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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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0年CFP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2010年CFP研究生候选人条件2

二、2010年CFP研究生招生程序3

三、招生人数4

四、奖学金管理办法4

五、培养与管理方式5

六、学位授予5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6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0年CFP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新形势下,为能有效推动社会发展的复合型、领导型人才的培养,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与福特基金会于2008年创新性地设立“福特基金会中国奖学金项目”,简称“中国奖学金项目”(ChinaFellowshipProgram,CFP)。

该项目借鉴全球社会发展人才的培养经验,旨在选拔中国各发展领域的优秀人才,使他们接受国际前沿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系统训练,力争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社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领导型人才。

2010年将继续以遴选的方式选择CFP研究生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可以报考社会政策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申请2010年CFP研究生候选人条件

(一)报考社会政策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

?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0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0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我们将优先招收具备以下条件者:

第一,有社会责任感;第二,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第三,对社会科学与社会问题具有批判性的思考;第四,具备优异的管理能力和发展潜质。

二、2010年CFP研究生招生程序

CFP研究生招生不同于一般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采取“先遴选入学,再考试”的方式。

2010年CFP研究生招生流程为:

(一)考生申请

201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拟报考CFP研究生的申请者递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的内容见附件一“”。

申请者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后,以邮寄的方式将材料寄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福特中国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二)资料审查

2010年6月25-30日,项目办对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综合评议。

对于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申请材料不充分者,项目办将告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者的各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议,从中筛选出30-45名申请者参加第一次遴选。

(三)初选考核

2010年7月10-11日,进行第一次考核。

申请者第一次考核内容包括:

对社会发展理念的理解及其社会责任感;对问题的见解与表达能力;外国语能力(水平接近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

具体办法见附件二。

(四)公布初选入选名单

2010年7月23日,公布2010年福特中国奖学金初选入选者名单,即CFP研究生候选人。

(五)入校学习

2010年9月,CFP研究生候选人入校学习。

CFP研究生候选人与2010级硕士研究生一起进行学习,同时备考2011年全国统考。

(六)参加全国统考

初选入选者须于2011年初(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参加全国统考。

考试通过后正式成为CFP研究生,没有通过考试的,原则上终止学习并办理相关退学手续。

三、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20人左右。

四、奖学金管理办法

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

CFP研究生的奖学金资助年限一般为三年。

为了保证奖学金的效率及对学生学习的有效激励,项目办每年对CFP研究生进行奖学金资格评审。

具体操作如下:

2010年选拔上的CFP研究生候选人将获得第一学年的奖学金,对于通过全国统考、被正式录取的CFP研究生,每学年结束时,项目办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CFP研究生下一学年度的奖学金额度。

评估内容:

学习表现、科研参与程度以及其他日常表现等,具体评估办法见附件三。

五、培养与管理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实习相结合。

被选拔上的2010年CFP研究生候选人,视为2010级研究生,正式录取后学籍为2011级。

学制两年,学习时间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年。

学习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

获得CFP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以再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学院每年挑选10%左右的优秀CFP研究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学习或实习,选拔方式见附件四。

获得正式学籍且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选拔,具体方法请参照研究生院当年的通知。

3.住宿

学员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北京地区的在职学员不安排宿舍。

第一年一般住大运村学生公寓,距离学校骑自行车约20分钟,第二和第三年住校内。

六、学位授予

通过全国统考后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未通过全国统考,原则上予以退学,但如果学员符合,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项目,修完学校规定的本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完成论文答辩,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课程修完,成绩合格,但未通过上述两门国家水平考试或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发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主楼A507福特中国奖学金项目服务与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

(010)转806韩瑞连老师

传真:

(010)

地址:

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507室,邮编:

100875

电邮:

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0年5月10日

附件一: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CFP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者信息采集表

1、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本科所在院校

本科专业

籍贯

最高学历

报考类别

①在职

②非定向

通讯地址

邮编

目前居住地

邮编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外语语种

及其水平

备注说明

2、教育经历(从高中开始)

起止时间

学校

所获奖励

3、工作经历(含社区或基层工作经验)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4、主要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职业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5、需要提交的其他信息或材料

1

获奖情况及证明(复印件),已发表文章的名录。

2

个人自述材料一份:

请以最佳的方式展示出你自己。

3

代表作一篇(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着作或内部报告)。

4

请简要说明你的学习计划、学成后的打算。

备注

1)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的党/团关系需转入我校。

2)6月20日前,请将本信息采集表的电子版提交到邮箱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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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研究生候选人遴选办法

一、简况

第一次遴选成绩共200分。

(1)第一次遴选的知识范围按一级学科(即公共管理)界定。

(2)第一次遴选以考查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面试为主。

(3)考查外国语能力。

二、第一次遴选的具体内容和分值

1.英语基础能力测试:

100分

考查方式:

笔试,题型参照全国统考英语一的题型,考试时间为3小时左右。

2.考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面试:

100分

考查方式:

考生自述、面试老师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其中包括用英语提问的1-3个基本学术或社会实践问题,考生用英语回答。

这一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社会责任感,并评价其运用综合知识分析、解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候选人遴选标准

外国语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附件三: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CFP研究生综合评估办法

为了更合理、有效的使用奖学金,建立动态的奖励资助机制,促进CFP研究生自我学习和科研实践能力,提高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只针对通过年度福特中国奖学金遴选,具备CFP研究生候选人资格者。

二、奖学金额度

CFP研究生得到的资助额度涵盖全部或部分学费和住宿费。

三、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2.学习刻苦,具有良好的学风。

3.关心集体,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四、评估内容及权重

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20分。

按成绩高低相应地给予不同的资助额度。

90分以上者,给予全额奖学金,即学费和住宿费;80分以上者给予学费和住宿费的90%资助,70分以上者给予80%,以此类推。

评估内容包括7部分,赋予不同的分值。

1.学位课平均成绩:

共计25分。

2.科研能力,如参与课题、发表论文等:

20分。

3.导师评价:

15分。

4.外语能力:

10分。

5.社会实践和综合能力:

30。

6.学生集体评价:

20分。

五、综合评估流程

1.CFP学员按要求提交各类评估材料。

2.CFP学员的自我陈述(每人15分钟)。

3.CFP学员团队自我评价。

4.导师评价。

5.项目评估委员会评价。

6.资助方评价。

7.评估委员会根据CFP研究生各类材料和各项评价综合进行评估,确定最终结果。

六、综合评估程序

1.第一学年CFP研究生通过遴选,主要备考全国统考,采用平均奖学金形式,不进行评定。

2.从第二学年开始,分等级进行奖学金的评定。

每学年开始时,由学院组织评估委员会,对上一学年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并按照评估流程组织评审,得出初步方案,公示一周后确定。

3.在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定方法中的一项项目进行补充或简化处理,但必须经学院同意,并保证在评定中标准的一致。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1)未通过全国统考的。

(2)有剽窃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3)有考试作弊行为。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5)在正常教学期间,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离校一个月以上。

(6)不听从导师的指导与要求,不完成导师布置的研究或学习任务。

CFP学员综合评估表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成绩

备注说明

学习成绩

25分

课程平均成绩15分

治学态度5分

同教师的交流

与互动

课外阅读5分

读书笔记

学术科研

20分

参与课题10分

发表文章10分

核心期刊可适

当加分

外语能力

10分

外语应用能力

重点考察入学

前后英语水平

的提高

导师评价15分

德能勤学综合评价10分

院务活动参与5分

院务活动

会务服务

网站供稿

社会实践和综合能力

30分

社会实践参与10分

社会热点问题理论及实践创新10分

就社会热点问

题结合课程学

习提出新的观

点或理论

综合能力评定10分

组织协调、倡导交流自主创新能力等

学生集

体评价

20分

学生社团5分

班务活动参与5分

学生刊物、

班级活动

团队协作评测10分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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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研究生申请出国学习/实习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扎实的英语能力,特别是用英文进行演示的能力;

3.在公共管理领域,对所研究方向或研究专题有较深的认识和见解,能够帮助合作方加深对中国的认识,有利于他们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和进行国际比较;

4.在中国经验方面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研究。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交换培养、公派留学、实习或撰写论文,留学期限视选派类别而定。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与国家公派留学生标准一样,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

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根据留学目的地的生活水平定确定。

四、申请方式和程序

原则“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拔”。

参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方式和程序。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项目办《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派出后应遵守国家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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