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代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及防控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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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及防控措施

浅谈当代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及防控措施

2009级学员梁福斌

论文摘要:

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近年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特点,分析了违法犯罪形成原因,指出了必须通过加强法律素养培养、健康心理引导、思想道德教育、构建社会文化环境,从根本上强化当代青年学生法制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关键词:

青年学生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心理引导道德教育社会文化环境法制意识

一、我国法制教育现状及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特点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从普法教育开始就始终常抓不懈,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教育中,青年学生就属于重点教育对象之一,尤其是实施“二五”普法中,还特别强调在校大、中专学生是重点对象。

“四五”、“五五”普法虽然没有直接提到青年学生,但青年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始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了,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校园违法犯罪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全面转型,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随之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原来相对静止、相对封闭、有序的生活状态,开始走向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

尤其是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更多更快的信息,开阔了我们视野、增长知识,同时,也带来无尽的诱惑。

身处校园中的青年学生们,由于缺少社会实践经验,认识、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还不成熟,抵御诱惑、防范风险的意志力比较薄弱,导致致不良现象和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有证据表明在校青年学生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有明显上升。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的调查很具代表性:

2001年该区在校青年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还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得出结论,青年学生犯罪大多数是因为不懂法。

于是该院在2003年3月28日成立了“在校青年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力图从法制宣传教育的角度去遏制青年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打牌被怀疑作弊,怒杀四名同学;2005年从小被家长、老师和同学认为是好学生的大学生马瑞丰,仅仅想得到一部手机便伙同他人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2006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的一个小村庄,大学生李征拎起镢头连杀七人,只因其中三人与他有点“小恩怨”;2008年17岁的中学生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欠下500多元赌债,为偿还赌债赵佳手持三棱刮刀抢劫9名小学生的财物,劫得赃款400余元,被判抢劫罪入狱;2009年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萧山某高中17岁的学生阿红,因一点小矛盾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名同学,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后弃尸野外;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仅因

害怕被人认出遂将伤者连刺八刀致其死亡。

等等,这一系列青年学生恶性犯罪案件带给人们深思,我们不能简单将青年学生的违法犯罪归结为是不懂法而造成的,应该说我们的法制教育体系结构是完整的,内容是充实的,覆盖面是广泛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

但看着这一个个案例,在给本人、家庭、社会造成了无可估量损失的同时,也在不停地拷问我们的教育者、家长和社会。

青年学生可谓知识青年,正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但他们同样存在思想道德缺失,心理扭曲、法制意识淡薄的严重问题。

学生是要走向社会的。

在校青年学生的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话,那么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社会青年违法犯罪率大面积升高,并呈犯罪多样性和不可预知性发展。

2010年10月,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

青年肇事者面对闻讯前来堵住其逃路的人群竟口出狂言:

“有本事你们告我去,我爸爸是李刚”。

近年来部队青年官兵违法犯罪也呈现出暴力化、多样化趋势。

如我部近年发生的林春杀人分尸案;张大庆出卖军事秘密案;胡鹏等贩卖毒品案,还有前不久驻吉林某部战士林鹏汉、杨帆、李鑫鑫、张新岩携枪出逃杀人案,等等枚不胜举。

这些青年官兵入伍前都是优秀学生或社会青年,只因为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小事或绳头小利便抛弃光明灿烂前途沦为暴力犯罪分子。

二、青年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分析

大多数专家学者对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分析认为:

贫困是他们违法犯罪的第一原因。

理由是现今的青年学生,面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有着较为广泛的社会交际和较高的消费水平,但却没有固定的收入,想法弄钱促使其实施一些犯罪行为。

但笔者认为,认真分析青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原因,真正原因在于青年学生的思想认识能力低下和心理素质不健全。

前文提到的马加爵、马瑞丰、李征、阿洁、赵佳这类恶性犯罪案件,他们在经济上可能确有困难,但经济困难并不是根本性问题,而是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家庭贫困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思想贫困才是根本所在。

由于不能正确面对和认识贫困,在思想上产生了误区:

因自己贫穷,别人看不起自己,不和别人交往,慢慢的将自己孤立起来;生性多疑,别人的一言一行都认为和自己有关,一天到晚生闷气,一点小事就记恨在心,得不到释放,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变态或者扭曲的心理——仇恨心理,憎恨有钱人或者因小事产生报复杀人行为。

