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715718 上传时间:2023-07-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docx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

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律问题

  论文摘要:

东南亚国家联盟如今在国际社会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东盟现已成为一个挑战和继承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国际组织。

而《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国际环境复杂的亚太地区,如何通过《东盟宪章》现有的机制与制度解决现实法律问题,是一个值得所有亚太国家关注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宪章法律保障

  一、概述

  东南亚国家联盟如今在国际社会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它不仅是一个坚实的东南亚经济区块,也扩大了10个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包括非经济方面诸如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人力开发,甚至安全问题。

随着东盟成员国数量不断增长,为响应成员国的需求,《东盟宪章》于2007年颁布。

至此东盟已不再是单纯的国家协会,而是一个国际组织,拥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享有国际法律权利和义务。

  东盟成立以来,已成为一个挑战和继承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国际组织。

这些法律问题涉及劳动力、恐怖主义、贩运毒品,甚至侵犯人权等,并且大都发生在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本身,因此潜在的冲突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有效的监测和控制,长此以往,成员国间将有可能会出现军事冲突,且没有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现阶段,东盟面对所有阻碍其发展的问题,如何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证明它的存在,并仍具备国际组织的性质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制定一个明确的范围来讨论,笔者将范围限制到目前最可能危及东盟秩序的几大法律问题:

劳工和移民、恐怖主义和人权问题。

  二、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首先,劳动力和移民问题。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移民问题已经在几个东盟成员国出现了,大多是发生在国民人均收入高而被雇佣人人均收入低的国家。

一方面,随着产业的不断增长的需求,生产在有限的时间内呈高负荷状态,而这些国家的人口数量有限,而且很少人愿意从事繁重的工作,于是他们开始雇佣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工人;另一方面,这些外国劳工孕育了大量新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不具备足够工作技能的劳动者被淘汰,最终失业,他们便会成为非法入境者,更甚者会实施犯罪行为,而那些具备良好技术的劳动者往往是过度劳累、收入偏低,甚至一些基本的权利也被剥夺。

  其次,恐怖主义问题。

东南亚是2001年9月11日世界贸易中心被袭击后,美国打击恐怖主义的新焦点。

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不仅在东盟成员国引起了重视,也招来国际社会特别是通过了联大和安理会各项决议的谴责。

  再次,人权问题。

着名的新加坡外交官纪梭·马布巴尼曾表示:

“在寻找一种文化体系的人权是可以全球通用的”。

这证明现在保护人权的原则,不仅得到承认并受到每个国家法律制度的保护,而且也受到国际法律制度的保护。

然而,随着世界各地的不断加深对人权的认识,人们总是在不断地质疑人权在东盟地区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

  最后,非法捕捞问题。

非法捕捞已成为东盟航运业的主要威胁,并阻碍其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很多年。

监督和控制海洋和渔业资源的报告指出,尽管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最大的国家,但和其他国家比起来其受到的非法捕捞影响更多一些。

阿拉弗拉海、纳图纳海和南苏拉威西海是比较容易发生非法捕捞的地方,然而犯罪者大多是来自中国、泰国、越南和菲律宾的船舶。

如今,非法捕捞不仅严重影响个别国家的海洋资源,而且还超越了国家间的边界,影响国家间利益,特别是亚太国家。

  三、现存问题在《东盟宪章》中的法律体现

  关于前述的现实问题,下面就将在国际法层面上结合《东盟宪章》,对这些问题的进行相关的法律分析。

  劳动力和移民问题

  在《东盟宪章》中,强迫劳动、雇用童工强迫劳动、对劳动力实施酷刑或虐待劳动力、任意逮捕移民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这是因为每个东盟成员国都同意在任何时候都将坚持《东盟宪章》法治。

根据《东盟宪章》的有关规定,其对于法治的规定如下:

序言第8款:

“坚持民主原则,法治和宪政,尊重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

”第1条第7款:

“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律,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第2条第2款:

“坚持法治,良政,民主和宪政的原则。

  恐怖主义

  在当代国际社会,恐怖主义已经对全球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它是一个必须予以禁止的犯罪行为,尤其应当预防和抑制在东盟地区的恐怖主义犯罪。

这是因为东盟大部分成员国都已加入两个当今最重要的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即《为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东盟领导人在2001年11月5日第七次文莱首脑会议,通过了《2001年东盟关于采取联合行动打击恐怖主义的宣言》。

东盟领导人认为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威胁,并且是“对东盟实现和平、进步、繁荣和2020年远景规划的直接挑战”。

