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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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
鄉土中國
作者:
費孝通
編輯:
目錄
一、乡土本色
二、论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
十一、长老统治
一、鄉土本色
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
我說中國社會的基層是鄉土性的,那是因為我考慮到從這基層上曾長出一層比較上和鄉土基層不完全相同的社會,而且在近百年來更在東西方接觸邊緣上發生了一種很特殊的社會。
這些社會的特性我們暫時不提,將來再說。
我們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稱為土頭土腦的鄉下人。
他們才是中國社會的基層。
我們說鄉下人土氣,雖則似乎帶著幾分藐視的意味,但這個土字卻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義是指泥土。
鄉下人離不了泥土,因為在鄉下住,種地是最普通的謀生辦法。
在我們這片遠東大陸上,可能在很古的時候住過些還不知道種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樣,對於我們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興趣罷了。
以現在的情形來說,這片大陸上最大多數的人是拖泥帶水下田討生活的了。
我們不妨縮小一些範圍來看,三條大河的流域已經全是農業區。
而且,據說凡是從這個農業老家裏遷移到四圍邊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實地守著這直接向土裏去討生活的傳統。
最近我遇著一位到內蒙旅行回來的美國朋友,他很奇怪的問我:
你們中原去的人,到了這最適宜於放牧的草原,依舊鋤地播種,一家家劃著小小的一方地,種植起來;真像是向土裏一鑽,看不到其他利用這片地的方法了。
我記得我的老師史祿國先生也告訴過我,遠在西伯利亞,中國人住下了,不管天氣如何,還是要下些種子,試試看能不能種地。
——這樣說來,我們的民族確是和泥土分不開的了。
從土裏長出過光榮的歷史,自然也會受到土的束縛,現在很有些飛不上天的樣子。
靠種地謀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貴。
城裏人可以用土氣來藐視鄉下人,但是鄉下,“土”是他們的命根。
在數量上占著最高地位的神,無疑的是“土地”。
“土地”這位最近於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對,管著鄉間一切的閒事。
他們象徵著可貴的泥土。
我初次出國時,我的奶媽偷偷的把一包用紅紙裹著的東西,塞在我箱子底下。
後來,她又避了人和我說,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時,可以把紅紙包裹著的東西煮一點湯吃。
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我在《一曲難忘》的電影裏看到了東歐農業國家的波蘭也有這類似的風俗,使我更領略了“土”在我們這種文化裏所占和所應當占的地位了。
農業和遊牧或工業不同,它是直接取資於土地的。
遊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飄忽無定;做工業的人可以擇地而居,遷移無礙;而種地的人卻搬不動地,長在土裏的莊稼行動不得,侍候莊稼的老農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裏,土氣是因為不流動而發生的。
直接靠農業來謀生的人是粘著在土地上的。
我遇見過一位在張北一帶研究語言的朋友。
我問他說在這一帶的語言中有沒有受蒙古語的影響。
他搖了搖頭,不但語言上看不出什麼影響,其他方面也很少。
他接著說:
“村子裏幾百年來老是這幾個姓,我從墓碑上去重構每家的家譜,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現在還是那些人。
鄉村裏的人口似乎是附著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變動。
”——這結論自然應當加以條件的,但是大體上說,這是鄉土社會的特性之一。
我們很可以相信,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
大旱大水,連年兵亂,可以使一部分農民拋井離鄉;即使象抗戰這樣大事件所引起基層人口的流動,我相信還是微乎其微的。
當然,我並不是說中國鄉村人口是固定的。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口在增加,一塊地上只要幾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飽和點;過剩的人口自得宣洩出外,負起鋤頭去另辟新地。
可是老根是不常動的。
這些宣洩出外的人,像是從老樹上被風吹出去的種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個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樣的運命下被淘汰了,或是“發跡”了。
我在廣西靠近瑤山的區域裏還看見過這類從老樹上吹出來的種子,拼命在墾地。
在雲南,我看見過這類種子所長成的小村落,還不過是兩三代的事;我在那裏也看見過找不著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給狗吃的路斃屍體。
不流動是從人和空間的關係上說的,從人和人在空間的排列關係上說就是孤立和隔膜。
孤立和隔膜並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而是以一處住在的集團為單位的。
本來,從農業本身來看,許多人群居在一處是無需的。
耕種活動裏分工的程度很淺,至多在男女間有一些分工,好象女的插秧,男的鋤地等。
這種合作與其說是為了增加效率,不如說是因為在某一時間男的忙不過來,家裏人出來幫幫忙罷了。
耕種活動中既不向分工專業方面充分發展,農業本身也就沒有聚集許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
我們看見鄉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區,也可以想到那是出於農業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鄉下最小的社區可以只有一戶人家。
