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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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

韶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

建设方案

为落实《实施方案》任务要求,2016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308号),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6年底前完成对本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并依据《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特制定本方案。

第1章概述

1.1编制背景

近年来,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政府不断强化水环境保护工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五位一体”建设布局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不断深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要求。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简称“水十条”)于2015年4月2日发布,在其首要任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里,明确提出要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要求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

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8月制定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交水发〔2015〕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环保、海事、经信、住建等部门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新机制,推动船舶、港口、船舶修造厂加快建设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设施,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做好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网络的衔接,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的基本需求。

《实施方案》要求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简称港口)、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具备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并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号),按照国务院“水十条”的相关措施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重点明确了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6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港函〔2016〕1065号),明确了全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的工作原则、研究范畴、和组织方式,并在6月初组织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两家单位,开展了全省13个沿海港口和韶关市的全面调研,研究形成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报告》,于6月底提交部水运局。

韶关港地处珠江水系的北江中上游,韶关市境内,港区历史悠久,建港条件良好。

韶关港是广东省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发展临港工业、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平台,是韶关市与珠三角、港澳地区间物资交流的重要水路口岸及腹地资源开放、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切实做好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韶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课题组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通过系统研究和统计测算,得出韶关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的能力、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设施布局、设备需求和优化建议,为进一步提升韶关港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提供了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文件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2008年版)(简称MARPOL73/78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订)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号)

《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10-2020年)》

《韶关港总体规划》(2016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976号)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交水发﹝2015﹞13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308)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港函﹝2016﹞106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港口船舶水污染防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交港函﹝2017﹞1681号)

1.2.2规范、标准、规划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拆解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要求》(JT/T879-201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3编制范围

1.3.1地理范围

根据《韶关港总体规划》,韶关港划分为北江港区、浈江港区和武江港区等3个港区。

以韶关市域范围内的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和修造船厂为基础,编制韶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1.3.2污染物种类

依据《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本《建设方案》适用于港口、码头、装卸站、修造船厂和到港船舶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废气清除残余物等。

1.3.3编制年限

本建设方案编制年限为2017-2020年。

1.4主要结论

1.4.1现状与需求结论

(1)港口码头

1)部分码头企业含油污水最终去向不明,需加强环保主体作用

韶关港主要为干散货码头,其码头规模较小,装卸机械较少,产生的含油污水量较少,部分港口码头在含油机械的维修、冲洗时,将产生含油污水通过废油桶接收。

部分码头没有将产生的含油污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导致最终去向不明。

环保部门需要对港口码头进行环保监督检查,督促码头企业产生的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核查是否存在偷排行为。

2)所有码头企业生活污水靠三级化粪池处理,需加强环保主体作用

目前韶关港码头规模较小,人员较少,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所有码头企业生活污水靠三级化粪池处理。

但随着北江航道扩能升级,码头规模逐渐增大,市政管网逐渐普及,码头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需考虑接入市政管网或自建处理装置处理。

环保部门需要对港口码头进行环保监督检查。

查看是否存在偷排偷放行为、排水口是否达标排放等。

3)部分码头产生的垃圾最终去向不明,住建部门需加强监管

韶关市港区码头经营单位产生的垃圾由所在村派垃圾运输车转运或外包公司转运,部分垃圾没有交由正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置,最终去向不明。

韶关市港区、码头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流程受到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的监督管理。

住建部门需加强对转运单位垃圾最终去向监督管理。

(2)修造船厂

1)大部分修造船厂生活污水靠三级化粪池处理,需加强环保主体作用

目前修造船厂规模较小,人员较少,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所有修造船厂生活污水靠三级化粪池处理。

但随着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修造船厂规模逐渐增大,市政管网逐渐普及,修造船厂产生的生活污水需考虑接入市政管网或自建处理装置处理。

环保部门需要对港口码头进行环保监督检查。

查看是否存在偷排偷放行为、排水口是否达标排放等。

2)部分修造船厂产生的垃圾最终去向不明,住建部门需加强监管

韶关市修造船厂产生的垃圾由所在村派垃圾运输车转运或外包公司转运,部分垃圾没有交由正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置,最终去向不明。

韶关市修造船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流程受到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的监督管理。

