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代收人不交给当事人致使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怎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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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代收人不交给当事人致使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怎么办
法院送达法律文书代收人不交给当事人致使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怎么办
篇一:
人民法院关于送达规定
民事送达
为切实提高送达效率,充分发挥送达制度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办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事务时,应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权威与便民、切实保障受送达人权益与有效规制恶意拒收文书行为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安排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送达事务。
对同期立案、当事人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案件,可集中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第三条国内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应当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为主,以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为补充,以公告送达为最后手段。
第四条人民法院知悉当事人联系方式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收诉讼文书。
第五条定期宣判的案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或拒绝签收有关裁判文书的,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第六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告知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或其所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法律后果。
第七条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或可能获得送达地址的相关线索(如要求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亲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实施送达。
第八条当事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推定为“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
(一)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不明,但能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其在法院电话通知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不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的;
(二)受送达人在本案中不出现或者有意躲避的,但在法院同期审理的其他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且不提供或确认送达地址的;
(三)在法院公告送达期间,受送达人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或要求回避等书面申请,但又未明确提供送达地址的。
上述电话录音内容,送达人员应整理成书面记录。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全体合议庭成员、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及一名书记员签名后附卷。
电话录音的原始资料应暂时予以保存,一审未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上诉期满后六个月;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该案二审宣判后六个月。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九条受送达人明确声明人民法院可以手机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并指定相应手机号、传真号或电子邮箱的,人民法院只要确认已按声明的方式和指定的邮箱等方式发出了相关诉讼文书,可视为送达。
但确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的除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其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送达人员在其他场所会晤受送达人的,也可在该会晤场所送达。
不知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不能在其住所送达时,送达人员可在受送达人的居所(如暂住地)、从业场所以及法人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能够直接向受送达人或其指定代收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地方送达文书。
受送达人或其指定代收人在以上场所拒绝签收文书的,可留置送达。
第十一条义务签收人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收;如本人不在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本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收,法定代理人为多人的,可由其中一人签收;
(二)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三)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但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文书的除外;
(四)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上述义务签收人拒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或者有证据表明其不宜签收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二条送达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记明送达时间等事项,并交签收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非本人签收的,应当载明其他签收人与受送达人之间的关系。
留置送达的,应当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邮寄送达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十四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六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商事诉讼文书,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七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
篇二:
全国20XX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XX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
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民事诉讼法属于(d)
a.组织法B.行政法c.实体法d.程序法
2.关于法院调解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否愿意达成协议,应当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B.法院调解只适用于简易程序c.所有的民事案件均具有可调解性
d.法院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并不是一种结案方式
3.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是(a)
a.级别管辖B.普通管辖c.专属管辖d.特殊管辖
4.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起诉或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而让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退出诉讼的是(B)
a.追加当事人B.更换当事人c.诉讼权利义务承担d.合并当事人
5.作为判决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负有证实该法律要件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承受不利裁判后果的风险属于(c)
a.主张事实责任B.提供证据责任c.证明责任d.诉讼责任
证明责任:
指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负有证明该法律要件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承受不利的裁判后果的风险。
6.下列关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a)
a.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B.可以口头上诉,也可以书面上诉
c.必须是一审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提起d.可以上诉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审程序:
指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7.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c)
a.只能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B.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c.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d.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8.下列人员中,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是(c)
a.书记员B.鉴定人c.证人d.人民陪审员
9.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c)
a.庭长负责制B.院长负责制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d.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原则
10.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作为执行根据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可以裁定(c)
a.暂缓执行B.中止执行c.不予执行d.终结执行
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11.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d)
a.判决离婚B.裁定中止诉讼c.延期审理d.裁定终结诉讼
12.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c)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
13.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a)
a.一审终审B.两审终审c.独任制d.合议制
14.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向(B)
a.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B.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c.债务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d.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1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c)
a.两年内,可以向票据签发地人民法院起诉B.一年内,可以向票据签发地人民法院起诉
c.一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d.两年内,可以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条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16.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合法申报权利被法院认可的,将产生的效力是(B)
a.中止公示催告程序B.终结公示催告程序c.公示催告生效d.公示催告自行失效
17.人民法院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者在开庭过程中,由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B)
a.裁定诉讼中止B.延期审理c.裁定诉讼终结d.缺席判决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8.诉讼中实施送达行为的主体是(c)
a.当事人B.诉讼代理人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19.原告甲与被告乙因纠纷诉至a县法院,甲在诉讼中要求财产保全,应当向(B)
a.甲的住所地法院申请B.a县法院申请c.乙的住所地法院申请d.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
20.下列主体中,拘传措施可以适用于(B)
a.原告B.必须出庭的被告c.诉讼代理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1.下列情况中,法院应当采取留置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是(a)
a.送达时受送达人不在,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B.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c.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d.受送达人在外地的
留置送达:
是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效力。
22.下列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执行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d)
a.只能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管辖B.只能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c.由债务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d.由债务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第二百五十七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3.约翰逊是美国公民,其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人员中,约翰逊不可以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是(a)
a.美国律师B.美国公民c.中国律师d.中国公民
如果一个外国人非要聘请外国律师在中国法庭上打官司,也是可以的,但是外国律师在中国法庭上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只能是公民代理,而不能是律师代理。
24.下列选项中,属于特殊司法协助内容的是(d)
a.代为进行证据调查B.代为送达诉讼文书c.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d.承认外国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
按照广义说,可以把司法协助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和特殊司法协助。
1、一般司法协助:
代为送达诉讼法律文书和询问当事人、证人等调查取证活动,以及根据请求向对方提供本国的民事法律、法规文本和本国在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司法实践等情报资料。
2、特殊司法协助:
即承认与执行外国的仲裁裁决与外国法院的判决。
25.根据法律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是(c)只能由案外人提出
a.执行申请人B.被申请人c.案外人d.执行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有(Bcd)
a.合同纠纷案件B.不动产纠纷案件c.继承纠纷案件d.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的案件E.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27.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cE)
a.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B.对本诉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
求权
c.其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d.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
E.只能在诉讼开始后,一审终结前参加诉讼
28.下列案件中,裁判发生效力后仍可另行起诉的有(aBcd)
a.李某向其子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因物价飞涨,李某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
B.赵某的离婚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判决生效6个月后赵某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c.原告王某接到法院出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后,王某再次起诉的
d.原告周某申请撤诉,法院准予撤诉后,周某再次起诉
E.判决何某与其妻离婚后,当事人就判决书中未对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幢别墅的归属作出确认的事项,另行起诉的
《民诉意见》第144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诉意见》第152条: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29.甲在旁听一案件的审理时用摄像机摄录庭审过程,审判长对其进行批评,甲与审判长争吵并对审判长大打出手。
对于甲的行为,法院可采取的措施是(BcdE)
a.拘传B.责令其退出法庭c.罚款d.拘留E.训诫
30.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翻悔的情况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B)
a.和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B.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c.执行因达成和解协议而不能申请恢复执行d.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E.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
把翻悔的时间分为两阶段:
篇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订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应诉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订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应诉应如何
处理的复函
(20XX年3月26日[20XX]民四他字第3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订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应诉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二)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关于订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你院受理后发现有仲裁条款的,应先审查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
如仲裁条款有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答辩应诉,不能据此认为其放弃仲裁并认定人民法院取得管辖权。
如果本案所涉及仲裁条款有效、原告仍坚持起诉,你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
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订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应诉应如何处理的请
示
20XX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在近期审理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有仲裁条款,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和合法传唤后,其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我院审委会在研究中存在不同意见,现将研究意见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