作为青年学生所受的教育程度,不会知道自己行为的错与对,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没有被控制。

校园违法犯罪案件一直以来都是以人身伤害案和盗窃案为主。

随着案件数和违法犯罪人数的上升,犯罪情节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人身伤害类案件的手段之残忍,使得许多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大呼法制教育的失败,最起码是不到位。

认真反思,并不是因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失败或者不到位,从青年学生进校的第一天起,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可以说是伴随着他们一路走过,系统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他们身上从来就没有中断过。

现阶段,随着犯罪案件数量上升和犯罪人数的不断增加,使得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已经从培养青年学生守法意识转变为除培养守法意识外,更注重强调自我保护意识。

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可这种教学方法的转变,有放弃那些可能违法犯罪者之嫌——挽救不了你,不给你伤害我的机会!

自我保护意识强的人,不容易受伤害,但不是不会受到伤害,大多数是不可能躲过侵害者的自动攻击行为,可以说是防不胜防。

反过来,那些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不仅给他人造成伤害,给社会造成危害,同时他们自己也是受害者。

青年学生违法犯罪不仅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一种观点正得到普遍认同:

暴力亚文化能诱发青年学生暴力犯罪的发生。

美国最近有人对188件案例进行分析,涵盖的对象接近25万人次,得出的结论是浸淫于暴力文化的青年人,其涉猎“现实暴力”的可能性比正常人高出31%。

暴力亚文化包含的“暴力因素”主要有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书籍、互联网等媒体中隐含、散布、弥漫、渲染的打斗、凶杀、爆炸等暴力内容。

这些大众传媒借助影视、网络、书刊等形式向青年学生灌输暴力思想,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使他们在解决问题时选择暴力的形式。

前面提到的几个恶性案例均属于这一类型。

具体而言,暴力亚文化对青年学生暴力犯罪的诱导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暴力亚文化氛围调动了青年学生暴力犯罪的心理形成。

从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看,青年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他们具有活动量增大,精力过剩,思想活跃;易兴奋,易冲动,控制能力低;对自身的需求不断扩大等特点。

与此同时,青年学生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自我调节能力。

在暴力文化的诱导下,他们可能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活动中。

青年学生个性心理结构是一种多层次多水平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其内部因素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相互制约,心理呈现敌意、妄想、好胜、易受刺激、易攻击、模仿力强等特征。

同时,青年学生思维简单,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差,容易受到暴力亚文化的消极影响,在个人需求中得不到满足时,就可能不择手段,向有关的人或社会实施攻击行为,导致暴力犯罪的发生。

二是暴力亚文化为青年学生暴力犯罪提供价值支持。

青年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易受外界影响而改变自身的价值取向,而大众传媒的普及,推动青年学生社会化进程,进而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改变。

暴力亚文化所体现的价值观往往是反社会倾向的,即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当个人的欲求或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就容易采取暴力掠取或报复。

他们对于犯罪行为持与其他人不同的价值观念,在这种亚文化氛围中,暴力已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渗透到青年学生的品质之中,把使用暴力看成理所当然的事,对自己的暴力行为丝毫没有羞辱感,反而更加崇尚暴力,对不使用暴力者歧视或排斥。

三是暴力亚文化为青年学生暴力犯罪提供行为模仿范本。

学习模仿与角色扮演是犯罪心理形成于固化的重要途径。

模仿是指行为人有意无意地对某种刺激做出类似反应的行为方式。

模仿不但能使人形成新的行为,也可以使原有的但潜伏的行为得以表现,或是已有的行为得以加强或改变。

一些青年学生在观看了暴力影片或报道后,对影片或报道中的暴力情节非常感兴趣,当他们想要采取暴力解决问题时,便自然会运用他们认为行之有效的那些暴力影片中的方法。

现在的大众传媒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迎合青年学生的好奇心理,往往对一些犯罪手段、犯罪经过、破案手段等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客观上给青年学生以诱导的作用。

同时暴力文化具有刺激性和新奇性,就更加满足了青年学生的强大掠奇心理,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心理,最终导致暴力犯罪行为的发生。