住建部门需加强对转运单位垃圾最终去向监督管理。

(3)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足

目前韶关市港口码头企业基本不接收船舶污染物,韶关市又没有具备港口经营许可证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目前韶关市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处于无人接收状态,船方一般运到清远、佛山等市处理。

(4)港口码头和修造船厂的经营受北江扩能升级改造的影响,部分已经停业

由于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孟洲坝船闸升级改造,2017年4月起孟洲坝不通航,导致泰汇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韶关市龙冠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韶关市金帆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暂停经营。

1.4.2船舶污染物接收方案

(1)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建议由政府培育市场,即政府积极引导,前期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相关的激励,培育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为保障企业的经营利润,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应着力打击非法行为和地下渠道,使市场化行为能良性运。

(2)船舶垃圾

建议由港口企业接收,将其纳入港口服务部分,并将船舶垃圾接收与港口垃圾接收工作一并由码头配备的垃圾桶进行收集,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转运,最终由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1.4.3建设任务

(1)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

根据韶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需求分析,韶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共需开展1类硬件设施建设项目,为码头企业船舶垃圾接收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1.4.4联合监管

(1)建立基于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方案

港口、修造船厂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的监督管理存在行政许可与监管脱节,监管难以执行;监管主体不明,监管出现缺位;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权责界定不清;监管相互独立,缺乏信息共享,联动性不足等突出问题。

基于港口、修造船厂、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的接收、转运及处置的流程分析,提出构建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及联合监管方案,并针对每一类污染物接收处置情形,细化联合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监管职责。

第2章港口、船舶发展现状

韶关市地处粤北,西北面、北面和东北面分别与湖南省郴州市、江西省赣州市交界,东接河源市,西连清远市,南邻广州市和惠州市,被称为广东的北大门,战略地位重要。

韶关市内河水运历史悠久,建港条件良好,内河船舶沿北江及珠三角航道网可直达清远市、珠三角地区、港澳地区。

内河水运在促进韶关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区域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韶关港地处珠江水系的北江中上游,广东省韶关市境内。

根据《韶关港总体规划》,韶关港划分为北江港区、浈江港区和武江等3个港区和大坑口、乌石、濛浬、白土、新港、市区旅游、仁化、始兴、南雄、乐昌、乳源11个作业区。

2.1港口发展现状

2.1.1水域概况

(1)航道现状

韶关市江河众多,现有大小河流379条,河道总长15315km,主要有北江、浈江、武江、龙归(南水)河、锦江、滃江、新丰江、墨江、黄坑河、加昌水、陵江、大席水、清化河、苍石河、澄江、江头河等16条通航河流,航道里程共698km,其中航道维护里程为386km,定级为Ⅶ级以上的航道里程为256km。

上世纪70年代,北江航道局对浈江南雄~韶关市区段航道进行整治;1964年对坪石至韶关市区航段全线进行了整治;1982年采取筑坝、疏浚等整治措施对武江口~犁市航段进行了整治;二十世纪50年代采取简单的筑坝、疏浚等措施对北江干流进行整治;1967年~1968年,原韶关航道局对韶关~大坑口(英德)航段全线采取抛石坝为主、疏浚为辅的整治措施进行系统的整治,解决了该航段的碍航问题;80年代,原韶关航道局又对韶关~大坑口(英德)航段的浅滩进行了局部整治;90年代末,原韶关航道局进行了车头洲航道修复工程的整治;2008年,韶关航道局对濛浬航段采取筑坝、拆除碍航丁坝等整治措施进行了整治,确保了濛浬枢纽坝下航道的通航安全。

2013年9月,北江中游(韶关至清远)航道按内河V级航道标准整治完成,航道设计尺度为1.3m×40m×260m。

表2.1韶关市境内主要航道现状

通航河流名称

通航里程(km)

航道等级

维护尺度(m)

北江

49

V级

1.3×40×260

浈江

南雄坪湖-水南桥

16

IX级

0.5×8×70

水南桥-周田大桥

91

VIII级

0.6×18×84

周田大桥-韶关

39

VII级

0.8×24×130

武江

坪石-乐昌铁路桥

62

IX级

0.5×8×70

乐昌铁路桥-桂头大桥

29

VII级

0.8×24×130

桂头大桥-犁市

20

VI级

1×30×180

犁市-韶关

18

VI级

1×30×180

(2)锚地现状

韶关港规划有锚地7处,锚地总面积9.3万m2。

表2.2韶关港锚地规划表

锚地名称

面积

(万m2)

