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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相关材料总结

考点考场设置标准

一、考点设置标准

(一)考点选择应按择优原则,设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和高考定点学校。

(二)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

主考由该考点的主要负责人或考试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担任。

(三)考点须配设试卷保管、试卷收发、保卫、后勤、医务等工作人员及相关设施。

应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考场分布图、考场安排表(考场编号)、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表等有关内容。

(四)每个考点应配备身份证鉴别仪、无线电信号扰断仪和金属探测仪等设备。

(五)考试前,应当公布考点的法定地址、乘车参考路线等。

考点入口处应有“河北省公务员录用(选调生选拔、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考点”明显标识,考点内主要道路和路口应设有醒目的指示标识。

二、考场设置标准

(一)考场要选择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四周环境安静的教室。

阶梯教室不得用作考场。

考场内座位须单人、单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桌子清空桌屉后放置,有条件的应倒放。

(二)考场号整体连续编排。

每个标准考场安排30名考生,抽签设男女监考人员各1名;每10个考场至少由考试主管机构另选派1名流动监考,监督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

(三)有条件的考试机构应使用有监控设备的考场。

(四)考试前,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应当与当地公安、教育、无线电管理、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交通疏导、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工作。

试卷管理

一、试卷预订

(一)试卷袋统一采用30份规格,并实行塑封防潮防开裂。

(二)考试用卷(试卷袋数),各地根据考点、考场设置情况,严格按照考试各科目实际报名确认的人数,预订数量准确,不得多报多订。

(三)试卷预订单须经2人以上复核,认真核对试卷预订单中的各项内容,防止发生错报和漏报现象。

确认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

(四)每个考点按科目、类别各配发1袋备用试卷。

无特殊情况,不得启封备用试卷。

确需启封的,须报经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同意,由考点主考(副主考)、人社系统考点负责人员和纪律监督人员签字后启封,并需认真填写《备用试卷使用明细表》。

备用试卷(包括启用的和未启用的)须保存在省级考试机构。

二、试卷运送

(一)试卷必须由2人以上专人(不含驾驶员)押运。

押运途中,不得携带无关人员,严禁搭载无关物品,押卷人和卷车不得兼顾办理其它事情。

(二)有条件的考试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试卷运送车辆,不得使用出租车或其他社会车辆运送试卷。

(三)建立试卷押运途中安全零报告制度。

三、试卷交接

(一)试卷接收方须向试卷送交方出示身份证件,且接卷人必须是上报信息里的接卷人员,经确认无误后进行交接。

(二)试卷交接时,应由交方、接方和监督方三方对各科目试卷(及答题卡)袋数量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并对包装和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并确认存放安全后由三方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三)试卷交接时,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密封签,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

四、试卷保管

(一)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试卷库。

试卷库必须具备严密的防火、防盗、防潮设施和完好的实时电子监控装置。

(二)建立试卷存放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试卷存放期间须有2名以上专人昼夜值班,并做好试卷保管情况记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卷存放场地。

严禁将考试试卷(及有答题信息的答题卡)在考点隔夜保存。

(三)除特殊情况外,考试前考区保管试卷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考试结束后,考区保管含考生答题信息的答题卡等有关考试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试卷分发、回收及销毁

(一)除特殊情况外,考区应在考试开始1小时前将考试用卷分发到考点,考点应在第一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第二科考试开始前20分钟将所考科目试卷分发给监考人员。

(二)考试结束后,就地清验试卷、答题卡的数量,检查考场记录、袋装等有关事项和程序是否完整、正确,并经主考(或核验人员)核准后,方可密封。

(三)除特殊情况外,考点于考试结束当天将全部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有关材料交考区存放。

(四)考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含有考生答题信息的答题卡等有关考试材料运送到阅卷点存放。

(五)除特殊情况外,考区将试卷和不含考生答题信息的所有考试材料由考区集中封存,考试结束6个月后监督销毁。

六、注意事项

(一)试卷管理各环节必须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

严禁临时工等非正式工作人员负责试卷押运、交接、保管、拆封和分发等工作。

(二)所有人员不得对试卷(试题)进行摘抄、拍摄、复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有关考试材料携带出考场。

(三)接卷人和交接地点必须是上报信息里的接卷人和交接地点,身份证号码与所报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一致。

(四)试卷在押运、交接、保管、拆封、分发过程中,发现试卷失密、泄密以及其它重大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省人事考试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尽快查清原因和失密范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候处理意见。

(五)销毁试卷须由专人在指定地点对试卷进行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主考、副主考工作职责

一、落实各项考务工作制度,明确考点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负责考前监考培训工作,审核监考人员资格,组织抽签确定各考场监考人员,督促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

