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理论与实践.pptx
《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理论与实践.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理论与实践.pptx(8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
理论与实践,柳长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18年10月,改革历程与路径,改革基础理论与实践形式,规范复制推广试点经验,下一步探索建议,一,四,三,二,改革历程与路径,改革历程及特点,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营制度的变迁,我国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政策出现过多次调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体现出阶段性特征:
集体产权阶段,改革探索阶段,深化改革阶段,1949,1978,1992,2011,改革推进阶段综合改革阶段,2002,改革历程及特点
(一)集体产权阶段,一,改革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兴修农田水利、提高粮食产量、解决温饱问题是当时工作的重点。
政策导向: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於一九五二年水利工作的决定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阶段特征: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并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产权结构。
成效分析:
这种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相统一的产权制度安排,与我国当时的经济体制、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使得工程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明确,工程有人用、有人管,发挥了应用的作用。
改革历程及特点
(二)改革探索阶段,一,改革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促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方式发生相应变化。
政策导向: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改革历程及特点
(二)改革探索阶段,一,阶段特征:
工程所有权与使用、经营、管护等权属初步分离,具有不同的主体;所有权主体为政府或村组集体,部分工程由个人承包经营和维修养护,大多数工程由村组集体管护,通过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进行工程维修养护。
成效分析:
通过探索实施承包、拍卖等市场化改革方式,初步形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产权格局,但由于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公共物品”的问题,效果并不明显。
政府通过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等行政命令方式,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
改革历程及特点(三)改革推进阶段,一,改革原因:
党的十四大召开,对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推动了新一轮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搞活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革。
政策导向: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水利产业政策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大型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改革历程及特点(三)改革推进阶段,一,阶段特征:
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产权主体多元化、复杂化;部分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或修复改造并拥有所有权,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经营、管护、收益等权属,由农村集体流转到个体、组织等市场主体,工程管护经费来自经营收益、群众投工投劳等。
成效分析:
基本形成了小农水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相分离的产权配置格局,解决了部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产权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经营管理缺乏活力的问题。
但灌溉渠道等纯公益性工程的管护问题仍然突出。
改革历程及特点(四)综合改革阶段,一,改革原因:
进入21世纪,大量的农民外出务工和农村政策的不断调整,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政策导向:
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有关政策的意见。
改革历程及特点,一,(四)综合改革阶段阶段特征:
分类推进改革,政府和村组集体作为公益性工程产权主体,个人、企业、协会等作为经营性工程产权主体,农民用水户协会成为产权改革的重要载体,形成了多种产权主体、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费来源渠道并存的产权改革格局。
成效分析:
各地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政府加大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更新改造和新建了一批农田水利设施。
但由于重大轻小、重建轻管,加之“两工”取消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一直没有稳定渠道,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凸显。
改革历程及特点,一,(五)深化改革阶段改革原因:
2011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政策导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314号)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创新试点的通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
改革历程及特点(五)深化改革阶段,一,阶段特征:
分权改革,分别明确工程的所有权、管护权和收益权主体;明晰不同主体的责、权、利,形成政府、农户和工程管护主体共同承担的产权配置和管护模式。
成效分析:
中央加强了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各地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水土资源条件,积极探索形成了多种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产权配置和管护模式,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今后的改革方向应在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程产权分类改革。
改革影响因素分析,二,直接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多种经营方式转变,加大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市场需求。
在中观层面影,响小农水产权,改革。
从宏观层面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决定某一时期改,革的基本方向。
