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技术方案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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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技术方案改
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1、工程概况
高芜高速公路GW-3标位于南京市高淳县境内,起于古柏镇,起点桩号为K49+100,止于淳溪镇,终点桩号为K53+550,主线全长4.45km。
路基为双向四车道设计,主线路基宽28m,其中中间带4.5m(中央分隔带3m),两侧车行道各2×3.75m,硬路肩2×3.5m,土路肩2×0.75m。
1.1主要分项工程及工程数量
路基填方62万方,挖方9.45485万方,软基湿喷桩处理4.7万延米,碎石土4.6万方,碎石垫层1.3万方,石灰41301t。
小型结构物包括通道12道,其中利用桥孔7道,箱涵3道,盖板涵2道,圆管涵3道,倒虹吸1道。
1.2主要材料
水泥:
P.O42.5水泥选用溧水南方水泥厂的产品和P.Ⅱ52.5R水泥选用南京中联水泥厂生产的产品。
碎石:
预制梁砼选用安徽民主采石厂锤击式破碎生产的碎石,其他砼选用安徽三岔河生产的普通碎石。
黄砂:
选用由高淳县襟湖砂场的中粗砂,质地纯净,级配良好。
普通钢筋:
通过招标选定供应商,直径<12mm的采用HPB235热轧光圆钢筋,直径≥12mm的采用HRB335热轧带肋钢筋。
石灰采用南京汤山孟塘生产石灰;
2、施工技术方案
2.1施工放样
首先进行导线点坐标和水准点高程的联测、复核,随后进行加密。
恢复路基中线并加密中桩,复测原地面高程,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边沟、取土坑等的具体位置桩。
对于取土坑放样,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的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0.3m时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试验室从取土场取样对填料密度、天然含水量、液塑限、最大干密度、CBR值等指标进行测定,进行各种剂量石灰土的标准击实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认可,用批准的试验数据指导路基施工。
2.2原地面整平
(1)清除原地面的杂草、树根等杂物。
(2)护坡道外侧开挖临时排水边沟,初期不能开挖得很大,尤其是填筑高度大于3.0m的路段和桥头段。
路基临时排水沟注意不能与农田排、灌沟渠合用,且施工期间不能长期积水。
(3)河塘路基需填筑挡水埂,抽水、清淤,纵横向陡岸挖成台阶。
2.3软土路基处理施工
本标段特殊路基处理方案有:
小型构造物基底换填碎石、河塘清淤换填+土工格栅、桥头预压及湿喷桩处理。
2.3.1湿喷桩施工
项目经理部在确定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时,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和业绩,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招标过程经指挥部和总监办全程监督。
所有施工协议(合同)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署,严禁与任何个人签署施工协议;所有施工协议应上报指挥部备案。
湿喷桩施工设备选用定型产品,配有全自动电脑记录仪的设备。
严禁使用非定型产品、自行改装设备。
严禁施工没有管道压力表和计量装置的设备。
计量装置应结合试桩由计量部门标定,标定过程中由计量部门、指挥部、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共同铅封。
本标段搅拌桩设计直径为50cm,间距为1.2~1.5m桩长5.0~9.5m,采用梅花形布置。
搅拌桩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设计水泥用量55kg/m,水泥搅拌桩横向处治范围:
路基坡脚外不少于1排桩。
水泥搅拌桩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室内配方试验,并且进行成桩工艺试验以掌握对该场地的成桩工艺及多种技术参数,以首件工程指导施工。
