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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施工测量工作,达到高效、准确、顺利地完成本工程施工测量工作,根据《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等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

1、现场交接桩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现场交接桩完成后,形成现场交接桩工作纪要和交接记录,各方保存。

2、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桩,除移交本标段的控制桩外,同时平面控制桩延伸至相邻标段不少于2个控制桩,高程控制桩不少于1个。

桩橛的保管由本标段负责。

3、对交接桩持有异议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即时协商解决。

4、测量部组织测量队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及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时,由测量队自行调整;超出允许范围时,汇报总工程师联系业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5、测量队在进行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标段2个,高程与相邻标段闭合。

6、所有的控制测量均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7、测量队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将完整的测量资料上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的复测资料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8、在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必要时应设置保护设施,确保桩橛不受破坏。

测量队进行加密的控制桩要设置明显的标志,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9、测量队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10、特大桥、大桥的平面和高程施工控制测量均按铁道部现行《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办理。

11、对于隧道的洞内控制导线,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洞内外联测。

12、一个单项工程或一段路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100m及曲线五大桩),并埋设固桩。

13、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应实行同级换手测量。

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14、测量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满足《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及有关计量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施工测量的目的及任务

第四条工程测量的目的

施工测量的目的,就是要将设计图纸中各项元素准确无误地测设于实地,按照规定的要求指导施工,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精密而细致。

2、端正态度、强化观念。

3、紧密配合、分工协作。

第五条施工测量的基本任务

1、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对构造物的位置、方向、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测定和控制,保证工程项目准确无误地按设计意图施工;

2、通过对工程量的测量复核,为工程概预算和竣工决算提供依据;

3、承担本单位临时性施工设施、便道的选线、测设,以及工程数量的计算及变更资料的测绘计算等工作。

第三章测量组织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测量工作组织设置

项目部测量管理工作由测量部长负责,主要负责与业主沟通联系及各工区间的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进行换手复测、精密控制测量及质量检测,变形观测由专业组完成,测量部直接负责。

工区设测量队,主要负责本工区管段内的测量工作。

施工队下设测量班,协助工区测量队做好本队管区的测量工作。

第七条测量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测量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计划;

3、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测量管理工作,对测量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4、负责测量人员的工作计划安排,统筹计划,协调管理,使测量工作按工程项目计划进度进行。

5、负责项目施工控制网的布设、导线点的引测。

6、负责施工放样的技术交底、检查施工记录及放样记录的核算。

7、负责测量仪器的管理。

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仪器精度符合要求。

8、做好测量资料的复核和对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9、协助技术人员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测量员的指导、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测量队长、专职测量组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的法规、法令,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2、协助测量部长做好施工复测、控制点的引测及竣工验收工作。

3、做好施工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控制桩点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及控制桩点;

4、在开工前复测设计院和监理所交桩点,并根据施工现场及工程需要进行加密,以保证开工后施工的顺利开展;

5、认真审核图纸,复核各结构部位尺寸、平纵面位置是否有误,对施工测量中不明确的地方及时向项目总工汇报;

6、做好施工放样工作,放样前认真查阅图纸、规范,准确计算、精心放样,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无误;

7、定期对测量控制桩点进行检查复核,确保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准确无误;

8、认真填写测量报验资料,妥善保存好测量原始记录,严格按照ISO9002贯标程序操作执行;

9、熟悉各种测量仪器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负责仪器的维护工作。

10、每次测量前,在地面均应检查仪器的精度,符合要求时,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11、如实记录和计算测量结果。

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12、严格测量中的换手复测、复算制度。

所有测量资料须经测量队长、工区工程技术科长及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于现场施工。

13、作好施工中各种预埋件的测量定位工作。

第四章仪器管理

第九条仪器的保管和维护

测量仪器由专职测量人员专管专用,转借仪器时要有交接交底记录。

1、为保证测量工程质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亦非常重要,仪器不处于良好状态,对测量质量至关重要,有时可能还造成错误的发生。

