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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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
建筑概况:
工程名称:
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A区(新华1期)二标段安置房工程
工程地址:
高新区中和片区新华社区
建设单位: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四川西南标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片区新华社区,工程包括地上2幢23层,2幢18层,1幢13层的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07057.29m2,建筑总高度:
5#、7#楼55.55m,6#楼:
40.55m,8#、9#楼76.70m。
本工程采用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辨识、评价、及预测系统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变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由于危险性有潜在的性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为事故,故在未发生事故前,如何辨认出潜在的危险源就至关重要,为了能迅速查处危险源,应采取如下两种预先分析方法:
(1)、调查危险源:
先对生产的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识别的,危险性已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事故。
经过以上分析,本工程存在重大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1、脚手架工程;
2、基坑支护工程;
3、模板工程;
4、“三宝”及“四口”防护;
5、施工用电;
6、塔吊安拆、吊装;
7、施工电梯;
二、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的工程隐患分析:
(一)脚手架工程的隐患
脚手架有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两种类型的外墙脚手架,在搭设使用、拆卸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1、架子工凭经验搭设,未按方案施工。
2、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
3、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不够牢固;连墙件偏少,其他工种人员随意拆除连墙件;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规定;
5、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材质不符合要求;
6、施工层脚手板未铺满;
7、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未组织脚手架分段及搭设完毕检查验收,即使组织验收,也无量化验收内容;
8、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定;
9、通道及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规定;
10、脚手架搭设及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未上岗,未经专业培训的却上岗。
由于脚手架存在上述问题,必然造成架体不稳定、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隐患。
(二)基坑支护
基坑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1、未按方案支护,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正确指导施工。
2、基坑周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3、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坡度要求;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排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基坑周边弃土堆料距坑边的距离及材料堆放高度不符合规范规定;
6、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不符合规定,或陡、或窄、或无扶手。
人员上下极不安全;
7、土方开挖时,挖“神仙土”,未按方案进行开挖;
8、机械挖土时,挖土机作业位置土层不稳定;
(三)模板工程
1、未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
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未按设计计算书及方案施工。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4、立柱长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长、交接处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垫几匹砖加高;
5、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未按方案设置扫地杆;
6、混凝土浇灌运输道不平稳、不牢固;
7、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
8、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9、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四)“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隐患
“三宝”及“四口”防护的安全隐患有:
1、部分工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尤其在夏季工人嫌戴安全帽头部热燥,即使戴安全帽,也不符合规定;
2、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平网和立网;
3、悬空作业、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悬挂安全带的,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4、楼梯口、楼梯踏步悬挑端无防护措施;
5、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内壁设平网,设置平网的不符合要求;
6、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坑井无防护措施;
7、通道口未设防护棚,设置防护棚的不牢固;
8、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等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有防护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五)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有: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2、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
3、未采用TN-S系统;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5、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
8、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10、现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电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使用绝缘布包扎;
12、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六)塔吊的安全隐患
1、钢丝绳破损;
2、起吊不符合“十不吊”要求;
3、吊钩无保险装置;
4、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5、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
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7、附墙装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
8、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
9、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
10、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11、塔吊安装后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
(七)施工电梯的安全隐患
1、防坠安全器有效期超过1年,未经重新检验标定;
2、电梯司机离开岗位后未锁闭登机门;
3、电梯下降前电梯司机未锁闭楼层平台安全门;
4、钢丝绳破损;
5、电梯安装后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
(八)施工机具安全隐患
1、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搅拌机的共同隐患是未做保护按零和无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护手、手柄等无安全装置,安装后均无验收合格手续;
2、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
3、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4、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无防雨罩;
5、搅拌机作业台不平整,不安全,无防雨棚,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
6、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相互间距和气瓶与明火间距不符合规定,无防震圈和防护帽,无回火装置;
7、翻斗车自动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8、潜水泵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三、施工现场造成“五大伤害”事故的预防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换言之,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潜在的事故隐患。
对于事故的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
(一)首先要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应做好如下工作:
(1)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只有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始终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意识为自我需要,把遵章守纪和安全操作变为自觉行为,才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2)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安全知识岗位培训的目的。
是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和技能、技巧,以及正确处理意外事故的应变能力,从而有效地避免因无知、不懂技术而发生事故或导致事故扩大。
(3)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安全确认制活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作业。
对于要害设备和特种作业,为了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事故,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确认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搞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为。
(二)、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
据对高处坠落事故的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不牢固;在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时发生倒塌;违章乘坐吊篮,钢丝绳断裂和断绳保险,吊盘停靠装置或超高限位失效,失灵等;搭设脚手架时,竹木或钢木混用,材质过细,立杆间距过大,与墙体拉结等;自制悬挑式脚手架缺乏相应的设计计算资料,支撑杆件钢木或钢竹混用,无剪刀撑,缺少拉杆和斜撑,立杆排列混乱,造成整体失稳;塔吊安装和拆除中,违反安装、拆卸程序或在使用中超载。
“三宝”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挽救了无数职工的生命。
已被建筑企业广大职工公认为安全“三宝”。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佩戴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帽;
(2)悬空作业人员必须记好安全带;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
(三)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机械伤害事故时安装工程施工的“三害”之一,是安装工程施工重点预防的伤害事故。
1、机械工具所有外露的旋转部分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必须安装牢固,并且性能可靠。
2、为防止运行中的机械设备或零部件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3、机械设备应设置可靠地制动装置,以保证接近危险时有效的制动。
4、机械设备的气、液传动机构,应设由控制超压、防止泄露等装置。
(四)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
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是指物体从高处坠落砸伤人的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有:
1、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投工具、物料;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3、出入通道、建筑物出入口都应搭设护头棚。
4、起重吊装作业,被吊起物下面和起重臂下面严禁站人。
(五)触电事故的预防:
据触电伤亡事故的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在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没有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
造成施工机械设备或钢管脚手架碰触高压线;水泵、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漏电;手持电动工具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造成设备漏电;电线电缆破皮,老化造成漏电;移动式照明为使用安全电压或照明电极接错而发生漏电。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
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
必须实行TN-S系统及两级保护。
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按规定做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配备工作。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六)坍塌事故的预防;
据对坍塌伤亡事故的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做好固壁支撑;楼板上堆放过多物料或支撑模板、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而断裂。
对于防止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国家已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防止坍塌伤亡事故的不断发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
对于土质松散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
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建筑机械、机具或其它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坍塌。
确因施工需要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荷载验算。
四、施工现场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足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施工现场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
1、应急电话:
急救电话:
120,火灾报警电话:
119,。
2、常备药品:
急救箱、担架、止血胶布、氧化袋及其他抢救药品。
3、抢救器材:
软梯、担架、安全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