水深(m)

控制点

控制点坐标

X

Y

大坑口锚地

0.8

1.5-3.7

M1

2713294

458396

M2

2713249

458462

M3

2713166

458406

M4

2713211

458340

李屋锚地

1.5

1.8-4.2

M1

2713502

458295

M2

2713502

458356

M3

2713344

458333

M4

2713258

458275

M5

2713258

458214

M6

2713343

458273

乌石锚地I

1.1

1.5-2.5

M1

2719750

457502

M2

2719784

457562

M3

2719646

457642

M4

2719611

457581

乌石锚地II

0.8

1.5-2.5

M1

2718254

458320

M2

2718287

458382

M3

2718181

458438

M4

2718148

458376

界滩锚地

0.6

1.4-2.7

M1

2721249

454298

M2

2721260

454356

M3

2721162

454376

M4

2721151

454317

白土锚地

2.6

1.3-4.2

M1

2728162

451118

M2

2728162

451272

M3

2727960

451325

M4

2727960

451220

新港锚地

1.9

4.8-13.6

M1

2735337

455045

M2

2735253

455204

M3

2735160

455155

M4

2735244

454996

2.1.2港口码头概况

韶关港划分为北江港区、浈江港区和武江等3个港区。

北江港区设置大坑口、乌石、濛浬、白土、新港和市区旅游等6个作业区,浈江港区设置仁化、始兴、南雄作业区和锦江旅游码头,武江港区设置乐昌、乳源作业区和乐昌峡旅游码头。

(1)北江港区

1.大坑口作业区

大坑口作业区是韶关港距离大珠三角经济腹地距离最近的作业区,地理位置优越,航道通航条件良好,包括大坑口码头和李屋码头。

大坑口码头现有150吨级泊位9个,均为临时性泊位,无装卸设备。

李屋码头自然岸线介于新楼与李屋之间,自然岸线长约1100m。

该段岸线尚未开发利用。

2.乌石作业区

乌石作业区包括乌石码头和预留的樟市码头。

乌石码头的自然岸线介于韶关发电厂与乌石镇之间,自然岸线长约1800m。

其中,位于韶关发电厂与河汊之间的北段岸线长约800m,可建设1000吨级通用泊位7个,自北向南依次为1#~7#泊位,形成码头岸线长435m;位于河汊与硫酸厂之间的南段岸线长约1000m,现已建有乌石港码头公司及广氮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泊位。

3.濛浬作业区

濛浬作业区包括界滩码头以及预留的濛里码头。

界滩码头自然岸线介于龙屋与松树岭之间,自然岸线长约1100m。

该段岸线尚未开发利用。

4.白土作业区

白土作业区包括白土西侧码头和龙头寨码头以及规划预留的白土东侧码头、龙归河口码头、乌泥角码头和龙归河码头。

白土西侧码头自然岸线位于253省道白土大桥与白土砖瓦厂之间,岸线长约1500m。

现已建有友和物流公司码头和白土码头。

龙头寨码头自然岸线位于北江左岸,介于马坝河口至白土大桥之间,岸线长约900m。

规划在龙头寨码头靠近白土大桥一侧码头岸线长717m,可建设1000吨级通用泊位12个,自北向南依次为19#~30#泊位,码头岸线呈“一”字形顺岸布置,码头前沿线走向为N4°~N184°,与水流方向基本平行。

规划的龙头寨码头陆域纵深在200~250m之间,可形成陆域面积20.6万m2。

龙头寨码头规划泊位预计年货物通过能力为600万吨,主要为韶关钢铁厂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提供服务。

5.新港作业区

自然岸线介于大村与韶关冶炼厂之间,岸线长约1400m,现已建有泰汇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4个泊位。

(2)浈江港区

主要为仁化县、始兴县和南雄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业企业的原材料、产成品运输及水上旅游开发提供服务,以承担散杂货运输及旅游客运为主。

岸线尚未开发利用。

(3)武江港区

主要为乐昌市和乳源县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业企业的原材料、产成品运输及水上旅游开发提供服务,以承担散杂货及旅游客运运输为主。