重大经济制度变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三,产权主体虚化,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经费缺乏,无稳定来源渠道;相关政策不配套,难以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农民参与意愿不高,改革推进乏力。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但政府、集体和农户在农业生产目标取向和策略上不一致,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的低效配置甚至无效配置。
土地统一经营到分散经营方式转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公共物品”属性进一步显现,产权配置难以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导致工程有人用、无人管。
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
(二)制约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三,农业生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例不断下降,增产不增收的窘境短期内难以消除,农民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管理的“局外人”。
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弱经营性进一步凸显,成为制约产权配置和改革内在要素。
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
(二)制约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三,二改革理论基础与实践形式,理论基础
(一)产权制度创新理论,一,产权制度是经济社会中有关财产权利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实质上是社会激励的约束机制,还具有再分配的功能,并随经济社会变化发生而演变。
创新的基本方向自然资源产权通常是由国有产权和社区(或集体)产权向私有产权、共同产权或者自由进出的产权演变,具体转变方向主要取决于自然资源的特性和利用状况,以及所处的社会、经济和政策等环境。
理论基础
(一)产权制度创新理论,一,人口增长而导致的资源相对稀缺,国家政策变迁,权利主体的经济条组织件状、况和知识水平,社会环境变化,
(一)产权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主要因素,理论基础,一,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主要通过强,制的方式直接地,实施制度变迁。
诱制性制度变迁,政府主要通过说,服和利导的方式,间接地影响制度,变迁。
(一)产权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方式创新方式,理论基础,一,
(一)产权制度创新理论产权制度的效率评价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率,主要在于它能否能为在支配下的人们提供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
在公共(或国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
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率的,但有可能造成自然资源收益分配的不公平。
理论基础,一,公共产权资源管理实质上是一个政策工具,其核心要素是通过民主方式建立与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原则。
开展公共产权资源管理必需七个条件:
产权边界清晰,能够排除外来者进入;产权的提供和挪用规则适用于场地专用性的条件;决策制定过程的民主参与性;地方指定的代表监督资源;有地方法院或者其他场所来解决冲突;使用渐进制裁惩罚侵权;外界政府尊重公共产权资源制度。
理论基础
(二)公共产权资源管理理论,一,理论配置模式
(一)市场治理模式,二,市场治理模式的核心在于产权私有化,即通过私有产权形成排他性,确保产权人获得收益。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市场治理需要以下必要条件:
一是对工程进行产权界定和保护的成本相对较低。
即工程可以划归某一私有主体所有,该私有主体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工程的有效排他,使其他使用者不能免费享受相关服务。
二是工程私有化所能带来的收益须高于产权保护所付出的成本,即私有产权主体能获得一定的净收益,如水费收入、水面养殖等。
通过某种组织形式或制度安排,由一定规模人群组成的某一群体或集体,共同享有对工程的所有、使用、管护和收益。
其核心是参与式管理,既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约束,实现合作共赢。
社区治理模式能够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治理的主要原因及条件包括:
一是具有一套共同认可的成员进入退出程序或规则,且群体内成员数量相对稳定。
二是群体内的成员规模或涉及范围不大,有利于降低成员间的沟通协调成本。
三是通过制度安排或组织设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保证社区治理模式的有效实现。
理论配置模式
(二)社区治理模式,二,政府治理模式是指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方式对公共物品进行提供、管理和配置,是对市场治理模式和社区治理模式的重要补充。
政府治理模式下的公共物品投入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成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产权主体,可以委托相关管理部门或一定的行政单位具体履行所有者权益,实行公共物品管理;也可以作为投资方或补助方对其他的社会主体进行补助,鼓励社会主体提供公共物品。
理论配置模式(三)政府治理模式,二,实践配置模式,三,理论模式,实践形式,市场治理模式,农户个体经营管护,农业大户经营管护,农业企业经营管护,社区治理模式,村组集体管护,用水合作组织管护,农业专业合作社管护,典型案例重庆潼南县私人拥有移动水泵产权四川通江县农户拥有水塘长期经营管护权内蒙古扎鲁特旗农户竞争承包管护权湖北襄州区大户拥有塘坝长期经营管护权安徽广德县大户拥有工程长期经营管护权云南烟草集团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湖南澧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黑龙江青冈县村委会直接管理工程湖北襄阳区村委会委托管理工程湖北当阳县群众参与式协会管护安徽郎溪县大户发起式协会管护北京村级管水员管护云南陆良用水合作组织与社会资本成立公司负责农田水利管护安徽固镇县农业合作社管理农田水利工程浙江景宁县山塘确权给合作社抵押贷款内蒙古扎鲁特旗统一管理涉农事务辽宁北票市基于土地流转的合作社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实践配置模式,三,理论模式,实践形式,市场治理模式,农户个体经营管护,受益户联户共管受益户代表管理,量化股权,物业化管理,政府治理模式,乡镇水利站管护水管单位管护村管水员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重庆潼南县私人拥有移动水泵产权四川通江县农户拥有水塘长期经营管护权湖北宜都市受益户联户共管内蒙古扎鲁特旗井长制贵州安顺三权促三变重庆云阳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浙江德清量化股权新疆鄯善县园艺场节水灌溉项目物业化管理广西扶绥县农民合作社采取物业公司管理江苏吴江区乡镇水利站管护四川乐至县水管单位管护北京市村级管水员管护浙江温州物业化管理农田水利工程江西省兴国县购买服务安徽庐江县同大镇中标单位管护,除农户自建、自管、自用的工程外,由农户个体经营管护还有以下两种形式:
由农户拥有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负责看管和维修养护,并采用灌溉收费的方式,确保工程维修管护资金来源。
由农户拥有水利工程产期的经营管护权,通过多种经营、灌溉服务收费等确保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
