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源辨识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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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危险源辨识清单
序号
场所/活动/设施/
设备/材料
危险源/根源/状态/行为能力
可能导致
的事故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是非法
拟采取措施
采取措施后风险是否可接受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备注
概率
后果
级别
保持
修改
新增
是
否
1
施工场地/
临时工程
施工场地及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生活设施设在不良地质处,无消防等设施
坍塌
触电
火灾
施工前对当地地形、地质、气象、水电供应、交通运输、施工环境及地下隐蔽物等作好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作全面安排,并绘制场地平面布置图,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场地内运输道路及通道设有照明设备,保持排水畅通,设置消防、防洪、防雷、防风等设施,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
生产生活临设、易燃易爆仓库、动力通信线路间无安全距离
火灾爆炸
触电
生产生活临设、易燃易爆仓库、动力通信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在平面布置图中明确规定,符合规范要求,临时设施竣工后经检验合格后方使用
几乎不可能
灾难性伤害
Ⅲ
√
√
3
施工栈桥
施工栈桥搭设不符合要求
坍塌
落江(海)淹溺
栈桥基础有足够的承载力和抗洪能力,经检查验收后方使用;栈桥桥面两侧设人行道和栏杆,按规定在栈桥两侧交叉设置避车台;栈桥上铺设的管路、电缆等不侵占人行道,不从栈桥柜面上通过,电线电缆有良好绝缘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摆放不整、超高
坍塌
建筑材料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钢材、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按规定加设垫块;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捆绑牢固,高度不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超过2m;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超过1.5m,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超过1m,每层用垫木隔开
中等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Ⅲ
√
√
5
路基工程
地基处理
施工影响毗邻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管线
坍塌
触电
作业前了解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分布,探明地下和空中的管线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地基处理时,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6
机械作业时倾覆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机械进场前,调查行驶道路和作业现场情况,作业场地及行走范围保持平整并满足相应的承载力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7
机械现场组装和操作不当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的规定;机械系统的能力与施工要求相匹配,现场装配由专业人员负责,作业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大型机械作业或多机配合作业时,设专人统一协调指挥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8
施工现场无防护措施,排水不通畅
坍塌
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施工前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
中等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Ⅲ
√
√
9
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械安全
倒塌
触电
大雾、暴雨、大风等气候条件下提前对现场机械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特别恶劣时停止作业
几乎不可能
灾难性伤害
Ⅲ
√
√
10
原地面处理和换填
清淤作业时人员或机械陷入
塌陷
清淤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人员陷入,软土地段机械作业考虑地基承载力能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不能满足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11
路基工程
强夯作业
强夯机械的性能不满足施工的要求,作业时倾覆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强夯机械的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并根据计算结果设置必要的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稳固措施;平整夯机作业场地,门架底座与夯机触地部位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重新垫高并保持稳定;变换夯位后,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2
强夯施工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施工前检查机械各部位的状态、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试夯;起吊夯锤时速度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并在适当位置挂轮胎等进行防护;严禁锤上站人随锤提升;夯锤下落后,在吊钩降至夯锤吊环附近时,操作人员方可下坑挂钩;在夯锤起吊及下落过程中,填筑及清土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地点;作业完成后,夯锤放实在地面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13
强夯作业时碎石弹破驾驶室玻璃
物体打击
在吊锤机械驾驶室前不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下设防护网,司机佩戴防护镜,防止弹石
中等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Ⅲ
√
√
14
强夯施工振动对临近建(构)筑物的影响
倒塌
当强夯施工产生的振动对临近建(构)筑物和设备产生影响时,设置相应的监测点,必要时挖设防振沟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15
施工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听力受损
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罩
极小
可能性
轻微伤害
Ⅰ
√
√
16
水泥搅拌桩CFG桩施工
钻机安装不符合要求,钻机等机械设备的倾覆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对钻机等特种设备进场验证,机械移位时根据行走装置的操作规程,由专人指挥,协调行动,防止机械倾覆,移位后再次对机械各部位进行检查;安装钻机时,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安装平稳、牢固,钻架加设斜撑或缆风绳,安装完毕经安全检测验收合格获取准用证;钻机就位后调整钻杆垂直并对准桩位中心,启动前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启动后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制动等各项正常后方作业;钻进中如机架出现异常的摇晃、移动、偏斜或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继续施钻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D
√
17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无证上岗作业或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有效性验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执行,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检查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C
√
18
灌注作业操作不当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灌注作业由专人负责输送泵和钻机的配合,并随时检查连接软管及接头情况;先提管后泵料,在钻杆芯管充满混合料后方开始提管;控制提管速度与泵料速度相协调,并连续灌注成桩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19