岸线尚未开发利用。

表2.3韶关港近年货物吞吐量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吞吐量

(万吨)

53.11

82.49

52.8

58

62.31

45.28

表2.4韶关港码头情况

序号

所属港区

港口企业

码头地点

主要

货种

基础设

施情况

备注栏

1

北江港区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港有限公司

曲江区乌石镇乌石

煤灰、煤炭、矿石、钢材

吊机4台,堆场1万多平方米,6个泊位(300-1000

吨级),基础设施完善

正常货运

2

韶关市曲江区永顺矿产有限公司

曲江区乌石坝厂水运码头

煤灰、煤

装卸设备1台,堆场约1万平方米,4个泊位(300-500吨级),基础设施较落后

正常货运

3

韶关市泰汇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韶关南郊八公里

木材、粮食

吊机2台,堆场约3万平方米,3个泊位(300-700吨级),基础设施完善

正常货运

4

韶关市华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旭升码头)

韶关南郊八公里新港路

砂石

无装卸设备,主要装卸砂石,基础设施极其简陋

停业状态

5

大坑口码头

曲江区乌石镇府前路8号

砂石

陆域纵深不足,无装卸设备,基础设施极其简陋

停业状态

6

友和码头

曲江区白土镇

木材

无装卸设备

停业状态

7

浈江港区

仁化县丹霞山博士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

丹霞山阳元码头

客运码头位于丹霞山风景区内锦江上,基础设施完善

旅游客运

2.1.3修造船厂概况

韶关市现有修造船厂7家,主要从事造船业务,详见下表。

表2.5韶关市修造船厂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业务范围

位置

备注栏

1

韶关市龙冠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南郊八公里

暂停经营

2

韶关市金帆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南郊八公里

暂停经营

3

韶关市金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乌石

正常营业

4

韶关市曲江区白土祥兴船厂

造船

曲江区白土镇上流路

正常营业

5

韶关市顺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曲江区白土镇白土桥下

正常营业

6

韶关市汇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曲江区白土镇白土桥下

正常营业

7

韶关市运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造船

曲江区白土镇白土桥中间

停业

2.2船舶现状

根据《编制指南》,污染物产生量与进港船舶艘数、船舶总吨等指标直接相关。

根据韶关海事局统计资料,韶关港2012-2016年内河船舶进出港统计数据如表2-5所示。

韶关港2012年-2016年船舶进出港货运量按货物类型进行分类统计数据如表2-6所示。

表2-62012-2016年韶关港船舶进出港统计表

项目

数量(艘次)

总吨

(吨)

货船

客船

危险品船

进港船舶

2012年

4327

0

0

609242

2013年

4059

0

0

616213

2014年

4085

1755

0

609460

2015年

4547

2475

0

618181

2016年

3144

1407

0

529310

出港船舶

2012年

4337

0

0

631570

2013年

4108

0

0

660685

2014年

4190

1755

0

682610

2015年

4594

2475

0

691261

2016年

3187

1398

0

583088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韶关港辖区内进出港船舶最多的是货船。

2013年开始有客船进出港;辖区内无危险品船进出港。

表2-72012-2016年韶关港船舶进出港分货类货运量统计表(单位:

吨)

项目

计算单位

序号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一、合计

1

901794

879768

1333457

866238

721471

1、煤炭及制品

2

828613

677727

1100357

739448

560208

2、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3

446

63252

0

296

0

其中:

原油

4

0

0

0

0

0

3、金属矿石

5

6370

16135

2386

5340

4594

4、钢铁

6

0

3710

0

1641

14365

5、矿物性建筑材料

7

8275

9159

10739

30687

105789

6、水泥

8

0

7118

0

0

0

7、木材

9

21654

24128

152344

21359

3465

8、非金属矿石

10

5543

13395

5969

14025

17253

其中:

磷矿

11

0

0

0

1113

0

9、化学肥料及农药

12

0

0

0

0

0

10、盐

13

0

0

0

248

0

11、粮食

14

28760

53538

37044

35249

11728

12、机械、设备、电器

15

0

4309

4924

0

0

13、化工原料及制品

16

0

0

488

0

0

14、有色金属

17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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