2.3.1.1成桩试验
在搅拌桩施工前全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成桩试验,试验的要求按照《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第6.9.2条执行。
每个处理路段,工艺性试验桩数量不少于5根或根据需要确定。
进行成桩试验的目的是取得各种机械参数,以确保大面积施工质量,成桩试验要求达到以下目的:
(1)掌握满足设计喷浆量的各种技术参数,如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浆压力等。
(2)掌握下钻和提升的阻力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
(3)检验室内试验所确定的水泥土配合比是否适用于现场。
(4)检验桩身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检验单桩允许承载力和地基复合地基承载力(28天)能否分别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构造物设计要求。
(6)检验加固剂分布的均匀性和有效加固长度能否符合设计要求。
2.3.1.2湿喷桩具体施工方法
(1)场地整平(整平高程见设计图表),并要清除地面以下一切障碍物(包括石块、树根和垃圾等)。
(2)测量放样:
将设计搅拌桩桩位准确地反映到整平夯实后的地基上,并标出每根桩的中心位置。
(3)深层搅拌机械就位:
搅拌机械运至工地后,先安装调试,待转速、空压正常后,操作人员根据桩位移动搅拌机,由专人指挥,将搅拌机钻头准确落在桩位上,水平偏差不超过±5cm。
(4)搅拌下沉:
搅拌机就位以后,启动电机,待搅拌头转速正常后,边旋转切土边下沉,搅拌轴的转速宜不大于60转/分,搅拌深度由搅拌机上面的刻度盘指示(刻度盘上由指针表明搅拌深度)。
桩长不小于设计值,垂直偏差不超过1.5%,钻进的速度控制在不大于60cm/min。
(5)喷浆搅拌提升:
当搅拌机达到设计深度后,启动挤压式灰浆泵,边提升搅拌机钻杆边喷水泥浆,直至停浆标高。
提升的速度控制在不大于0.6m/min,搅拌转数选用高档,喷浆时管道压力在0.5~0.7Mpa之间。
喷水泥时严格控制喷浆标高和停浆标高,不得中断喷浆,确保桩体长度,注意考虑送浆长度的因素,确保控制送浆的时间。
(6)重复搅拌下沉喷浆;
(7)重复搅拌提升,直至离地面0.25m;
(8)关闭搅拌机械,移机施工下一根桩;
(9)重复
(2)~(7)作业,完成其余水泥搅拌桩施工;
2.3.1.3水泥搅拌桩施工注意事项
(1)搅拌桩桩长应按照设计表进行。
施工严格按照《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第6.9.7条执行。
(2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深度误差不得大于5cm;
(3)对于场地低洼或水塘地段先排水清淤,在清淤后回填素土至整平标高,进行适当碾压(压实度85%)后,再施工搅拌桩;
(4)通道、涵洞基础部分的搅拌桩施工,应保证基础底部搅拌桩的设计长度,基础下的搅拌桩施工时按基础底面为施工面计算搅拌桩施工深度。
施工时先将原地面整平至整平标高,整平标高一般高于桩顶25cm,再施工搅拌桩,注意搅拌桩顶标高按基础底面标高施工。
(5)水泥浆液应严格按预定的配比拌制。
水泥浆制作搅拌必须大于4分钟时间后才能进入喷浆池,喷浆池内必须随时搅拌以保证水泥浆不离析,停置时间不得过长,超过2h的浆液应降低标号使用或清除不用;浆液倒入集料时应加筛过滤,以免浆内结块,损坏泵体。
(6)桩机必须配有喷入计量装置,泵送浆液前,管路应保持湿润,以利输浆。
现场拌制浆液安排专人记录水泥及外掺剂用量,并记录泵送开始、结束时间。
(7)根据成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施工。
操作人员应记录每米下沉时间、提升时间,时间误差不得大于5秒。
(8)供浆必须连续,拌和必须均匀。
一旦因故障停浆,为防止断桩和缺浆,应使喷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面以下1.0m,待恢复供浆后再喷浆搅拌提升。
如因故停机超过3h为防止浆液硬结堵管,应先拆除输浆管路,清洗后备用。
(9)搅拌机提升至地面以下2m时宜用慢速;当喷浆口即将提出地面时,应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
(10)搅拌桩施工中若发现喷浆量明显不足,应进行整桩复打,复打的喷浆量仍应不小于设计量。
(11)桩长控制采用设计桩长和电流变化双控原则。