夫婦和孩子聚居於一處有著兩性和撫育上的需要。
無論在什麼性質的社會裏,除了軍隊、學校這些特殊的團體外,家庭總是最基本的撫育社群。
在中國鄉下這種只有一戶人家的小社區是不常見的。
在四川的山區種梯田的地方,可能有這類情形,大多的農民是聚村而居。
這一點對於我們鄉土社會的性質很有影響。
美國的鄉下大多是一戶人家自成一個單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鄰舍。
這是他們早年拓殖時代,人少地多的結果,同時也保持了他們個別負責,獨來獨往的精神。
我們中國很少類似的情形。
中國農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說來有下列幾點:
一、每家所耕的面積小,所謂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距離得過分遠。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們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來比較方便。
三、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衛。
四、土地平等繼承的原則下,兄弟分別繼承祖上的遺業,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積起來,成為相當大的村落。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
我在上文所說的孤立、隔膜是以村與村之間的關係而說的。
孤立和隔膜並不是絕對的,但是人口的流動率小,社區間的往來也必然疏少。
我想我們很可以說,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
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
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著孤立的社會圈子。
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於斯、死於斯的社會。
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
假如在一個村子裏的人都是這樣的話,在人和人的關係上也就發生了一種特色,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著長大的,在孩子眼裏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
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在社會學裏,我們常分出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一種並沒有具體目的,只是因為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一種是為了要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的社會。
用Tonnies的話說:
前者是Gemeinschaft,後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話說:
前者是“有機的團結”,後者是“機械的團結”。
用我們自己的話說,前者是禮俗社會,後者是法理社會。
——我以後還要詳細分析這兩種社會的不同。
在這裏我想說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鄉民,他們平素所接觸的是生而與俱的人物,正象我們的父母兄弟一般,並不是由於我們選擇得來的關係,而是無須選擇,甚至先我而在的一個生活環境。
熟悉是從時間裏、多方面、經常的接觸中所發生的親密的感覺。
這感覺是無數次的小磨擦裏陶煉出來的結果。
這過程是論語第一句裏的“習”字。
“學”是和陌生的最初接觸,“習”是陶煉,“不亦悅乎”是描寫熟悉之後的親密感覺。
在一個熟悉的社會中,我們會得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自由。
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
規矩不是法律,規矩是“習”出來的禮俗。
從俗即是從心。
換一句話說,社會和個人在這裏通了家。
“我們大家是熟人,打個招呼就是了,還用得著多說麼?
”——這一類的話已經成了我們現代社會的阻礙。
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細,所以得講個明白;還要怕口說無憑,畫個押,簽個字。
這樣才發生法律。
在鄉土社會中法律是無從發生的。
“這不是見外了麼?
”鄉土社會裏從熟悉得到信任。
這信任並非沒有根據的,其實最可靠也沒有了,因為這是規矩。
西洋的商人到現在還時常說中國人的信用是天生的,類於神話的故事真多:
說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還是他祖父在中國時訂的貨,一文不要的交了來,還說著許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話。
——鄉土社會的信用並不是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於對一種行為的規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時的可靠性。
這自是“土氣”的一種特色。
因為只有直接有賴於泥土的生活才會象植物一般的在一個地方生下根,從容地去摸熟每個人的生活,象母親對於她的兒女一般。
陌生人對於嬰孩的話是無法懂的,但是在做母親的人聽來都清清楚楚,還能聽出沒有用字音表達的意思來。
不但對人,他們對物也是“熟悉”的。
一個老農看見螞蟻在搬家了,會忙著去田裏開溝,他熟悉螞蟻搬家的意義。
從熟悉裏得來的認識是個別的,並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則。
在熟悉的環境裏生長的人,不需要這種原則,他只要在接觸所及的範圍之內知道從手段到目的間的個別關聯。
在鄉土社會中生長的人似乎不太追求這籠罩萬有的真理。
我讀論語時,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說著不同的話來解釋“孝”的意義時,我感覺到這鄉土社會的特性了。
孝是什麼?
