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十八项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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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十八项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它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

集团公司设立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

安全监管中心统管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完善和改进;安监处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煤业公司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人,负责执行、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队、班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管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架构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个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

即:

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各煤业公司矿长考核;安全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各煤业公司矿长负责对安全监管中心各处室负责人员、煤业公司各分管领导及科队负责人考核;处(科)队负责人负责对处(科)室人员及班组长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第十条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煤业公司各个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会议制度

第一条集团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地点定于各煤业公司班前会议室,时间定于每月28日16:

00(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煤业公司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人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正常主持召开会议时,会议召开可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召开或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煤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

集团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安全监管中心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下井人员;各煤业公司“七长”、各科(队)长(下井人员除外)、班组长、安技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因出差或其它事由不能参加安全会议的,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中心请假。

煤业公司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由班组长、科队长以上人员参加。

第三条会议议程:

1、通报上月及近阶段安全工作情况。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部署安全管理重点。

3、各参会领导对下月安全工作做建设性指导意见和具体安排。

第四条会议召开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议有决,讲究实效。

具体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实施意见;

2、听取各单位、部门对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3、听取各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研究制定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并按期完成;

4、讨论、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确定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计划,对安全生产投入、培训、制度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出安排;

5、对发生的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及时做出应急救援处理安排,并于事后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和应汲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业务保安和安全监察工作;分析和预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督促实施。

第六条相关要求:

1、集团公司安监处及煤业公司安全科要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并在次日形成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副总审核后,于2日内下发至各煤业公司及各单位、部门执行。

2、自安全会议纪要下发之日第3天起,安监处利用3天时间,对全公司各单位安全会议内容贯彻学习及领导安排重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议期间不许窃窃私语,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设到关机或震动状态,若有特殊情况者、请示后方可到外面接听电话。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上安排部署的工作。

第七条 安全会议实行签到制(会前五分钟签到完毕),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的会议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最迟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向组织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第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旷会或不按规定进行签到的人员罚款100元,对迟到、早退的人员罚款50元,会议期间发现手机铃响的罚款100元。

第九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适用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各科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被召集的需要参加安全会议的人员。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目标必须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和公司安全生产发展水平,结合生产计划制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公司每年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

第四条各业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要进行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

第五条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订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包括安全控制指标和安全工作目标两部分:

(一)安全控制指标

1、各煤业公司杜绝死亡事故,杜绝瓦斯、煤尘爆炸、水害事故;

2、重伤事故率控制在0.07人次/万吨以内,奋斗目标为零;

3、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安全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检查、自我考核、自我激励、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2、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对安全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3、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针对措施予以解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5、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发生事故后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按照有关政策足额提取安技措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保证安技措项目按时完成;

7、完成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单项业务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8、抓好安全整治工作,加强领导,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

9、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植入安全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0、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保卫、家属等各级组织和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2、针对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调查分析,不断总结和提炼蕴藏在群众安全生产实践中最本质、最具有代表性和规律性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升华为理论,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创新。

13、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七条保障措施: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思路和重点,加强月度考核兑现,指导安全生产。

2、根据季节和节假日等阶段性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和冬、夏季“三防”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抓安全工作的原则,逐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部门、群监组织和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保证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重点演练,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努力控制一般事故,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第八条煤矿安全目标的考核、奖励

1、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中心、企管处每月组成考核组,按年度对各单位完成安全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

2、考核总分包含安全控制指标实得分和安全工作目标实得分,总分在90分以下的,比90分每低分,扣减单位200元。

3、对完成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和安全工作目标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未完成年度煤矿安全控制指标中,在实施行政责任追究的基础上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目标考核评分表

第九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安监处、总调度室、企管处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目标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简要说明

1、杜绝一次3人及以上重特大死亡事故;

15

2、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零或全年无死亡;

15

3、重伤控制在公司分解指标以内;

15

4、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5

5、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人以下;

3

5、杜绝重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

4

6、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浓度,职业病检查率达85%以上。

3

6、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单项业务培训计划

3

7、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技措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3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全面责任。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

2、把煤矿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对安全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3

3、各级干部能深入基层,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对重大事故隐患能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

4、加强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

5、原煤生产单位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

6、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3

7、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技措工程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保证安技措项目按时完成。

