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供电分局安全生产目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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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供电分局安全生产目标

2010年乌兰浩特供电分局安全生产目标

一、人员管理

乌兰浩特供电分局配电专业生产班组一个,共计21人,生产任务重,负责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检修、急修、10KV带电作业、政治保电和其他临时性工作,而且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参差不齐,老龄化严重,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更合理的组织配电工作,使各个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解决急修工作超时问题;将配电班作如下分工:

配电班长是配电班的总负责人,下设三个小组:

1、运行组:

负责乌兰浩特市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按照配电运行规程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照配电运行班组的标准建全相关的资料。

2、检修组:

负责乌兰浩特市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工作,按照配电检修规程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照配电检修班组的标准建全相关的资料。

3、急修组:

负责乌兰浩特市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急修工作,按照配电急修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建全相关的资料。

二、车辆管理:

乌兰浩特供电分局现共有5台生产用车,为了保证生产畅通,保证行车安全,保证事故处理及时准确,控制企业成本,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杜绝人情车,出私车,制定生产用车管理办法,办法详见附表2。

三、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划转国家电网公司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和领导,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基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蒙东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程制度,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作到位不越位。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管理,针对每项作业认真制定严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使每项工作从计划、布置、检查、考核和总结形成闭环管理。

按照《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手册》,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的作用,让班组一线员工,每人至少梳理一项工作流程,车间的每个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每人至少参与一项复杂流程的制定,通过完善现场标准化作业流程,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认真做好可靠性和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

3、春秋查工作,2010年春查工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㈠加强管理,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电网春检工作计划。

每次工作任务要责任到人,人员分工明确,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春查工作质量。

㈡要根据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治理对策。

合理安排遗留隐患消除治理计划,结合外查落实隐患消号工作。

㈣加强安全工器具检查。

对安全工器具按周期做好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器具进行报废,进行及时的补充。

㈤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㈥加强交通、消防安全检查,提高员工交通、消防安全意识。

4、降低配网故障工作,总结2009年输电障碍特点,配网故障主要为外力破坏和用户故障,首先,2009年运行部门要加强配电线路的巡视,按线路划分,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高峰时间(5月—10月),线路责任人要经常巡视线路,发现配电线路附近有施工的,要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提示,并跟踪监视,避免外力对配网造成破坏。

其次,检查部门要在春检前,对接入乌兰浩特市配网的所有10KV用户进行全面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10KV用户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不按照要求做预防性试验的用户,下停电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5、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和有人员责任的事故。

特别是做好单一操作或小型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可能出现的人身、设备和环境危险点进行分析和事故预想,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提高现场规程规定的执行力,严格规范各类人员的作业行为,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

加大对违章现象的考核处理力度。

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反违章明察暗访与监督,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

按照新版《安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修编完善“两票”管理执行细则,通过举办“两票”管理培训班,进一步理顺执行程序,明确管理要求,加强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两票”管理执行能力。

6、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设备健康水平。

加强设备巡视和检查,充分运用红外测温技术,全面开展重要配电设施红外普测,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档案》,进一步梳理排查电网设备隐患,推进隐患排查动态闭环管理。

7、做好冬季培训工作,有效利用冬季闲暇时间,按照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各项专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专业技术水平。

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抓好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国家电网公司新《安规》和《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的培训学习,提高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8、加强应急预案落实,做好恶劣气候应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针对夏季雷暴雨、冬季严寒流等恶劣天气引发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及事故抢修预案。

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电力企业形象。

9、认真做好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继续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

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实战演练,结合春秋查进行消防专项检查。

10、春节即将来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电网设备系统的专项检查和特巡。

重点做好铁路、民航、部队、电台、电视台等重要电力客户的供电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各生产、办公场所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节日期间车辆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附表1

乌兰浩特供电局配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配电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3、本细则适用于乌兰浩特供电局所属单位、部门及进入乌兰浩特供电局所辖网络上施工的单位、人员。

4、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生产、安监部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作人员均应认真执行本规定。

5、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二、有关规定

1、配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变电所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变电所部分)。

2、班长只允许签发第二种工作票,可以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包括《配电变压器台(台区)作业票》、《配变站工作票》)。

3、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⑴入网施工单位(含公司所属多经企业),必须通过乌兰浩特供电分局资质审查,取得《入网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入网施工。

⑵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10千伏线路、开闭站、配变站、分接箱、配电变台、台区等进行停电作业前,必须提前上报停电申请(停电申请内容包括:

