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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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

江西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构建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主攻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企业聚集,提升我省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现就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推动联盟构建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

组建联盟,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尊重企业的技术创新选择,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

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在一定时期内,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坚持以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要有利于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体现江西特色和优势。

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又好又快地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符合做大做强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我省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联合攻关,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和市场拓展,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五)稳健发展,有序推动。

要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要求,紧密围绕光伏材料、风能与核能、清洁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创新型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为实施主体,以高层次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和优势科技创新团队为重要支撑,以科技重大专项为载体,加快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用3年时间,建立10个左右既有产业优势又有自身特色的省级联盟,争取到2015年,通过组织实施联盟推进计划,使我省在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形成3-5个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国家联盟。

通过联盟创新解决一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问题,攻克一批制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使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技术自给率进一步提高。

三、构建条件

构建联盟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联盟成员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并具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关系。

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具有强烈的合作创新渴望,能够为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相关配套措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合作的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和前沿技术;其他组织机构在技术或相关资源上能实现互补。

(二)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联盟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技术创新目标及产业发展方向,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

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

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

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

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四、工作程序

符合本方案规定基本条件的联盟,按照自愿的原则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

联盟协议约定的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是联盟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由责任主体单位按产业所属领域向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联盟须按《申请联盟提交材料有关要求》(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2)。

(2)联盟协议文本(参考附件3)。

(3)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参考附件4)。

(4)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

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统筹推动联盟构建,负责对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和技术性进行初审,初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应结合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以及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属于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顺应低碳与生态经济发展趋势。

(2)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

(3)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

(4)联盟的技术创新任务应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相关业务处室将通过必要性与技术审核的联盟名单、审核意见表(附件5)及联盟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送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3、审核: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汇总相关业务处室的联盟初审有关情况,并会同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负责对联盟的组织形式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联盟协议应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建立的合作关系可受法律保护。

(2)联盟协议中应明确技术创新目标和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

(3)联盟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约定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的方式和具体单位。

(4)联盟协议中应约定经费、项目等管理事项,约定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以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

(5)联盟协议中应约定建立开放发展机制,包括吸收新成员、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成果扩散等。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汇总通过组织形式审核的联盟有关情况,提交厅务会议审议,研究确定联盟名单。

4、授牌:

经审核批准的联盟,由省科技厅授予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匾牌。

省科技厅常年受理联盟申请,分批集中审核,一般每年公布1-2批联盟名单。

经批准联盟须于每年12月中旬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和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加强对联盟工作的指导,建立联盟的跟踪调研和评价考核机制。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会同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对联盟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研究建立联盟的评价考核体系,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总结形成的好的机制和做法,充分发挥联盟的示范带动作用。

对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联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报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备案,并抄报相关专业司局。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条件的,由联盟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向科技部申报国家联盟。

各设区市推动构建的区域性联盟由市科技局审核,报省科技厅备案。

五、保障措施

要充分发挥各种政策工具在推动联盟建设和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根据技术创新的实际需要,创新科技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和扶持联盟发展。

1、将联盟建设纳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给予扶持。

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它组织机构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或参与国家和省联盟,探索长期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

2、调整科技计划立项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

重大科技专项和主要科技计划重点支持联盟的建设和发展,支持联盟围绕协议确定的方向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活动,支持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加强项目的系统集成。

重要产业技术领域已经建立联盟的,试行委托该联盟组织实施项目。

3、重大科技专项和主要科技计划根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单独征集联盟的科技需求,并根据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联盟和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主动征集、凝练设计重大项目。

联盟理事会根据联盟协议确定的技术创新方向,以及各有关科技专项、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由理事长单位代表联盟向国家和省相关管理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获得批准后,依据各有关科技专项和计划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课题)。

4、在联盟先行投入的基础上,科技计划积极探索无偿资助(含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联盟的发展。

5、优先审批与核准联盟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开发建设项目,将联盟重大创新成果纳入省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以推广,对具有公共性质的重大创新成果从政府采购方面给予支持。

6、支持有条件的联盟整合相关成员单位优势资源,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依托联盟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

7、支持联盟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以此指导重点产业和有关联盟有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支持联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带动相关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8、安排一定比例科技经费作为联盟引导资金,重点扶持联盟自主创新项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申请及保护等。

建立健全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贷款为支持,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9、联盟单位享受国家和省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政府采购、资源配置、项目审批以及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等方面政策支持。

10、对参与联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并做出贡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职称。

省外科技人才在我省联盟框架范围内参与技术创新工作,可以同等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11、积极推荐联盟争取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对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成绩突出的联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奖励支持。

12、联盟自联盟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联盟协议之日起即成立,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附件1:

申请联盟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一、联盟协议文本(可参考材料二)4份,其中1份为联盟正式协议原件,3份为正式协议复印件,用于组织形式审核。

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收到申请联盟提交材料时止,所提供联盟正式协议原则上应当签署1年及以上。

二、申请表(格式见材料三)一式6份。

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4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三、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可参考材料四)一式6份。

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4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四、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如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联盟协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附件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申请书

 

牵头单位:

(盖章)

主管部门:

(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江西省科技厅

二○一○年编制

一、联盟简况

联盟名称(全称)

联盟协议生效时间

年月日

技术领域

联盟理事长

所在单位

联盟常设机构的

依托单位名称

常设机构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成员总数

成员企业数量

成员高校数量

成员研究机构数量

二、技术创新目标(限500字)

 

三、联盟成员单位在行业(或领域)中地位的简要说明(若成员单位超过20家,一般只填写20家主要成员单位有关情况)

