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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龙岩市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1

第一节区域概况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3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7

第四节土地利用形势9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战略12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12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13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与主要任务16

第一节土地利用目标16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任务18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24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0

第五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36

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36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36

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37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3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39

第二节土地政策分区与管制44

第七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47

第一节耕地保护工程47

第二节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与新农村建设49

第三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51

第八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5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指标55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措施55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7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龙岩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新罗区土地利用战略、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合理利用、保护土地资源,是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龙岩市新罗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68539公顷(4028086亩)。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新罗区地处福建省西南部,九龙江上游,位于北纬24°47′至25°35′,东经116°40′至117°47′之间,土地总面积2685平方公里。

东连漳平,西接上杭,北邻连城、永安,东南与南靖交界,西南与永定毗邻。

地处闽粤赣三省边区的要冲,是厦门经济特区和闽南“金三角”的腹地,也是闽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既是闽粤赣交通枢纽和物质集散地,又是距东南沿海口岸最近的矿区、林区、老区、侨乡和新兴的工业区。

二、自然概况

新罗区地处闽西丘陵地带,全区东西窄,南北长,呈棱形。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面环山。

境内丘陵起伏,重峦叠障,属戴云山支脉的博平岭山脉。

全区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40余座,山区面积占全区的大部。

地质构造处在南岭东西构造与华夏系的复合地区,从远古生代到新生代第四系的各个地质年代层均有出露,中生代燕山运动而侵入的岩浆岩地层有较大面积分布。

成土母岩主要有:

酸性岩、中性岩、基性岩、泥质岩、砂质岩、灰岩等六大类,其中以酸性岩分布面积最大。

新罗区土壤类型以红壤分布最大,黄壤分布面积其次,紫色土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地带,山地草甸土多见于海拔1200米以上的平缓、潮湿地带。

下含九个亚类(红壤、水化红壤、暗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黄壤、粗骨性黄壤、紫色土、山地草甸)和二十七个土属。

土壤类型垂直分布明显,海拔750-900米之间分布着红壤、暗红壤、水化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等,海拔900-1400米之间分布着黄壤、粗骨性黄壤等,海拔1400-1800米之间的平缓地带分布山地草甸土。

植被属常年温暖照叶林地带,南岭东部山地常绿槠类照叶林区。

新罗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丰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多年年平均气温19.9℃,极端最高气温38.1℃,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7.1℃,极端最低气温-5.6℃,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1.2℃,低温期短,无霜期长,无霜期约十一个月。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692.3mm。

境内河流主要有龙川(雁石溪)与藿溪(万安溪)。

龙川干流全长70余公里,大小支流22条,流经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沿岸河谷盆地,土地肥沃,灌溉方便,人口稠密,为新罗区主要农业区。

藿溪干流全长35公里,沿岸山多林茂,为我区主要林业区。

新罗区处于九龙江北溪水系源头,径流深900-12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1044.5mm,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7.33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6085.5m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新罗矿产资源丰富,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资源的生产基地。

新罗区有矿产资源60多种,其中煤、铁、石灰石以及优质的高岭土排在前列,煤的储量已经查明4亿吨,铁矿5亿吨,石灰石8亿吨,高质的高岭土有5000多万吨。

三、社会经济概况

新罗区土地总面积2685平方公里,2005年户籍总人口46.73万人,户籍人口密度为175人/平方公里。

全区下辖9个街道(其中,西陂、曹溪、东肖、龙门、铁山等5个镇,于1995年3月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改设街道办事处)7个镇3个乡,42个社区委员会、282个村民委员会,城镇化水平为75.28%。

改革开放以来,新罗区社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机械制造业、煤炭、电力、纺织服务、化工医药和矿冶是本区的主要产业。

200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81.3亿元,在龙岩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3%,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地方财政收入达3.9亿元,年均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21.5亿元,年均增长30.08%;工业总产值101.3亿元,年均增长1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71.7亿元,年均增长28.6%。

“十五”期间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9.9:

39.5:

40.6调整为2005年的16:

43:

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9亿元,增长52.25%;第二产业增加值5.13亿元,增长127.38%,第三产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76.51%。

随着工业经济的飞速增长,新罗区的工业化进程逐渐开始进入起飞阶段。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据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新罗区土地总面积为268539公顷(402808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242680公顷(364019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0.37%;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0236公顷(15353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81%;未利用地面积15624公顷(23435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2%。

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

表12005年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占一级地类

比重(%)