如前述说的马加爵之类的青年学生,他们有文化、有智商、有理智,但在对待人际矛盾或利益冲突时却使用暴力。

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的使用暴力行为的原因了。

从青年学生所受的教育和拥有的知识量来说,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更懂得生命的重要,更具有道德心,更应该具有人性,更具有分析问题判断是非的能力,但事实并非如人

愿。

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青年学生的心理素质亟待提高,道德意识必须加强,法律知识需要加大灌输。

一句话概括:

必须从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认识能力,培养法律心理素质和法律道德素质等法律素养的综合教育入手,才能改变当代青年学生的违法犯罪现状。

三、防控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几点措施

(一)强化法律素养培育

前面我们分析了当代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及法制意识状况,凸显了德育教育的迫切性。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及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编写教材,即从道德、法律和心理方面加强教育,力求培养健康合格的青年学生。

从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培养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角度来看,这实际上就是在强调法律素养教育。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把所学的知识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

对青年学生采取的系列法律教育使具有了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并没有真正形成法律心理和法律道德意识,也就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用法律来分析自己行为,约束自己行为的习惯和能力。

法律心理是一种将已获得的法律知识内化和融合,并能自觉运用法律分析判断和控制自己行为的健康心理状态。

从大多数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难看出,心理失衡是其犯罪的主因。

16—25岁是个人生理和心理趋于成熟阶段,由于认识能力的偏差,一些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压力成为其实施行为的主导因素。

与生理上的成熟相比较,一些青年学生的心理发育相对滞后,自控能力较差,情绪容易失控,最终导致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心理不健康或不成熟,使法制教育失去了良好的主观环境。

法律道德是指行为主体所具有的能自控、自律,严格守法的意识。

法律道德也要求主体将所学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内化和融合,进而影响自己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由守法的自律过程转变为自觉过程。

法制教育需要两个大环境:

一是法制教育的客观环境,即国家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有一个能客观公正执法的队伍和公正执法的社会现实。

二是法制教育的主观环境,即广大社会成员具有知法、懂法的法律意识,能够守法、用法的法律心理以及能够自我约束自己遵守法律的法律道德素质。

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也需要良好的法制客观环境和主观环境。

建设良好的客观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长期的社会工程,但建设良好的主观环境则是学校在培养青年学生法律素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控制和预防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关键性因素。

这里主要从教育的角度来谈如何培育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首先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健全法律意识,克服法制教育过程中的“法条解读”现象。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通过法制教育主要是让青年学生懂法,明白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利用“案例说法”,触类旁通式地触动青年学生的情感神经,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伤熊后说:

“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

不是违法我就不清楚了”。

这些说明青年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能力欠缺,同时也反映了法制教育的缺陷。

在今后的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把法律的真谛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给青年学生,使他们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变为自己知识体系一部分,从而提高他们内在的素质,使他们用内在素质约束外在行为,从而整体上提高大学生知法、守法的水平。

其次要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的校园伦理关系。

随着学校教育体制,特别是高等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办学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学校的育人模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学校必须健全制度改进作风,做好管理和疏导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管理工作。

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的各种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管理人员应注意深入实际,重视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学生的各种困难,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矛盾,不使问题成堆、矛盾激化。

对思想问题要耐心细致,入情入理。

另外,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更要解决其思想结症,防范其走向犯罪。

校园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内部管理的加强,实际上是在增加大学校的软实力,即通过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学校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形成和谐的校园伦理关系,因为学校内部成员之间的心理互动关系更利于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解决。

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教育工程,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应该将其作为首要工程来抓,以防止给社会输出“废品”或“危险品”。

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把青年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作为首要问题去抓,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者”们具有完善健全的人格品质,让他们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加强健康心理引导

青年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都在趋于成熟,但还没有成熟。

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容易冲动,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做事欠考虑;渴望走向社会却没有完全走向社会,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误人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培养青年学生健康的心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明确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的真正含义,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方法是青年学生道德教育的首要问题。

在学生教育过程中,由于青年学生不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真正意义,并且还存有强烈逆反心理因素,所以反复对他们强调生活态度和人生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只有将理论问题通俗化于现实生活当中,让青年学生自己理解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以及人生态度、人生方法的意义。

二是抓住实例教学时机,培养青年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抓住“特别”时期的一些“特别”事件,以“现场方式”对学生进行情感式教育,让青年学生明白现实生话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更好的培养其心理承受能力。