作业单位及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姓名、停电线路名称、起止杆号(工作范围、地点)、计划停电时间、工作内容等),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上报停电作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经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专责工程师或生产领导批准后,按《乌兰浩特供电局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签发。

工作负责人为施工单位人员。

作业时,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停、送电,下达许可命令。

在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的监督下,由工程施工人员执行《工作票》并落实完成现场安全措施,按规定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结束,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停送电联系人汇报。

⑶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进行带电线路杆塔上的作业前,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专责工程师或主管生产领导审批后,按《乌兰浩特供电局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同时签订《安全合同》。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按《乌兰浩特供电局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签发(目前,新民安装公司在单位所在区域内作业及公司电力建设集团除外)。

工作负责人为施工单位人员,工程施工人员在执行《工作票》时,自行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做好监护工作。

⑷非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严禁在乌兰浩特供电局所辖10千伏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

4、用电营业工作需要停、送电时,必须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

操作票要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专责工程师或生产领导审批、签发、许可,在调度备案,方可进行工作(由配电生产人员进行操作)。

5、大型、复杂、危险的作业,必须制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6、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检验所戴报警安全帽电压档位与作业线路电压等级相符,按压自检按钮报警正常。

7、按规程规定应设专人监护的配电作业,必须明确监护人,同时监护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能力,清楚此项监护工作的要点,同时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始终进行不间断的监护。

8、配电作业现场要做到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要实行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并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指导书进行作业。

⑴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

按规定着装,戴好近电报警安全帽,穿好绝缘鞋,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进行10千伏操作、验电及挂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工作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⑵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履行许可手续,按要求停电、验电、挂地线,设专人监护。

⑶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

在居民区或有行人、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作业时,必须设置临时警示遮栏或临时性警示牌,防止局外伤害事故发生;各种工器具、材料等摆放要整齐、规范并设专人管理;车辆的停放要安全,使用的梯子要符合安全要求;作业结束后要清理好现场,保护好环境;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工具,照明情况良好。

三、配电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执行配电倒闸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倒闸操作(拉合柱上真空开关、SF6开关、刀闸、分支跌落式等)必须严格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票》。

从事配电倒闸操作人员需经公司生产部、调度所组织考试合格后,报公司安监部备案。

2、《配电倒闸操作票》本着谁操作谁填写的原则,由操作负责人或运行班班长按调度员下达的操作预令编写,并复诵审核。

填好的《配电倒闸操作票》还应由配电调度员审核,没有配电调度的单位由专责工程师或以上领导审核。

填写人、审核人要对填写的操作任务、操作内容、计划操作时间的正确性负责。

《配电倒闸操作票》填写与审核不得是同一人。

发令人为值班调度员,受令人为操作的监护人或专责工程师及以上主管生产的领导,工作许可人是值班调度员。

执行完的《配电倒闸操作票》应在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班组或运行班保存一年。

3、填写《配电倒闸操作票》时,必须认真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倒闸操作前,必须对照系统图或模拟图板认真进行核对操作项目。

操作时应核对线路名称及设备编号与《配电倒闸操作票》相符,认真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度。

严禁无票操作、漏项操作、跳项操作。

4、变台或台区作业拉、合变台跌落式可以不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作业票所列变压器停、送电操作程序。

5、查找配电线路故障时,为隔离故障点需要进行的操作,可以不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但必须在查找配电线路故障专用线路二种票上填写区调的逐项操作令,并严格执行。

6、对开关一侧或两侧安装刀闸的设备,在断开开关后,必须先验电,至少验明开关一侧三相无电后,方准拉刀闸。

7、工作许可人不准担当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二)执行配电工作票安全管理规定

1、下列作业,执行《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有效期为1天。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必须提前一天交工作负责人手中。

⑴10千伏线路的停电作业;

⑵同杆架设的10千伏与380伏/220伏线路同时进行的停电作业;

⑶需要10千伏线路停电进行的放、拆线、修剪树枝等工作;

2、下列作业,执行《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有效期为为一周。

⑴带电线路杆塔上的作业。

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条件下进行的杆塔刷油、安装、维修爬梯、清除杆塔上的杂物、放线、修整拉线、涂写杆塔编号等;

⑵带电线路杆塔上的作业。

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条件下进行的杆塔刷油、安装、维修爬梯、清除杆塔上的杂物、放线、修整拉线、涂写杆塔编号等;