应设有专门保管仪器的库房,房内要求宽敞、明亮和经常保持干燥,有条件时,最好设置恒温恒湿或空调设备;若条件受限制时,则至少应有专门保管仪器密闭、内藏干燥剂的铁壳仪器柜。

2、仪器室内温度须无急剧的变化,特别注意不能将仪器放在火炉或暖气的近旁。

3、库房内的照明应用电光,保险盒应装在外室。

4、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

5、仪器上所有易于生锈的金属部分,须涂上无酸凡士林、黄油或仪器油(或缝纫机油、钟表油)。

凡已生锈的部分,应事先用醮有无水酒精有软布擦净,然后再涂油。

6、禁止用手指接触仪器的光学零件(物镜、目镜、棱镜等),这些零件外表上的灰尘和脏迹仅允许用柔软的毛刷、麂皮或镜头纸轻轻擦拭。

7、仪器的皮制品附件,例如皮套、皮盒、仪器背架上的皮带,应稍涂一层钟油,放在鼠类窜不到的搁板上保管。

8、测量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存放间必须上锁,以防丢失。

第十条仪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由箱中取出仪器之前,先安置三脚架,并将其脚尖压入土中或使之相当稳固(可伸缩的脚架,必须将螺旋拧紧)。

然后启开仪器箱,看清仪器在箱中如何装放,记清各部分的位置,(有条件时,宜摄制照片贴在箱盖的内面上)松开制动螺旋,取出仪器,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底座,小心轻放在三脚架上,并立刻用中心固定螺旋并将其固定,然后关闭仪器箱。

特别要注意在气泡调至居中后,即将中心固定螺旋的弹簧板压紧。

2、在进行外业操作时,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时要用伞遮蔽,不使仪器受到日晒雨淋。

操作时,转动仪器的活动部分必须平稳,不可急促过于用力。

若发现紧滞,须检查原因设法消除后,方可工作。

3、在使用微动螺旋或校正螺丝时,不得由其螺孔中旋出。

也不得将螺旋过紧地旋入其螺孔中,螺旋应平稳地和灵活地旋转其中间部分。

保证螺纹的干燥和洁净。

4、基座螺旋应使用中央部分,因此在安置三角架时,应注意其顶板不宜有明显的倾斜,避免将螺旋旋转过头。

同时当中心固定螺旋已固定到极度时,不得用基座螺旋操作,以免损坏螺纹。

5、水平方向旋转照准部时,须用手握住支架,而不可握住望远镜。

在变动自己的操作位置时,不得一面走一面转动仪器,必须分二步进行。

观测时,严禁用手扶持三角架。

6、望远镜物镜和目镜的表面,要尽量避免灰沙和雨水的侵袭,如果在望远镜看得见灰尘,宜首先擦拭目镜。

只有在物镜上清楚地看到灰尘时,方允许擦拭物镜,但擦拭时,应用洁净的、特制的、脱脂的、不掉纤维的麂皮或镜头纸、软毛刷擦目镜或物镜,严禁用粗布或手绢来擦拭。

7、装上或卸下遮光罩时,都依顺时针方向旋转。

8、工作间需短暂休息时,测量员不得离开仪器,应用布罩将仪器套起来。

休息时间较长时,绝对禁止将装有仪器的三脚架,依靠在墙上、栅栏上、树木上及其他物体上。

严格地说,应将仪器装箱。

9、在墩、台上作业时,不得在无人照管情况下或吊机扒杆下面安置仪器。

10、尽量避免多层作业,若工作必需时,则应与上、下层工作人员联系,在保证不得摔落东西的安全情况下,方能工作。

若无安全措施,应暂停工作。

11、每日作业完毕后,需清除仪器上的灰尘和脏物,所有微动螺旋和基座螺旋应旋至螺纹中央部分,装箱时,也应一手握住支架,一手托住基座部分,按照原来取出前的位置小心轻放,关箱时,如发现盖不严,应将盖轻轻提起,检查仪器和配件放置是否妥当,不得强行猛力关闭,以免损坏仪器。

