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工程监理工作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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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xx燃气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
市政燃气管道及用户工程
监
理
工
作
交
底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作交底
一、监理的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
市政及庭院内燃气管道土建、土方开挖并修复等全过程,以及燃气设备、管道、仪表电气安装施工。
二、监理的依据
1、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规定、办法等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3、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洽商及图纸选定的图集。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
三、监理控制目标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工程价款、安全文明施工等,是我们的控制目标。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其他标准和要求见附件一)等要求,做好本工程的“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职”。
即:
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全面组织协调、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具体工作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报建手续;
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及图纸会审;
4、确认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及资质审查、考察工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实施,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技术措施、安全及防护措施、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其实施;
7、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清单;
8、检查复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9、审查承包单位施工准备情况,签署工程开工报告;
10、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可能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论证,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生产加工进行监督检查;
11、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鉴定证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措施进行审查,必要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2、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质量,做好记录,未经签认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并提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估报告;
13、对违反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规程的施工行为责令整改,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实施;
15、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总进度计划、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确保总工期按计划实现,处理工程延期;
16、严格实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报审工程进度款申请,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投资的跟踪控制,并定期与业主联系;
17、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参与现场签证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核对认定工作,并有审核意见,工程变更或现场处理问题,处理方案需征得业主认可后实施;
18、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工程索赔事件做好材料收集,处理索赔事件;
19、督促施工合同的实施,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
20、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的工作情况;
21、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2、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方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3、监督施工现场的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
24、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管理及责任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公正客观、独立自主的开展监理工作;
25、根据规范做好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等监理内业资料,做好监理资料移交及归档工作;
26、接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7、工程竣工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8、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竣工备案手续;
29、保修阶段责任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监督保修;
30、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理主要控制措施
1、安全控制措施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要求;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执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经监理多次要求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且数量应满足要求,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所有的安全台帐全部按福建省安监总站的新版台帐建立。
2、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
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
检查施工单位的单位资质、管理人员资质,核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
检查测量仪器的鉴定证书并复核放线定位测量;
原材料进场控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控制材料进场;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必要时对重要的材料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事中控制:
进场物资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按规定做见证取样试验和送检;
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备案一致,放线定位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通过以签认隐检单为准,验收程序是首先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通知监理验收,未经监检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掩盖,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验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人员主要采取巡视、测量、平行检验、旁站等方法进行控制。
在此需要说明一下巡视与验收的区别:
巡视是监理的日常工作,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而验收是在该工序或分项已完成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准备好报验资料并提前报验后进行的,因此巡视不能代替验收。
事后控制:
(1)分项工程报验,必要条件是材料报验、隐预检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全部齐全,分部工程验收要求:
所有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功能检测合格、资料齐全、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2)预验收与竣工验收,预验收前承包单位首先向项目监理部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共同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后提出整改通知,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条件后通知甲方组织各方验收。
3、进度控制
(1)审核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
(2)审核资源供应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要提前上报;
(3)月进度计划及工机料报表。
计算期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25日为准,施工单位要在25日前上报下月施工计划,然后监理工程师审核月计划是否满足总进度计划目标,人员、机具、材料进场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定期核查工程实际进度,如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召开监理会议进行协调,分析原因,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抢回进度;
(5)为配合施工进度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将做到随报随验,需下班以后验收时,请项目部在下班前通知项目监理部,以便项目监理部做好安排。
4、投资控制:
执行相关合同。
5、资料信息管理
工程资料整理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福建省监理现场资料第2012版进行整理,施工资料要完整及时,工程资料(尤其是原材料的报验资料)要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各单位之间的纸质文件往来要有相关人员或负责人签字。
六、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收到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项目监理部的人员进行自审并做好记录后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图纸会审,监理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审核图纸,做好自审记录,在设计交底时监理人员均应参加,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2、工程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原则上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查同意。
3、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预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项目监理部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批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写,并要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共同审查,然后由总监批复。
审批后项目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
5、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认可制度
项目监理部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工作。
凡未经监理部检验、认可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均不得擅自在本工程上使用,一经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做返工处理。
6、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制度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在质量检验前,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根据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项目监理部。
监理人员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7、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
对用于本工程的必须送检的材料及构配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8、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项目监理部及业主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项目监理部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
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出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分项工程施工危及质量和安全时,项目监理部有权通知暂停施工,工程暂停令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分部工程暂停施工要报业主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工程暂停令。
当施工单位排除危及质量和安全的不良因素后,应及时提出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签发复工指令。
10、进度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年、月、周计划,并报甲方与项目监理部审批。
月计划在每月的月初提交业主和项目监理部,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
周计划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提交给业主和监理。
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以保证合同工期目标。
11、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签认制度
根据相关合同规定执行。
12、会议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参加人员为项目监理部成员、甲方驻工地代表、承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3)例会内容
a.检查上周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情况;
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f.其它有关事宜。
(4)监理例会由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载例会中讨论的主要内容和会议的有关决定,例会记录作为原始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