即以地勘资料和文件中的处理长度为基础,结合施工机械的电流变化,以确定是否打穿软土层,当电流发生突变,一般电流达到60~70A,可认为已进入相对硬层。
根据施工机械的差异,此电流值可相对变化。
(12)桥头水泥搅拌桩施工时应注意预留桥台钻孔灌注桩的位置。
(13)严格控制喷浆标高和停浆标高,不得中断喷浆,确保桩体长度,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14)施工中发现喷浆量不足,实行整桩复打,复打的喷浆量仍要不小于设计用量;
(15)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确保质量,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性的劣质水泥;
(16)湿喷桩施工时,为确保湿喷桩的成桩质量,要在湿喷桩的全长范围内进行复搅;当施工过程中遇到停电、机械故障原因中断喷浆时,要在12小时内复喷,保证二次复搅复喷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2.3.1.4搅拌桩质量检测标准:
对于28天抗压强度和标准贯入试验,按省高指最新文件执行,桩身90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不低于1.2Mpa。
荷载试验:
当水泥搅拌桩龄期达到28天时,可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3.2铺设土工格栅施工
设置土工格栅的目的是为增强地基整体强度,提高路基稳定性。
单向土工格栅纵向抗拉强度不小于80KN/m,拉伸变形率不大于10%。
土工格栅的铺设要求:
(1)铺设土工格栅的土层表面应平整,表面严禁有碎、石块等坚硬凸出物距土工桥栅8cm以内的路基填料其最大料径不得大于5cm。
(2)铺设单向土工格栅时,应根据受力方向确定土工格栅铺设方向,避免出错。
(3)土工格栅的搭接应牢固,在受力方向联结处的强度不得低于材料设计抗拉强度,且其叠加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60cm。
(4)土工格栅不允许有褶皱,应人工拉紧并采用插钉等措施固定土工格栅与填土层表面。
(5)土工桥栅铺筑后应及时填土(暴露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格栅上的第一层的填土应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逐段进行。
一切车辆、施工机械只允许沿路基的轴线方向行驶,禁止直接在格栅上行驶。
(6)土工格栅上铺筑石灰土时,须采用场外拌和法施工。
2.3.3预压土施工
预压用于软土路段,采用预压可满足路基工后沉降与稳定要求的路段。
本标段采用等载预压处理的路段,预压期为3~6个月。
(1)路基在96区第三层灰土施工完成后,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预压土施工。
(2)预压土的填土高度应符合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用于预压的土方应分层填筑压实,分层填筑厚度及压实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4)预压路堤顶面应设一定的横坡以利于排水。
(5)预压土堆载期间应做好沉降观察和沉降分析及时了解沉降变化情况,为下步工程的施工作准备。
(6)预压土的预压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同时必须满足沉降曲率的要求。
(7)路床顶面设计高程以下路基压实标准及路堤填料使用同一般路基;
(8)等载预压施工高程=路床顶面设计高程+等(超)载高度+预压期沉降量;
(9)填土预压的等载土方均用素土填筑,压实度为≥85%;
(10)填土预压完成后,清除等载预压土方,采用相应层位剂量的石灰土分层填筑至路床顶面设计高程。
(11)填土等载预压在预压期间,应做好沉降观测,及时补足沉降土方。
2.4土质路基填筑施工
本标段路基主线土方填筑量有63万m3。
填筑土源来自开挖利用方和沿线取土坑。
针对本标段工程特点,我们将采用如下施工方案:
根据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采用机械化施工,成立二个路基施工处,采用流水作业的施工方法,确保本标段的路基土方顺利完成。
2.4.1路基处理方案
路基工程主要为土方开挖以及路基填筑,施工队进场后,清理现场,伐树挖根,拆除结构物,设计图纸只考虑平均清除0.15m厚的地表耕植土,清表后如土质潮湿应进行翻挖掺灰处理,压实补偿按10cm计。