实践配置模式
(一)农户个体经营管护(市场治理模式),三,在土地流转较彻底的地区,即某一连片的土地由种植大户长期经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经营管护权由种植大户负责。
这种形式,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公共物品”变成“私人物品”,能很好地发挥产权配置的激励作用。
实践配置模式
(二)农业大户经营管护(市场治理模式),三,以种植效益高的经济作物为主的小型灌区,灌溉产生的经济效益显著,一些企业参与建设并管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从中获益,并为其他农户提供社会俱乐部式服务。
实践配置模式(三)农业企业经营管护(市场治理模式),三,用水户协会模式是我国最为典型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用水户协会通常由群众自发形成,可以由一群村民参与组成,也可以由某一个或几个农业大户发起成立,共同享有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权和使用权。
实践配置模式(四)用水户协会管护(社区治理模式),三,村组集体管护即将工程的所有权、管护权等权益归村组集体所有,村组集体内所有村民和成员平等享有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权。
我国部分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仍采用集体管护的方式。
村组集体管护又可分为两大类具体的组织形式:
一类是由村委会直接管理,各村(组)设立管水员,负责日常管理,工程管护经费通过“一事一议”、收取水费、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另一类是委托管理,即通常所说的短期的承包、租赁等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工程管护费用通过多种经营、以奖代补、收取水费等方式解决。
实践配置模式(五)村组集体管护(社区治理模式),三,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一些地区成立了农业合作社,并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纳入合作社管护工作职责,实现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统筹管理。
实践配置模式(六)农业生产合作社管护(社区治理模式),三,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为相对集中范围内的一定数量的农民受益户服务,一些地区针对此种情形,采取受益户公有制的方式对工程产权进行明确,保障工程有效管护和效益发挥。
“受益户共有制”是以利益为纽带形成的管护方式,形式简单、程序简便、责任明确,依靠农民自主协商,自主管理、自主维护。
该模式适宜于水利工程小、散、多、广且受益范围易于界定、受益主体容易确定的丘陵和山区。
实践配置模式(七)受益户联户共管(社区治理模式),三,把集体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化为股份,入股或委托管护单位管护,产权人获得相应收益。
量化确权后,在确保公共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前提下,并服从防洪指挥调度和非常时期的水资源调度的情况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创新农村水利设施经营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实践配置模式(八)量化股权(社区治理模式),三,由产权主体委托专业管护单位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物业化的管理。
物业化管理必须有明确的管理标准。
实践配置模式(九)物业化管理(社区治理模式),三,乡镇水利站是我国水利管理的最基层服务组织,其主要运行管护经费由通过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和自身经营获得相关收益等方式筹集,具有一定的政府治理性质。
部分地区通过乡镇水利站的形式对工程相关权益和责任进行界定,明确了工程管护权、责安排。
实践配置模式(十)乡镇水利站管护(政府治理模式),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大中型工程统筹考虑,成立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负责工程的运行管护。
实践配置模式(十一)水管单位管护(政府治理模式),三,三规范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指导思想,一,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农民参与,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为目标,以明晰所有权为基础,以落实管护权为重点,以界定收益权为保障,以完整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单元,以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为契机,因地制宜、分权改革,合理配置、提高效能,实现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管、长受益,解决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根本性支撑。
基本原则
(一)责权一致,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要明确政府、集体(组织)、农户等不同主体的责任,充分考虑和满足不同主体利益诉求,形成各负其责、各获其益的产权配置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要形成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相关主体收益,发挥产权配置的激励作用,调度和激发产权主体对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形成有效产权配置。
基本原则
(二)有效配置,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与工程相关联的水土资源配置联系紧密,同时也与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农业水价改革等相互交织,须统筹考虑,有机衔接。
基本原则(三)综合改革,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类型、规模、管护要求、受益范围不同,排他性和外部性差异显著,对工程管护主体的要求也不尽一致,要根据不同工程类别特点,选取相应的产权改革形式,分类推进改革。
基本原则(四)分类推进,二,由于各地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类型、规模等也存在差异,应结合当地农村经济改革及工程管护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产权配置方式和工程管护模式。
基本原则(五)因地制宜,二,改革思路,三,建立政府主导、各方主体参与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体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配置效能。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总体框架
(一)改革相关主体分析,四,改革相关主体权责及相互关系概念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政策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明晰所有权,乡镇(水管站)村委会用水户协会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管护权,工程管护主体,村组集体用水户协会农业经营主体社会服务机构,界定收益权,政府资金补偿工程经营收益,灌溉服务收费社会资金捐助,改革总体框架,
(二)改革总体框架构建,四,农户自建自用的工程,所有权主体为农户;由村组集体筹资筹劳修建的工程,不跨行政村的,所有权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跨行政村的,所有权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建的工程,在土地承包期内,由其作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主体;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由相应的所有权人所持有。
