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6990137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docx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新修订范本

演艺活动转播许可合同

甲方(许可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被许可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在新媒体平台实时转播或以信息网络传播演艺活动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演艺活动信息

(一)本本合同约定的演艺活动的基本信息如下: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周年庆祝演出

活动时长:

单场150分钟至180分钟(正式开始至活动结束)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规模:

本次活动面向约200名观众

活动性质:

需收取费用的商业性活动

节目安排:

见附件

以下简称“演艺活动”或“该活动”。

(二)如需调整演出时间、地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如确需调整演出时间、地点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此时甲方应对乙方已经为转播所支出的成本进行补偿。

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三)甲方承诺:

甲方已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妥善办理与本合同演艺活动相关的各项行政许可、备案、消防报备等手续,能确保该活动顺利举行。

相关证明文件见本合同附件“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四)原有作品作者及表演者权授权声明

甲方确认,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著作权人、表演者、相关主体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词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权人)授权:

甲方承诺,对于本次演艺活动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拍摄与转播,已取得涉及全部音乐词曲及其他作品原文作者(版权人)的同意。

2、表演者授权:

甲方承诺,对于本次演艺活动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拍摄与转播,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员、单位的同意。

上述授权所需费用(如有)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上述授权导致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许可权利

(一)许可权利

1、许可权利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

即甲方许可乙方将演艺活动的现场表演过程在指定新媒体平台进行转播;转播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除本合同明确授予之外的权利,均由甲方保留,乙方不得行使。

(二)指定新媒体平台

1、指定新媒体平台:

乙方自行运营的下列在线视频网站及手机端、PAD端App:

视频网站网址:

APP名称:

2、如乙方变更域名或开设分站,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将甲方授权影视节目在新域名平台上线。

3、除上述明确列明的新媒体平台外,乙方需要通过其他电视台、网络平台、IPTV、互联网电视、数字电视等方式传播演艺活动的,需要另外征得甲方同意。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许可、超级链接、深层链接、播放器嵌套、共同设立合作频道等),使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得以直接或间接播放。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电信互联星空及其他网络平台、网通、铁通、移动、联通、广电等运营商网络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CP或SP形式的合作来播放。

(三)许可地域:

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乙方不得在许可地域外行使许可权利,不得向许可地域外的用户(根据IP地址判定)转播和播放。

(四)转播方式

乙方有权以“许可期限内播放(不含实况直播)”的方式进行转播。

1、许可期限:

演出结束后满30天(起始日)起的36个月;起始日之前,乙方不得直播和转播。

2、转播次数:

不受限制。

(五)许可方式:

独占许可。

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许可期限内,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许可权利,乙方对该许可权利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在乙方许可期限内以及乙方转播之前,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转播、新媒体平台转播)转播该演艺活动。

(六)许可方式:

普通许可。

甲方仍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各种方式转播该演艺活动。

(七)许可方式:

独家直播。

在乙方直播结束前以及直播结束的7天内,乙方对该许可权利享有排他的独占权,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转播、新媒体平台转播)转播该演艺活动。

上述期限结束后转为普通许可,甲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各种方式转播该演艺活动。

(八)上线播出方式:

首播。

甲方授予乙方首次发行传播该影视作品的权利。

即在乙方播映之前以及乙方播映完毕之后的30个日历天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等)公开播映该影视作品。

(九)转许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许可权利转许可给第三方行使。

第三条许可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如列明多项费用,则应分别计算支付。

(二)固定许可费用

1、含义:

无论转播实际效果如何,该费用均需支付。

2、固定许可费用标准:

人民币(大写)元(¥元)。

3、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三)直播打赏收入分成费用

1、含义:

甲方有权获得实时转播过程中所得的一定比例的打赏收入。

2、计算公式:

直播打赏收入分成费用=直播打赏收入总额*甲方分成比例。

(1)直播打赏收入总额是指:

(2)甲方分成比例:

当直播打赏收入总额折算达到¥元时,甲方提成比例为%;

当直播打赏收入总额折算达到¥元时,甲方提成比例为%;

当直播打赏收入总额折算达到¥元时,甲方提成比例为%。

(3)支付方式:

乙方应自演艺活动实时转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支付该费用。

(四)有效付费点播量分成费用

1、含义:

有效付费点播量,是指每一乙方平台付费用户有效播放演艺活动作品时长超过6分钟的观影行为(一次或一次以上均计为1次有效付费点播)。

其中:

(1)本条约定的“付费用户”,是指通过乙方官方渠道或乙方指定正规渠道购买乙方会员或通过乙方平台付费点播观看该演艺活动的用户;

(2)本条约定的“有效播放”,是指真实播放影片的行为,不包括因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行为而产生的播放、无效付费点播及其他乙方有合理理由扣减、排除的播放;

