁注水,孔深必须大于2.5m,孔距不能超过3m,注水压力为8—12MPa,注水量达到60—80L/min,保证邻孔出水,煤壁挂汗,使煤体普遍达到湿润。

长孔煤壁注水,孔距15m至20m,孔深为工作面长度的2/3,注水压力8—12MPa,注水量达到25—35L/min,保证邻孔出水,煤壁挂汗,使煤体普遍达到湿润。

13、综采、综放、综掘工作面防尘供水系统要合理,要设机组喷雾加压泵,经加压泵加压的水专供采掘机组喷雾,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5MPa,喷雾流量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破碎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压力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加强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确保喷雾压力不得小于5MPa。

皮带机头、转载点自动喷雾装置,水压不小于1MPa,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4L/min。

炮掘工作面爆破喷雾水压不小于1MPa,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15L/min。

所有净化水幕的水压不小于1MPa。

综放面支架联动喷雾和放煤口喷雾水压不小于1MPa,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5L/min。

冲洗巷道的水压不小于1MPa,流量不小于18L/min。

14、逐步实现湿式打眼,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要冲洗巷帮和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岩,在出煤岩过程中边出煤岩边洒水,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爆破喷雾。

15、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专职和兼职防尘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数据准确。

16、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煤层爆炸性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每一测点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17、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

主要水棚水量不小于400L/m2,水棚排距1.2—3m,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辅助水棚水量不小于200L/m2,水棚排距1.2—3m,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水袋距轨道不小于1.8m,水袋要吊挂平直在同一高度。

18、井下所有接尘人员应全部佩戴个体防护用具。

在主要产尘源环境中作业的人员:

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工作面移架工、放顶煤工、回风端头维护工、看落山的瓦检工、跟机瓦检工、喷浆工,应佩戴全面罩防尘头盔。

采掘面的其它作业人员:

钻眼工、爆破工、支护工、砌碹下料工、回风瓦检工、防尘工等应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

四、综合防尘日常管理制度

1、各井区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进入防尘用水系统的水必须安装过滤器净化,并有专人定期(供水管路由机电队负责三天一次,喷雾、净化水幕等消尘设施由所辖队组负责每天一次)清洗过滤器,并留有记录,保证水质清洁。

采、掘、开队组工作面转载点、煤岩头及皮带巷转载点、运输巷装煤点、卸载点、信号站必须备有50m以上的洒水软管。

2、综采、综放工作面进、回风巷每三天冲洗一次,回风距机尾100m每天冲洗一次,做到无煤尘堆积,有记录可查。

3、掘、开工作面进、回风巷每十天冲洗一次,通风横管以里三天冲洗一次,距工作面20m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做到无煤岩尘堆积,并有记录可查。

4、采、掘、开工作面的转载点,皮带运输巷转载点、装煤点,电车路运输巷装煤点、卸载点(底卸仓),信号站前后50m范围内每小班由岗位工清扫、冲洗一次。

皮带巷机头、机尾100m范围内由皮带队组岗位工每小班清扫、冲洗,保持清洁。

电车路车场500m每月冲洗洒水二次。

5、井下各主水管、采区主水管、采、掘、开工作面进、回风顺槽供水管及喷雾设施的水压由机电队每月测定静压(额定压力)、工作压力,并留有记录。

6、凡注水工作面由通风工区瓦检员和安监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并将当班注水时间、注水压力、孔数、注水量汇报各自调度,并留有记录。

7、凡是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的隔爆水棚由通风工区负责安装,生产队组负责维护,每七天加补水量一次。

8、通风工区负责主要大巷、采区进风每年至少刷白一次,电车路大巷每季度冲洗一次,主要进、回风巷及采区进、回风巷每月冲洗两次积尘,可燃性材料支护巷道(除三季度外)每月冲洗两次,不得有煤尘堆积,并留有记录。

9、矿安全办公会议要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凡是矿组织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定级验收,都要同时对综合防尘工作及防尘设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动态定级验收,综合防尘工作的质量直接与队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