3

8、完成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单项业务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3

9、抓好安全整治工作,加强领导,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

3

10、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植根于安全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及精细化管理水平。

3

11、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保卫、家属等各级组织和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各种宣传陈地、专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12、针对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调查分析,不断总结和提炼蕴藏在群众安全生产实践中最本质、最具有代表性的和规律性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升华为理论,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创新。

3

13、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合计

100

单位负责人:

考核负责人: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的有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的通知精神,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健全煤矿生产企业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使用办法,满足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的需要,依照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及煤矿维简费管理使用两部分。

第三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及煤矿维简费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各级行使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

第四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原煤实际生产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提取标准依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定,提出标准为15元/吨煤。

第五条煤矿维简费是指公司按原煤实际生产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提取标准依据《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确定为吨煤6元。

第六条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第七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及煤矿维简费由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制度。

第八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九条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条煤矿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第十一条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项目,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矿井技术改造;

2、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3、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4、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5、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管理

1、煤炭生产安全费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

机电安全、运输安全、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水防治、安全监测等。

2、煤矿维简费项目根据使用范围分为:

矿井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固定资产零星购置项目、矿区生产补充勘探项目、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项目、矿井新技术推广项目等。

3、煤炭生产安全费及煤矿维简费的使用要按照上述项目归类进行划分还要分清固定资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并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对费用性支出项目严格按计划指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使用和核算。

4、煤业公司必须专人负责安全费用项目的管理,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及煤矿维简费的统计工作制度及使用管理台帐;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企管处、财务处下月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备案)及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者,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资金全部上交财务处,月度需用资金由公司各相关部门提出使用计划,企管处汇总后交财务处统一向公司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公司审批拨款后由企管处统一安排在计划内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每年集团公司安监中心编报下一年安全费用计划的通知下达一周内,公司各单位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将下一年度本单位安全费用项目列表报送企管处,要求内容项目齐全。

企管处根据各单位报送计划,按照安全费用范围及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经安全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核后统一汇总编制计划,并提交公司讨论,确定正式报送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再行上报。

第十五条年度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下达后,企管处按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投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季度、月份安全费用的计划编制上报和监督落实,负责办理结算、编制统计报表。

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集团公司安监中心负责逐月监督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安全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经企管处审核后报送安全生产副总、总经理审批同意,提报集团公司财务处申请安全资金计划。

第十六条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应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

第十七条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审批。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合同签订、采购订货、付款及财务结算等。

第十八条计划外追加项目所增资金不超过本单位年度计划的,可自行处理,但须报集团公司企管处、财务处备案;超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必须报永煤公司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急需项目,可先实施,后报批。

第十九条安全费用考核及奖罚

1、各单位必须按时上报安全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等资料,每推迟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2、安全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上报,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等都要详细,有漏报、错报的罚填报人50元/处。

3、全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进行列支,安全费用列支错误的罚填报人50元/处。

4、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及煤矿维简费的考核。

集团公司将采用动态考核的方法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季度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底对全年上述两项费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奖罚情况通报。

第二十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处、财务处负责监督、落实。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为不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地位,实现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管理方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中心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下发通知、检查人员组织、检查情况通报以及表彰奖励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安全生产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

安监通风机电生产技术调度地测防治水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中心安监处。

办公室主任:

生产副总(兼)

办公室成员:

监管中心成员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职责

1、牵头组织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根据规定与验收挂钩,兑现奖罚;负责验收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

2、负责牵头汇编年度和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资料,汇总和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资料。

3、监督检查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省局标准的符合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差的专业或单位,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4、负责对各煤业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1、各专业组内部制定出年度和季度、月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内部检查评比奖罚办法。

2、根据现场实际,每季度制定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每季度牵头组织一次专业内亮点工程验收评比工作。

3、负责月度内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工作,填写评定表(内部保存管理),并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提出奖罚意见。

4、组织本专业组成员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5、逐月填充专业内的图纸资料,季度结束以前修订一次规定的图纸资料。

6、编写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

第三章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参加评级的专业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综合等7个,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后(保留两位小数),累加计算矿井总分。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综合系数均为0.12;通风系数为0.30;地测防治水系数为0.10。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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