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讲义07-税收原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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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税收原理,本章主要内容,一、税收概述二、税收原则三、税收负担与税负转移四、税收效应五、最适课税理论,本章学习目标,1.掌握税收基本术语与分类的理论知识。

2.把握税收原则与负担及转嫁的判断标准3.明确税收对经济活动各个方面的影响。

4.理解最适度课税理论的产生条件与运用范围。

第一节税收概述,本节主要内容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特征三、税收术语,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一)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政府征税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三)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四)政府征税需借助法律形式,二、税收的特征,

(一)什么是税收的特征指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区别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的财政收入形式才是税收。

1.强制性:

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税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区别于公债、企业收入等。

2.无偿性:

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纳税人,也不需对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

区别于公债、企业收入、规费等。

3.固定性:

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征税的对象、比例等事项,并按规定的标准征纳。

区别于公债、企业收入、罚款等。

(二)税收特征的具体内容,强制性(政权法律),无偿性(价值单方面转移),固定性从征税者的角度看:

保证财政收入稳定从纳税者的角度看:

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三)税收三特征之间的关系,三、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三)税率(四)减税免税(五)纳税环节(六)纳税期限(七)起征点与免征额(八)附加与加成(九)违章(法)处理,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它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负税人,是指税款的实际负担者,单位和个人,它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

(一)纳税人,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政府据以征税的依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政府征税的实际依据。

税源,是税源是指税款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有的税种的税源与课税对象一致,有的税种不一致。

(二)课税对象,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

2.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其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表现为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对象适用由高到低的不同税率。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以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它通常适用于从量定额计征的税种。

(三)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于全额累进税率的比较:

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

全额累进税率负担重,超额累进税率负担轻。

2.在累进级距的零界点附近,全额累进税率会出现税负增加超过计税依据额增加的不合理情况。

3.在计算上,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单;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例:

甲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15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住房公积金150元;乙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151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住房公积金150元。

请用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甲乙两人当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额。

345.2,345,A.甲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150-1000-150-3500=4500乙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151-1000-150-3500=4501A1.全额累进税率甲:

450010%=450乙:

450120%=900.2A2.超额累进税率甲:

15003%=45300010%=300乙:

15003%=45300010%=300120%=0.2,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和照顾措施。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一)税基式减免

(二)税率式减免(三)税额式减免,(四)减税免税,(五)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凡只在一个环节课征的为一次课征制。

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节征税的为多次课征制。

(六)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政府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1.按期纳税按期纳税是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

2.按次纳税按次纳税是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

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是按规定期限预缴税款,年度结算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起征点是指课税对象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起点。

课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是指课税对象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课税对象数额未达到免征额的不征税,达到免征额的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七)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举例:

1.假如起征点、免征额都是2000元,税率为5%。

2.课税对象数额分别是1999元、2000元与2001元时,纳税的区别:

(1)1999元时,起征点税收:

0免征额税收:

0

(2)2000元时,起征点税收:

20005%=100元免征额税收:

(2000-2000)5%=0(3)2001元时,起征点税收:

20015%=100.05元免征额税收:

(2001-2000)5%=0.05,1、附加是“正税”的对称,指追随于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一种是根据正税的征收而同时加征的某个税种,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种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税标准征收的。

如与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

(八)附加与加成,2、加成,即加成征收。

是指对课税对象在依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对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

加征一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10%,加征二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20%,余类推。

(九)违章(法)处理,

(一)违章(法)处理,是政府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令和法规的行为所作的处理规定。

它是维护税法严肃性的一种必要措施,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体现。

(二)具体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危害税收征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三)处罚等级:

1、罚款;2、课征滞纳金;3、阻止出境;4、拘役;5、3年以下有期徒刑;6、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章处理另解,1.偷税2.漏税3.欠税4.骗税5.抗税违章处罚措施:

对上述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限期改正;加收滞纳金;罚款;扣押、查封财产;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暂停付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偷税:

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2.漏税:

是指纳税人出于无意而未交或少交税款的违章行为。

3.欠税:

是指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违章行为。

4.骗税:

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成发生了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从而从国库中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5.抗税:

是指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一种违法行为。

违章处罚措施:

对上述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限期改正;加收滞纳金;罚款;扣押、查封财产;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暂停付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税收分类,税收分类就是按某一标准,把性质相同的或相近的税种归为一类,把不同的税种归入不同类,加以区分。

一、以课税对象性质为标准划分:

商品课税、所得课税、财产课税、资源课税、行为课税二、以税负是否容易转移为标准划分:

直接税、间接税三、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划分:

价内税、价外税四、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划分:

