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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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项目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结合水利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令第65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粤公通字〔2015〕35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四)GA990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五)GA991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六)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七)GA838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八)GA/T848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
(九)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十)SL7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十一)SL39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十二)SL399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基础、导流隧洞、引水隧洞和地下厂房等的开挖,以及料场开采、定向爆破筑坝和建筑物拆除等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术语定义
(一)爆破作业是利用爆破药剂所释放能量对周围的岩石、混凝土或土等介质进行破碎、抛掷或压缩,达到预定的开挖、填筑或处理等工程目标的作业。
(二)爆破作业单位是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三)爆破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各层级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限于以下主要管理层级的管理职责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评审选择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3.组织编制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建立爆破作业组织机构,配备适应的爆破作业人员。
5.建立健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6.组织爆破作业安全巡查与考核,消除隐患。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全面领导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2.负责审核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持编制并审核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指导爆破作业技术人员按照方案实施作业。
3.审查爆破施工安全监测报告,动态分析、管控重大风险。
4.负责审批爆破危险作业申请单。
(三)项目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指导爆破作业。
2.负责爆破施工质量验收。
(四)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2.负责对爆破作业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审核爆破危险作业申请单。
(五)项目经济合同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审查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
2.负责爆破作业施工合同、爆破器材供应和服务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的归口管理。
(六)项目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负责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支付的管理。
(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组织机构,配备适应的爆破作业人员,完善相关制度与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分工。
2.负责编制与报审爆破施工方案。
3.负责申请与办理爆破危险作业申请单。
4.严格按法规标准、合同协议等文件要求,进行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爆破作业。
第三章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申请获得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许可。
第七条爆破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通过爆破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且按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后方可上岗。
爆破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管理等具体要求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对涉爆人员组织开展日常的安全技能和政治思想教育,定期组织考核与培训。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领用、发放、退库、销毁等管理制度,并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爆破器材的购买,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后,应与爆破专营单位签订爆破器材供应和服务合同,持证购买。
(二)爆破器材的运输,采用特殊有证的专用车辆等交通工具,并按指定线路专人押运,性能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同车装运,雷雨天气不得运输。
场内运输应符合行驶速度、人工搬运量、人群分布、安全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三)爆破器材为专库存放的,库房的设计与验收、储存种类与库容量、选址与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建筑与结构、消防与电气、安防等应符合GA837、GA838、GA/T848、GB50089等标准的要求;采用可移动式爆破器材库存放的,除执行以上标准外,应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验收;采取作业现场设置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时,应按照粤公通字〔2015〕35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实行爆破作业现场“两锁三人”的民用爆炸物品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当场清点、核对交接、签字确认、各自把锁等程序。
