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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开工申请制度2

工程监理制度

 

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一.监理方案编写制度------------------------------第2页

二.监理规划编制制度--------------------------------第3页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度--------------------------第4页

四.监理项目组会议制度------------------------------第5页

五.工程例会制度------------------------------------第6页

六.组织协调制度------------------------------------第8页

七.专题会议制度------------------------------------第9页

八.监理日记制度------------------------------------第10页

九.监理月报制度------------------------------第11页

十.图纸交底、会审制度------------------------------第12页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第13页

十二.工程开工申请制度------------------------------第14页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第15页

十四.旁站监理制度----------------------------------第16页

十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第18页

十六.设计变更制度----------------------------------第19页

十七.分包队伍选定制度------------------------------第20页

十八.施工材料定样制度------------------------------第22页

十九.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第23页

二十.抽样检查制度----------------------------------第25页

二十一.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第26页

二十二.施工现场签证制度----------------------------第27页

二十三.进度计划的调整制度--------------------------第29页

二十四.工期延长审核制度----------------------------第30页

二十五.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第31页

二十六.工程索赔制度--------------------------------第32页

二十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第35页

二十八.往来文件时限及签收制度----------------------第36页

二十九.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制度----------第37页

三十.项目的巡视、检查管理制度----------------------第39页

三十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40页

 

一.监理方案编写制度

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在公司决定监理项目投标时,由公司总工室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监理方案,编制依据主要有:

(一)、工程监理招标书;

(二)、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

监理方案编写完毕后,由总工审核批准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监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目标,依据;

(三)、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四)、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六)、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七)、监理工作程序;

(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九)、监理工作制度;

(一十)、监理设施。

 

二.监理方案编制制度

在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由项目总监在监理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编制。

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是:

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标准及法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项目的自然和社会外部条件,监理等。

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四)、根据工程难点而制订的监理工作重点;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控制目标、方法与措施;

(六)、监理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能分工及工作流程;

(七)、监理工作制度;

(八)、监理设备。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度

为了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使监理措施具体化,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应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及法规为基础,由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补充说明监理规划中未详细说明的、主要针对专业监理工作的管理制度、方法及措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四.监理项目组会议制度

每周一次,由总监主持,召集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听取各专业、各工种负责工程师的有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的情况汇报,并安排下周的监理工作计划,传达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最新规范、标准及地方法规。

对施工单位所报的各种施工措施、方案进行讨论及审批;对将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进行研讨;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如有偏差,则要考虑调整方案;对将要发生的环境的影响,要考虑相应的预控措施。

另每天上午上班后召开各专业的碰头会,布置当天的工作及要解决的相关问题。

 

  五.工程例会制度

  

(一)会议每周一次,时间各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特殊情况由监理方另行通知。

(二)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主持。

与会人员主要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委派的工程师或代表、设计单位、质检站有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等。

(三)工程例会的主要议程应包括:

1、监理工程师对上次工程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施工单位对上次工程例会以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环境等方面发生的事项进行陈述,并提出要求有关各主配合及解决的问题。

3、监理工程师对上次工程例会以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造价、安全及环境等方面发生的事项进行通报。

4、其余与会各方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陈述。

5、监理工程师对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组织逐项讨论并做好决定。

6、处理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7、总监理工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安排。

  (四)会议程序:

监理工程师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存在问题;项目安全主任总结一周安全工作,指出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决定对违章事项的处罚;各专业项目经理分述一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连续三周例会不能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各专业提交下周工作计划;业主或监理代表对会议进行总结,明确工程近期和远期目标,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

(五)工程例会由监理方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并在会后三日内签发各有关单位及报送有关领导,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协调制度

工程项目实施存在着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为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任务是大家共同的目的,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从各自项目管理角度着眼必然会出现矛盾,因此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会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只有各方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才能保证总目标按期实现。

(一)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参加人员有业主代表、承包方、分包方、监理方,如需协调的工种较多且较为复杂时,则应考虑适当增加协调会的次数,可增加到每周二、三次。