若施工中发现地表耕植土或软弱土层厚度过厚时,请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后,我们将清理干净,直至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为止。
对于无软基处理路段,即可进行原地面处理+土方填筑施工。
路基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路基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填土高度H≤路面结构层厚度+1.05m时,清除耕植土后进行地面开挖,其压实度≥90%。
其上填筑40cm碎石垫层。
路床顶部以下0~40cm掺灰7%处理,40~80cm掺灰6%处理(压实度≥96%)。
厚度+1.05m<路基边坡填土高度H≤路面结构层厚度+1.25m,当基底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将原地面翻松25cm,掺石灰处理并碾压,其压实度≥90%,路床顶部以下0~40cm掺灰7%处理,40~80cm掺灰6%处理(压实度≥96%)。
高度H>路面结构层厚度+1.25m时,清除15cm耕植土后,进行地面碾压,其压实度≥90%,当基底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将原地面翻松25cm掺杂5%石灰处理并碾压,其压实度≥90%,路基底部填筑两层各20cm5%石灰处治土。
路床顶部以下0~40cm掺灰7%处理,40~80cm掺灰6%处理(压实度≥96%)。
一般路段(一般为水田)清除15cm耕植土后,向下翻挖25cm后掺5%石灰碾压,其压实度≥90%,其上采用40cm碎石垫层填筑,软基处理段结合复合地基处理,在处理完成后的路基基底采用40cm碎石垫层填筑,河塘路段结合清淤回填至原地面后,基底采用40cm5%石灰土填筑。
路基中部填料按总体积的70%掺5%石灰自治进行石灰总量控制,(施工中应根据试验确定掺灰量,保证路基填料的最佳含水量和压实度),上路堤压实度不小于94%,下路堤压实度不小于93%。
当基底处于上路堤范围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上路堤的压实标准94%。
路床顶部以下0~40cm掺灰7%处理,40~80cm掺灰6%处理(压实度≥96%)。
填挖交界处地段,除了挖台阶处理外,在挖方侧的路床翻挖掺灰处理,处置深度、路床压实度、掺灰要求同路堑段设计,路床下设置40cm5%。
纵向填挖交界处在交界处的路床顶部及路床下40cm铺设10m长单向型TGDG80型土工格栅,并设置横向80cm*80cm的碎石盲沟排水;横向填挖交界处在路床范围内铺设两层6m长的单向型TGD80土工格栅,以防止路基不均匀沉降。
路基填筑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填料,不得采用淤泥、冻土、强膨胀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限量的土作为路基填料。
采用细料土作为路基填料,最好采用塑性指数在12~18之间的土。
对天然稠度小于1.1、液限大于40、塑性指数大于18的粘质土作为路基填料或当土的含水量超过最佳含水量两个百分点时,为保证路基填料强度和压实度要求,采用晾晒、掺石灰等进行处理,然后填筑。
当用不同填料填筑路基时,分层填筑,每一水平层采用同类填料,土质较差的细粒土填于路堤底部。
在路基工程施工时,路基分层填筑、均匀压实。
在路基中部填筑过程中,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季节等因素确定是否采用晾晒、掺石灰等处理措施以降低含水量、加快施工进度。
(1)路基施工前应先开挖边沟,做好排水措施,截排路基外侧地面水并降低路基范围内的地下水,保证土基的正常施工,临时排水尽可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
(2)填筑路基前用推土机推除原地表15cm耕植土,当原地潮湿时,向下翻松20cm掺5%拌和碾压,形成≥1%的横坡进行原地面碾压,其压实度≥90%;当填土高度小于1.79米时,清除耕植土后,根据填土高度确定下挖深度,确保压实度的过渡。
(3)路基大面积施工前,用路堤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作为首件工程。
通过首件工程,了解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及材料的含水量等,以便正确地指导大面施工。