(四)爆破器材进出库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按程序申领,凭审批单发放,按当日任务及作业性质使用,当班剩余清退回库,剩余不再使用的应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置或销毁。
第九条项目部应从方案报审、危险作业审批、警戒信号、装药爆破、炮后检查与处理等方面进行爆破作业:
(一)爆破工程开工前,爆破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审批或者论证审查完成,并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每次爆破作业前,应履行爆破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明确作业时间、部位、爆破类型、孔距参数、炸药种类及药量、防护措施、影响范围等。
(三)爆破作业应制定安全警戒组织实施方案,实行统一定时制度,标出明显的爆破信号,划定爆破危险区域并实施警戒,并将起爆时间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张贴施工公告、爆破公告等安全告示牌,注明爆破地点、每次爆破时间、警戒范围、警戒信号、起爆信号、解除信号等信息。
(五)爆破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填报爆破准钻证、准装证、准爆证、爆破记录表。
爆破作业面在钻孔、清孔、验孔等工序完成,确认安全警戒后,方可装药、联网、爆破。
(六)爆破完毕,应采取通风降尘等措施,爆破员必须在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盲炮、危石、冒顶或支护破坏等现象,排除危险或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七)项目部应组织与受爆破影响的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条爆破作业,应及时掌握爆区及其周围影响爆破安全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等爆破作业环境,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所有人员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
(一)岩体、边坡有滑落危险的;
(二)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三)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四)危险区边界未设置警戒的;
(五)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六)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七)雷电、暴风雪天气;
(八)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米;
(九)风力超过六级,浪高超过0.8m,水位暴涨暴落等恶劣气候、水文情况;
(十)未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十一)地下工程洞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针对爆破危害作风险分析,制定爆破振动、飞石、冲击波和噪音、有毒炮烟、盲炮等防治措施与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爆破期间,应实施爆破施工安全监测,以监控爆破危害对施工作业面、建(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带班履职进行安全巡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对爆破器材管理、爆破作业行为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定期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应用到合格方名录等环节。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章附件
(一)爆破危险作业申请单
(二)爆破作业告知单
(三)爆破准钻证、准装证、准爆证
(四)爆破记录表
附件1
爆破危险作业申请单
爆破作业单位:
年月日编号:
工程部位
高程
起止桩号
X:
Y:
爆破类型
炸药品种
飞石方向
钻孔直径(mm)
炸药直径(mm)
孔数
孔深(m)
孔距(m)
排距(m)
每孔药量(kg)
总装药量(kg)
最大一段药量(kg)
防护措施
影响范围图示
申报的爆破
作业时间
申报系人
爆破作业单位
签字:
时间:
监理意见
签字:
时间:
相临标施工
单位意见
签字:
时间:
爆破指挥中心意见
签字:
时间:
附件2
爆破作业告知单
我单位定于年月日时,在部位桩号从到实施爆破作业,爆破药量为:
kg,爆破类型为:
。
请贵单位在时前做好人员、机械设备的避炮工作,以及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在爆破作业申请单会签完成时,把爆破作业告知单发相关单位,书面提醒受影响单位。
附件3
爆破准钻证、准装证、准爆证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围岩类别:
类钻爆依据:
爆破设计单号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名称
(编码)、部位
桩号
高程
准钻证
检查项目
经检查以下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具备爆破开挖条件,可以进行钻孔作业:
1.危岩处理完毕。
2.测量放样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孔位放样),放线成果已提交。
3.钻孔责任分区牌已标识。
4.前一排炮爆破效果检测及爆后安全检查已完成。
5.前一排炮钻工造孔质量已分析评价,并且对不符合要求的钻手已处理。
6.对施工班组已进行技术交底。
7.爆破设计或修改爆破设计已批准、人员设备全部准备就绪。
检查意见
施工单位
开挖负责人:
年月日时分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时分
准装证
检查项目
经检查以下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具备爆破装药条件,可以进行装药作业:
1.周边孔等钻孔开孔时质检人员现场旁站监控。
2.在钻孔过程中使用测量工具已对钻孔质量进行检测、控制。
3.孔深、孔位、孔距、钻孔角度经自检符合爆破设计要求。
4.周边孔竹片绑扎药卷已经验收合格。
5.炸药、雷管数量、类别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现场分类清楚,准备就绪。
检查意见
施工单位
开挖负责人:
年月日时分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时分
准爆证
检查项目
经检查以下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具备爆破条件,可以进行爆破作业:
1、周边孔装药结构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使用竹片绑药,数量符合。
2、最大单孔、单响药量及堵塞长度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
3、爆破孔装药、非电雷管段数、爆破联网检查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并且非电雷管标签外露。
4、装药过程已进行现场旁站。
检查意见
施工单位
开挖负责人:
年月日时分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时分
附件4
爆破记录表
施工单位:
年月日至年月日第页
序号
时间
领取爆破器材
装药
回库爆破器材
警戒情况
爆破情况
爆破员签名
非电
雷管
(发)
电雷管(发)
铵锑
炸药
(kg)
乳化炸药(kg)
单位耗药量(kg/m3)
钻孔数(个)
平均孔深(m)
总药量(kg)
非电雷管(发)
电雷管(发)
铵锑炸药(kg)
乳化炸药(kg)
时间(h)
范围(km2)
人数(人)
盲炮数量(个)
处理方法
爆破施工负责人:
安全员:
记录人:
注:
以上内容要求根据实际爆破器材使用情况和施工情况认真填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