孔子並沒有抽象的加以說明,而是列舉具體的行為,因人而異的答覆了他的學生。
最後甚至歸結到心安兩字。
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觸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後去承他們的歡,做到自己的心安。
這說明了鄉土社會中人和人相處的基本辦法。
這種辦法在一個陌生人面前是無法應用的。
在我們社會的激速變遷中,從鄉土社會進入現在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在鄉土社會中所養成的生活方式處處產生了流弊。
陌生人所組成的現代社會是無法用鄉土社會的習俗來應付的。
於是,土氣成了罵人的辭彙,“鄉”也不再是衣錦榮歸的去處了。
二、論文字下鄉
鄉下人在城裏人眼睛裏是“愚”的。
我們當然記得不少提倡鄉村工作的朋友們,把愚和病貧聯結起來去作為中國鄉村的症侯。
關於病和貧我們似乎還有客觀的標準可說,但是說鄉下人“愚”,卻是憑什麼呢?
鄉下人在馬路上聽見背後汽車連續的按喇叭,慌了手腳,東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司機拉住閘車,在玻璃窗裏,探出半個頭,向著那土老頭兒,啐了一口:
“笨蛋!
”——如果這是愚,真冤枉了他們。
我曾帶了學生下鄉,田裏長著包穀,有一位小姐,冒充著內行,說:
“今年麥子長得這麼高。
”旁邊的鄉下朋友,雖則沒有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譯作“笨蛋”。
鄉下人沒有見過城裏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樣應付汽車,那是知識問題,不是智力問題,正等於城裏人到了鄉下,連狗都不會趕一般。
如果我們不承認郊遊的仕女們一聽見狗吠就變色是“白癡”,自然沒有理由說鄉下人不知道“靠左邊走”或“靠右邊走”等時常會因政令而改變的方向是因為他們“愚不可及”了。
“愚”在什麼地方呢?
其實鄉村工作的朋友說鄉下人愚那是因為他們不識字,我們稱之曰“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連字都不識。
這自然是事實。
我決不敢反對文字下鄉的運動,可是如果說不識字就是愚,我心裏總難甘服。
“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識字不識字並非愚不愚的標準。
智力是學習的能力。
如果一個人沒有機會學習,不論他有沒有學習的能力還是學不到什麼的。
我們是不是說鄉下人不但不識字,而且識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說到這裏我記起了疏散在鄉下時的事來了。
同事中有些孩子送進了鄉間的小學,在課程上這些孩子樣樣比鄉下孩子學得快、成績好。
教員們見面時總在家長面前誇獎這些孩子們有種、聰明。
這等於說教授們的孩子智力高。
我對於這些恭維自然是私心竊喜。
窮教授別的已經全被剝奪,但是我們還有別種人所望塵莫及的遺傳。
但是有一天,我在田野裏看放學回來的小學生們捉蚱蜢,那些“聰明”而有種的孩子,撲來撲去,屢撲屢失,而那些鄉下孩子卻反應靈敏,一撲一得。
回到家來,剛才一點驕傲似乎又沒有了著落。
鄉下孩子在教室裏認字認不過教授們的孩子,和教授們的孩子在田野裏捉蚱蜢捉不過鄉下孩子,在意義上是相同的。
我並不責備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們無需用蚱蜢來加菜,(雲南鄉下蚱蜢是下飯的,味道很近於蘇州的蝦幹)第二是我的孩子並沒有機會練習。
教授們的孩子穿了鞋襪,為了體面,不能不擇地而下足,弄汙了回家來會挨罵,於是在他們捉蚱蜢時不免要有些顧忌,動作不活靈了。
這些也許還在其次,他們日常並不在田野裏跑慣,要分別草和蟲,須費一番眼力,蚱蜢的保護色因之易於生效。
——我為自己孩子所做的辯護是不是同樣也可以用之於鄉下孩子在認字上的“愚”呢?