三、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考场布置和考前准备等情况。

四、掌握考试时间,发出考试预备、开始和结束的命令。

五、对违反纪律的监考人员及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

按有关规定处理违纪违规考生及相关人员。

对考试期间发生的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遇到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作弊事件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批准考场内调剂或替换缺损、错装或有质量问题等的试卷、答题卡,并与考场监考人员同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注明原因、签字。

七、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八、督促检查监考人员做好试卷装封、回收工作,防止错装、漏装试卷,检查无误后,批准密封。

九、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十一、按照权限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其他问题。

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

 

监考人员主要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基本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节选,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三、检查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督促考生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节选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发现和报告考试异常情况。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考试有关纪律规定,将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

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需在答题卡上涂写违纪标识。

六、制止与本考场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七、管理本考场考试材料(试卷等)。

八、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九、考试期间,须穿软底鞋,佩戴监考标志。

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

严禁抄袭。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办法(试行)节选

一、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参照2013年度中央机关公务员招录规定)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节选》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笔试考务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考前准备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12日

(星期日)

08:

00-09:

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

00-12:

00

申论

二、考场内前后黑板要擦干净或进行遮挡,墙上凡知识性的挂图一律摘掉或遮挡,地面上、桌斗里不许有任何废纸及其他物品,每场一清理。

三、座位号贴在桌子左上角,按“一条龙”方式排列(四列7-8-8-7式,五列6-6-6-6-6式),从靠近教室门口一列的第一桌开始由前向后排座位号,然后再由后向前编排第二列课桌,以此类推。

考场入口处要标明考场号,便于考生核对入场。

四、各服务处所要张贴明显标志。

考试区域外4--6米处划出禁区,并有禁区标志,设专人守卫禁区。

五、要抽调政治可靠、品德良好、作风过硬、工作认真、执行规定严格、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试回避有关要求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

凡有子女、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参加本次考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予以回避,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在考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所有工作人员做到:

不参加培训不准上岗,不明确职责不准上岗,不掌握规则和程序不准上岗。

六、每个考场需准备草稿纸、胶水、小刀、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座位号签,每个考点需准备核查考生身份时拍照使用数码相机及存储设备等考试用品。

七、2015年4月11日下午,各考点考务准备工作就绪,市级公务员考试机构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培训情况。

考生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及乘车参考路线。

第二部分考试实施

一、铃声设置(2015年4月12日上午)

7:

40(短音)------考生进入考场

7:

50(短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预备

8:

00(长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开始

9:

30(长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

9:

45(短音)------考生进入考场

9:

50(短音)------申论考试预备

10:

00(长音)------申论考试开始

12:

00(长音)------申论考试结束

二、实施步骤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

07:

20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考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

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规定的标志上岗。

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抽签结束严禁监考人员私自调整监考考场。

考点应允许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的考生提前进入校园。

并安排保安人员专人负责疏导指挥,维持秩序。

07:

30监考人员领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试卷(试卷袋内含答题卡袋)、草稿纸、《考场信息核对表》及考试用具。

认真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和其它异常情况,如有问题,要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处理。

领取试卷后,主监考员和监考员同行直入考场。

07:

40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未能出示法定身份证件并持其他证件如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不得入场。

监考人员须认真核对考生所持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齐全、有效,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在《考场信息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注意:

考生不得修改《笔试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核查时如发现考生所持《笔试准考证》因擅自修改与《考场信息核对表》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指导语:

大家好!

欢迎参加河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

你所在的考场是××考点××考场,请核对自己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与所在考点、考场和桌角上的座号是否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按违纪违规论处。

请考生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到考场指定的地点,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07:

50听到短音铃声,主监考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启封。

主监考、监考共同核对题本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及封条、报告单数量,确认无误后,先向考生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再发题本,要求考生正确填写(或填涂)题本、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提醒考生不得向后翻页,不得提前答题。

指导语:

这是本次考试的试卷袋,大家看一下,密封完好无损。

现在请两位考生上来核验密封情况,并签名(验封签字结束后,当众启封试卷袋,把启封后的试卷袋放置桌上,到要求时间再发放)。

现在分发答题卡。

首先检查答题卡有无脏污或折叠等,需要更换的请举手报告。

现在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指定的位置。

准考证号从左往右依次填写,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每一竖排只填涂一个对应的数字。

答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上填涂。

如需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再选涂新的答案。

不按规定填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意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07:

55监考员分发试卷(题本)

指导语:

现在开始分发试卷(题本),在试卷(题本)封面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请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听到开考指令后再翻页。