公顷

农用地

合计

242680

3640197

90.37

100.00

耕地

16767

251509

6.24

6.91

园地

5695

85418

2.12

2.35

林地

213466

3201988

79.49

87.96

牧草地

16

247

0.01

0.01

其他农用地

6736

101035

2.51

2.78

建设用地

合计

10236

153533

3.81

100.00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7024

105356

2.62

68.62

城镇工矿用地

4123

61851

1.54

40.29

农村居民点

2900

43505

1.08

28.34

交通水利用地

2279

34187

0.85

22.27

其他建设用地

933

13989

0.35

9.11

未利用地

合计

15624

234357

5.82

100.00

水域

1980

29695

0.74

12.67

滩涂沼泽

651

9765

0.24

4.17

自然保留地

12993

194896

4.84

83.16

土地总面积

268539

4028086

100

--

(一)农用地

2005年新罗区农用地面积242680公顷(364019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0.37%,主要分布在铁山镇、大池镇、苏坂乡、江山乡、雁石镇、适中镇、万安镇和白沙镇等乡镇。

1、耕地

耕地面积16767公顷(25150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24%,耕地以灌溉水田和旱地为主,主要分布在适中镇、雁石镇、白沙镇、万安镇等乡镇。

2、园地

园地面积5695公顷(8541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2%。

园地类型以果园和茶园为主,果园主要分布在白沙镇、苏坂乡和大池镇,茶园主要分布在适中镇、白沙镇和小池镇等。

3、林地

林地面积213466公顷(320198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49%。

林地类型以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为主,主要分布在白沙镇、万安镇、适中镇和雁石镇等乡镇,森林覆盖率较高的乡镇是万安镇、江山乡和白沙镇,覆盖率较低的乡镇是东肖镇、红坊镇和小池镇。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6736公顷(10103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1%。

主要分布在万安镇、白沙镇、雁石镇、适中镇、江山乡、苏坂乡和大池镇等乡镇。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024公顷(10535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62%,主要分布在西陂镇、曹溪镇、适中镇、雁石镇和东肖镇、铁山镇等乡镇。

(1)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123公顷(6185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4%。

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陂镇、曹溪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适中镇和红坊镇。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900公顷(435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8%。

分散分布在适中镇、龙门镇、东肖镇、红坊镇和雁石镇等乡镇。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279公顷(3418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33公顷(1398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5%,主要分布在西陂镇、东城街道、铁山镇、东肖镇、适中镇和雁石镇。

(三)未利用地

2005年新罗区未利用地15624公顷(23435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2%,主要分布在江山乡、白沙镇、万安镇、雁石镇和适中镇。

1、水域

水域面积1980公顷(29695亩),占土地总面积0.74%,主要分布在白沙镇、雁石镇、苏坂乡、万安镇、江山乡、适中镇和铁山镇等乡镇。

2、滩涂沼泽

滩涂沼泽面积651公顷(9765亩),占土地总面积0.24%,主要分布在万安镇、红坊镇、铁山镇和江山镇等。

3、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12993公顷(19489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4%,主要分布在大池镇、雁石镇、江山乡、龙门镇和白沙镇等乡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1、林地所占比重大,区域生态环境良好

林地面积213466公顷(3201988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9.49%,森林覆盖率高,区域生态环境优越。

2、土地类型分布不均衡,地区差异明显

耕地主要分布在适中镇和雁石镇,城镇用地、交通用地高度集中在中心城区,林地则主要分布在江山乡、万安镇和白沙镇。

不同地区土地类型构成差异明显。

3、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占用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罗区作为龙岩市中心城区所在地,规划期间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快速增加趋势,中心城区与雁石镇、适中镇等中心城镇用地需求量大,而耕地又大量集中在中心城区、适中、雁石等建制镇镇区外围,建设用地扩张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一)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

截至2005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927公顷(193900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

(二)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上轮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产生了深刻影响,形成了若干工业园区和中心城镇,有效促进土地总产出的增长与生产成本的下降,提高了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单位建设用地GDP从1996年的55.50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4.05万元/公顷,增长了177.6%。

(三)满足合理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规划实施期间,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好建设,改善了区域投资环境,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157.6亿元,比1996年增长337.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7万元,比1996年增长309.9%;财政总收入7.25亿元,比1996年增长312.2%。

(四)科学引导工业用地,布局进一步合理

规划实施期间,新罗区分散的村镇工业逐步得到有效引导,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规模逐步扩大,工业布局逐步合理化,有效提高了工业用地的集约效益,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得到控制。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逐年减少、区域性人地矛盾突出