(3)本条约定的“超过6分钟”,是指大于6分钟,不含6分钟。

(4)双方确认,演艺活动的有效付费点播量以乙方后台提供数据为准。

1)结算标准

乙方平台对演艺活动定级结算模式如下:

合作模式

结算标准

具体内容与计算公式

A级合作模式

2.5元独家

经乙方内部评审达到乙方A级独家合作标准的,每个有效付费点播可以获得2.5元分成。

则甲方点播分成收益=A级独家演艺

B级合作模式

2元独家

经乙方内部评审达到乙方B级独家合作标准的,每个有效付费点播可以获得2元分成。

则甲方点播分成收益=B级独家演艺活动有效付费点播量*2元

C级合作模式

2元独家

经乙方内部评审达到乙方C级独家合作标准的,每个有效付费点播可以获得2元分成,则甲方点播分成收益=C级独家演艺活动有效付费点播量*2元

经前期乙方内部评测,甲方演艺活动可采用的合作模式是:

A级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可能就演艺活动开展的其他分成补贴合作,具体合作细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2)结算方式:

许可期限内,每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一个结算周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结算付款。

(五)审计:

甲方有权要求对本条约定的各项收益、费用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审计发现乙方提供的结算报表列明的上述各项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超过5%,则乙方除了需要补足费用差额之外,还应当承担该审计费用。

(六)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发票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四条转播安排

(一)转播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需设备、人员及相关成本与费用。

转播工作包括:

现场录音录像;后期加工;直播(如有)相关操作。

(二)甲方应为乙方转播工作人员提供协助,包括:

1、转播位置安排:

2、转播工作人员:

(三)实时转播技术要求:

1、音质:

要求为多声道架构,可完成单声道、立体声、4.0、5.0、5.1、7.1的多场景现场制作,尽量还原现场音质;

2、画质:

要求为全流程4K超高清(HDR)制作,保证转播效果;

3、机位:

要求在正对舞台中央、舞台两侧前方、舞台俯瞰视角、正对观众席各安排一台机位,满足演艺活动直播的远近景切换需求;

4、人员:

要求乙方至少指派5名专业制作人驻演艺活动现场负责机位切换、音像制作事宜,辅助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5、设备:

要求乙方自行提供移动转播车一台,双方确认,该设备的维护、管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转播实施方案:

1、设备安装与调试:

乙方须于各场次演艺活动举行的5日前指派专业工作人员赴演艺活动现场完成视音频设备的安装、架设、模拟与调试,以保证所有设备能够满足实时转播的需求。

2、转播预演:

乙方须于各场次演艺活动举行的3日前将移动转播车开抵演艺活动现场,根据各场次演艺活动的彩排时间安排进行转播预演。

期间,甲方可指派2名工作人员进入乙方转播车内参与转播预演过程,乙方应充分参考甲方工作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

3、正式转播: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转播工作事宜。

4、清退场:

实时转播结束后,乙方需及时移除相关视音频设备等,因移除、运输乙方相关设施设备的费用、维护责任等均有乙方承担。

5、数字带提交:

乙方应于各场次演艺活动的实时转播结束当日将实施转播的高清数字带(1份)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

(一)知识产权归属

1、该演艺活动及乙方录制的录音录像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作为录制者的署名权。

2、在不与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的权利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该演艺活动音像制品(包括乙方制作交付给甲方的母带)的使用并自行取得其收益。

(二)演艺活动元素的使用

1、乙方在转播前期宣传过程中,有权采用演艺活动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海报、宣传片等,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演艺活动中的相关元素,包括表演者肖像等。

2、乙方不必另行为演艺活动元素的使用行为支付费用,但仅限于对该演艺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的合理目的,且不应使观众产生任何误解。

(三)演艺活动著作权:

甲方为该演艺活动的著作权人;本合同的签订不代表著作权的转让。

(四)甲方保留的其他权利:

本合同中未明确授予的权利,均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行使。

(五)维权的权利

1、本合同项下甲方授予乙方之权利被侵害时,乙方享有维权并收取所有和解金、赔偿金等维权收益的权利,甲方需在乙方维权过程中尽最大能力提供相应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出具相关声明或证明)。

2、双方进一步确认,前述维权行动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束的,则乙方有权继续进行直至该维权行动结束。

3、上述维权所取得的赔偿金额应按甲方%、乙方%进行分配;但乙方对维权的合理支出可从赔偿金额中扣除。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一)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

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

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

(二)甲方承诺: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二)乙方承诺: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第七条保密

(一)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二)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

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货物、设备与材料,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二)甲方未能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著作权及权利人许可,导致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如因权利瑕疵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

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二)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一)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二)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三)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四)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五)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请填充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附件:

演艺活动节目清单(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