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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应急预案

附件一:

 

重庆南川区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龙洞扁煤矿

扩建工程联合试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

重庆南川区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龙洞扁煤矿,扩建工程联合试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地面及井下各生产作业场所。

第二章矿井概况

一、交通位置

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矿山位于南川区城区南西246°方向,直距13Km处,地理座标:

东经106°57′38″至106°58′17″,北纬29°05′56″至29°06′21″之间,面积,行政区划属南川区南城办事处龙洞扁村所辖。

实测井口西安80坐标为X=,Y=.38,Z=+(85高程基准)。

交通以陆路汽车运输为主,矿山有公路向东行程6Km与南(川)~涪(陵)公路相连,然后向北行程15Km,直达南川区火车站,交通运输方便。

二、地质情况

1、地形地貌

矿区处于中高山区的山间斜坡地带,地势总体上是西部稍高东部稍低,细部地形是中间高两边低。

矿区西侧最高山峰标高746米,西侧孝子河(区外)最低标高485米,东侧缓坡地段标高625m,相对高差261~121米,山高坡陡,有利于地表水排泄,矿区范围内没有河流通过。

2、地质构造

矿区构造部位处于鲜家坪背斜北段倾没端两翼,鲜家坪背斜为一向北倾伏的倾伏背斜,南北全长约12000m,背斜东翼地层较平缓,西翼为急倾斜,局部直立、倒转,背斜轴向在红岩以南呈南北向,往北到陆家垭折向北14°西,再往北以北15°东倾伏。

矿区东翼地层总体倾向80°~102°,平均为97°,倾角18~25°,平均倾角22°。

倾斜方向上煤层有起伏,但对该矿今后煤层的开采影响不明显。

西地层总体倾向290°,倾角70~80°,平均倾角74°。

西侧发育有F14、F15、F39、F42四条较大断层;东侧发育有F32隐伏断层。

F14逆断层:

全长1800m,走向N20°E,倾向东,倾角平均15°,平均断距35m,对鲜家坪背斜西翼煤层影响较大,对东翼煤层没有影响。

F15断层:

逆断层,全长1500m,走向N22°E,倾向东,倾角平均70°,平均断距30m左右,位于本矿区边界,对矿山开采影响小。

F39逆断层:

全长3300m,走向N20°E,倾向东,倾角平均45°,平均断距20m,对鲜家坪背斜西翼影响较大,对东翼煤层没有影响。

F42逆断层:

全长2500m,平均走向N20°E,倾向东,平均倾角50°,断距不详,切割背斜西翼立槽煤层,对东翼煤层没有影响。

F32逆断层,位于矿区南东边界外,为一隐伏走向逆断层,走向北北东,倾向西,倾角27~36°,上盘切割+240m标高以上煤层;下盘切割+210m标高以下煤层,煤层破坏较大。

综上所述,矿区地质构造中等复杂。

3、瓦斯

从龙洞扁煤矿现开采和相邻矿井的瓦斯鉴定结果表明,均为低瓦斯。

4、水文地质

井田内主要含水层有茅口组、龙潭煤组、长兴灰岩,本矿属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

5、煤的自燃倾向性

经重庆地矿院鉴定,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的自燃倾向性为三类,自燃煤层。

三、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后,能有组织、有计划、有效地抢险救灾,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迅速展开事故救灾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根据矿井实际,特编制联合试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序号

事故类别

可能发生的地点

可能产生的后果

1

瓦斯爆炸

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总回风巷等

1、造成人员伤亡;

2、破坏井巷设施和设备;

3、导致矿井停产甚致矿井彻底毁灭。

2

煤尘爆炸

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总回风巷等

3

火灾

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电缆及连接装置,地面机修车间,坑木房、变电所、炸药库及其它地方。

4

冒顶

顶板岩性较差、支护不符合规定的巷道、采煤工作面、掘进头等

5

突水、涌水

所有采、掘巷道接近含水断层、小窑老窑老空积水、顶板积水、破坏防隔水煤柱等

6

机电事故

所有机电设备存放场所、电缆线敷设经过的所有巷道及场所(包括地面)等

7

运输事故

矿车运输的所有巷道(包括地面)等

8

爆炸事故

地面炸药库及爆炸物品的储、运及使用过程中。

9

其它事故

矿区范围内地面及井下各生产作业场所

第四章应急救援系统组成

一旦发生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由应急救援系统来组织实施。

应急救援系统由指挥部、专业队(组)、现场人员应急三部分组成。

一、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矿长胡光流担任;

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陈贤文担任;

指挥部成员有:

胡祖平、杭景国、龚先木、胡光健、郝位亮、丁科友、王根、吴中应、李昌勇、谢孝林、胡祥友、吴永平、胡光木、丁三、马培安。

二、专业队(组)

