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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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

广州市规划局有关部门:

感谢你们及时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制定《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示。

我所在认真研究、对比《条例》和《规划》以及相关资料后,对《规划》提出如下意见(下文红字为我们的意见,黄色为值得商榷内容),仅供参考。

必要时,我所将参加听证会。

 

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

2012年1月27日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市域行政区范围,即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增城、从化),面积7434平方公里。

规划效力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专项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规划的四大创新(这是政府的法规性文件,不是论文,不必提“创新”,可改为“特点”)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整体规划思路、城市特色内涵、整体框架和保护体系、编制方法及内容上都做了大胆创新。

1、规划编制思路的创新

●提出了山水环境与格局整体保护的城市设计框架,将传统的“云山珠水”自然山水格局跃升为具有“山、水、城、田、海”特色的大山大海格局,从更广阔和更宏观的层面上保护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相互交融的城市特色。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主要是指历史城区,不必把保护重点扩大到滨海的南沙地区,大山大海是未来新城市的格局)

2、城市特色内涵上有创新

●创造性地概括了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八大城市特色,提出了八大保护主题,树立了广州的名城形象,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明确了方向。

3、保护体系上有创新(这些都不是创新)

●提出了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加强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从空间体系上,分“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四个层面进行保护规划。

4、编制方法和内容上有创新

●广州旧城历史风貌主要形成于1949年以前,以此年代为界,本次规划第一次系统、明确划定了广州的历史城区范围,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

●突出对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运用整体城市设计方法,从空间形态与格局方面着重对历史城区进行保护规划。

(历史城区的保护,不能用现代城市设计方法去对待,很容易开辟大广场,宽马路。

它是一种保护,修补性、完善性的设计,即“修旧如故,建新协调”。

市域历史文化的保护

“一山一江一城”的整体保护空间战略:

(与上述“山、水、城、田、海”特色的大山大海格局”不符)

∙“一山”——白云山以及向北延伸的九连山脉(广州段)

∙“一江”——珠江及其大小河涌

∙“一城”——历史城区

        广州市特色空间格局与风貌示意图   点击地图可查看详细信息

概括了八大城市特色、提出了八大保护主题、划分了八个主题区域

八大城市特色和八大保护主题

(这种口号式排比句不够严谨,作为宣传口号可以,在政府文件不够严肃。

八大主题区域

∙莲花山自然人文主题区域

∙从化历史村镇主题区域

∙沙湾镇岭南市镇主题区域

∙黄埔港丝绸海路主题区域(“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为“丝绸海路”不妥)

∙越秀南先烈路革命史迹主题区域

∙三元里鸦片战争主题区域(鸦片战争主战场在虎门,三元里是民间抗英。

∙长洲岛军校史迹主题区域

∙沿珠江工业旧址主题区域

        广州市空间保护战略示意图   点击地图可查看详细信息

提出了需重点进行控制的山江景观视廊。

(景观视廊必须明确“景观点”即观景对象和“观景点”的位置,还有视线通廊的空间界限。

  中山大学北门广场——白云山(此景观视廊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哪?

  珠江——镇海楼(越秀山)——白云山

历史城区的保护

历史城区的具体范围:

由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海旁内街)-海旁内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园西路-工业大道北-南田路-江湾路-江湾大桥形成的封闭环状地区。

面积20.39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功能定位:

广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行政办公、商贸、旅游、文化游憩、休闲购物、娱乐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不能漏了“居住”的重要功能。

历史城区职能调整:

维护历史城区传统风貌特色,疏散历史城区功能、人口和交通等,使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

(注意“疏散”和“疏解”用语的不同对象,“疏散”只对“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对“交通”和“城区功能”应提“疏解”)

∙保留传统、特色商业,完善文化、娱乐和高端商贸业职能。

(应保留中低端商业,才能保留历史城区的“市井文化”,即低收入群的“平民文化”)

∙弱化历史城区的行政职能。

(但要加强历史城区的管理功能)

∙合理疏解历史城区人口,改善居住环境。

(应用“疏散”,传统邻里关系不能解体。

∙限制吸引大量人流、(应增加“车流、”)物流设施的进入。

∙限制商贸批发市场的进入,鼓励小型特色商业、传统商业的发展,逐步迁出大型商贸批发市场。

(应允许小型传统商业的批发)

∙控制大型学校及医疗设施用地的增加。

“—城两带多区”的保护框架:

一城:

历史城区。

二带:

“城市传统中轴线”和“珠江两岸景观带”。

多区:

历史城区内的22片历史文化街区和环境协调区。

(在2008年国务院《条例》中,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内是没有提“环境协调区”。

在2005年国标《规划规范》中提到“风貌协调区”,是考虑延续历史风貌的要求。

为统一两者,应在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外才划定“风貌协调区”。

我们不必把整个历史城区都划在保护范围内,应该把各历史文化街区通过建设控制地带连起来,作为名城保护范围,也就是“城市紫线范围”。

        一城两带多区示意图   点击地图可查看详细信息

(此图把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之间的关系搞糊涂了。

“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可以涵盖整个历史城区,也可以不涵盖整个历史城区。

其保护范围应是历史文化街区连成片的整体,不应像上图那样支离破碎。

在名城保护范围里有“历史文化街区”。

在历史文化街区里有“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区可以不连成片,但建设控制地带应该连成片。

在名城保护范围即紫线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外都应是建设控制地带,不应该再设“风貌协调区”,因为风貌协调区内新建筑的限高比建设控制地带的限高都高,势必造成在各相邻历史文化街区之间插入较高的新建筑,把有可能连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格局打破。

在名城保护范围以外,为了把保护范围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延续,可以设定“风貌协调区”,因为风貌协调区对新建筑的控制没有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所以,如果把风貌协调区设在名城保护范围内,就有可能降低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

实际上,名城保护规划中最重要的是名城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而上图并没有达到《条例》的要求。

建议重划!

!

历史城区格局保护:

制定了古城轮廓保护、(应强调古城的“六脉皆通海(珠江),青山半入城”的空间格局的保护!

)建筑高度控制(应为“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控制”)、城市传统中轴线保护、骑楼街保护(应加“、古城地下遗存保护”)的规定,同时也对特色街道(应为“特色街道的外立面和天际线以及街巷布局”)、(加“山、”)水系空间格局、道路交通系统、绿化风貌与开放空间等方面的提出了保护规划的措施。

古城轮廓保护

严格保护并标识现存城廓遗址,保护古城城廓的历史空间格局。

∙严格保护越秀山城墙遗址和中山七路交叉口附近的西门瓮城遗址(应加上“及原大东门的“东平大押”和原西门口“宝生大押”两个标志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部门划定的(应加“保护”)范围确定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

∙(应加“北京路的“双门底”)明清古城城门旧址加以标识提示;严格保护经考证的城廓遗存(应加“以及民国时期树立的广州市界碑“)。

并加以标示。

∙保留拆除城墙后形成道路的原有位置、格局、走向,保持道路宽度与尺度,保持街道建筑界面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建筑高度控制

按照“整体控制,重点保护”原则,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核心保护范围:

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应加“经批准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应加“或扩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前面括号内容取消,因为不是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控制地带:

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住宅不超过6层,办公不超过4层)。

(从12米一下提为18米,依据不足,应有“离开核心保护区随距离控制高度递增”的规定)

∙环境协调区:

面积约1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住宅不超过10层,办公不超过7层)。

现状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

对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进行核查研究后,提出分类处理原则,并按分类原则进行具体处理。

 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划分图  

(此图把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之间的关系搞糊涂了。

建议重划!

!

理由同上。

城市传统中轴线保护

∙严格保护越秀山、镇海楼、中山纪念碑、中山纪念堂、中央公园(今人民公园)、起义路、海珠广场、珠江等组成城市传统中轴线格局的要素和周边历史文化街区(应分清明清中轴线和民国中轴线的区别,提“传统中轴线保护”要同时保护这两条中轴线。

即要增加保护“越秀山、镇海楼、二中、省财厅、北京路、天字码头、珠江”。

∙保护山水环境、历史标志物、节点和街道肌理。

城市传统中轴线

骑楼街保护

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骑楼保护与开发研究》,于2004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纳入法定规划,将全市36条、总长22480米的骑楼划分为“核心保护段”、“重点恢复段”、“风貌协调段”、“建设开发段”四种类型并分类保护控制,本次规划进一步提出了需要重点保护的四片典型骑楼区:

∙“大新路-海珠南路”骑楼区:

由人民南路,大新路,海珠南路,一德路,靖海路,长堤大马路等组成。

∙西关骑楼环:

由上九路,下九路,第十甫路,恩宁路,龙津西路,龙津东路,人民中路组成。

∙“北京路-万福路”骑楼区:

由北京路,文明路,文德南路,万福路,大南路,泰康路,珠光路,德政南路等组成。

(应制止目前“珠江路”骑楼的大规模拆除!