我想是很適當的,鄉下孩子不象教授們的孩子到處看見書籍,這不是他們日常所混熟的環境。
教授們的孩子並不見得一定是遺傳上有什麼特別善於識字的能力,顯而易見的卻是有著易於識字的環境。
這樣說來,鄉下人是否在智力上比不上城裏人,至少還是個沒有結論的題目。
這樣看來,鄉村工作的朋友們說鄉下人愚,顯然不是指他們智力不及人,而是說他們知識不及人了。
這一點,依我們上面所說的,還是不太能自圓其說。
至多是說,鄉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識上是不及城市裏人多,這是正確的。
我們是不是也因之可以說鄉下多文盲是因為鄉下本來無需文字眼睛呢?
說到這裏,我們應當討論一下文字的用處了。
我在上一篇裏說明了鄉土社會的一個特點就是這種社會的人是在熟人裏長大的。
用另一句話來說,他們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見面的。
在社會學上我們稱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譯起來是面對面的社群。
歸有光的項脊軒記裏說,他日常接觸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腳聲來辨別來者是誰。
在“面對面的社群裏”甚至可以不必見面而知道對方是誰。
我們自己雖說是已經多少在現代都市裏住過一時了,但是一不留心,鄉土社會裏所養成的習慣還是支配著我們。
你不妨試一試,如果有人在你門上敲著要進來,你問“誰呀!
”門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個大聲的“我”。
這是說,你得用聲氣辨人。
在面對面的社群裏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通名報姓的。
很少太太會在門外用姓名來回答丈夫的發問。
但是我們因為久習於這種“我呀!
”“我呀!
”的回答,也很有時候用到了門內人無法辨別你聲音的場合。
我有一次,久別家鄉回來,在電話裏聽到了一個無法辨別的“我呀”時,的確鬧了一個笑話。
“貴姓大名”是因為我們不熟悉而用的。
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聲、聲氣、甚至氣味,都可以是足夠的“報名”。
我們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們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個鄉土社會。
文字發生之初是“結繩記事”,需要結繩來記事是為了在空間和時間中人和人的接觸發生了阻礙。
我們不能當面講話,才需要找一些東西來代話。
在廣西的瑤山裏,部落有急,就派了人送一枚銅錢到別的部落裏去,對方接到了這記號,立刻派人來救。
這是“文字”,一種雙方約好代表一種意義的記號。
如果是面對面可以直接說話時,這種被預先約好的意義所拘束的記號,不但多餘,而且有時會詞不達意引起誤會的。
在十多年前青年們講戀愛,受著直接社交的限制,通行著寫情書,很多悲劇是因情書的誤會而發生的。
有這種經驗的人必能痛悉文字的限制。
文字所能傳的情、達的意是不完全的。
這不完全是出於“間接接觸”的原因。
我們所要傳達的情意是和當時當地的外局相配合的。
你用文字把當時當地的情意記了下來,如果在異時異地的圜局中去看,所會引起的反映很難盡合於當時當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應。
文字之成為傳情達意的工具常有這個無可補救的缺陷。
於是在利用文字時,我們要講究文法,講究藝術。
文法和藝術就在減少文字的“走樣”。
在說話時,我們可以不注意文法。
並不是說話時沒有文法,而是因為我們有著很多輔助表情來補充傳達情意的作用。
我們可以用手指指著自己而在話裏吃去一個我字。
在寫作時卻不能如此。
於是我們得儘量的依著文法去寫成完整的句子了。
不合文法的字詞難免引起人家的誤會,所以不好。
說話時我們如果用了完整的句子,不但顯得迂闊,而且可笑。
這是從書本上學外國語的人常會感到的痛苦。
文字是間接的說話,而且是個不太完善的工具。
當我們有了電話,廣播的時候,書信文告的地位已經大受影響。
等到傳真的技術發達之後,是否還用得到文字,是很成問題的。
這樣說來,在鄉土社會裏不用文字絕不能說是“愚”的表現了。
面對面的往來是直接接觸,為什麼舍此比較完善的語言而採取文字呢?
