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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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0〕44号)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分解为190项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的有19项。

完成好分工任务是我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支持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

19项任务及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分工如下: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一)工作目标

督促各地制定本地职业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督促各地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政策制度执行机制。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出台评估检查办法。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第二阶段:

开展检查。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第三阶段:

绩效公示。

(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林业局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

(一)工作目标

实施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推进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改革创新计划,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基本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

开展面向区域产业的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探索人才培养与行业、区域产业、职业岗位和企业用人实际紧密结合的方式与方法,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可借鉴的改革模式和经验范例。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开展面向区域产业的专业改革试点。

(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

第二阶段:

推动试点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10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第三阶段:

完成10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对专业改革试点学校进行评估检查、经验交流。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部、林业局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电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信息化推进司

三、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

(一)工作目标

教育部组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咨询委员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探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教育部会同编制、财政等部门,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为职业学校补充教师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新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制订有关政策,组建咨询委员会,起草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初稿。

(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

第二阶段:

开展活动,组织检查,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第三阶段:

阶段性总结,经验交流会。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部内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一)工作目标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和工作平台。

创新多样化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举办5个中国职业教育与重点产业发展的对接对话活动,出台校企合作办学实施方案、管理措施、启动项目。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第二阶段:

举办12个中国职业教育与重点产业发展的对接对话活动,继续实施校企合作、制订验收办法。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第三阶段:

举办5个中国职业教育与重点产业发展的对接对话活动,研究和总结表彰,评估总结校企合作、成果展示。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办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五、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

(一)工作目标

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开展行业企业办学情况调研。

(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

第二阶段:

研究制定调动行业积极性,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的政策。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部内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六、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一)工作目标

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分析总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在联合培养人才方面已有的成熟做法和经验;了解国际上联合培养人才的有关方法;提出联合培养人才的初步方案;明确相关单位所承担的工作。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第二阶段:

选择少数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按照初步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试点,建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联合培养人才的方案。

(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

第三阶段:

有条件地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方法,制定联合培养人才的政策文件,加强对实施效果的评价,初步形成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

第四阶段:

不断完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部内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财务司、产业政策司、科技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七、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一)工作目标

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体制,调动各方积极性,以学生的培养为中心,以建立科学的分类培养目标和学位标准体系为基础,以加大调整培养类型结构、分类培养为重点,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和建立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建立适合不同培养类型特点的奖助、激励体系;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培养质量。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确定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案设计;研究和起草《关于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综合性文件。

(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

第二阶段:

进行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政策文件的起草、听证等工作;实施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扩大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范围。

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

第三阶段:

推进主要的制度和模式改革。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部内参与司局:

规划司、财务司、科技司

八、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

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

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服务国家目标和推动学科发展相结合,加快构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着力提升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领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原始创新能力,着力提升高校支撑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的有效供给能力,着力提升高校适应国家科学发展的自主创新人才的培养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初步形成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自由探索科学前沿与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高校创新体系,拥有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和拔尖人才,取得一批对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2010年至2015年)

第二阶段:

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力量,培育和凝聚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各类科研领军人才和研究团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突破性成果,促进一批不同类别的高水平大学和若干所世界一流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的建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坚实的人才、理论、知识和技术支撑。

(2016年至2020年)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科技司

参与司局:

人事教育司、规划司、财务司

九、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工作目标

组织高校参与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引导企业和高校共建产学研用合作创新平台、探索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支持研究性大学在高新开发区建立工业研究院;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和技术集成能力,推动建立科研辅助队伍和高校科技产业化基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同生产实践的结合,有效衔接科技立项、成果转化和市场开发,提高成果转化率;推动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开发、转移和服务体系及利益机制。

服务于《教育规划纲要》中“人才培养水平、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总目标。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重点调研、典型案例分析、政策梳理等。

(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

第二阶段:

总结经验,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加强战略联盟和成果转化中试能力建设。

(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

第三阶段:

构建技术开发、转移和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科技部

参与部门:

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科技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财务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人事教育司