∙“同福路-南华路”骑楼区:

由南华西路,南华中路,洪德路,同福西路,同福中路,同福东路组成。

(要明确保护骑楼街不但要保护其前部跨人行道部分,其后部也要保护,背后不能建高层建筑;骑楼街的保护最好与历史文化街区联合起来保护。

(应增加“古城地下遗存保护”一节!

根据考古挖掘,划定古城地下遗存的保护范围,控制地下空间的开发。

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本次保护规划共划定了48片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

其中,在历史城区内共划定22片历史文化街区;在历史城区外共划定2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应在本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历史城区内的22片历史文化街区

(下面表格应加红字)

1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荔湾区

2

上下九——第十甫—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3

传统中轴线历史文化街区(含明清和民国两条中轴线)

越秀区

4

耀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含龙津西路骑楼街)

荔湾区

5

人民南历史文化街区(含西濠二马路、仁济路、文化公园、十三行遗址)

荔湾、越秀区

6

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含小马站流水井古书院群)

越秀区

7

南华西街—同福路历史文化街区

海珠区

8

逢源大街——荔湾湖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9

昌华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0

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1

多宝路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2

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3

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4

和平中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5

光复南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6

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

荔湾区

17

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历史文化街区(含惠吉东、惠吉西)

越秀区

18

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含光孝寺、光孝堂片区)

越秀区

19

海珠南——长堤历史文化街区

越秀区

20

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含城隍庙、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片区)

越秀区

21

洪德巷历史文化街区

海珠区

22

龙骧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海珠区

23

(考虑增加“中山四、五、六路历史文化街区”和

“长堤历史文化街区”)

越秀区

历史城区外的2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1

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

越秀区

2

华侨新村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

越秀区

3

长洲岛历史文化保护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镇)

黄埔区

4

小洲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海珠区

5

白云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白云、越秀、天河区

6

莲花山历史文化保护区

番禺区

7

横沙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黄埔区

8

坑背—莲塘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萝岗区

9

聚龙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荔湾区

10

钟楼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11

松柏堂历史文化保护区(有争议!

从化市

12

珠江广州河段历史文化保护区

荔湾、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区、

13

安宁西街历史文化保护区(沙湾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安宁西街历史文化街区)

番禺区

14

东皋大道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

越秀区

15

农林上路历史文化保护区(街区)

越秀区

16

大岭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

番禺区

17

鳌山古庙群历史文化保护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番禺区

18

塱头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花都区

19

高溪村田心庄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花都区

20

瓜岭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增城市

21

凤院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2

大江埔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3

木棉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4

钱岗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5

东风殷家庄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6

大墩村历史文化保护区(名村)

从化市

27

(建议补充均和墟历史文化街区)

白云区

(为了与《条例》提法一致,建议在城区的保护区用“历史文化街区”命名,

在农村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村》命名,但大岭村用“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命名。

(以上只列出保护对象,没有列出保护措施,未达到保护规划的要求!

文物古迹的保护

规划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文物古迹包括:

(1)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32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53处。

(2) 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38处。

∙(3)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8处。

∙(4) 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增的37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

(其中一部分经评估后应列为“历史建筑”)

∙(5) 第

(1)、

(2)、(3)和(4)以外的重要历史建筑。

(至目前为止,国家对历史建筑没有分级,所以不应提“重要历史建筑”。

“第

(1)、

(2)、(3)和(4)以外的”也不必要写)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物保护单位(加“和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由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依程序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

(应对照国务院《条例》,详细提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和规定,不能回避这部分重要的内容!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近期实施:

∙加快规划建设一批与世界文化名城相适应、以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为主题的重点文化项目:

南越王博物馆整治二期工程,南越王宫博物馆、南粤先贤馆一期建设工程、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陈家祠)扩建工程、镇海楼保护和利用、十三行历史文化(加“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大小马站书院群复建保护与利用工程、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改扩建工程、“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扩建工程、辛亥革命纪念馆、孙中山大元帅府复建扩建工程等。

(应补充“沙面文物建筑内部修缮工程”)

∙打造和提升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品牌,包括: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品牌、中国近现代革命文化品牌、南越国历史文化品牌、古城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品牌、广州“老字号”文化品牌等文化品牌建设。

保障措施: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结合投融资制度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增强全体市民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

∙制定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管理办法》等,作为法律依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依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对违规开发建设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建立开放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长期、动态的评估与更新,确保规划的时效性。

应补充:

(1)奖惩规定

(2)监督机制

(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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