⑶查找及处理低压电缆线路故障(故障电缆已脱离系统)。

3、下列作业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工作票》。

有效期为3天。

⑴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停电作业;

⑵配电变压器台区低压线路(含高、低压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上的停电作业;

⑶需要低压线路停电进行的新设低压配电线路及修剪树枝和放线等作业。

4、修理人员进行配电设备故障及异常处理时执行《修理票》,有效期为一个连续工作期。

下列作业执行修理票。

⑴变台的异常、故障等处理(如更换变压器一、二次熔丝,更换、修理二次刀闸,处理变压器一般缺陷等)。

⑵停电处理低压线路故障的作业。

⑶按规程规定带电处理简单的低压线路故障。

⑷配变站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二次侧及以下低压开关的操作。

⑸10KV用户变电所进线主杆开关、刀闸、跌落式的操作(同时必须按调度指令执行操作票)。

⑹经单位专工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拉、合故障线路的开关、刀闸、跌落式(同时必须按调度指令执行操作票)。

故障抢修间断后,再进行该故障处理时,不得继续使用《修理票》应根据本规定执行相应的工作票。

5、下列作业,在工作前要填写工作任务单。

有效期为一周。

在与原有电气线路或设备不相连的条件下(指施工时触及不到有电线路或设备,既不在电气线路或设备的下方也与不与其邻近)进行的新建线路、搭变台、配变站、开闭站、T接箱施工;运杆塔等工作。

6、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票审核人不得是同一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开工一张工作票。

7、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宣读工作票,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并要求所有工作班成员本人在工作票责任认可栏签名。

(三)10千伏线路停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线路停电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制度。

施工时,严格执行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线路停电作业,正确停电。

在断开变电所(含用户)线路侧开关和刀闸后,还必须拉开作业范围各端的开关、刀闸和可熔保险,拉开作业范围内变台二次刀闸或开关,拉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停电操作时,在断开线路开关后再拉开线路刀闸。

拉开线路刀闸前,必须验电,确保开关一侧三相无电后,方可拉开线路刀闸。

防止开关外部指示在分位,内部未断开造成的带负荷拉刀闸。

3、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

验电前,宜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并检验验电器自检报警正常。

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线路停电作业时,各工作班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在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上、双电源用户侧挂接地线;登变台或登高、低压同杆并架线路作业时,必须在变压器低压开关或刀闸两侧验电并在负荷侧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时应加挂接地线;若需断引流线、拉开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等将线路断开前,断开点两侧必须有接地线保护,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所挂接地线必须保证短路接地,连接可靠,严禁缠绕。

挂接地线时,先接好接地端,再接导线端。

挂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

所挂接地线必须与工作票所列地点一致。

5、停电范围内带明显断开点的不作业的分支线路(断开点本杆塔也不作业)或高压用户分界点杆塔,可采用挂接地线或拉开刀闸或跌落式的方法防止反送电,拉开的刀闸或跌落式的下方应挂好“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6、对于绝缘线或电缆线路,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接地点。

对于目前没有工作接地点的线路可在邻近的分支杆引流线或变台跌落式上鸭嘴上挂接地线(在当次作业中作为一项缺陷安排解决)。

在变台跌落式上鸭嘴上挂接地线前,必须首先拉开变台一、二次开关、刀闸或跌落式,并在变台低压开关或刀闸负荷侧验电、挂好接地线。

7、线路停电作业,装设高压接地线的杆塔如架有低压线路时,必须先对低压线路进行验电并装设低压接地线。

如低压线路为绝缘线时,应先到该线路供电的变压器二次开关或刀闸负荷侧验电、挂接地线。

8、遇有与10千伏线路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不能与10千伏线路同时停电,还必须进行10千伏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严禁穿越带电的低压线,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后,方可作业。

9、验电或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必须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在没有接地线保护情况下严禁接触设备。

10、对于较长的线路,各作业班可采用点作业或分段作业的方式,按点、按分段编写工作票,并挂接地线进行工作,但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始终处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内,方准作业。

11、一条10kV绝缘线路或同塔并架的多回10kV绝缘线路同时停电作业时,多个班组可签发一张工作票,统一挂、拆接地线。

12、在邻近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必须按规程规定设专人监护。

13、在新建未运行的线路(含电缆线路)或设备上,进行再次作业时,必须对其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后,方可作业。