1、调度通讯组负责人:

确保各专业队、调度室、指挥部之间的通讯畅通及信息传递和记录。

负责人:

李昌勇

2、抢险队:

负责协助矿山救护队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及应急抢险,以防止事故扩展和伤员再伤。

负责人:

谢孝林

3、抢救队:

负责协助矿山救护队对伤员的急救及护送,避免伤员伤情恶化或再伤。

负责人:

胡祥友

4、供应队:

为救援行动提供物资保证,确保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指挥通讯器材的供应。

负责人:

吴永平

5、运输队:

负责伤员护送,应急人员接送及应急物资运输。

负责人:

胡光木

6、治安组:

维持厂区治安,疏散井口闲杂人员,控制周边人员进出矿区。

负责人:

丁三

7、后勤组:

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安排,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与安排,善后事务处理。

负责人:

马培安

8、外援

(1)南川区人民医院:

距矿井16公里,能对矿井发生的工伤事故的各种伤员进行救治。

(2)南川区矿山救护队:

距矿井16公里,能对矿井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救护。

9、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机构的联系

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机构的联系方式为通过电话(无线电话与有线电话)联系。

应急救援系统组成人员通讯表

名称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调度室

矿长

胡光流

总工程师

陈贤文

安全矿长

胡祖平

生产矿长

杭景国

机电矿长

郝位亮

副总

王根

副总

丁科友

机电科长

李昌勇

采煤队长

龚先木

掘进队长

谢孝林

通风队长

吴中应

安监科长

胡光健

运输队长

胡祥友

南川区人民医院

南川区城区

宏仁医院

南川区城区

南川区矿山救护队

南川区城区

南桐矿物局救护大队

万盛区

第五章应急救援装备及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一、矿井应急救援装备

1、冒顶事故应急材料

(1)库房常备5m3大于16公分的坑木。

(2)出现顶板来压时,另运3m坑木到现场备用。

非应急不动用。

2、火灾或瓦斯事故的应急器材

(1)购置便携式瓦斯仪35个,存于充电室,常备5个急用。

(2)设置消防备用物资。

备8Kg的干粉灭火器3台、水泥5袋、砂1m3、红砖500块、20m及50m胶管各一根,以及常用工器具等。

3、通讯器材

(1)井下各作业点均有矿用直拨电话。

(2)地面用手机联系。

6、运送车辆

(1)矿现有小车1辆,可调用。

若不足,尚可就近借用。

(2)通知就近医院派急救车。

二、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1、南川区人民医院:

距矿井16公里,能对矿井发生的工伤事故的各种伤员进行救治。

2、南川区矿山救护队:

距矿井16公里,能对矿井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救护。

第六章事故报告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一、事故报告程序:

1、对于一般事故或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区作业人员直接向调度室及班组长汇报,再由调度室向应急救援系统指挥部汇报,由应急救援系统指挥部组织抢救。

2、对于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区作业人员直接向调度室及班组长汇报,再由调度室向应急救援系统指挥部汇报,由应急救援系统由指挥部组织抢救。

并向南川区煤炭管理局及南平镇安办汇报。

3、对于重大人身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区作业人员直接向调度室及班组长汇报,再由调度室向应急救援系统指挥部汇报,并向南川区煤炭管理局及南平镇安办汇报,同时通知南川区矿山救护队、南川区人民医院等单位组织救治。

4、对于特大人身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区作业人员直接向调度室及班组长汇报,再由调度室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并向南川区煤炭管理局、南平镇安办及南川区人民政府汇报,同时通知南川区矿山救护队、南川区人民医院等单位组织救治。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及措施:

1、调度室

值班调度员得到事故报告后,要问明事故简况,内容包括:

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程度,人员伤亡概况。

之后立即通知指挥部在矿人员立即赶到井口办公室,接着按通讯表次序通知不在矿的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队人员赶到井口待命,随后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调度通讯组成员赶到后,要协助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人员和继续向现场调度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安设直通事故现场的电话。

2、指挥部

在矿指挥部成员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要情况汇报后,总指挥(总指挥不在由副总指挥或值班领导)立即分工分头组织各专业队(组)执行应急任务,并分配在矿其余人员充实各专业队。

之后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现场现况汇报,亲自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和请求外援。

赶到的指挥部成员,听从总指挥安排。

3、各专业队(组)

各专业队(组)成员得到事故报告后,携带各自的应急救援器具赶到井口待命。

三、现场应急抢救

一旦发生人身事故,轻伤员应迅速脱离险区,未受伤人员应在保证自身不再受伤的前提下,采取立即可行的防止伤员再受伤的应急措施,抢救易救的伤员脱险,接着采取防止事故扩展的应急措施。