成桩区开挖挠动桩间土
坍塌
成桩区开挖及清土作业采用小型机械,严禁大型机械进入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0
路基工程
路堤施工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施工
坍塌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路基位于滑坡体上施工时,在滑坡体上设观测桩,由专人观测滑坡体位移情况;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设置警示标志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B/
GC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1
高边坡路堤施工无措施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高边坡路堤施工,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填筑时,在填土区边缘设置安全标志,作业机械与填土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错开进行,尽量避免各种行驶道路交叉;砌筑边坡与填心大体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2
人机混合作业
机械伤害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摊铺、平整、修坡等人员,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路基作业面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由专职安全员指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交通要道设立交通员指挥运输车辆通行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23
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无防护措施
坍塌
触电
施工前对临近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管线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路基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好防护后再继续施工,制定管线抢修应急方案。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4
施工场地、道路等积水
塌陷
做好既有道路、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内的排水、防洪设施,基底、坡脚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不得积水浸泡;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极小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Ⅱ
√
√
25
高边坡、陡坡上填筑作业时推土机作业不当
机械伤害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交底;上下坡道的坡度不得超过推土机自身允许坡度;在高边坡、陡坡、高坎上作业时,设专人指挥、防护;多机相邻作业时,前后距离大于8.0m,左右距离大于2m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6
刮土、平整作业时平地机作业不当
机械伤害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交底;平地机作业时与路堤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将刮刀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再下降铲刀铲土;刮土、平整等铲刮作业时低速行驶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7
碾压作业时无安全距离
机械伤害
碾压作业时,压路机在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方启动;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小于3m;压路机距边缘距离及其停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后,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上并制动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8
冲击夯作业时倾覆伤人
机械伤害
振动冲击夯作业时控制夯机前进速度,防止倾覆伤人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29
雨季填筑作业
塌陷
雨季填筑时严格按设计控制路基填层面和表面路拱横坡坡度,避免路基积水引起下陷;雨天禁止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
极小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Ⅱ
√
√
30
路基工程
路堤施工
取土场积水或边坡不稳坍塌
坍塌
取土场底设临时向外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浸泡坡脚;取土场的边坡、深度等符合设计要求,不危及周边建(构)筑物等既有设施的安全;取土自上而下并保证边坡的稳定,禁止掏底取土;取土后的裸露面及时整治,取土场边坡不超出设计坡率,并采防护措施;取土场(坑)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1
路堑施工
高边坡、不良地质、周边环境复杂路堑施工
坍塌
在高陡斜坡作业采取可靠防高处坠落的防范措施;路堑开挖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路堑开挖时,定期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经常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和塌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32
开挖时人员或机械间距过小,放坡坡率不符合要求
坍塌
开挖坡度、防塌方支护等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及时清除干净;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小于2~3m。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33
开挖、装运等交叉作业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开挖工作与装、运作业等统筹安排、协调布局,减少交叉作业影响;分层开挖时,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34
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无防护措施
坍塌
触电
路堑开挖及开挖弃土危及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35
基底降排水措施不合理发生塌方等情况
坍塌
对路堑边坡或基底的地下水进行细致调查,开挖前,制定并落实引、截、排水和防渗等降水措施,不随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施工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先排水,后开挖;每级边坡开挖后及时施作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制定突发性塌陷应急措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36
弃土作业
坍塌
弃土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
极小
可能性
中等伤害
Ⅱ
√
√
37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爆炸
按批准的爆破说明书和《爆破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审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制定爆破应急预案。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B、C/
GC
√
38
从事爆破的施工单位无资质或爆破人员无证上岗,爆破人员违章作业
爆炸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从事爆破的施工单位及爆破人员、仓库保管员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证书、作业许可证和资格证书;爆破工程施工前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进行装药、起爆等操作。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B/
GL
√
39
现场爆破器材随意存放
爆炸
爆破器材由监炮员按一次爆破需用量领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及时退回储存库,再用再领;现场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储存库应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验收;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账、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几乎不可能
