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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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1、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4、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易燃易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8、中小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⑴、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⑵、项目安全部人员每周一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技术部,由技术部制订整改措施。

项目安全周检查须作好检查记录入档,每次检查都应在周例会上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分包安全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⑶、分包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

分包安全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互检:

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安全员组织分包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如:

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

⑷、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

抽调项目技术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⑸、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

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⑹、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

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

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⑺、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部。

⑻、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⑴、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⑵、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⑶、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⑷、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制订整改方案。

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整改完成后分包须立即通知项目安全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⑸、项目部安全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对查出的隐患,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根据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组织,由安全总监、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

项目安全部全体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分包负责人和安全员。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六下午4:

30,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项目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提前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行业、中建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项目部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上周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周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本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要点

1.会议准备

(1)项目安全部要将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项目经理。

(2)项目安全部要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

2.会议要点

(1)由安全总监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全部负责汇报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周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4)参会人员研究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时间,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由安全部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项目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项目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项目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项目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公司安全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及主管领导。

5.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

(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公司安全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

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安全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检、公安、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

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

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公司直管项目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

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

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

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

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

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7.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

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8.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10.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1.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12.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3.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14.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工长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不准假报工伤事故。

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奥克斯洋湖项目大型机械能够安全使用并确保机械使用零事故,项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现场机械管理

1、大型施工机械的购置、安装。

凡属于大型施工机械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项目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大型施工机械;

2、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大型施工机械;

3、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大型施工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注册登记。

大型施工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大型施工机械的显著位置;

5、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大型施工机械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

是为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

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与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当需调阅大型施工机械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按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大型施工机械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大型施工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署名数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大型施工机械运行管理文件包括;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大型施工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项目部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9、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30日对现场所有机械进行检查,并要求塔吊租赁方每月25日对安装在项目的塔吊进行检查,出具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时间整改;

10、进行验收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落实进场验收,工区安质部应逐一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工作;

11、交接班签认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1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场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禁止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2、大型机械进场后,现场安全员要在施工过程中每日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动态反映出施工地点、危险源点、防护人员、防护措施等;

3、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相应设备悬挂其安全操作规程;

4、大型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五个一”即:

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齐全制度;

5、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要由专业知识强、操作熟练的人员承担,分部经理、架子队长、安全员到现场把关;

6、大型机械转场时,要认真落实好“四个专项”制度。

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技术员必须现场把关,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方可进行。

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8、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工长、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跟班作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工人.

3总则

3.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职责

4.1安全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物资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安全部保管和发放.

4.3各分包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安全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员工调出项目,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6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7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

7.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7.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者,经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部必须设立专人进行每天的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防火巡逻人员对项目各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安全部。

4.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6)、其他应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安全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

6.项目负责人每月定期对全项目进行一次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造册登记,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部位,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配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技防设备来加强厂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消防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各类防火记录,并做好存档留底工作。

10、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培训记录。

易燃易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3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4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5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6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7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8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9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做好使用登记。

1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的标志。

13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中小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奥克斯洋湖项目中小型机械能够安全使用并确保机械使用零事故,项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1、项目机管员应建立中小型机械台账对中小型机械进行管理,台账应包括机械名称、型号、出厂合格证、验收表、定期检查表、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人员证件。

2、新机械进场时须立即上报机械合格证,机管员对机械进行进场登记。

3、中小型机械应设置专用控制箱,控制箱距机械不得超过3m。

控制箱应悬挂,距地面1.2-1.4m,机械控制箱电缆线不得超过30m,如机械距离二级配电箱超过30m,应设置中转箱。

4、中小机械开关须使用点触式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式开关。

5、中小型机械应设置重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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