16、在新建未运行的电缆线路(电缆未接入设备前)上进行再次作业时,必须对其进行验电,释放残余电荷后,方可作业。

(四)带电杆塔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高低压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上工作(高、低压均不需停电时),要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的距离,防止误触带电设备。

2、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上工作时(高压不需停电),必须将有电的低压线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后才能进行工作,作业人员严禁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进行工作。

3、变压器负荷测试工作,必须使用测试仪在地面测试变压器的二次电压及电流,严禁登台带电测试。

4、严禁登带电变台进行任何作业。

(五)10千伏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0千伏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严禁在雷、雨、雪、雾及5级以上大风天进行带电作业。

2、10千伏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公司安监部组织安规考试合格,方准许参加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并应在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中指定监护人。

3、10千伏带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线路二种票。

4、10千伏带电作业必须将同杆架设的有电低压线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后才能进行工作,作业人员严禁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进行作业。

5、10千伏带电作业前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联系调度停用作业线路的重合闸,并明确填写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中。

6、新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或新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并按规定上报A类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7、10千伏带电作业工具必须按期进行试验,从事中间电位(绝缘遮盖法)作业的绝缘斗臂车也必须按期进行绝缘试验,否则禁止使用。

8、在非本单位管理的设备上从事10千伏带电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报公司安监部审核后方准许进行作业,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签发,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人员与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共同担任,监护人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

(六)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进行变台或台区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票》。

在一条或几条配电线路的变压器台上进行同类型的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票》。

2、变台停电作业时,无论线路是否停电,都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开关或刀闸,后拉开高压跌落式开关或刀闸,在低压、高压两侧验明三相确无电压,分别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变台作业。

3、配电台区改造作业,应编制停电作业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4、每处变台停电作业都要认真执行变压器停、送电操作程序。

认真办理开工许可及工作终结手续,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执行。

5、在台区进行低压线路停电作业时,应先将低压线路停电,在作业线路的两端及有可能来电的分支线上验电、挂接地线后,方可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地线的保护范围内作业。

6、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的低压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误触、碰带电设备。

(七)配变站、开闭站、分接箱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配变站、开闭站、分接箱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配变站操作票》。

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警告牌和设遮栏制度。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

但必须同时检查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并至少应有二个及以上指示或信号已发生对应变化,上述检查项目要按项填写在操作票中。

在不需停电的配变站、开闭站、分接箱作业时,执行《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作业时,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设好临时遮栏。

(八)配电修理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修理人员从事修理维护作业,执行配电修理票。

进行修理作业时,严格执行票中安全措施,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加以补充,只有在安全措施完善后方准许作业。

严禁无票作业和越权操作。

2、修理人员在进行修理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负责监护。

3、修理人员作业时,必须穿长衣袖工作服,穿绝缘鞋,配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雨天应穿绝缘靴。

雨天操作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操作杆。

4、修理人员去现场时,应携带双套验电器、双套操作杆,双套脚扣,双付安全带,双付绝缘手套。

5、客户服务中心按用户报告及时填写《配电修理票》,去现场修理作业的工作负责人还应携带适量的空白《配电修理票》,以便执行临时追加报修任务时所用。

临时追加报修任务所用《配电修理票》的保存周期同正式执行配电修理票保存周期。

6、配电修理人员进入故障报修现场,查找报修故障原因及进行故障修复作业时,应根据实际工作程序填写配电修理票中的有关安全措施。

 

附表2

乌兰浩特供电局生产车辆

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乌兰浩特供电局生产车辆。

为了保证生产畅通,保证行车安全,保证事故处理及时准确,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杜绝人情车,出私车,特制定本办法。

1、汽车驾驶员应具有与车辆相应的驾驶证,并有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内部准驾证。

2、110专用车司机实行24小时在岗制。

3、110车正常处理及修工作时,不需通知领导,但值班组长根据相应的工作做好出车记录。

4、配电生产用车要填写工作申请单(申请单要标明车牌号),申请单要写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由配电专工或主管领导签字(事故处理可不填申请单,但应当通知相关领导)。

5、需用车辆办理配电生产以外的各项业务时,应由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6、所有司机的手机24小时开机,并做到在任何时候都能保障与单位取得联系。

保证事故处理及时出车。

7、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保证每次出车时,车辆都在良好状态下行驶,坚决杜绝在车辆存在缺陷及隐患情况下行使。

8、司机如果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私自出车,根据兴电业局相关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9、根据实际情况,每辆车制定相应的油耗,司机每月30日报本月里程数。

乌兰浩特供电局20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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