灾难性伤害
Ⅲ
√
√
40
路基工程
爆破作业
爆破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
爆炸
起爆前采取在安全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围挡等防护,安排警戒人员,约定预警、起爆、解除警戒信号,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不能撤离的施工机具等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对爆体采取必要的减振、覆盖防护措施;爆后对影响范围内的边坡、既有设施等进行检查,清理危石,确认其安全性
几乎不可能
灾难性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1
路基支挡
防护施工
锚杆(索)、桩板墙、抗滑桩施工不规范
坍塌
锚杆(索)、抗滑桩、桩板墙及不良地质段支挡防护工程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严格按方案施工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B/
GC
√
42
支挡防护施工不符合要求
坍塌
施工现场按规定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支挡防护施工时设专人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撤离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复工;支挡结构施工前,做好截、排水及防渗设施;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加设支撑。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3
危岩和危石
物体打击
施工前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危岩、危石予以清除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4
重力式挡土墙较深基础开挖无措施
坍塌
编制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并审批,严格按方案施工;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弃土或堆放材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基坑随基础施工分层回填夯实,顶面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B/
GC
√
45
重力式挡土墙墙身施工无排水和稳固措施
坍塌
及时施作墙顶排水及防渗设施并在砌筑墙身时留置泄水孔,保持排水通畅;墙背拆模时,在墙背侧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6
预应力锚杆(索)挡土墙施工,钻孔施工时无安全措施
坍塌
物体打击
锚杆(索)挡土墙边坡跳槽开挖,分层、分级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重叠作业;钻孔时施工机具布置在安全地带;施钻时不重叠作业;当水钻可能影响边坡或山体稳定时,采用干钻;吹孔时作业人员站在孔的侧面,防止吹出的泥水、砂土、小石子伤人;对不稳定的坡面随挖随安设锚杆(索),并及时灌注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7
预应力锚杆(索)张拉操作不当引起断裂
物体打击
张拉前对张拉设备及锚索进行全面检查,并固定牢靠;孔内砂浆达到规定强度方进行张拉,不在锚杆(索)端部悬挂重物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48
抗滑桩作业时措施不当引起流沙、管涌,孔口无防坠落措施
坍塌
高处坠落
施工前核查地质资料,制定防止流沙、管涌、有害气体等危及施工安全的预防措施;设置对滑坡变形、移动的观测标桩并安排专人监测;整平孔口地面并设置地表截排水、防渗设施和防止坠物的护栏,加筑不低于0.3m高的锁口并加盖;雨季施工时,孔口搭设雨棚并做好锁口;孔内设置爬梯,孔上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挖出的土石及时运离孔口;对影响范围设置必要的围挡和警示标志;编制井下作业和撤出人员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极小
可能性
灾难性伤害
Ⅳ
E
√
49
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人员下孔施工
中毒
作业人员下孔前检测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向井下送风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0
路基工程
路基支挡
防护施工
桩板式挡土墙施工不当引起坍塌
坍塌
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进行桩间土体开挖、挡土板安装及墙背填土作业;滑坡地段桩间土体采用间隔开挖;当桩间为土钉墙或喷锚支护时,桩间土体分层开挖、分层加固;当锚固桩上部设有多排锚索(杆)时,待上一排锚索(杆)施工完成后,方开挖下一层的桩前土体。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51
机械作业
夯土机械
蛙式夯实机、振动冲击夯、强夯机械等夯土机械有缺陷
机械伤害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按强夯等级要求经过计算选用;对蛙式夯实机、振动冲击夯、强夯机械等夯土机械进行进场验收和日常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机械完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2
蛙式夯实机等夯土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
机械伤害
夯土机械使用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线长度不大于50m;转动部分安装防护装置;操作扶手采取绝缘措施;强夯机械驾驶室挡风玻璃前增设防护网。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3
蛙式夯实机作业时夯击电缆线
触电
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作业时一人服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严禁电缆缠绕、纽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跳,保持3~4m余量;夯实机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时,停机降温;作业后切断电源。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4
多台夯土机并列作业时无安全间距
机械伤害
多台夯土机械并列作业时,平行间距不小于5m,前后间距不小于10m;夯实机作业时,夯实机四周2m范围内无非操作人员。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5
强夯机械门架支腿未支稳垫实即提锤
倒塌
机械伤害
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确保门架支腿支稳垫实后再提锤,变化夯位后,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后将锤提升100mm~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再作业。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6
桥涵工程
水上施工
水上施工区域无安全警戒
船机事件
水上施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设置有关标志或配备警戒船;作业船舶或警戒船上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专人警戒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
栈桥、施工平台等施工区域布置禁航信号标志、临时航道设助航标志。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57
施工所使用船舶的救生、消防等设施不满足要求
船机事件
施工使用的各种船舶,按相关规定设置航运标志,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并加以保管;水上施工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船舶在夜间设有照明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的船只,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8
船舶接送施工人员时存在不安全因素
落江(海)淹溺
用船只接送施工人员时,由船员确定人数,不得超员,乘船人员遵守乘船规则,穿着救生衣,服从船员和安全员指挥;船头、船尾、船帮上人员不得站立和骑坐;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船上应备足够的救生设备;遇有雨雪、大风天气时,设置防滑设施。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59
运料船超载
船机事件
落江(海)淹溺
运料船按规定吨位装卸,不得偏载;装载的料具符合安全规定;船到位后,靠稳拴好,搭好跳板后,方卸料;运料船之间的空隙,采用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的措施防止人员落水。
极小
可能性
严重伤害
Ⅲ
√
√
60
桥涵工程
水上施工
水上运输大型构件
船机事件
大型预制构件在水运中,计算构件的稳定性及露出水面的高度,不小于浪高加0.5m;水上运输大型构件时,驳船装卸、运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