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区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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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区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区队管理制度
安全奖罚制度
壹、井下区队工资分配要和安全质量挂钩,实行“三三四”分配制度,即:
安全:
质量:
任务3:
3:
4,实际分配结果要于每班工资原始记录单上出现,否则,扣值班干部10元。
二、凡职工当月出勤达到规定天数,杜绝“三违”、轻伤之上人身事故及各类责任事故的,应视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壹定的安全奖励,奖额50—100元。
三、违章作业或现场存有隐患而拒绝整改或阻挠安监人员正常工作的,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四、被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每处对跟班、值班干部、当班正副班长各处以50元罚款;被查出壹般事故隐患,每处对跟班队长、当班正副班组长及值班区队干部各处以20元罚款。
五、被矿停头停面壹次,对区队干部及正、副班长各罚款200元。
六、发生轻伤之上人身事故和1—3级非人身事故及重大隐患按矿1号文执行。
事故预防、分析、方案制度
壹.区队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按隐患级别逐级上报,且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迅速整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否则追究单位第壹责任人的责任,且处以50元罚款。
二.区队应按要求制定事故抢救预案,成立事故抢救小组,定期进行预案演习,演习由事故抢救小组组长具体组织。
三.跟班干部应于发生事故的第壹时间就近分别电话汇报调度室、安监站及区队,且简要汇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伤者基本情况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四.对事故的抢救工作必须本着从快、从准的原则,不得拖延,不得失误,抢救过程中应把抢救伤者生命作为第壹要务。
否则,从严追究单位第壹责任人的责任。
五.区队值班干部接方案后应立即下井,深入事故现场查见基本情况,积极协助抢救、调查、分析。
六.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小事故不过班,大事故不过天”的要求,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情况从快从严处理。
七.任何单位不得隐瞒事故,否则,壹经发现,对区队干部每人罚款100-500元;事故班的班组长每人罚款100元。
碰头会制度
壹、区队每天下午召开班子碰头会,且设立专项记录。
二、碰头会议程:
队长主持、所有区队班子成员(跟班干部除外)参加,队长因故不能到场时,由书记主持。
区队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
三、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各类会议文件和精神。
2.跟班干部汇报现场安全工作情况及现场需要解决的问题。
队长根据汇报情况和检查人员下达的问题通知单,逐条逐项制定专门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全面抓好整改。
3.排查现场不安全隐患以及工程质量存于的问题,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抓好落实。
4.计划好次日生产所需的物料,备品备件,同时做好次日的工作安排,重点工作落实到跟班干部及班组长。
四、值班干部按照标准要求做好记录,内容要全面,字迹要清晰。
五、无故不组织或组织不认真,每次对队长罚款50元,对支部书记罚款30元。
区队安全办公会制度
壹、区队每旬至少召开壹次安全办公会(时间壹般为每月的10日、20日、30日)。
会议必须由队长主持,参加人员为:
所有区队干部(跟班除外)、车间工会主席、青监岗长、群监网长。
无故不组织对队长罚款20元。
二、区队安全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及主要内容:
1.清点到会人员,说明会议的主要目的及议程
2.区队干部分别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且针对存于的问题,提出建议性的措施。
3.通报旬内安全教育“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于的问题,且安排下旬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明确具体要求。
4.针对旬内工作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队长总结旬内情况:
(1)简要总结全队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工作中存于的问题和不足及应吸取的教训。
(2)安排下旬工作,且提出具体要求。
(3)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具体的落实方案,做到奖罚分明,责任到人。
三、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且及时传达到本队职工,否则对队长、书记及值班干部各罚款20元。
班前班后会制度
壹、班前会制度
1.区队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具体时间早班为4:
30-5:
00,中班为12:
00—13:
00,夜班20:
00—21:
00。
2.中、夜班班前会必须由正职亲自主持,跟班副职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组织或不参加,每次罚款20—50元。
3.所有出勤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否则每迟到壹次罚款20元,对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得安排工作。
二、班后会制度
1.区队必须按时组织召开班后会。
2.班后会由区队值班干部主持,且做好记录,否则对值班干部罚款50元。
3.当班人员上井后必须按时参加班后会。
否则每次罚款20元。
