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资格审查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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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资格审查文件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

[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资格审查文件

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编号:

XYTC-韶2013-10-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10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韶山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发

本招标项目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已由韶山市发展改革局以韶发改发[20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财政性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韶山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

建设地点:

韶山乡韶光村、铁皮村交界地段

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61400平方米,换乘及停车场面积90000平方米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

招标范围:

韶山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帐户。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从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18日17: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须在2013年10月18日17:

00之前缴纳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700元至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韶山市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综合楼二楼)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询问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投标人只需缴纳资料费用,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否则拒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韶山中路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3年11月4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13年11月4日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通知并有可能当天开标。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3年11月4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55682520。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韶山市清溪镇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8

传真: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韶山市旅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韶山市清溪镇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8

传真:

8

1.1.4

项目名称

韶山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韶山乡韶山光村、铁皮村交界地段

1.2.1

资金来源

自筹及申请财政性资金解决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小车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和换乘及停车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8月12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保修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资格:

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无行贿记录。

其他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款要求。

(2)其他资格条件:

①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外地进潭建筑企业备案登记手续(不要求办理USB锁,详见“办理外地进潭建筑企业备案登记方法2012-04-11”,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法定代表人本人在开标前持备案登记手续全套资料、工商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韶山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投标关健岗位人员应与登记人员一致。

②韶山市以外的在潭企业(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来韶山市进行投标活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在开标前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韶山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投标关健岗位人员应与登记人员一致。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提问方式:

□在上提问

书面提问

2.2.2

招标人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招标人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文件发布方式:

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书面发布

2.3.1

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文件发布方式:

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书面发布

2.4.1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湘潭建设信息网可以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

3.1.1

其他材料

(1)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

(4)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

(5)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6)承诺书

(7)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3.2.8

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年份要求

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3.2.9

企业信用情况的年份要求

企业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加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授予称号的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企业银行资信等级加分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为准,时间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3.2.10

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的年份要求

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1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3.2.11

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的年份要求

企业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记录为准,其中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

3.3.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及资格审查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3.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共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3.3

资格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不分册装订,应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印刷。

□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

(1)第一册为:

(2)第二册为:

每册采用方式装订,应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印刷。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地点

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韶山中路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4.2.3

是否退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

年月日

5.1.2

审查委员会组成

审查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专家4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4人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入围法□评分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家合格投标人入围□随机抽取入围法,确定家合格投标人入围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资格审查结束书面通知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布入围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的确认时间

□收到书面通知后按通知书要求确认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获知,不需书面确认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类似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

□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

□桥梁工程:

(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

□市政工程:

其它:

(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消防安装项目并必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协议书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加分)

不良行为记录

(1)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

(3)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

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

(4)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

(5)省外企业应当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扣5分。

(6)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资格审查或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

诉讼和仲裁

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身份验证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人员进行,要求:

(1)湖南省内企业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湖南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要求

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需递交以下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外聘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11)非外聘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12)外地进潭建筑企业应在湘潭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再到韶山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原件;韶山市以外的在潭企业(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在韶山市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登记手续原件;

(1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提供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联系人:

苏放鸣

联系电话:

)。

(14)其他有关加分项目的原件。

……

注: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4)投标人已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求已进行了原件备案的,其中/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监督

(1)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对弄虚作假的处罚

投标人采取下列方式通过了资格审查,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或入围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予以载明。

(1)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没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对入围结果有实质影响且对其有利的;

(2)所提供的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对入围结果有实质影响且对其有利的;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行

银行账号:

4300869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韶山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韶山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退还(无息)。

(4)入围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外聘,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果外聘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可以外聘人员除外)。

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无在建工程证明;

(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

……

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售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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