(4)路基填筑采用平行分层摊铺,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50cm,以确保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填边缘的压实度。
(5)路基中部填料掺灰量按其体积的70%掺5%石灰进行总量控制,压实度不小于94%。
(6)路基填筑应分层进行填筑,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方法,由最低处分层填起,分层碾压,18-21T压路机压实厚度不应大于20cm,最后一层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7)路基纵向水平分段填筑时,在分段接头交叉口路段路基填筑,按照施工设计,搭接台阶的长度不小于1m,高度为一层土的压实厚度;如下图所示:
(8)沟槽回填土,其压实度等同路基,压路机压不到的或小型机具薄层压实或辅以填砂挤密代替的地方,可视情况采用人工补夯;
(9)灰土路基施工,首先对进场石灰做好试验,测定其钙镁含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石灰,绝不用于灰土路基中,按照土的压实厚度≤20cm,精确计算石灰含量,打好网格均匀铺撒在已初步整平碾碎的土层上,采用粉碎机及中拖反复耕翻粉碎至最大颗料在5cm以下,在土的最佳含水量±2%时进行整平碾压至密实,在96区内的灰土路基应采用石灰稳定土拌和机(宝马)翻拌施工。
2.4.2河塘清淤回填
河塘清淤回填是路基填筑的先导工序,又是路基质量的重要控制部分,因此河塘清淤回填的速度和质量是前期的重要工作。
2.4.2.1一般规定
(1)对施工合同段内的沟塘统一编号,路基范围内的河塘淤泥应清除彻底。
(2)测量工作应包括河塘起讫断面(位于原地面处沟塘边口)在内的各横断面淤泥顶、淤泥底高程、几何尺寸,并用CAD绘制河塘平面图和横断面图,回填测量按路基填筑要求分层进行。
河塘清淤淤顶、淤底测点应一致。
(3)河塘清淤范围以施工图断面图所示为准(即边沟外坡线放线),河塘回填范围以施工图断面图所示为准,河塘回填顶标高采用施工图所列标高。
(4)平面图应能正确反映河塘与路线的位置关系、周围地貌及清淤范围。
平面图中应标明路基中心线、边线、断面桩号、河塘平面尺寸等内容。
(5)横断面布置原则上应垂直于道路中心线,反映整个路基宽度范围,并注明与路线桩号的关系。
单个河塘至少应布设三个横断面,且河塘中心必须布设横断面。
横断面的测点间距应不大于5m,横向地形变化较大时应加密测点,测点应设在变化点,每个横断面的测点应不少于三个。
(6)每个河塘(包括暗塘)必须留有清淤前后的影像资料,反映河塘的大小、位置和周边环境,以备检查。
(7)在清淤前后应分别上报总监办申请四方(施工单位、总监办、设计单位、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联测。
(8)河塘清淤量超过施工图设计数量时,应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2.4.2.2施工方案
(1)根据河塘深度,用土袋围堰或直接用推土机的方法将施工范围以外的水源切断,用水泵进行施工范围内河塘排水。
(2)待河塘积水彻底排干后,将淤泥清除干净,对淤泥方量较大,并且运输条件不方便的地段用泥浆泵清淤。
首先用高压水枪冲击淤泥,同时用泥浆泵抽掉冲下的淤泥,用泥浆输送管送至指定的弃方点;部分淤泥方量小的地段,直接用挖掘机清淤。
(3)清淤完成后,将河塘堤岸挖成宽≥1.0m,高20cm向内倾斜3%坡度的台阶,先回填50cm碎石土,碎石土中碎石含量大于80%。
其上填筑5%石灰土至原地面,(或填筑开挖后的石方,填料颗粒要符合规范要求)压实度≥90%,当处于上路堤范围时,压实度不小于上路堤的压实标准。
2.4.3台背回填
设计在填方路段的桥涵构造物要提前施工,桥涵两侧填土要特别注意,填筑材料5%灰土,保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台背填方最好与路堤填方同步协调进行,桥台附近配合小型压实机械压实,要特别重视台背回填和路堤填方结合部,如后填台背要挖台阶,保证压实度合格。
确保台背压实质量。
桥涵台背填筑时,为了减少路堤路段在构造物两侧产生不均匀沉降而导致路面不平整,除了对不良地基采取处理措施和相应的施工方案以外,对于构造物两侧的路基范围(见下表),在填筑时安排特别处理。
桥涵构造物台后路基填土处理范围
底部长度(m)
上部长度
(m)
备注
桥梁
≥2
≥3-5底部宽度
详见有关设计图纸
通道
≥2-3H
≥2-4H
H-路基填土高度
涵洞
≥2-3H
≥2-4H
H-路基填土高度
表列路基范围内的路基填料按设计要求填筑,压实度不小于96%。