所有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统一颁发。
所有权主体负责落实工程管护主体。
改革总体框架(三)明晰所有权,四,乡镇人民政府为所有权主体的工程,可由乡镇水利站或水管单位管护,也可由跨行政村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护。
村民委员会为所有权主体的工程,可由村委会直接管理,也可委托个人、组织或公司进行管护,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由其负责工程管护。
改革总体框架(四)落实管护权,四,保障工程管护主体的收益权,包括政府财政资金补偿、工程以及相关的水土资源经营收入、灌溉服务收入等,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的剩余索取权,并在制度层面加以保障。
改革总体框架(五)界定收益权,四,完善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奖补)政策,对工程管护主体给予一定公益性补偿。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相关政策,由直接受益者缴纳一定的费用购买农田灌溉服务。
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对土地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市场生存能力。
完善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农村“一事一议”等政策,理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体制,确保发挥产权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
改革总体框架(六)完善相关政策,四,工程运行期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对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的乡镇,可通过扣减公益性补偿经费、停止相应的水利项目安排等措施,督促工程所有权主体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工程所有权主体根据相关协议,负责对工程具体管护情况的考核,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掠夺式经营,确保用水户利益。
用水户对灌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工程管护主体未按照要求提供灌溉服务等情况,向工程所有权主体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改革总体框架(七)建立监管制度,四,改革内容,五,
(一)确定改革单元,开展工程登记造册工程登记造册,1,以一个完整的灌排工程为单元,对小型利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并逐项登记。
2,对尚未进行资产评估的工程,需要由相进行清产核资,合理评估工程资产。
3,工程登记造册完成后,要进行公示。
改革内容,
(一)确定改革单元,开展工程登记造册具体登记内容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灌溉工程:
登记灌区名称、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渠系长度、水源类型和数量及其灌溉面积等相关信息。
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涝工程:
登记排涝区名称、排涝面积等相关信息。
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配套建筑物:
登记渠系长度、渠系衬砌情况、渠段数、渠系建筑物等相关信息。
在登记水利工程主要参数的同时,还需要补充产权配置和改革的相关信息,包括工程周边界线、工程所含附属物(耕地、林地等)、工程受益户姓名及面积等。
五,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水,源,工,程,机电井,个,高压管深度,米,低压管深度,米,电机功率,千瓦,低压线长度,米,低压电杆,根,泵房面积,平米,输,配,水,工,程,固定渠道,米,固定管道,米,移动管道,米,灌溉设备,台,其他设施,工程受益户及受益面积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工程简图,登记单位(签章),审核单位(签章),井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登记造册表式样,自流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登记造册表式样,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水,源,工,程,容积,立方米,水面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配套设施,输,水,渠,土渠,米,硬化渠道,米,管道,米,配,套,设,施,农用桥梁,座,过路涵管,道,节水阀门,个,滚水坝,座,渡槽,个,工程受益户及受益面积,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工程简图,登记单位(签章),审核单位(签章),产权单位(签章),扬,水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登记造册表式样,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水,源,工,程,机泵,个,农用变压器,米,高压线长度,米,低压线长度,千瓦,电杆,根,抽水电机,个,房屋,平米,输,配,水,工,程,输水渠道,米,固定管道,米,移动管道,米,灌溉设备,台,其他设施,工程受益户及受益面积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姓名,面积(亩),工程简图,登记单位(签章),审核单位(签章),改革内容,
(二)工程分类1、按照工程投资主体与工程产权关系进行分类第一类,以公共投入为主,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第二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第三类,以社会投资为主,包括企事业、个人投资、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社会捐资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五,改革内容,
(二)工程分类2、根据工程功能规模、重要程度和受益范围分类第一类:
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是指以承担防洪、抗旱、除涝等公益性任务为主及其它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小型塘坝、堤防与水闸、除涝工程及设备、淤地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第二类:
涉及公共利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有受益农户较多的农田水利工程及设施。
第三类:
农户自用自建的小微型水利工程。
五,改革内容,
(二)工程分类3、根据工程性质划分工程类型第一类:
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如承担防洪、排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第二类:
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工程,如兼有防洪、排涝和灌溉等多种功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第三类:
弱经营性的工程,如承担灌溉等功能,或具有养殖等多种经营功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五,根据不同的改革目标,对工程类型划分也采用不同标准。
在进行工程所有权初始界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