抢险队到场后,听从指挥,对现场情况作仔细观察,协同抢救,采取防止抢救时候发生事故伤人的应急措施,而后抢救尚未脱险的伤员,并对脱险伤员进行急救处理。

若有死亡,在采取救人的应急抢险措施时要保护好现场,如救人必须要变动现场则要做好现场变动记录。

不同的事故,应有不同的应急抢救办法和措施。

1、冒顶压人事故

(1)先采取预防继续冒落再砸伤伤者的措施。

如对被压者外露部位的掩护,防止冒落石块再堆积的掩护。

(2)采取防止大块险石冒落和控制冒落区扩大的措施:

如支护险石,增加冒落区周边支护。

(3)对大出血伤员进行止血应急措施:

如手、脚出血进行伤口包扎和上部捆扎,对其他出血部位进行压迫止血。

(4)对骨折伤员,在抢救过程中要防止折骨刺伤内脏或刺穿肌肉。

(5)对内出血伤员要尽快护送出井,急送医院抢救。

(6)抢险队到场后,要仔细观察险情,采取可行而且可靠的控制险情措施,继而抢救在压伤员。

不得冒险抢救,确保抢救过程中控制措施不失控。

可采用戴帽顶柱,或木垛托梁,梁上结顶等措施控制救人区域顶板。

2、冒顶关人事故

(1)被关未伤人员要按冒顶压人事故所述,抢救可抢救伤员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而后撤至安全地点待救。

不得冒险从冒落空硐中翻越。

若能与外面的人员通话,应报告事故情况。

(2)在场未被关人员,要向被关人了解情况,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告知被压不能脱险人员忍痛待救,不要乱动,以免增加伤情和险情。

(3)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控制冒落区扩展。

(4)抢险队到场后,采取应急措施支护冒落区顶板,然后出渣救人。

3、瓦斯自窒事故,自窒未立即死亡,抢救及时即可获救。

(1)首先要向事故点送风,排放瓦斯。

救援人员要在新鲜风流侧的安全地点。

不得无风冒险抢救,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若不能及时送风,应启动空压机,打开压风管路开关,保证事故抢救区域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3)救至新鲜风流处,若未能苏醒,呼吸微弱或闭气,则要进行人工呼吸,同时给自窒者戴上自救器口具,若心脏已停跳动,人工呼吸的同时反复缓慢压、放胸部。

4、瓦斯爆炸事故

(1)瓦斯爆炸事故的幸存者,若可行动,应弯腰并用水打湿毛巾或衣服盖住口、鼻,匍匐撤离险区,若不能行动,则卧地待救。

(2)事故波及未伤及轻伤人员,应救扶可行走的重伤人员,沿新鲜风流撤离险区。

不得进入爆炸气体扩散区域观察。

(3)抢救队要有个体防护装备,戴机(氧气呼吸器或自救器)供氧正常后,才能进入险区救人。

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同时设法向事故点送风,按排放措施进行。

5、火灾事故

(1)火源初现时,发现人员应该立即采取可行的直接灭火措施扑灭。

若无可能,则应由近到远通知井下人员沿避灾路线迅速出井。

(2)若未见明火,只见浓烟涌出,不得冒险进入观察,而应立即退出,并通知井下人员撤出地面。

(3)若机电硐室发火,而又不能直接灭火时,立即断电后撤离。

关闭防火门。

(4)凡发现灾情,都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直接灭火方式

①若为电气起火,首先断电,接着就近取灭火器扑灭,或取下电缆,使火源触地,用掩埋方式扑灭。

不得在未断电前用水浇。

②若为巷道高顶浮煤自燃引起支架燃烧,可用水扑灭或就近取灭火器扑灭。

6、触电事故

(1)首先断电,然后救人。

未断电前不得接触遇难者。

(2)因不清楚电路情况,不能断电时,可用干木材将带电体挑离遇难者。

7、跑车事故

跑车可能撞人、挤人、压人,或冲跨支架压人。

在场未伤人员在派人向调度室汇报的同时,留下人员要设法营救伤员。

在撬抬矿车时,要确保不滑脱再压伤伤员,拖抬伤员时要尽可能平稳,以防折骨刺伤内脏或刺穿肌肉。

8、透水事故

采掘工作面,若煤层原较干燥而变得湿润,顶棚出现滴水,应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安排探放水。

采掘工作面出现煤壁冒汗(有水珠)、顶板漏水,或后方巷道突然漏水,应立即停止作业,沿高方向撤离,并沿途通知其他作业人员撤离,用安全地点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若突然透水,水势较缓,遇险人员应立即沿避灾路线撤离,路过有人作业处,高呼:

“透水了,快跑!