1996年以来,新罗区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人口却在快速增长,人地矛盾越发突出。

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17510公顷减少到2005年的16767公顷;人均耕地从1996年的0.039公顷下降到2005年的0.036公顷,远低于龙岩市人均0.057公顷的水平,区域性人地矛盾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新罗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中心城区集约化水平不高,仍然有不少城中村,在城市建设中存在城市发展方向缺乏协调的现象及边界地区争夺空间资源现象。

部分工业园区投资强度不足,土地容积率小。

2005年新罗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180平方米/人,远超过福建省规定的人均规划用地标准上限,农村居民点集约化程度低,利用较为粗放。

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大,分布比较散乱,“空心村”现象较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亟待提高。

第四节土地利用形势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是本区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进闽西生态型经济强区的建设,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土地利用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全区建设用地发展空间与农业生产用地高度重叠,新增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建设用地的快速增长对耕地保护形成巨大的压力,加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耕地资源不断减少,且耕地后备资源有限,随着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得到开发利用,补充耕地难度将逐年增大,耕地保护形势严竣。

(二)统筹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规划期间,是新罗区社会、经济、生态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新罗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心城区、中心城镇的人口、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得到体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扩大,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量剧增,且呈现出不同的时空特征,土地资源供给压力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用地结构与布局难度。

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二、面临的机遇

(一)可持续发展观的落实,提供了土地和谐利用的思想保障

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将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这有利于改变过去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做法,有利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人地关系和谐发展。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土地开发利用的政策保障

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为全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提高区域发展的保障能力。

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将为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提供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三)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经济支撑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闽西革命老区发展的关心支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进程中,新罗区国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助于新罗区在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助于新罗区在土地开发利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投入更多的资金,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综合实力的增强还有助于提高新罗区在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城镇绿化建设、矿区综合利用、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增强区域发展的生态保障能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战略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战略部署,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围绕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闽西经济增长核心圈建设目标,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注重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新罗区社会、经济、生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

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过快增长。

(三)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各类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罗。

(四)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全面贯彻省、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针对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土地利用面临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紧紧围绕建设中国革命老区,海峡西岸经济区西部中心城市、闽粤赣边交通枢纽,现代机械制造业基地,红色、客家、生态旅游城市。

以保障和保护并重、统筹协调和集约挖潜并举为核心,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及其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结构和布局的影响,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中心城区与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统筹协调城乡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尤其是耕地。

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整体质量。

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保护目标、质量有提高。

二、节约集约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转变建设用地外延发展模式,立足内涵挖潜。

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内“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点“空心村”的综合整治,降低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

坚持城市建设用地高效集约的基础上,挖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土地集约利用的统筹发展。

三、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与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市、区级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满足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合理用地需求,为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区提供用地支撑。

四、合理安排生态用地

围绕构建生态型经济强区和生态旅游城市,加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矿山整治力度,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合理安排生态用地。

五、统筹区域用地

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核心,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形成与区域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合理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与主要任务

第一节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质保量落实补充耕地义务。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规模。

(一)耕地保有量

至201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784公顷(236759亩),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794公顷(206909亩)。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内,确保10127公顷(151900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补充耕地量

至2010年,全区补充耕地量不低于183公顷(2750亩),至2020年,全区补充耕地量不低于760公顷(11400亩)。

(四)建设占用耕地量

至2010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567公顷(8500亩)以内,至2020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2333公顷(35000亩)以内。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至201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747公顷(176198亩)以内;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165公顷(212471亩)以内。

(一)城乡建设用地

至201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70公顷(118055亩)以内;至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697公顷(145448亩)以内。

(二)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

至201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总规模达3876公顷(58143亩);至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总规模达4468公顷(67023亩)。

(三)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033公顷(60500亩)以内,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17公顷(22760亩)以内。

三、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土地利用率由2005年96.3%提高至2020年97.8%。

土地生产率由2005年的590万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20年1497万元/平方公里。

到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更加合理,土地集约化水平和用地效益进一步提高。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0年达到110平方米/人,到2020年达到115平方米/人。

四、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坚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统一,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达到79.1%,提高城镇绿地率,改善人居环境,到2020年城镇绿地率达到35%。

表2新罗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

属性

一、总量指标

公顷

公顷

公顷

耕地保有量

16767

251509

15784

236759

13794

206909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2927

193900

10127

151900

10127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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