12、严寒季节在工地工作完毕后,仪器交回温暖的库房时,仪器箱须关闭3~4h,然后才能启开仪器箱,并擦拭检查仪器,这样可防止温度的突变对仪器造成损害。

13、收工时,应检查仪器及其附件是否齐全,不得随便放在衣袋或其他地方,以免散失。

14、在高空作业的仪器,三脚架各脚的铁脚尖,必须插在稳定不致滑动的地点,仪器附近应无人通过。

操作人员不得片刻离开。

使用完毕后,应在安全的平台上装箱。

15、仪器使用前后,应随时检查仪器箱是否完好、坚固,如:

有无裂痕,搭扣、提环、皮带是否牢固等,如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应及时修理。

第十一条仪器的搬运及高空传递

1、在平坦地区无障碍物的情况下,搬动仪器可以竖起靠扛在肩上前进,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将所有加在仪器上的附件部分,如物镜光罩、垂球等取掉。

(2)先把基座螺旋转到等高,将中心螺旋拧紧。

(3)将望远镜的物镜镜头朝下,对向度盘中心。

(4)将所有制动螺旋略微关住,但不要关得太紧,这样在搬动时,不致晃动,以免磨损,且万一仪器某些部分遇到障碍撞击时,还可以有转动的余地。

(5)将仪器套上布罩并系好。

2、搬运仪器,若遇到穿过树林、门、房障碍物的情况时,则应将三角架收拢夹在肋下,用一手托住仪器放置在胸前,要随时注意不要碰撞仪器。

行走小心,以免摔跤,更不准奔跑。

3、当通过小河、水渠、围墙等障碍时必须将仪器由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来通过。

4、需将仪器传递至高空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将仪器装入箱内。

(2)检查吊绳的坚固和可靠程度。

(3)捆缚仪器箱时,一定要捆牢,不能仅仅系在箱的背带或挂包带上。

5、在施工场地作业搬运仪器时,不允许把装有仪器的三脚架平扛在肩上,须把仪器抱于胸前,一手托着仪器底座,一手抱住仪器脚架,行走时应小心注意四周的机具并防止脚下的钢丝绳、废铁件等物绊脚而摔倒。

第十二条工具的使用和维护

1、钢卷尺在丈量或收工时,都要细心察看,不准有扭折的情况,在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棉纱将钢卷尺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再收在尺架上,若在雨天或者经过池塘、水田丈量时,收工后要擦干,以免生锈。

若在野外不能擦干,则可收成“8”形拿在手中,待凉干擦净后,再妥善地涂上一层薄薄的黄油装在尺架上。

2、其他各类水准尺也应备有尺套,对尺面的油漆刻划线应妥为保护,切忌碰坏,并保持清洁,沾有水点或污泥时,要用纱布擦净,以免观测时模糊不清。

3、不准用水准尺或花杆抬仪器或其他东西,以免使其曲折变形。

4、不允许坐在仪器箱、水准尺或花杆上休息。

5、不得用花杆当拐杖或用来挑东西,以免折断。

6、垂球使用前,应用仪器校对其尖端与吊线是否在一铅垂线上,使用时,不可把尖端触及路面、混凝土及其他硬物上,以免损坏尖端。

7、收工后,应将三脚架的脚尖、花杆尖端的泥迹及其他工具擦净后交回库房,三脚架应竖放在支架上保管,各腿上的蝶状螺旋不宜过于拧紧。

8、在转移工地时,水准尺、花杆、三脚架都应用草绳包扎好后搬运。

其易于锈蚀部分,应涂上黄油。

第十三条仪器使用的规章制度

1、测量仪器必须有取得上岗资格的专业人员才能使用。

2、仪器应有专人管理,建立仪器台帐,每台仪器应配有履历书、周期鉴定表。

3、仪器严格按标准进行检定,过期的、未经检定的仪器不能使用。

4、测量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测量仪器,仪器要经常保养。

5、测量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的精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6、仪器使用完后要放回原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第五章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测量工作是技术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的基础工作,是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性工作。

