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导师管理两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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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导师管理两篇
创业导师管理两篇
篇一:
创业导师管理
一、创业导师制
大学生创业导师制是指为使大学生成功创业,根据其创业过程的各阶段特点,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制度。
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指导创业实践,提供创业服务,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促进大学生成功创业,以此造就一批大学生创业者、带动一批人员就业,建立大学生创业促进的长效机制。
创业导师是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指导就业上岗的人物。
通过各种思路引导,多种正规渠道来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和就业,对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助服务,是创业者、青年人的导师和朋友。
二、创业导师的组成和聘任
大学生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结对遵循双向选择、自愿结对的原则。
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观念引导类:
主要是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和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引导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坚定创业信心;二是,政策指导类:
主要是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援助,提高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就业实效;三是,技能辅导类:
主要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供技术和就业创业知识咨询与培训等;四是,典型带动类:
主要是通过自身创业经验和企业实力为创业提供智力或物力支持,为其就业提供岗位。
创业咨询阶段导师主要是从学校相关学院和部门的教师中选聘;创业实践阶段导师主要从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主中选聘;创业服务阶段的导师主要从劳动、工商、税务、财政、物价等部门专家中选聘。
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结对后,要填写大学生创业指导意向书,以便于创业中心掌握情况,跟踪服务。
创业导师的聘任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选聘大学生创业导师由大学生创业中心主要负责部门认定和发放聘书,日常管理工作由大学生创业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部门进行。
三、创业导师入选标准:
基本条件:
有创业经验并有企业实体、或常年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专家,热心社会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责任感、使命感、以及一定理论基础。
认同创业精神及创业者价值,并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对自己的过程和成功潜意识充满反哺愿望,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自愿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
包括:
1.成功的创业者:
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只有亲身经历了创业过程,才能充分体会出个中艰辛,也才能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法。
2.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
投融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税、法律、管理诸领域是大学生所不熟悉但又必须直接面对的。
有了这些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的培训和指导,对创业大学
生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3.大学中长期从事大学生创业辅导的专家:
他们更懂得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更能长期和直接的贴近大学生生活,提供随时的帮助,可以更为方便的交流。
四、创业导师的工作内容、方式和计划
创业导师在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
主要工作任务是:
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实践,并为其提供创业服务,对聚集的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对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
其中,创业实践主要依托创业指导基地进行。
创业导师的指导方式:
1.一对一辅导。
每位创业导师至少选择一至三个创业团队作为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辅导。
根据大学生在创业中遇到的问题,由创业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
2.专题咨询指导。
定期组织相关领域的创业导师对企业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
3.定期培训指导。
针对大学生创业者中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专家定期给予授课指导。
4.全程陪伴辅导。
根据大学生创业的不同特点,由创业导师跟踪其创业过程,进行全程指导。
五、保障措施及激励机制
1.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的绩效评估体系。
每年对创业实践阶段的导师绩效进行评估,并给予一定奖励。
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创业导师结对指导大学生创业情况、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情况、大学生创业企业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创业导师指导大学生创业企业工作情况,创业导师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等。
2.落实创业导师奖励。
创业导师每结对一名大学生或一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可给予一定的综合性补贴。
3.加强对指导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优秀创业导师的宣传。
依托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导师制的宣传、推广工作,在全市打响“创业导师制”品牌。
或联合权威部门、院校共同发放创业导师资格证书,增加社会效应。
篇二:
创业导师管理
XX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创业工作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义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导师是指市人力社保局聘用的,具有创业指导专业知识或能力,为自主创业人员和政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或其他专业人士。
第三条创业导师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创业宣传、指导和帮扶工作。
第四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承担。
第二章创业导师条件和类别
第五条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二)具备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
(三)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服务工作。
第六条根据创业市场需求,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创业导师队伍,并有以下人员组成:
(一)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或投资金融机构等专业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三)熟悉工商、税务、财会、金融、法律、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四)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三章创业导师聘任
第七条创业导师推荐与聘任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市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发布创业导师选聘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填写《XX市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市人力社保局按照专业、行业合理配置的原则择优确定人选后,颁发“XX市创业导师”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创业导师名单和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在某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可通过发邀请函的形式,直接聘任。
第九条创业导师每届聘期为2年,创业导师在任期内能积极参与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且评价效果较好的,可以续聘。
第十条创业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创业指导工作安排的;
(二)以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创业导师形象的;
(三)泄漏创业企业商业秘密的;
(四)经信用核查,创业导师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信用极差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的。
第四章创业导师工作职责及服务方式
第十一条创业导师工作职责为:
(一)主动承担对创业者的帮扶责任,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主动对接创业园区,积极为园区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四)每年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3次,并及时填写报送《XX市创业导师指导服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五)保守所辅导创业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创业导师的服务方式
(一)项目论证。
参加创业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二)结对帮扶。
与创业者结成对子,通过上门指导、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
(三)培训授课。
担任专题培训或讲座授课嘉宾,为创业者提供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创业培训服务。
(四)咨询诊断。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诊断。
(五)政策调研。
开展创业政策专题调研,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六)其他活动。
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其它创业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创业者、企业、创业园区可填写《创业指导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向市就业局提出的创业导师辅导申请,市就业局视情安排相应的导师。
第十四条创业导师的指导只作为创业者生产经营、决策时的参考意见,创业者所作出的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与创业导师无关。
创业导师对其辅导对象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由创业导师自行负责。
第五章创业导师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市人力社保局安排创业导师参加公益性创业指导服务活动的,根据其服务情况和效果,给予每半天不超过500元,每天不高于800元的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除外)。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创业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评选、晋升培训、学习考察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XX市创业导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两寸
近照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称或
职业资格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及
职务
擅长领域
□政策解读□培训教育□项目评审□创业指导
□管理营销□其他:
个人简历及
专业特长
个人意见
本人自愿参加XX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活动。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工作单位
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市人力
社保局
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XX市创业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
团队负责人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团队名称
团队人数
创业项目
创业时间
创业地址
项目简介
创业指导需求
指导时间
指导地点
指导意见
(解决方案)
创业导师签字:
年月日
创业者评价
团队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创业指导服务申请登记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学历
邮箱
qq号
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创业地址
个人经历
需求服务内容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导师
反馈信息
□是□否
服务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