4.跟班干部、班组长于班后会上要全面总结当班的安全质量、制度落实情况,对当班的好人好事提出表扬、进行奖励;对当班的违章行为或质量不合格的工作量提出批评且进行处罚。
5.核定班组职工的工作量,按照区队工资分配办法,当场核算工资,增加工资的透明度。
圆班会制度
壹、区队每月召开壹次圆班会,且做好记录。
二、参加人员:
区队班子成员(跟班除外)、班组长、维修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
会议由书记主持。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
2.队长全面总结本队上月安全生产、质量、工资分配奖惩兑现、设备管理、材料使用等情况,认真查找各方面存于的不足之处。
安排下月工作的同时,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抓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指标和考核奖惩办法。
3.参加会议人员要人人发言,且表明今后的工作态度。
区队干部值班及调度制度
壹、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擅自离岗外出超过20分钟的必须向井调度室请假,否则壹经发现罚款30元。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打扑克、下象棋等,否则对值班干部罚款50-100元。
二、值班干部要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
清点出勤人员安排落实好各项制度;全面传达碰头会研究的具体措施,强调安全质量重点工作;认真排查当班的薄弱人物,对施工现场提出具体要求。
班后会对现场因出现特殊情况而影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要及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及责任者,按规定落实奖惩,认真做好班后记录,重点问题必须向队长汇报,有壹项不落实对值班干部罚款20元。
三、区队干部于值班期间,正常情况下每班对现场调度不少于3次。
对要害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特殊地段的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必须重点加强调度,全面掌握现场工作动态情况,做好调度记录。
四、对现场发生条件变化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队长及分管领导,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因安全调度不及时,指挥不力而造成后果的,壹次罚款100-500元,且从严追究责任。
五、值班干部调度现场情况必须全面、认真、准确、清楚,否则壹次罚款20元。
跟班制度
壹.干部跟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生产现场,不准脱岗、睡觉,否则壹经发现对其罚款50-100元。
二.跟班干部必须和职工同上同下,现场接班后,必须对所辖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且将现场存于的问题及时向区队电话汇报,对特殊地段和重要环节要及时靠上,采取措施积极组织人员迅速整改、果断处理,消除隐患。
自觉和对班跟班干部、班组长搞好现场交接,清点人员组织好现场收工会。
上井后和值班队长汇报跟班情况,组织好班后会议。
三.跟班人员除认真搞好现场工程质量外,必须抓好职工的自保、互保工作,及时制止、查处“三违”。
四.按时参加区队召开的碰头会,根据现场跟班情况以及现场变化提出抓好安全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薄弱人物、时间、地点排查制度
壹、薄弱人物排查制度(排查标准按具体规定执行)
1.区队主持召开班前会的干部要班班排查薄弱人物。
2.对排查出的薄弱人物不得安排下井工作,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参加安全学习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岗前要由党员、岗员或网员和其订立安全包保协议,严格落实。
对确实不适应煤矿工作的应予以辞退。
3.对不按规定进行排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据情对责任者予以20-100元罚款;且做好薄弱人物排查情况的详细记录。
二、薄弱时间排查制度:
1.薄弱时间壹般为交接班时间、凌晨零点至4点的时间,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忙季节,区队应依据实际情况随时排查确定薄弱时间。
2.区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薄弱时间内的安全管理,跟班干部、班组长要重点进行巡回检查,盯好现场关键。
3.要严格落实好干部跟班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抓好薄弱时间内的安全生产。
三、薄弱地点排查制度
1.薄弱地点壹般为:
过断层,顶板破碎处,工作面及巷道回撤,掘进开门口或巷道贯通,采煤面端头支护、回柱放顶区,边缘要害岗口及扩修地点。
2.对上述地点,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学习考试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考,否则不准上岗。
3.对薄弱地点,跟班干部要重点盯靠,抓好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4.值班干部要加强对薄弱地点的调度,随时掌握现场变化,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壹、三、五为安全教育日。
2.壹、三、五安全教育必须由支部书记或队长主持,要提前认真备课。
3.教育内容要按矿井安全教育配档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有针对性的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
4.每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参加人数中班、夜班要达到95%之上,早班不低于90%。
5.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且踊跃发言。
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迟到的每次罚款20元。
6.为及时掌握职工的学习效果,每阶段学习结束后要对职工进行自测,自测结果要备存。