从量税、从价税五、根据税收使用和管理为标准划分:

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有形商品商品课税无形商品(服务)所得课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有形财产动产财产课税无形财产不动产价内税-价格=(成本+费用+利润+税收)价外税-价格=(成本+费用+利润),解释,第二节税收原则,一、亚当斯密税收原则平等、确实、便利、最小征收费用。

二、瓦格纳税收原则财政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正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

(一)公平原则1.什么是税收的公平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的表述

(1)受益原则

(2)能力原则

(二)效率原则1.什么是税收的效率原则2.税收效率原则的表述

(1)经济效率原则税收超额负担与税收中性市场缺陷和税收矫正性

(2)行政效率原则,三、课本税收原则,第三节税收负担与税负转移,本节主要内容一、税收负担二、税负转移,一、税收负担,

(一)税收负担的含义税收负担是指一定时期内由于政府征税而给纳税人造成的经济利益的损失,简称税负。

(二)税收负担的分类1.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所有纳税人/单个纳税人2.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税法负担/实际负担(三)税收负担水平1.宏观税率税收/GNP2.最佳税率拉弗曲线,LAFFACURVE:

0,税率(%),税收,x,结论:

1.税率与税收不一定存在正比的关系。

2.取得同样的税收,有两种不能的税率可供选择。

3.税率、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在理论上存在最佳的组合关系。

C,D,S,R,二、税负转移,

(一)税负转移与归宿的含义税负转移(TaxShifting),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某些途径把税负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TaxIncidence),一般是指税负的最终落脚点。

与税负转移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逃税。

所谓逃税是指纳税人以不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包括偷税、欠税、抗税等。

(二)税负转移的方式1.前转提高售价2.后转压低进价3.混合转既前转又后转4.税收资本化5.消转即自我消化税款。

合法逃税避税/税收筹划逃税不合法逃税偷、漏、欠、抗税等,(三)税负转移的实现条件1.税种类型与税负转移所得税不容易转移,流转税容易转嫁。

2.商品供求弹性与税负转移需求弹性的大小与税负的转嫁成反比;供给弹性的大小与税负的转嫁成正比。

3.课税范围与税负转移课税范围广的商品税容易转嫁,课税范围窄的难以转嫁。

5.利润权衡与税负转移在税负和商品减少量之间进行权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解释,利润权衡对税负转移的影响税负转嫁提高售价收入增加利润增加售量减少收入减少利润减少,比较,税前利润,第四节税收效应,税收效应,是指由于政府课税而减少了纳税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

税收效应一般从收入与替代两个角度,从生产、消费、劳动供给、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分析。

收入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征税使纳税人的收入水平下降,从而降低了商品的购买量和消费水平,进而影响纳税人的有关决策行为。

政府课征一次性税收的结果是使纳税人的收入减少,只能减少商品的购买量,从而降低了消费水平,但是他购买的商品数量组合不变。

替代效应,替代效应是指因政府差别课税而对纳税人商品抉择方面的影响。

替代效应有两种:

1.积极效应,替代效应与税收调节目标是一致的。

如: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消极效应,不是税收调节的预期目标或与目标要求相反。

如:

高边际累进税率的所得税引起纳税人的闲暇替代部分工作。

一、税收对生产及生产组织形式的影响二、税收对储蓄、消费的影响三、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四、税收对投资的影响,税收对生产、储蓄、消费、劳动、投资的影响,第七节最适课税理论,一、最适课税理论二、最适课税理论的主要内容,一、最适课税理论,最适课税理论,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体系进行分析的学说。

它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征收某些大宗税款的理论。

二、最适课税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直接税与间接税搭配理论

(二)最适商品课税理论(三)最适所得课税理论,

(一)直接税与间接税搭配理论,1.直接税与间接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

2.税制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公平与效率的权衡。

(二)最适商品课税理论,1.逆弹性命题。

商品税税率的高低应与商品的需求弹性大小呈反比,又称拉姆齐法则。

2.最适课税理论要求开征扭曲性税收。

(三)最适所得课税理论,1.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不能过高。

2.最适所得税率应当呈倒“U”,思考题,1.如何理解税收的定义与形式特征?

2.税收为什么要进行分类?

不同角度与标准的分类的作用与意义是什么?

3.税收负担的含义是什么?

税收负担与税收转移及归宿有何关系?

税负转移由哪些因素决定?

4.为什么要研究税收原则,它能够告诉我们什么?

5.试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6.试述税收对消费与劳动供给的效应?

7.试述最适课税理论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为什么要研究最适课税理论?

讨论题,在我国税制建设过程中,如何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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