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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十四项核心制度

泰安市中心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目录

1、泰安市中心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2、泰安市中心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泰安市中心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泰安市中心医院会诊制度

5、泰安市中心医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泰安市中心医院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7、泰安市中心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泰安市中心医院交接班制度

9、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10、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2、泰安市中心医院查对制度

13、泰安市中心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14、泰安市中心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增)

1泰安市中心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部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泰安市中心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1.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1.3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1.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1.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3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2.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7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2.8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2.9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2.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3.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3.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3.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3.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3.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附件:

泰安市三级医师(病区)查房流程及要求(实行)

1、查前准备:

经治医师准备好病历、检查报告单、X光片、CT片、检查器械等。

2、参加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科内实习医师、护士长。

3、进出病房顺序:

主任(病区)→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生。

4、医师站位:

科主任站在病人右上方,经治医师站在病人左上方(科主任对面),其他医师按职称由高到低依次站在经治医师左侧。

5、查房流程及要求

主任查房应按照“背”、“查”、“问”、“讲”、“解”流程进行,并达到以下要求。

(1)背:

住院医师背诵陈述“住院志”、“病程记录”、“拟诊意见(印象)”和“诊疗计划”,以及医嘱执行情况、病人感受意见和体征观察情况、辅助检查异常项目等;经治医师进行补充并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及要解决问题。

背诵陈述要求:

①病历陈述符合病历规范;②病情观察周密,体征判断准确;③临床思路清晰,有拟诊意见和诊疗计划,符合医疗规范;④主动报告自我检控存在的问题及诊治难点、疑点。

(2)查:

进行五项检查:

①询问病人症状、检查体征,并查看检验、检诊报告;②检查病历质量;③检查诊疗方案及医嘱执行情况;④检查医护人员“三基”水平;⑤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感受和意见。

(3)问:

结合病例对下级医师进行双向提问、答辩和解答。

按“三问”、“三答”标准要求:

①针对具体病例诊疗的关键技术问题由科主任提问,住院医师答辩;②针对病历质量问题和医疗处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答辩;③科主任对下级医师提出的疑难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

(4)讲:

结合具体病例进行比较系统的学术讲解或质量讲评,达到“三讲”要求:

①结合病例进行循证分析(即该病例或该病种有关的临床医学资料综述及诊断、治疗的科学依据分析);②结合具体病例讲解国内外医学进展;③结合具体病例的病历质量、疗效观察、服务质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安全因素,进行质量讲评。

(5)解:

解决下级医师解决不了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出医疗决策或会诊决定,解决欠妥的诊疗计划问题,纠正不当的医疗措施。

3泰安市中心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的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

入院7天不能确诊的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的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的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

科室疑难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相关医护人员必须参加。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患者的主诊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或记录员负责记录。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部。

医务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例讨论,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医务部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记录员双签名。

主诊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录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员签字,经主持人审核后签字。

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打印在病历纸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4泰安市中心医院会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会诊工作,理顺会诊程序,杜绝敷衍了事,形式主义的会诊方式,形成方便、快捷、高效、有序的工作作风,特修订制度如下:

1.会诊分类

1.1一般会诊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署同意后,送达请求会诊科室,并记录时间。

会诊科室在接到会诊申请单后必须于24小时内安排专人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1.2急会诊

一般急会诊由科室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署申请单,并必须经本科室听班医师同意,加注时间,注明急症。

紧急情况下的会诊如抢救病人,可直接电话联系,会诊科室医师必须在接到申请单或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1.3急救中心会诊

急救中心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请求会诊,会诊医师必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1.4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部。

经医务部同意,根据科室意见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主管医疗的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1.5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经医务部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经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1.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部同意,在不影响医院科室正常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医师外出会诊。

会诊医师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会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2.1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2.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2.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5泰安市中心医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2.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

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5.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家属,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7.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部和科主任。

6泰安市中心医院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4.一般手术,也要求进行相应术前病例讨论。