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

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将继续教育纳入本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立本部门、本行业继续教育领导和管理机构,按现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标准和组织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和评估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完善继续教育评估、认证等中介组织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培养专业继续教育服务机构。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继续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推进国务院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的相关事宜;教育部设立继续教育工作专门管理机构,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专家咨询组织。

(2010年至2011年)

第二阶段:

地方各级政府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

(2011年至2012年)

第三阶段:

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建立本部门、本行业继续教育领导和管理机构。

(2012年至2015年)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协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十一、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一)工作目标

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开展有关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专项法律法规建设的调研。

(2011年至2013年)

第二阶段:

开展落实终身学习法专项调研;制定开放大学条例;起草终身学习法,进一步明确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法律地位。

(2013年至2017年)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办、中国科协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政策法规司

参与司局:

产业政策司、人事教育司

十二、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一)工作目标

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强支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继续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社会成员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面向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主要载体,发展远程开放教育,建设覆盖全国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鼓励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继续教育机构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开发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并面向全社会开放,建设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整合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的优质资源,搭建国家优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以未来开放大学为载体,建设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全国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区。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启动实施电大系统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模式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通过推进中央电大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国家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推进开放大学试点工作,发展远程开放教育,研究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模式;研究启动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工作,推进高等学校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的远程教育;启动“全国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区”试点工作。

(2010年至2011年)

第二阶段:

通过实施“终身学习公共平台模式研究及应用”项目,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国家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推进开放大学建设,推进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工作;制定创建数字化学习社区的评选标准,形成一批全国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区。

(2012年至2015年)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信息化推进司

参与司局:

人事教育司

十三、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高等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高校治理结构。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就高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与社会合作共建的机制模式等进行调研,对比研究其他国家经验。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第二阶段:

与有关部门合作,就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建模式进行协商、调研;在试点高校推进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的实践。

(2013年)

第三阶段:

制定规范高等学校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开展外部合作的相关指导意见。

(2014年)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科院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

十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加强培养培训,加快培养造就“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

第二阶段:

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

第三阶段:

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

(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

第四阶段:

完善职教教师资格标准。

(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

第五阶段:

完善职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人事教育司

参与司局:

政策法规司、规划司、产业政策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军民结合推进司、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通信发展司

十五、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

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

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

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

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

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一)工作目标

以网络覆盖为基础,以能力达标为关键,以示范引领、培训提高为保障,实现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及使用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

建立完备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研制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覆盖教育信息化全过程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建立教育信息化标准研发专家机构与团队,形成对标准开发的有效支撑;培育教育信息化标准开发、测试、培训、应用集成平台与机构,完善标准形成标准开发、应用的良性机制。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了解教育信息化标准现状与需求,完成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设计;组织教育信息化标准研究专家队伍。

(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

第二阶段:

组织标准研制;组织标准研制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应用。

(2011年12至2012年12月)

第三阶段:

完成基本标准研制并开展标准应用示范;培育标准研制及推广应用良性机制。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信息化推进司

参与司局:

人事教育司

十六、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

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

开发网络学习课程。

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

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

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一)工作目标

以填平补齐为基础,以优化提高为核心,以平台和机制建设为保障,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教育资源库和覆盖全国的教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研究建立数字化教育资源分级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

(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

第二阶段:

制定教育资源分类和建设标准。

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初步建成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教育资源库。

初步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

第三阶段:

继续丰富和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形成成熟的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服务机制。

(2013年6月至2020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信息化推进司

参与司局:

人事教育司

十七、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

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一)工作目标

建成国家教育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形成基本管理构架,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支持,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建立教育管理数据标准语编码规范。

完成“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初步形成中央级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基本架构。

(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

第二阶段:

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资源,建成分级管理、规范有序、来源可靠、充分共享的国家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

第三阶段:

以信息化为手段,推动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及教育管理流程优化。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三)部委分工

牵头部门:

教育部

参与部门: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部内分工

牵头司局:

信息化推进司

参与司局:

人事教育司

十八、教育信息化建设。

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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