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工作汇报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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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工作汇报多篇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工作汇报(多篇)

篇:

区文化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报告今年以来,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历下区文化(旅游)局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务学习、廉政教育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双创”及“证照合一”等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深化服务效能改革,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优良的社会文化环境。

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为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紧紧围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延伸至执法各个科室及所有下属经营单位,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先后制定了《7017年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文化市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问卷》,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明职责,抓落实。

(二)畅通渠道,加强自查自纠根据《方案》,大队召开全体队员会议,传达《方案》精神,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畅通渠道征求意见,开展自查暗访找问题。

大队通过全区文化经营业主会议等方式公布执法监管工作特点和要求,并作为监管测评本职工作履行情况的指标之一。

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以“*****”市民服务热线作为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通过全区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建设、文化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宣传执法工作。

2017年8月,我们开展了执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盗版教辅教材危害和识别方法,为执法工作普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在国务院推出“五照合一”、“先照后证”工作要求以后,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前置后移。

这一新的变化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加以强化。

区文化局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文化市场的所有审批业务已经全部通过平台进行办理。

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流程、结果的网络核查。

执法大队根据信息及时跟进进行事后监管,提升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服务效能。

(四)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国务院早在2016年3月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后,对涉及文化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有8部进行了修改,将文化前置改为“先照后证”。

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工商部门推出的“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我们主动加强对推送信息进行梳理,对取得《营业执照》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主动介入监管,开展上门服务,督促业户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审批备案手续。

大队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党的十九大保障行动等工作,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先后开展了三次网吧市场专项整治、两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2017年初“三级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

在九月份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中,国家检查组随机抽查的两家网吧全部在历下区,均未出现任何问题。

截止到现在,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电动车、汽车等各型车辆970余台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71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0家,责令停业整改316家,1家网吧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取缔无证“黑网吧”2家。

通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发展,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实现了互促共进,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认真查找问题近几年,全队克服人手少、困难多、任务重等不利条件,团结协作,艰苦努力,依法行政、勤廉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中,查出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转变发展方式上研究不够深入透彻,工作较忙乱;二是在破解重大难题上措施不够强劲有力,重点解决的问题和目标不够明确,行风排查的问题不够具体细化;三是在指导基层工作上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管理与服务的位置没有摆正;四是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机制不够强化完善,造成管理上时紧时松,纪律不够严明,部分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政为民的观念不牢固,对工作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在行业作风上,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后,归纳出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执法工作时,工作中有时会因为碍于情面,在执法上失之于宽,要求不严;二是在政务公开方面,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比较简单;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在个别干部职工身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心浮气躁、怕苦怕累、工作飘浮、办事拖拉、纪律松懈、要求不严、缺乏热情等现象;五是全队存在着开拓创新意识与不断变化的形势不相适应。

有的放矢开展问题整改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首先是强化学习制度,坚持好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文化审批与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根据自查自纠查摆出来或群众评议提出来的建议和意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和产生的原因,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紧密结合整改工作,把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并把它作为全年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

以本次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以下“六不准”。

即:

不准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工作中不准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对前来办事的不准作风散漫、态度粗暴;不准对监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娱乐、聊天。

四是严肃纪律。

端正行风政风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和铁的手段作保证。

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勇于查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护短遮丑,决不姑息迁就。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各方面措施,以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区文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而积极努力。

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11月20日第2篇:

汉寿文化场综合执法大队汉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概况1、职能职责㈠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权。

㈡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方案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㈢负责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

㈣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

㈤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娱乐场所、美术工艺品的违法行为。

㈥负责组织全县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

㈦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汉寿县文化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154.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6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154.61万元,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4.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96.0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网吧监控平台后续运行维护、文化(网吧、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整治、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经费,广电(小片网、卫星地面接收)市场专项整治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与上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我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3.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11.8万元,下降64.4%,其中:

公务接待费减少4.8万元,下降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万元,下降7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行节约。

减少公车外出次数,减少往来活动接待次数。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资金来源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大队共有公车2台,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电动车1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大队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54.61万元。

2018年2月6日第3篇:

屠宰工作稽查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高陵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稽查队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2010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商业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我们受商业局委托继续抓好全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首先我们完善机构,成立了以队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机构、稽查机构,制定了食品安全救援方案,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力度,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我们在年初制定了2010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主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通过学习,我们执法队伍有了明显转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文明、公正、公开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我们共组织集体学习11次,参加人员162人次,为提高执法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肉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我们继续坚持从源头治理,对进场生猪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定点宰场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执行“三章两证”制度,杜绝不合格肉品、白条肉流入市场。

今年以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600人次,车辆260台次,检查肉品经营户150余家,进行专项整治3次,经查我县肉品市场未发现违法案件,市场上未出现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交易,我县肉品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我们利用“安全生产月”、“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在县门街、乡村镇点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散发资料、图片展示、悬挂横幅的形式向群众普及肉品鉴别知识,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队自成立以来,经费来源一直不足,严重影响我们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使我们在执法力度、执法效果、执法效率上的提升得不到保证。

同时因为经费的问题,我们在人员素质培训、执法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够,影响我队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程序,深入细致开展正常执法,严防不法商贩将病害肉、注水肉、白条肉的上市交易。

2、进一步加强市场生猪及猪肉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市场生猪供求状况及生猪、猪肉价格的走势,为我县肉品市场秩序稳定提供依据。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高陵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稽查队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第4篇:

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汇报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汇报20XX年,XX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文新局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争先创优为核心,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繁荣市场为第一要务,以规范市场为第一保障,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可喜进步。

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管理的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去年底区划调整以后,文化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已基本形成以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经营、音像制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艺术品经营、电子游戏经营、文化类社团以及其他文化经营活动在内的八大门类的综合性市场体系。

(文化市场稽查队在无经费、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下,承担着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审批、备案等工作)。

目前我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文化业主共629家,从业人员近1400人。

其中,歌舞厅31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8家,协管网吧63、直管网吧26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71家,电影放映单位3家,演出团体6家,出版物零售店186家(书店86家、报刊亭摊100家),印刷企业205家(包括打印复印影印店)。

目前,在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实施细则》、《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稽查管理办法》等20余部法规和规章。

二、20XX年文化行政综合执法主要工作情况1、加强执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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