(二)会议协调的主要任务是:

1.项目各方及人际之间的关系协调;

2.项目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

3.项目实施中人、财、物、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

(三)会议达成共识后,严格按会议精神付诸实施。

 

七.专题会议制度

(一)专题会议包括图纸会审、技术疑难研讨和招投标等会议。

会议由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主持。

与会人员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并根据专题会议的实际情况需要邀请的主管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图纸会审会议的主要内容:

分专业小组认真审查相关图纸,分析、比较图纸与设计目标工程实际情况的差距,组织讨论,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逐项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

监理方负责记录各专业小组所提意见及设计院的答复意见,整理撰写会议纪要,经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院和业主签字盖章后分发各有关单位,组织跟踪检查和落实。

  (三)招投标会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召开,由业主和监理方共同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将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

  (四)技术疑难研讨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法规政策及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以求博采众长,集思广益,解决难题,消除工程建设技术性障碍。

 

八.监理日记制度

从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并开始履行监理职责时就必须建立监理日记,监理日记要分专业进行建立,某一专业有不同分工的人员,还要建立日记的台帐制度,有关人员都要详细记录所负责项目的详细情况。

主要记录内容为:

(一)工作面的变化情况;

(二)试样送检情况;

(三)现场验收情况;

(四)现场巡视或旁站的情况;

(五)内业工作、组织联系、工程会议、项目大事、个人备忘、材料/构配件/机械进出场(名称,规格,数量,经办方,合格证等)、安全及环境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监理日记必须当天完成,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全面,尤其对将产生现场签证以及不可复查的项目要认真记录。

 

九.监理月报制度

每个监理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月报,月报素材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编写完毕后经项目总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

监理月报按时提供给业主和公司,以了解项目监理的情况。

监理月报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简报;

(二)、工程进展情况;

(三)、隐蔽工程情况;

(四)、主要施工机械进出场情况;

(五)、进度款支付情况;

(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情况;

(七)、工程材料、构配件送检/检验结果;

(八)、往来文件情况;

(九)、承包方提出的问题及答复。

 

十.图纸交底、会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对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进行交底并会审。

(二)会审组织者应提前将图纸会审的日期安排通知有关单位,以便他们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对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三)图纸会审中设计方首先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专业人员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意见,由设计方或业主(主要是设计方)作出解答,并做好详细记录,最终由监理方汇总,交设计方进行最后确认,经设计方确认的会审记录,由与会各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成正式的会审纪要,返还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作为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加以实施。

(四)图纸交底会审应形成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将作为图纸技术资料外,并应汇总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等,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

(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经施工单位主要技术领导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

(三)根据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单位应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式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四)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月、周进度作业计划,并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经审核同意的施工作业计划应认真执行。

(五)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特点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应按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十二.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正式进驻现场,对业主移交的各种红线点、高程点进行确认,对三通一平的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设施搭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进行实施,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并经讨论通过,以上各项完成并准备就序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对开工条件逐项进行核查,并签属意见,如条件尚不成熟,则责成施工单位继续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直到达到开工条件,由总监正式签发开工令。

施工单位接到总监签发的开工令当天开始计算工期。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设备和已完成构筑物的安全,以及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三大控制总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二)对施工现场布置混乱,现场施工未按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的及施工现场的卫生条件较差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令其暂停施工,全面清理,直到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为止。

(三)每月定期一次,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存在有关记录,对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现场的用电、高空作业的防护,脚手架加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人员的劳保配置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区域,要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如隐患将对施工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还要暂停该区域的施工,待隐患消除后才能继续施工。

另要责成施工单位制订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有制度的要认真落实执行。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措施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应报告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处理。

(四)监理人员还应通过日常检查、巡视、旁站等方式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十四.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旁站监理是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的范围应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范围》的规定执行。

 

  

十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十六.设计变更制度

  

(一)设计变更是由于原设计图纸发生错漏以及业主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而作出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是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程序和规定。

  