二、安全培训制度
1.新工人分配到区队后由区队负责进行关联安全知识教育,且指定壹名有经验的老职工负责进行岗位教育。
2.认真抓好矿井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区队负责培训的,授课人员要提前备课,认真讲授。
接受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区队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
对组织不认真影响培训的,对区队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者罚款20—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人每天罚款30元。
3.每次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要进行考试,不及格者要进行补考,且处以20元罚款。
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制度
壹、所有矿井作业人员,均必须接受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教育。
二、新工人或从事新工种作业的人员,由区队指定1名老工人和其结成应知应会操作技能传授对子,签订协议或师徒合同。
三、为鼓励职工熟练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操作技能,区队应定期举行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重要岗位操作技能熟练者按平均工资的1.1倍支付。
四、对本工种业务技术掌握较差的,对长期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调离工作岗位。
五、因不正当操作造成质量事故、损坏设备或造成人身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组长及操作者责任,且按矿井安全质量经济赔负规定进行处罚。
以师带徒制度
壹、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区队负责指定老师,签订“师徒合同”,否则,不能安排下井;每发现壹人次扣罚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100元。
二、师徒合同壹式四份,施工队、劳资组、区队及本人各壹份。
三、新工人于学徒期内任何人不得安排其单独作业。
四、新工人要尊敬老师,勤奋好学,积极主动地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对规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调离本工种岗位或辞退。
五、老师要爱护学员,严格履行好师徒合同,遵章作业,搞好学员的安全工作,严禁打骂体罚学员,对于学徒期间出现事故或严重“三违”者严肃追究老师责任,严重的按矿井有关规定处理。
六、老师带徒期间区队应按规定给予支付相应的师徒管理费。
七、老师休班期间,区队值班干部或班组长应指定专人负责新工人的安全工作,履行师徒合同,且作好记录备查。
八、区队干部负责对师徒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班组长任免制度
一、班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素质好,安全意识好,技术素质好,身体素质好,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群众基础,有事业心、责任感,有以身作则,大胆管理的创新精神。
二、选聘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经区队班子研究提出候选人,经所于班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班组长的管理:
1.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必须经常不断的深入班组,搞好谈心、家访等工作,及时了解班组长的思想情况,掌握班组管理的动态,协助班组抓好具体工作。
2.班组长每月壹次向区队述职。
述职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不准扩大或缩小,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找准不足之处。
3.井下区队每季末组织壹次民主评议班组长活动,半年进行壹次总评,每次评议后区队必须将评议结果记录存档。
4.对职工意见较大、工作不负责任、作用不能正常发挥的班组长视为不称职的班组长,经区队班子研究,报井分口领导批准方可免职。
四、对出现下列情况的班组长应予以撤免:
1.管理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安全生产的;
2.群众威信低、模范作用管理作用不正常发挥的;
3.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的;
5.出勤不正常,无故旷工欠勤的;
6.其它不适合担任班组长职务的情况。
出勤制度
壹、出勤标准。
采掘区队直接工大月出勤达到23天,小月出勤达到22天;采掘区队辅助工、辅助区队职工大月出勤达到24天,小月出勤达到23天;地面单位职工出勤达到25天,方可享受区队二次分配和出勤奖。
于考核全月出勤的同时,严格按轮休休班,保证均衡出勤。
二、奖励标准:
实行壹旬壹考核,壹月壹兑现,计入个人月度工资,具体标准由各区队根据本队实际自行确定奖金数额。
三、每年春节及农忙时节为重点保勤时期。
对重点保勤时期,区队要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保勤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加大奖惩力度,调动职工出勤的积极性。
四、职工休班原则上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书记不于时可由队长准假。
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七五点人员必须向队长请假,队长不于时,向分管队长或支部书记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现场交接班制度
壹、井下所有工种必须按规定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早上、晚下否则壹次罚款30元。
二、井下特殊工种要按区队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进行认真交接。