11、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新回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由生产技术分部牵头,通风工区参加组织对粉尘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移交生产。

12、通风工区各级领导要严把综合防尘关,瓦斯检查工、爆破员负责所辖地区防尘设施效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并汇报通风工区调度,并有记录。

对查出的问题24小时不采取措施处理的,由通风工区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解决,并严肃查处,直至停产。

1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人私自拆除防尘洒水管路和消尘设施。

14、矿每月要组织一次综合防尘办公例会,对本月综合防尘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对下月综合防尘工作进行安排,综合防尘例会要有记录可查。

15、各工区安全区长负责本工区综合防尘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及责任制落实。

五、综合防尘工作的重点

1、进一步完善各井区的防尘洒水系统。

竖井扩区电车路、各井采区以上的皮带巷、各采区回风巷洒水管路系统和消尘设施,按计划安装齐全。

2、完善综采、综放、综掘工作面的消尘设施,提高消尘喷雾设施的效果。

3、加强大巷及可燃性支护巷道的冲洗、刷白,为缩短冲洗巷道时间,运输工区要派专车接送通风工区冲洗巷道人员,并负责停送电。

4、加强煤层注水的监督检查,使其达到降尘、消尘的目的。

5、主运电车路大巷的定点自动喷雾,底卸煤仓、转载点自动联动喷雾的安设。

6、要教育采、掘、开工作面等主要产尘点作业人员使用好个体防护用品。

7、加大对所有消、防尘设施的效果检测考核。

六、综合防尘考核及处罚

为了落实好综合防尘工作的管理制度,做到齐抓共管,要对综合防尘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1、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所辖范围的防尘设施,要对防尘效果检查、督促。

不检查、不督促、不汇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对队长罚款100元。

2、按标准设置隔爆水棚,一处不合格,棚区长度不够,对防尘队长罚款100元。

不定期维护、补水、水量不足,对所辖范围队长罚款100元。

3、不定期冲洗、清扫、有煤尘堆积,发现一处对所管辖队队长罚款100元。

4、无故不注水,有一次对管辖队组罚款1000元,对安全员、瓦检员罚款100元。

5、所有喷雾水幕必须保证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符合要求,否则对岗位工罚款100元,所在队组队长罚款100元。

6、所有喷雾、水幕、阀门必须有手轮,灵敏可靠、安装就位,否则对管辖队岗位工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

7、按标准设置喷雾水幕,缺一处对所辖队队长罚款500元。

8、按标准设置洒水管路的三通水门变头,缺一个对所辖队组队长罚款200元;采掘开工作面及转载点,包括皮带巷转载点、装煤点,运输巷装煤点、卸载点、信号站无洒水软管或不足50m,有一处对所辖队组队长罚款200元,不清扫不洒水冲洗对岗位工罚款100元。

9、综合防尘管路系统管径不符合规定,花接、缺净化水幕等设施,出现一处对所辖队队长罚款200元。

10、按标准在洒水管路和消尘设施安装过滤器,并做到定期清洗,缺一个对管辖队组队长罚款100元,不定期冲洗造成堵塞对队长罚款200元。

11、采掘机组喷雾齐全,水压、水量充足,喷雾覆盖滚筒全断面,水压、水量不足或无水割煤有一次对队组机组司机、跟机工和安全员罚款100—200元,并对队长罚款200—500元。

12、每月全面测定水压两次,不定期测定水压有一次对机电队队长罚款200元。

13、定期检查、检修、维护消尘设备、设施,否则对所辖队组队长罚款100—500元。

14、钻孔施工时,不采取湿式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所辖队组队长罚款100元。

15、开拓掘进作业,不采取湿式作业,爆破前后不冲洗巷道洒水的,不使用水炮泥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所辖队组队长罚款100元。

16、个体防护(防尘口罩或面具),未按规定配备发放的单位,当月考核扣2分。

17、已配备了个体防护防尘口罩或面具而未佩戴的人员,罚款200元。

对综合防尘不达标的队组视为工程质量不达标,按矿一号文件执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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