序号

成员单位名称及法人代码

在行业(或领域)中的地位(限200字)

1

(请在此填写单位名称)

(请在此填写法人代码)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产业发展状况(主要对国内外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概括描述,包括产业发展的现状、前景、趋势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产业技术发展的特点、趋势及我省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概括介绍国内外相关产业技术发展的现状、主要特点和趋势,重点说明当前相关产业核心技术的国内外分布状况,我省在其中所处的位置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等)

 

六、联盟技术创新活动与国家和省战略目标、产业发展政策的关联性(重点说明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战略目标,是否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江西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

如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涉及国家十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或战略性产业,请说明)

 

七、联盟组建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重点说明联盟是否体现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是否有利于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否有利于形成持续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附件3: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写参考

 

说明: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参考》,供联盟构建时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联盟成员

5、联盟的项目管理

6、联盟的经费管理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8、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一般格式内容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六、结尾部分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联盟名称不应包含“中国”、“全国”、“中华”等表示全国性地域概念的字样,及党政机关名称的字样。

名称中涉及的产业技术领域不应过于宽泛,应直接针对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约方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依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作为协议缔约方。

缔约方中必须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具备一类即可。

联盟协议的企业缔约方中,多数企业间应没有相互投资、参股等关联关系。

协议缔约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约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约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鉴于:

(1)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

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

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应以为产业化服务的技术产出为创新目标,例如技术、产品、装置、生产线、工艺、标准等。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确定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联盟成员间的任务分工应当与联盟的创新目标和任务的内容相一致,任务分工要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缔约方。

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设立决策机构,如理事会。

明确决策机构人员产生办法、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工作制度和决策程序等。

设立咨询机构(视联盟具体情况,非必设机构),如专家咨询委员会。

明确咨询机构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工作制度等。

明确设立执行机构,如秘书处或办公室等。

明确执行机构的依托单位。

明确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主要负责人产生办法和工作制度。

明确执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可约定专职人员通过理事长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委派、联盟成员委派、社会招聘等方式聘用。

可视情况明确联盟执行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应当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共同指定,可代表联盟签署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

协议中需要规定对该责任主体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约定内部责任分担方式。

明确约定联盟责任主体超出授权范围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

有对外开放合作机制和组织办法的约定。

参考条款如:

(1)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

理事会为联盟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常设执行机构。

(2)理事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

2.1理事会的组成。

2.2理事会的职责。

2.3理事会议事规则。

(3)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

(4)秘书处依托××单位设立。

秘书处的组成、职责和工作制度。

(5)本协议各方共同约定××单位(一般可以是联盟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超出授权范围、以联盟名义签订协议或进行其他行为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在联盟内部由对该行为进行追认的联盟成员承担连带责任(或约定其他责任承担方式);没有联盟成员予以追认的,则由作出该行为的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自行承担。

联盟对外责任的主体在联盟授权范围内代表联盟签订协议或进行其他行为的,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在实际承担相应责任后,该相应责任在联盟内部由全体成员平均分担(或约定其他责任分担方式)。

(6)联盟秘书处负责组织联盟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对秘书处组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盟成员均有参加的权利和义务。

……

4、联盟成员

明确联盟成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新成员加入、联盟成员退出和除名的程序和方式。

可对新加入、退出和被除名的联盟成员约定有针对性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新加入联盟成员与联盟原有成员之间契约关系的建立方式。

例如可约定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代表联盟与新加入成员签订加入联盟的协议,视同新加入成员与联盟所有成员建立了契约关系;或约定以其他方式建立新成员与联盟所有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

参考条款如:

(1)联盟成员的基本条件。

(2)联盟成员的权利。

(3)联盟成员的义务。

(4)联盟新成员的加入。

(5)联盟成员的退出。

(6)联盟成员的除名。

……

5、联盟的项目管理

约定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等事项。

明确承担政府计划项目须执行相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可视具体情况制定《联盟项目管理办法》作为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联盟协议中约定联盟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联盟项目申请和立项程序。

1.1联盟项目的来源。

1.2联盟项目的申请和立项程序。

(2)联盟项目的实施。

(3)联盟项目的验收。

……

6、联盟的经费管理

明确联盟经费的来源,如联盟成员投入、政府财政资助、银行贷款及其他渠道等。

明确联盟经费用途,如用于公用办公、项目研发等。

明确约定联盟成员对联盟技术创新活动投入以及方式和比例等。

明确联盟经费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及其责任。

如可约定由理事会委托理事长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明确联盟经费的使用规则。

联盟若设立研发基金的,应约定其来源和使用规则。

明确联盟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

经费来源属于政府财政资助的,应明确执行国家有关经费管理监督规定。

可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联盟可就具体的联盟经费管理事项,制定《联盟经费管理办法》作为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联盟协议中约定联盟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联盟经费来源。

(2)联盟成员对联盟技术创新活动资金投入的约定。

(3)联盟经费用途。

(4)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理事长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5)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6)项目研发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7)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界定联盟收益的范围,约定联盟收益的归属、使用和分配原则。

明确约定联盟成员原有知识产权投入和共享规则,新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原则,以及许可使用、转让和转化产生的利益分配办法,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事项。

明确约定联盟对实施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科技成果承担向联盟外扩散义务。

可视具体情况制定《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作为联盟协议的附件,或在联盟协议中约定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审批生效的程序。

参考条款如:

(1)现有知识产权的投入和共享。

1.1联盟成员在加入联盟前和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以外、未利用联盟资源和条件自行研发的现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仍归其享有。

1.2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中,项目合作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投入的现有知识产权及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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