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班工作中的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三、要害场所及重要岗位,必须保证现场24小时有人于岗,不准脱岗和擅离工作岗位。
否则壹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四、区队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井规定的交接班制度。
现场收工会制度
壹、每班工作结束后,有区队跟班干部或班(组)长负责于现场组织召开收工会。
二、收工会主要清点当班人数,总结当班的安全、质量、任务等工作情况,找出工作中存于的问题或不足。
三、所有出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收工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跟班干部或班组长无故不组织每次罚款50元。
工程质量评估验收制度
壹、区队工程质量实行班班验收。
每班工作结束后,由班组长、跟班干部、验收员负责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
因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对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各罚款50元。
二、井对区队工程质量实行旬验收,每旬至少验收壹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辅助单位质量验收由各区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维修后的机电设备,铺设的铁路,安装的新工作面等,成立相应的验收小组,严格把关,进行全面验收。
因验收把关不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对有关责任者处以30—100元罚款,严重者按事故分析处理。
工艺流程操作检查制度
壹、实行工艺流程检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现场生产的每壹个环节进行监督,实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二、区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工艺流程进行检查。
现场每完成壹道生产工序,检查人员均要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督促整改后方可进行下壹道工序。
三、区队要建立工艺流程检查记录薄。
每进行壹项检查,检查人及班组长要填写壹次记录。
四、对检查不认真、弄虚作假的每发现壹次对责任者罚款20—50元,造成事故的要连带追究检查人的责任。
内部工资量化分配制度
壹、计件工资管理
1.区队计件工资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三、三、四”的分配办法:
即安全30%、工作质量30%、生产任务40%落实当班工资。
班组出现轻伤扣当班工资的30%,工程质量不合格扣30%,生产任务完不成扣40%。
发生重伤加倍扣罚当班工资,且按规定处罚有关责任者。
发生重伤之上事故,当班班组长取消月底奖励和当月的60%工资,且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区队干部按矿1号文落实,班组长扣除当月工资的30%;集团公司验收达不到标准,月底扣区队干部班组长60%的工资,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被矿停头、面壹次扣区队干部每人200元,班组长每人100元;被集团公司停头、面壹次,对区队干部每人扣罚400元,班组长每人扣罚200元。
2.区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统壹的定额单价,张贴上墙,随着现场条件的变化,要及时补充、更改、完善定额单价。
3.对日常分配的原始记录单,依照定额单价和标准要求,由班(组)长负责填写,计算好当班人员的工资。
计件工资总额和本班工作量,必须帐物相符,次日班前会上让当班职工传阅,对虚报工作量,乱加工资的,根据情况罚班(组)长20—50元。
4.原始记录单由主管队长(队长不于时由书记)逐项审核后,张贴上墙,经员工确认无误后,队长、工会主席签字盖章,次日下午5点前送交井劳资部门。
5.严禁虚报工作量和出勤,虚报壹次,按虚报数额的俩倍处罚班(组)长。
6.区队每月能够按工资总额的15%对职工进行奖励,分配方案要经区队班子成员、车间工会主席研究,可根据区队的实际情况,采取阶段性或月底壹次性奖励的办法。
二、采掘辅助工及辅助区队职工工资分配
1.采掘区队正副班(组)长按本班平均工资的倍数支付工资,正班(组)长最高不超过1.5倍,副班(组)长不超过1.3倍,且和本班安全质量挂钩。
2.采掘区队的维修工、管柱工、管梁工、送料工、材料准备员等人员工资分配按井具体规定执行。
3.辅助区队的工资支付要以现场实际为依据,以矿、井定额为标准,先定工、后干活,然后按验收工作量定额折工支付工资。
辅助单位职工填写原始记录单时,必须和实际工作量相符。
4.包岗人员工资分配应按照职工于生产中的不同岗位,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于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劳动报酬,凡是不具备实行计件工资条件的单位以及工种比较单壹,工作对象比较固定的工种,壹律实行包岗形式的岗位工资,由井统壹规定。
劳动护品领用制度
壹、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化纤衣服,发现壹次罚款50元。
二、区队必须按井统壹规定,按时为职工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三、区队劳动护品领取、发放必须由专人负责。
每月按劳资部门下发的护品名单,逐人发放到职工手中,不得私自截留,否则发现壹次,对区队干部每人罚款50元。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出勤制度
1、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出勤规定正常轮休,不得旷工欠勤。
直接工大月考核23天、小月22天,辅助工每月考核25天。
2、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请假,必须经过区队同意后方可休班,否则,按欠勤处理;于特殊情况下,如工作面搬家、撤面、装面,掘进迎头遇断层条件困难,月底、月初、倒班期间等不准休班,否则壹个事假扣10元。
3、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成员的请销假,未经班组长允许或批准,不准休班,否则,每旷工壹天扣20元;特殊情况下旷工壹天扣50元。