当路桥的施工顺序要求采用先填筑路基后施工桥台时,其压实机具要求同一般路基;当构造物施工方案采用先施工构造物后填路基时,对于大型压实机具压不到的地方,考虑配以小型压实机具薄层碾压,对涵顶50cm以内填土尽量采用轻型静载压路机压实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路基压实度标准表
项目分类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压实度(%)
主线、互通匝道及其支线一级公路
支线二级公路
路床
0~30
≥96
≥95
30~80
≥96
≥95
零填及挖方
0~30
≥96
≥95
30~80
≥96
≥95
上路堤
80~150
≥94
≥94
下路堤
>150
≥93
≥92
2.5路基沉降与稳定动态观测
沉降与稳定动态观测是控制路堤稳定的有效方法,包括沉降观测和稳定观测两项内容。
主要是针对路中心处的地面总沉降量和路堤坡脚处的地面高程和位移的变化进行观测。
路堤施工沉降观测与稳定观测的目的主要有三个:
一是控制填土速率;二是根据实测沉降曲线预测地基固结情况,根据推定的残余下沉量确定填方预留沉降量、余宽及涵洞的预留沉降量和断面余量,同时确定构造物和路面结构的施工期;三是实测路堤沉降为施工计量提供依据。
2.5.1路基沉降观测
2.5.1.1沉降观测点的精度要求
为保证沉降观测的精度,我们采用四等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并做到以下几点:
(1)每次观测前,对水准仪进行校验。
(2)为了消除观测中的某些系统误差,每期观测做到四个固定,即:
固定观测人员、固定仪器及水准尺、固定测点及转点、固定后视尺。
(3)转点位置使用尺垫,不用砖石代替尺垫。
(4)视距不等差小于3m,前后累计差小于6m。
若沉降点离水准点很近,前视距离不超过15m,一次安置仪器的不等差略大时,可采用固定测站的方法,使观测期具有相同的三角影响,这样可以抵消不等差较大引起的高程误差。
(5)水准闭合路线或支线水准路线,其允许闭合差为±12L1/2mm或4n1/2mm(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公里计;n为测站数)。
(6)外业手簿是长期保存和使用的基本资数,认真记录及保存。
(7)对各期观测沉降资料汇总并分析。
2.5.1.2观测点位的布设
软土层厚度大于5.0m、路堤高度大于5.0m及软土层横向有倾斜的软土路段,纵向每50m~100m设一观测断面,在路堤中心及两侧路肩布设3个观测点;
2.5.1.3观测频率
施工期:
每填一层观测一次,路堤填高超过极限高度之后,每天需观测一次,因故停止施工,每三天观测一次。
预压期间:
第一个月每三天观测一次,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每7天观测一次,从第四个月起每15天观测一次,直至铺筑路面前。
临时水准点的设置:
临时水准点应设在不受垂直向和水平向变形影响的坚固的地积上或永久建筑物上,其位置应尽量满足观测时不需设转点的要求,每三个月路线侧设中设置的水准点作为基准点,对设置的临时水准点校核一次。
2.5.1.4观测方法
沉降板由底板、金属测杆和保护套管组成。
底板采用A3钢板制作,尺寸为400mm×400mm×10mm,测杆直径31.8mm,保护套管直径为86mm。
随着填土的增高,测杆和套管也应相应接高,每节长度不超过20cm。
接高后的测杆顶面应略高于套管上口,套管上口应加盖封住管口,避免填料落入管内而影响测杆下沉自由度,盖顶高出碾压地面高度不大于50cm。
沉降杆观测采用S1、S3型水准仪,观测精度小于1mm。
用于观测水平位移的位移标点桩、校核基点桩亦同时用于沉降观测,埋设于坡脚及以外的标点边桩一般兼测地面沉降。
标点桩顶上应预埋刻有十字线的半球形测头。
2.5.2侧向位移(稳定)观测
2.5.2.1侧向位移点及基桩的布设
侧向位移观测点拟布设在软土层厚度大于5.0m,路堤高度超过最小极限高度或存在其它稳定问题的路堤两侧的坡脚处,基桩必须布设在坡脚外路堤沉降影响范围以外,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在离坡脚20m以外。
侧向位移点纵向间距每50m路基两侧各设置一处。
边桩采用断面为正方形木桩制作,边长100mm,长度1.5m,在桩顶钉一根30mm长铁钉。
边桩埋设在地表以下深度不小于1.2m,桩顶露出地面的高度不大与10cm。
埋设方法采用打入法,桩顶上部50cm用混凝土浇筑固定,确保边桩埋设稳固。
工作点基桩采用断面为正方形素混凝土桩制作,边长200mm,长度1.0m,在桩顶钉预埋一根50mm长钢筋并做十字刻画。
校核基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