7泰安市中心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

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部派人参加。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死亡原因。

(2)诊断是否正确。

(3)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今后的努力方向。

泰安市死亡病例讨论流程及要求(试行)

1、讨论时间:

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待病理报告出来后立即组织讨论。

2、讨论地点:

医师办公室(或示教室)

3、参加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科内实习医师、护士长。

必要时医务科并召集影像、检验、病理、药师及其他临床科室主任参加,邀请分管院长参加。

4、主持人:

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5、讨论内容:

(1)分析疾病的诊断;

(2)分析病情发展、治疗措施、转归;(3)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4)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吸取的经验教训。

6、讨论流程及要求

(1)主持人简要说明病情及讨论目的,宣布讨论开始。

(2)经治(主管)医生汇报病情:

要求简洁、重点突出,包含病情简介、诊治、抢救经过、死亡原因的初步分析、死亡诊断,提出要求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3)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按职称由低到高分别发表意见,对病例进行分析。

(4)主持人总结:

①对诊断及诊断依据的分析和鉴别要涉及到“该诊断”国内外的诊治进展。

②诊治经过的分析,如是否符合诊疗常规,是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医疗,疾病的转轨是否是疾病的自然进程,对死亡原因要做出明确的结论。

③该例病人在诊断、治疗中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应从中吸取的经验和教训。

(5)主持人查看死亡讨论记录并签字:

①前记填写要全面,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初步诊断、主持人、参加人员(全名+职务或职称)、讨论主题、讨论目的、讨论时间、记录者。

②正文记录按照讨论顺序记录。

③最后主持人在记录者签名前签字。

7、记录人:

经治医师

8泰安市中心医院交接班制度

1.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科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

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

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2.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3.交班具体要求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3.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15分钟到病房,阅读护理提示本及护理记录。

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书写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去。

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以便于夜班工作。

3.4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3.5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在床头交接班。

3.6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9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开展临床医疗新业务、新技术是医院形成技术专长和发展学科特色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提高临床诊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医疗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渐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根据新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等分为四个等级。

(1)特级新技术是指国际领先、国内首例,在国际医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

(2)国家级新技术是指国内领先,在国内医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

(3)省级新技术是指省内领先,在省内医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

(4)院级新技术是指在我院首次开展的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仪器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GM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部。

2、审核医务部对《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分管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审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科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一)新技术临床试用期质量管理

1.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为期3年),实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体系。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由医务部负责具体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跟踪评估,并建立技术档案;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督促医疗技术按计划实施,定期与医务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顺利开展;

新技术负责人应对新技术的开展情况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并及时记录,及时发现开展过程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及时总结评估和提高。

3.医院对新技术实行档案管理,新技术均应建立技术档案。

其内容包括新技术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中期总结材料、结题总结材料与发表的相关论文等。

4.新技术必须按计划实施,凡中止或撤销新技术需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医务部备案。

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有权力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5.中期评估

新技术实施过程中每年进行一次总体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

(1)新技术开展总体进展情况,包括已开展的例数、完成的效果及完成预定目标的情况等;

(2)新技术开展过程中的管理情况,包括实施人员资质、设备与药品、技术损害、告知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及采取的措施等;

(3)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4)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报人须向医务科详细说明原因。

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报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6.结题总结

新技术试用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医务部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针对新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评价内容基本同中期评估,但以评价新技术的社会效益为主。

书写结题报告并填写《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新技术转常规技术申报表》报医务部存档。

7.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和人员不得将获准试用的新技术在其他医疗机构应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者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情形除外。

(二)暂停新技术临床试用的情况

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新技术临床试用,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调查情况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以决定是否恢复临床试用。

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2.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三)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鼓励政策

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对于按计划顺利开展、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技术,按照医院相关文件予以奖励。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准入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科室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略)

《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新技术转常规技术申报表》(略)

10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

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主治医师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

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知情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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