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压力对于心理趋于成熟而未成熟,心理波动很大的青年学生来说是关键性因素。

因此,在日常教学管理过程中,要抓住一切“特别”事件,如评奖评优、评困难补助、校风学风整顿等事件,以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管理方式,让学生从学校这个小社会里明白生活的道理,克服心理脆弱现象,提升应对挫折的能力。

三是特别关注有“问题”的学生,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青年学生诸多的违法犯罪案件反映出主要原因在其心理不健康,导致对问题认识有偏差。

如因贫困或某些缺陷而自卑,形成怀疑一切,对社会不满的仇视心态,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走向犯罪。

对这类学生的掌握,则要求老师及其管理人员深入学生生活,细心观察,以朋友的身份与学生交往,进而促使其主动与老师交谈,克服其心理障碍。

或者通过“朋辈心理辅导”方式,及时掌握有“问题”的学生,以便“对症下药”。

因为他们具有共同生、空间距离近、交往频繁等特点,通过身边的同学了解,会更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防止问题激化。

一个身心健康的青年学生走向社会是社会的福音,一个心理扭曲青年学生走向社会将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三)构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缺乏统筹规划、软硬件建设普遍滞后、“暴力亚文化”泛滥监管不力、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等,表现出人们对社会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轻视,对生活环境的关心不足。

这种环境下成长的青年学生心理、性格的正常发展受限,长期会对其思想、情感、心理、性格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构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至关重要。

一是要抓好社会文化建设,营造高品位的人文环境。

创造一个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是青年学生良性社会化的需要,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努力杜绝不良音响制品的传播;公安机关要规范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室、录像厅等场所的经营,彻底清查黄色文化、赌博、毒品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政府要新建一批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教育基地等高尚的娱乐设施,逐步建立起能够满足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多种功能需求的设施场所。

全社会要弘扬主流文化,不断增强青年学生抵制各种不良亚文化的能力,努力降低他们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二是要展开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从思想根源上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

当下,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生,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

这些消极因素给青年学生的成长和爱心形成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不仅影响了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发扬,影响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一些优秀传统品德的确立,而且大大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和情感交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出现危机,人性黯然失色。

导致现阶段我国青年学生爱心缺失,缺乏正确的人生目标,人生观的畸形发展,并产生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社会问题。

首先应加强青年学生的德育建设,强化他们对道德规范的体验和认同,促进其健康人格的形成。

要通过开展各种有声有色的德育活动,如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和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拣拾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环境教育、“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爱心教育、“注重着装,举止高雅,礼貌待人”的文明礼仪教育,“四信三观”做人教育等等来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品质,使他们在活动中情操得到熏陶、品行得到提高、素质得到加强、人格得到修炼。

其次要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爱心培养,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要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到位、不彻底,走过场、走形式主义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教育活动即使青年学生参加了也起不到教育效果。

要抓好青年学生犯罪源头控制工作,实现提前介入,做好青年学生教育管理责任的衔接工作,在学校、社会之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便及时掌握青年学生的现实情况,承担起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青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治安混乱往往导致犯罪率高,社会风气差,居民生活缺乏安全感。

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的青年学生容易对社会形成消极负面的认识,甚至易受到不良人员的拉拢和引诱,加入犯罪团伙。

对于治安的管理,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期,人口的自由流动成为必然趋势,而流动人口犯罪正逐渐成为破坏社会治安的重要原因。

我们应当将流动人口同当地常住居民同等对待,将流动人口问题纳入到正规的社会管理体系中,给与流动人口和本地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

加强流动人口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他们有效地适应当地生活,减少它们的社会疏离感,防止外来流动人口因受排斥心理而产生危害社区人民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管理,对于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理。

社会闲散人员多为失学辍学青年,他们对朋友信任和依赖程度比较高,导致其相互间的负面影响也比较大,他们更容易受到朋友的引诱、唆使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闲散人员行为方式的趋同性,以及不良行为的交叉感染,使得闲散人员成为犯罪的高危群体。

管理好了闲散人员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对于社会闲散人员,我们要加强其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增强他们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能力,只有安置好闲散人员的就业,让他们有工作可做,不再无所事事整日游荡,才能消除他们的犯罪隐患。

改善社会治安,降低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为青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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