(二)重要设计变更,如使用功能、主体结构、装饰标准、建筑立面和平面布置等,必须报业主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届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一般设计变更,经业主代表和监理方研究认为确需更改的项目,签字下发施工单位执行,并抄报主管领导。

  (四)图纸会审和会议纪要等涉及设计变更的内容,应以设计变更通知规定的格式统一签发。

  (五)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院或监理方统一编号后印制五份,其中存档二份,送监理方一份、施工单位二份。

 

十七.分包队伍选定制度

  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加快工程建设进程,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原则上不允许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割分包。

对如消防、通讯、煤气等工程,总承包商可选择有特殊资质的施工队实行分包,但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总承包商拟定简易招标书,内容包括:

  1.综合说明书(名称、工程内容、现有的基本条件等);

2.总工程量清单;

  3.技术质量要求;

  4.计划开工与竣工日期。

  

(二)由总承包商向业主和监理方推选出三家以上的符合资质的分包施工队,并提供有关资质材料。

  (三)由业主及监理方进行市场调查,并充分了解考核分包施工队的全面情况。

由监理方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审核意见,推荐三家分包施工队,并经业主同意后入围参与投标。

对主体资格不合法、信誉差和履约能力低下的施工队,提出落选意见。

  (四)入围的分包施工队须按招标书要求拟定投标书。

投标书须密封后按规定时间送达业主。

  (五)业主接到投标书后,根据深圳市招投标办法结合招标书的有关要求,会同监理方、总承包商和有关投标单位共同启封标书,对主要内容做好记录,然后组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六)施工总承包商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附本送业主和监理方各一份。

 

十八.施工材料定样制度

  为了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对预算定额内没有明确规定的主材以外的一些材料,如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等,如何确认其供货的样板和定货价格,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为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制订本制度。

  

(一)凡属设计图纸已有要求报送样板审定和需要业主审批样板确认定货价格的材料,乙方在定货前必须向业主、监理报送材料样板和报价单,待监理及业主认可。

 

(二)乙方在报送样板和报价单前要认真询价,每种材料要有不少于持本产品资质的三家供应商的样板、技术资料和报价单。

 (三)监理方收到乙方报价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组织有业主代表参加的评估会,将选用供应商的样板进行编号、存档。

 (四)评估会参加人员应表述各自意见并签名,最后由业主代表正式签字确认供应商。

 (五)材料验收标准。

若发现承包方所用施工材料与原评估所定的供应商及样板不符时,监理方和业主可不收货或在结算时另行评估价格,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十九.原材、成品、半成品的

检查、验收制度

(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二十.抽样检查制度

抽样检查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检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各种材料的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如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则要求增加频率;

(二)在承包人的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监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三)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二十一.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

  

(一)施工单位须在每月按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向业主递交当月进度款申请书;

  

(二)业主收到进度款申请书后,业主代表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工程形象进度是否属实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监理公司合同预算部;

  (三)监理组造价工程师应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在内,根据地盘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依据有关定额、信息价及合同等,审定应付款项、款额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业主;

  (四)业主工程预决算员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监理公司审定的意见,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

  (五)通知申报单位到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取手续。

 

二十二.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一)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事由:

 1.因施工条件与合同保证条件有差异,施工单位承担额外工作的费用;

 2.因技术需要改变施工方法所导致工程量的增减;

 3.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施工材料代换;

 4.当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市场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时,对价格的确认;

5.因业主原因增加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数量。

  

(二)签证程序:

 1.施工单位需办理签证单时,应在事前或上述事由发生的7日内向监理方报告所涉及的事由;

2.监理方根据施工单位的报告会同业主代表予以核实和记录有关原始资料及数据;

 3.经监理方、业主代表认证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的表格,并附有相关的通知或附图、增减工程量计算书,详细列明由此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以便于复查核对和工程竣工后的结算以及工程档案的整理;

 4.监理方收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单后应核对并签上意见报送业主签署意见;

 5.办理签证的授权规定。

每一签证单所涉及增减工程费用不超过一万元时,经监理方认可和业主代表签字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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