第十五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测量工作的安排和指挥;项目部测量部负责测量管理和精密测量、变形测量工作;各工区测量队负责具体的施工控制测量放样、复核,内业资料整理、测量标志埋设及测量管理工作;各施工队配置专职测量员负责协助工区测量队进行现场施工放样及复核。

第十六条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施工技术部部长、测量部长组织工区测量队进行交接桩及复测、加密等施工测量控制工作,完成后将控制点交给各工区测量队长和专业组长,由其指挥管区内的具体放样工作,并负责保护好各控制点。

第十七条测量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工程有关方面的图纸、书籍、规范、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十八条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密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时,才能利用。

第十九条测量放样前,各工区技术员必须认真审核图纸各结构部位的平、纵面位置及结构尺寸,下达技术交底文件。

第二十条同时有关测量人员也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及规范,认真审核图纸各结构部位的平、纵面位置及结构尺寸,精确计算,仔细复核;对施工关键部位的计算结果须经施工技术科复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测量部应定期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按照施工需要和监理要求加固保护好施工测量控制点。

第二十二条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选择配置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

第二十三条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防腐、防晒和防尘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

第二十四条建立测量仪器台帐,定期检定、校核仪器,不准使用未检定或检定日期已过的仪器进行测量放样工作。

第二十五条接受和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工作,接受和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控制测量项目进行的阶段性复核和抽检工作。

第二十六条协助项目部各科室做好施工中增加工程量的测量计算工作,提供测量数据。

第二十七条测量原始资料、原始观测数据和记事项目,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统一填写,现场记录清晰、完整,不得事后补记。

记录手薄必须填列页次、注明日期、起止时间、地点、测量项目、观测者、记录者、天气情况及使用仪器等。

第二十八条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标注清楚、计算过程清晰并签署完备。

未经复核、检算和签署不完备的测量资料不得使用。

成果交接时需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测量交接书必须填写工程名称、测量日期、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单位,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应实行一般换手测量。

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一般换手测量,须更换观测和计算人员,并做好记录,签署姓名和日期。

第三十条测量放样后,测量人员必须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以书面形式,并完善签字手续。

第六章测量资料管理

第三十条测量资料是测量工作的依据,它直接反映测量成果的准确与否。

测量人员要认真填写好每一项施工记录,不得随意改动或擦涂资料。

具体包括:

1、控制点资料。

2、复测资料。

3、控制测量资料。

4、记录手簿。

5、仪器设备台帐、履历书、周期检定表。

6、仪器检定证书。

第三十一条测量资料认真记录归档,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当天资料当天整理,决不过夜。

第三十二条测量资料的传递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第三十三条测量报验资料应及时上报,做好收发文登记,并应定期整理、归档留存。

第三十四条个人资料个人保存,重要资料和测量数据应留有备份,以防丢失和意外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做好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当天工程进展和工作情况,并整理好当天的测量原始记录。

第三十六条上报的测量资料必须字迹工整,图表清晰,不得有涂改现象。

第七章工作配合

第三十七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团队作用,必须做好工区间、各专业测量组及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工作。

第三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出现矛盾和协调障碍时,由工区总工程师协调,工区协调不了时项目经理部出面协调。

第八章奖惩措施

第三十九条工区测量队、专业测量组、协作测量队对项目经理部下达测量任务要按时完成,测量成果资料要及时准确的上报,测量任务和测量成果如不按时完成,罚款人民币2000元;每拖延一天在基数2000元基础上追加100元/天。

第四十条测量资料整理规范,如上报的资料人为的错误,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第四十一条测量队每次信誉评价、内/外审、业主、监理等组织的检查,因测量工作扣分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

第四十二条测量队因测量工作出现的质量事故,依据京沈公司管理办法及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执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在业主组织的测量工作检查中,受到业主通报表扬,给予相关测量队、组奖金3000元奖励。

第四十四条沉降观测、监控量测达不到信息化管理要求若因观测点埋设不及时每缺一点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项目部测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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