我還想在這裏推進一步說,在面對面社群裏,連語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採取的工具。
語言本是用聲音來表達的象徵體系。
象徵是附著意義的事物或動作。
我說“附著”是因為“意義”是靠聯想作用加上去的,並不是事物或動作本身具有的性質。
這是社會的產物,因為只有在人和人需要配合行為的時候,個人才需要有所表達;而且表達的結果必須使對方明白所要表達的意義。
所以象徵是包括多數人共認的意義,也就是這一事物或動作會在多數人中引起相同的反應。
因之,我們絕不能有個人的語言,只能有社會的語言。
要使多數人能對同一象徵具有同一意義,他們必須有著相同的經歷,就是說在相似的環境中接觸和使用同一象徵,因為在象徵上附著了同一意義。
因此在每個特殊的生活團體中,必有他們特殊的語言,有許多別種語言所無法翻譯的字句。
語言只能在一個社群所有相同經驗的一層上發生。
群體愈大,包括的人所有的經驗愈繁雜,發生語言的一層共同基礎也必然愈有限,於是語言也就愈趨於簡單化。
這在語言史上看得很清楚的。
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在一個社群所用的共同語言之外,也必然會因個人間的需要而發生許多少數人間的特殊語言,所謂“行話”。
行話是同行人中的話,外行人因為沒有這種經驗,不會懂的。
在每個學校裏,甚至每個寢室裏,都有他們特殊的語言。
最普遍的特殊語言發生在母親和孩子之間。
“特殊語言”不過是親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徵體系的一部分,用聲音來作象徵的那一部分。
在親密社群中可用來作象徵體系的原料比較多。
表情、動作,因為在面對面的情境中,有時比聲音更容易傳情達意。
即使用語言時,也總是密切配合於其他象徵原料的。
譬如:
我可以和一位熟人說:
“真是那個!
”同時眉毛一皺,嘴角向下一斜,面上的皮膚一緊,用手指在頭髮裏一插,頭一沉,對方也就明白“那個”是“沒有辦法”,“失望”的意思了。
如果同樣的兩個字用在另一表情的配合裏,意義可以完全不同。
“特殊語言”常是特別有效,因為他可以擺脫字句的固定意義。
語言像是個社會定下的篩子,如果我們有一種情意和這篩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過去。
我想大家必然有過“無言勝似有言”的經驗。
其實這個篩子雖則幫助了人和人間的瞭解,而同時也使人和人間的情意公式化了,使每一人,每一刻的實際情意都走了一點樣。
我們永遠在削足適履,使感覺敏銳的人怨恨語言的束縛。
李長吉要在這束縛中去求比較切近的表達,難怪他要嘔盡心血了。
於是在熟人中,我們話也少了,我們“眉目傳情”,我們“指石相證”,我們拋開了比較間接的象徵原料,而求更直接的會意了。
所以在鄉土社會中,不但文字是多餘的,連語言都並不是傳達情意的唯一象徵體系。
我決不是說我們不必推行文字下鄉,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我們已經開始拋離鄉土社會,文字是現代化的工具。
我要辨明的是鄉土社會中的文盲,並非出於鄉下人的“愚”,而是由於鄉土社會的本質。
我而且願意進一步說,單從文字和語言的角度去批判一個社會中人和人的瞭解程度是不夠的,因為文字和語言,只是傳情達意的一種工具,並非唯一的工具,而且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傳的情、能達的意是有限的。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鄉的人,必須先考慮到文字和語言的基礎,否則開幾個鄉村學校和使鄉下人多識幾個字,也許並不能使鄉下人“聰明”起來。
三、再論文字下鄉
在上一篇“論文字下鄉”裏,我說起了文字的發生是在人和人傳情達意的過程中受到了空間和時間的阻隔的情境裏。
可是我在那一篇裏只就空間阻隔的一點說了些話。
鄉土社會是個面對面的社會,有話可以當面說明白,不必求助於文字。
這一層意思容易明白,但是關於時間阻隔上怎樣說法呢?