同时,他们确定了东盟实施该宣言的具体措施,例如:

审查和加强国家机制,打击恐怖主义;呼吁各国早日签署批准或加入所有有关的反恐怖主义公约,包括《为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深化东盟国家在法律前线打击恐怖主义的合作,并共享执法机构关于“最佳实践”的执法经验。

此外,2007年东盟还制定了《东盟反恐条约》。

所有事实都表明东盟一直承诺并致力于要在该地区内消除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尊重人权

  人权在《东盟宪章》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这不仅体现在《东盟宪章》的相关规定中,也体现在东盟人权机构的设立中。

在《东盟宪章》中,有如下关于人权问题的规定:

序言第8条“坚持民主原则,法治和宪政,尊重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

”第1条第款“加强民主,加强善治和法治,并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并适当考虑到的权利和东盟成员国的责任。

”第2条第款第项“尊重基本自由,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促进和尊重社会正义。

”第14条“与《东盟宪章》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和保护原则相一致,东盟应建立东盟人权机构。

东盟人权机构运作及其职责将由东盟外长会议制定的条款而确定。

  随着全球对人权意识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侵犯人权的诉讼机制已在国际上有了重要的地位。

在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的国家,公民可以侵犯人权为由向他们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提起诉讼请求。

人权理事会随后将作为一个准司法机构,它将作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决定。

例如,欧盟公民可以依据《欧洲人权公约》获得救济,但东盟还没有这样的机制。

因为目前东盟还不存在东盟区域人权公约以及依据其所具有的权利与义务,希望这样一个差距能够通过东盟人权机构得以有效弥补。

因此,所有成员国都必须探讨与确定使该机构有效运作的具体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东盟更好的保护人权。

  非法捕鱼

  非法捕鱼活动往往被视为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同的,是有专门组织的犯罪活动。

非法捕鱼总是具有需求和市场诱发非法捕鱼行为发生的重要诱因。

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和渔业部部长认为,非法捕捞与“洗钱罪”在某种程度上,有很大的相似性。

类似洗钱犯罪行为的非法捕鱼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禁止。

在东盟体制下,所有成员国都应本着维护法治,民主和良政的宗旨,依据《东盟宪章》序言第款,第1条第款和第2条第款的规定,预防和打击亚太国家非法捕鱼的犯罪行为。

  四、解决机制

  首先,应强调和加强东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的存在和功能。

东盟作为亚洲地区的区域贸易合作组织,在前述问题发生造成国家利益冲突的时候,可以通过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平衡各方利益,解决现实问题。

但是目前来说,东盟是处于“调停人”的地位来解决纠纷的。

笔者认为,东盟争端解决机制不应该只是作出不具约束力的建议,也不应该只是充当“调停人”的角色,而应当在完善的制度体制中,以诚信为本,为争端国之间提供必须执行的、有约束力的决定。

  其次,完善法律依据,提供可行的法律问题解决平台。

加强东盟纠纷解决机制的约束力,可能会使人质疑是否违反了《东盟宪章》和侵害了国家主权,笔者认为这取决于是否存在合理而完善的法律依据。

许多国际组织都提供一个司法机构,其决定是最终的,也是具有约束力的。

例如:

联合国的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

具有司法约束力的解决平台,只要是依据成员国都同意的国际组织的文件所做出的,就应当具有符合国际法要求的拘束力。

成员国被视为已将其主权的一部分交与了国际组织,因此就应该受该组织设立的法律解决平台所作决定的约束。

  最后,加强东盟现有的谈判和磋商,建立更好的法律框架。

东盟各成员国谈判应当特别重视的首先是恐怖主义问题。

由于恐怖主义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国领土上犯罪,但是却在另一个领土上被发现,并由此产生许多相关问题,那么各成员国之间就应该及时缔结引渡条约和拘留、起诉嫌疑人的法律协助条约。

其次是人权问题。

历史上,《美洲人权公约》于1981年在美国诞生,欧洲于1950年拥有《欧洲人权公约》,非洲也于1981年有拥有自己的人权公约,亚太地区至今仍没有相应的区域人权权利公约。

今天人权已成为一种普遍价值,而我们却在这方面远远落后于全球其他地区,因此必须在东盟对人权予以充分的保障。

由此,东盟人权机构作为保证人权权利的实施机构,它的建立以及与之相关的条约的签订,都会对东盟成员国产生重大影响,并为东盟完善人权保护提供一个更有力的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