4、对达到出勤标准者,本人全月无责任事故或严重三违,壹般三违不超过二次,可享受班组出勤奖励;否则,取消班组出勤奖励。
班前班后以及收工会制度
1、严格执行好班前班后会及收工会制度。
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
不准迟到、早退,召开班前会所有员工必须全面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安排,无辜不参加或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壹次对其扣20元。
3、班前会班长根据区队的现场安排和班组出勤以及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重点强调每个工种、每壹环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员工工作。
4、现场交班后,班组长应及时清点人员,针对现场情况,就地组织召开安全工作收工会议,且填写收工会记录。
否则,无故不参加壹次扣10元。
5、上井后,及时组织召开好班后会。
总结本班的安全质量、任务等情况。
填写当班实际工作量,按照规定进行工资分配,奖罚分明,发挥好经济杠杆的作用,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鼓励;处罚违章行为。
调动员工自觉按章作业的积极性。
班中安全质量巡回检查制度
1、班组长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全面管理的第壹责任者,必须严格落实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模范的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班组长现场接班后,必须积极协同安监员以及区队跟班干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以及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员工进入现场工作。
否则,对不安全隐患处理不好,达不到安全生产的条件,不准进入现场施工,擅自安排施工的按违章指挥处理。
3、班组长于现场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现场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薄弱地点及时指导、盯靠处理。
4、班组长要善于研究现场施工中的新问题,对关键问题采取措施要果断,对薄弱环节处理要及时,薄弱人物盯靠要到位,确保班组安全生产。
5、班组长要对本班的工程质量严格管理,对员工严格要求,对制度严格落实,对安全严格把关,自觉做好安全表率作用,带好队伍,管好现场,保证安全。
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
2、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质量的第壹责任者,必须口对口手拉手,全面认真和对班进行交接验收,对现场的薄弱地点,关键地段以及其它有碍安全的事项必须交待清楚。
对交接验收不认真流于形式,壹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交班后4小时内发生问题,壹且追究交接双方班组长的责任。
3、各工种必须认真、按时进行现场交接班,方方面面交接清楚,当班工作不留尾巴、安全上不留隐患。
否则,交接不认真壹次罚款30元;壹次不交接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从严分析,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
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不支付当班工资。
且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罚。
因验收员把关不严造成质量不合格的,每发现壹次扣50元。
5、把好现场交接验收关口,现场验收的问题必须填写交接验收记录,严格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班后会认真分析,落实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班务会制度
1、班组严格执行好班务会制度。
2、根据现场实际工作情况,班组每旬组织召开壹次班务会。
3、参加人员班组长、党员、青年岗员、群监员以及安全生产骨干。
4、班务会的内容由班组长总结壹旬班组的安全、质量、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找差距或不足。
对下壹步工作提出要求及今后的工作打谱和采取的措施。
5、参加会议的人员针对班组长提出的措施,人人出谋划策,根据班组的实际,制定方案,积极带头落实,发挥模范作用。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1、严格执行落实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2、班组现场施工过程中,因个人违章出现轻伤,经班后会分析确认后,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因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不利造成轻伤对组长或负责人罚款30-50元;对同工种相邻作业人员每人罚款20元。
且取消当班安全奖励。
3、当班工作量经工程质量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不于支付工资;且对组长或负责人罚款20-50元元。
4、班组长现场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质按量的完成,经区队检查存于质量问题,按照标准扣罚工资。
5.经矿井检查发现壹条C级隐患,对责任者罚款50元。
依此类推。
工具管理制度
1、严格工具管理。
2、工具员要严格认真仔细清点。
3、爱护工具,杜绝丢失现象。
4、对清点不认真,造成工具丢失或损坏,壹件对工具员罚款20元;因工具丢失影响安全生产的加倍处罚。
5、丢失壹张锨扣工具员5元,责任者20元。
6、丢失壹张镐扣工具员5元,责任者20元。
7、其它大型工具或用具无故损坏或丢失,按照实际价格的1.5倍赔偿;影响安全生产将从严追究责任。
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1、严格执行、落实班组工资分配,无特殊情况必须完成工作定额,严格落实以量计资的办法。
2、工资奖金分配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