在本文中,我想申引這一層意思了。
所謂時間上的阻隔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個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會的世代之隔。
讓我先從前一方面說起。
人的生活和其他動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於學習的能力。
他的行為方式並不固執地受著不學而能的生理反應所支配。
所謂學就是在出生之後以一套人為的行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過程。
學的方法是“習”。
習是指反復地做,靠時間中的磨練,使一個人慣於一種新的做法。
因之,學習必須打破個人今昔之隔。
這是靠了我們人類的一種特別發達的能力,時間中的橋樑,記憶。
在動物的學習過程中,我們也可以說它們有記憶,但是它們的“記憶”是在簡單的生理水準上。
一個小白老鼠在迷宮裏學得了捷徑,它所學得的是一套新的生理反應。
和人的學習不相同的是它們並不靠一套象徵體系的。
人固然有很多習慣,在本質上是和小白老鼠走迷宮一般的,但是他卻時常多一個象徵體系幫他的忙。
所謂象徵體系中最重要的是“詞”。
我們不斷的在學習時說著話,把具體的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應用的概念,概念必然是用詞來表現的,於是我們靠著詞,使我們從特殊走上普遍,在個別情境中搭下了橋樑;又使我們從當前走到今後,在片刻情境中搭下了橋樑。
從這方面看去,一個動物和時間的接觸,可以說是一條直線的,而人和時間的接觸,靠了概念,也就是詞,卻比一條直線來得複雜。
他有能力閉了眼睛置身於“昔日”的情境中,人的“當前”中包含著從“過去”拔萃出來的投影,時間的選擇累積。
在一個依本能而活動的動物不會發生時間上阻隔的問題,他的壽命是一聯串的“當前”,誰也不能剪斷時間,像是一條水,沒有刀割得斷。
但是在人卻不然,人的當前是整個靠記憶所保留下來的“過去”的累積。
如果記憶消失了、遺忘了,我們的“時間”就可說是阻隔了。
人之所以要有記憶,也許並不是因為他的腦子是個自動的攝影箱。
人有此能力是事實,人利用此能力,發展此能力,還是因為他“當前”的生活必需有著“過去”所傳下來的辦法。
我曾說人的學習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學習。
惟有學會了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
這套方式並不是每個人個別的創制,而是社會的遺業。
小白老鼠並不向別的老鼠學習,每只老鼠都得自己在具體情境裏,從“試驗錯誤”的過程中,得到個別的經驗。
它們並不能互相傳遞經驗,互相學習,人靠了他的抽象能力和象徵體系,不但累積了自己的經驗,而且可以累積別人的經驗。
上邊所謂那套傳下來的辦法,就是社會共同的經驗的累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文化。
文化是依賴象徵體系和個人的記憶而維持著的社會共同經驗。
這樣說來,每個人的“當前”,不但包括他個人“過去”的投影,而且是整個民族的“過去”的投影。
歷史對於個人並不是點綴的飾物,而是實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礎。
人不能離開社會生活,就不能不學習文化。
文化得靠記憶,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記憶力上不能不力求發展。
我們不但要在個人的今昔之間築通橋樑,而且在社會的世代之間也得築通橋樑,不然就沒有了文化,也沒有了我們現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我說了這許多話,也許足夠指明了人的生活和時間的關聯了。
在這關聯中,詞是最主要的橋樑。
有人說,語言造成了人,那是極對的。
聖經上也有上帝說了什麼,什麼就有了,“說”是“有”的開始。
這在物質宇宙中儘管可以不對,在文化中是對的。
沒有象徵體系也就沒有概念,人的經驗也就不能或不易在時間裏累積,如要生活也不能超過禽獸。
但是詞卻不一定要文。
文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符號,就是字。
詞不一定是刻出來或寫出來的符號,也可以是用聲音說出來的符號,語言。
一切文化中不能沒有“詞”,可是不一定有“文字”。
我這樣說是因為我想說明的鄉土社會,大體上,是沒有“文字”的社會。
在上篇,我從空間格局中說到了鄉下人沒有文字的需要,在這裏我是想從時間格局中說明同一結果。
我說過我們要發展記憶,那是因為我們生活中有此需要。
沒有文化的動物中,能以本能來應付生活,就不必有記憶。
我這樣說,其實也包含了另一項意思,就是人在記憶上發展的程度是依他們生活需要而決定的。
我們每個人,每一刻,所接觸的外界是眾多複雜,但是並不盡入我們的感覺,我們有所選擇。
和我們眼睛所接觸的外界我們並不都看見,我們只看見我們所注意的,我們的視線有焦點,焦點依著我們的注意而移動。
注意的對象由我們選擇,選擇的根據是我們生活的需要。
對於我們生活無關的,我們不關心,熟視無睹。
我們的記憶也是如此,我們並不記取一切的過去,只記取一切過去中極小的一部分。
我說記取,其實不如說過後回憶為妥當。
“記”帶有在當前為了將來有用而加以認取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