打开试卷(题本)后,如发现有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请举手报告。

08:

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指导语:

考试开始,请大家作答。

08:

10监考人员开始进一步核对考生身份及相关信息。

主监考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持《考场信息核对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答卷(卡)上所写(涂)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考场信息核对表》、身份证件上的照片及信息是否相符。

核对完后按监考人员职责做好监考工作。

每场考试期间,身份证鉴别仪由考点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将设备依次传递交给各考场监考人员,逐一核验考生身份证件。

核查考生身份证件时,经仪器检测情况异常,且难以辨别真伪的,可先让考生参加考试,但须告知该考生必须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的引导监督下到考务办公室填写考生信息核查表并要求考生手持身份证件拍照备查(另需将考生携带的相关证件特写拍照),同时监考老师要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注明详细情况。

告知考生,如未按要求到考务办公室接受核查拍照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耳机探测仪由考试机构选派的工作人员使用,每场考试期间,按责任考场不间断游动巡查,监测无线通讯作弊,发现信号源,对作弊证据确凿的,要在监考的协助下立刻终止该考生考试,并引领到考务办公室登记处理。

08:

30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卷(题本)、答题卡,在缺考人员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其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无碳复写式“考场情况记录单”上(一式两份,一份考区留存,另一份封入答题卡袋内)。

“考场情况记录单”须本场两名监考人员共同签名。

09:

15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指导语:

现在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大家注意安排好时间。

09:

3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收取试卷(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或核验人员)验收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指导语:

考试结束,请大家马上放下笔,停止做题,核对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填写正确,核对无误后,将试卷(题本)和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课桌上。

现在开始收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在清点试卷和答题卡完毕之前,请大家坐在原位,保持安静,不要离开考场。

监考员依次逐个收取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回收完毕并确认数量无误后,监考员宣布:

现在可以离场,谢谢各位的合作。

特别注意:

一定要高度重视和保管好题本、题卡,杜绝考生带走题本、题卡现象的发生。

考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别装封,避免答题卡漏装、误装。

(二)申论科目考试

09:

40监考人员领取申论考试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认真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和其它异常情况,如有问题,要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处理。

领取试卷后,主监考员和监考员同行直入考场。

09:

45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一致)进入考场。

监考人员须认真核对考生所持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齐全、有效,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在《考场信息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指导语:

大家好!

欢迎参加河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申论》科目笔试。

你所在的考场是××考点××考场,请核对自己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与所在考点、考场和桌角上的座号是否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按违纪违规论处。

请考生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到考场指定的地点,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

监考员宣读申论答题注意事项:

①答题前,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报考职位和准考证号填写清楚。

②用2B铅笔将答题卡准考证号所选项涂黑,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

③仔细审阅答题卡,按规定题号答题,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④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⑤严禁对A3幅面答题卡做任何折叠,保持答题卡卡面平整。

09:

50听到短音铃声,主监考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启封。

主监考、监考共同核对题本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及封条、报告单数量,确认无误后,先向考生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再发题本。

指导语:

这是本次考试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大家看一下,密封完好无损。

现在请两位考生上来核验后在试卷袋以及答题卡袋上记录,并签名(验封签字结束后,当众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核验无误后,把启封后的试卷袋放置桌上,到要求时间再发放)。

现在分发答题卡。

首先检查答题卡有无脏污或折叠等,需要更换的请举手报告。

现在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指定的位置。

准考证号从左往右依次填写,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每一竖排只填涂一个对应的数字。

注意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09:

55监考员分发试卷(题本)

指导语:

现在开始分发试卷(题本),在试卷(题本)封面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请阅读申论试卷(题本)有关说明,听到开考指令后再翻页,不得提前答题。

打开试卷(题本)后,如发现有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请举手报告。

10:

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指导语:

考试开始,请大家作答。

10:

10监考人员开始进一步核对考生身份及相关信息。

主监考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持《考场信息核对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答卷(卡)上所写(涂)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考场信息核对表》、身份证件上的照片及信息是否相符。

核对完后按监考人员职责做好监考工作。

按前场考试要求,逐一核验考生身份证件。

同一考生第一场考试因同种原因已拍照、登记的,第二场考试没有新的情况,不再重复拍照,但监考人员还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再次注明情况。

10:

30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卷(题本)、答题卡,在缺考人员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其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无碳复写式“考场情况记录单”上(一式两份,一份考区留存,另一份封入答题卡袋内)。

“考场情况记录单”须本场两名监考人员共同签名。

11:

45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指导语:

现在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大家注意安排好时间。

12:

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申论》科目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收取试卷(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或核验人员)验收准确无误后,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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