”。

若水势凶猛,流速超过人速,遇险人员应靠壁抱柱,待水势减缓后逃离。

若顺水奔跑,会被水冲倒或失足而被淹遇难。

若水势减缓时不逃,会因水漫涨而淹没遇难。

9、现场急救

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水灾、冒顶、运输等事故后,可能会出现中毒、窒息、烧伤、大出血、骨折等情况,在救护队未到和未送到医院之前,现场人员应对这些伤员进行及时合理的急救。

(1)对中毒、窒息者的急救

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送到顶板完好和新鲜风流中。

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煤泥等物清除干净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掉胶鞋。

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保暧。

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三大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当心跳停止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急救。

(2)对于烧伤员的急救

对于烧伤员的急救,矿工烧伤的急救的要点是灭、查、防、包、送五字。

灭:

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查:

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它外伤或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以爆炸冲击波烧伤员应特别注意有无内脏和呼吸道烧伤。

防:

要防止体克窒息、环境的污染、伤员因疼痛和恐惧,发生休克性喉龙梗阻而窒息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在现场检查和搬运伤员时,为了减少全面污染和损伤,伤员的衣服可以不解开。

包:

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员包扎起来,防止感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以用大量的流动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外面一般工作处理,尽量不弄破皮肤以保护皮肤表面。

送:

把严重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步行要平稳,并随时观察伤情。

(3)机械性外伤的急救

机械性外伤:

是指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等造成的机械性外伤,加工碎悄引起的外伤及井下各类事故引起的各种外伤等。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的气浪冲击和老塘穿水冲击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激烈震荡伤常出现皮肤发紫、胸痛和呕吐等症,严重震伤,由于内出血、伤员颜面苍白、血压低,出现休克不及时抢救可在短期内死亡。

电机、绞车以及由于高速利器的强力作用,使肢体完全或大部份离断,发生这类事故后,伤员除受组织严重破坏和出血外常因剧痛、大出血而休克。

对于常见的机械性外伤的急救措施,首先要使伤员呼吸道通畅,止住大出血和防止休克;对于出血者,首先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它的急救处理。

止血方法:

一般用干净布条(有条件的用消毒棉纱和绷带)包扎伤口即可,大的静脉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法止血;对于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或加压包扎止血。

对于因内伤而出血的伤员,首先使其半坐半躺的姿势以利于呼吸和预防窒息,然后,劝慰伤员平稳呼吸,不要惊慌以免血压升高呼吸加快,而使出血增多。

对于骨折者,首先用毛巾或衣服做衬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竹片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其肢体固定,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邦止血带,以免加重伤情。

(4)对溺水者的急救

水灾发生后,溺水者大量吸入肺部,可造成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所以对溺水者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转送:

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暧,气流通畅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

检查:

以最快速度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有泥沙堵塞应迅速清除干净,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放水:

使溺水者俯卧,用木料、衣服等垫在肚子下面,把左腿抱下,把溺水者腹部放在右侧大腿上,使其头部朝下,并不断压其背部,把灌入胃里的水挤出来。

人工呼吸:

把溺水者胃里的水倒出来后,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脏停止跳动,要做心脏按摩,但必须连续进行,直到确实无效时才停止。

在进行抢救的同时,要派人立即向调度汇报,请求医生赶来协同抢救,抢救成功后,立即转送地面医院。

(5)对触电者的急救

立即切断电源,用木棍或干劈材将电源电缆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心跳和呼吸,如发现已停止呼吸或心音微弱,应立即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

对遭受电击者,如有其它损伤,应作相应的急救处理。

抢救触电者时,一定要防止自已触电,因此,救护者必须沉着,在触电者没有脱离危险之前,不要直接接触触电者。

第七章保障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一、组织保障

矿井主要领导(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到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系统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的作用,并从组织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组织机构完整,并从人员、资金、装备及物资方面给与充分保障,保证应急救援系统正常运转。

二、资金保障

矿井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基金,并专款专用,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需要的资金。

该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人员保障

矿井必须按应急救援预案足额配备应急救援系统各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配备或少配备,当其中组成人员因故离矿后,必须立即抽调人员,进行补充,保证应急救援系统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充足。

四、装备及物资保障

矿井必须按应急救援预案足额配备应急救援需要的各种装备及物资,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配备或少配备,当装备及物资因故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立即进行修复,进行补充,保证应急救援需要的各种装备及物资系足额到位。

五、监督保障

矿长(法人代表)、南平镇安办、南川区煤炭管理局、南川区人民政府应定期对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急救援系统的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装备及物资的配备及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障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

1、本《预案》由矿组织全矿职工学习。

本《预案》如有修改补充,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2、试运行期间必须组织一次全矿性救援应急预案的演习,由矿长组织,全矿人员都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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