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093512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2.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docx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山塘承包合同

  篇一:

山塘承包合同范本

  篇一:

承包山塘协议

  承包山塘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将所属座落在本村高岭冲山塘,承包给乙方开发使用,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塘(包括),承包给乙方开发使用,时间定于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金为每年元正。

乙方须在承包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缴纳年度承包金,以后每个年度周期的第二个月内缴纳,即每年塘租定于每年公历七月份交清。

  三、甲方山塘交由乙方管理经营,甲方不得插手乙方具体事务,乙方开发使用必须的电力、房屋、道路由甲方保证协调处理。

  四、乙方开发投资项目,除非违法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五、遇有上级机关出资对本承包标的进行维护改造时,甲方须保障乙方利益并由乙方具体参与协商接洽。

  六、甲方承诺为保证乙方顺利开发使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山塘养殖,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七、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延长承包期,乙方在二十年时间范围内有承包优先权。

  八、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须双倍返还承包金,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金额给乙方。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二十年承包总额。

  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中途废止合同,如某方反悔,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反悔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篇二:

承包山塘合同书

  承包山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带动农民兄弟致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所辖区范围的石板塘山塘承包给乙方经营水产养殖,现就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权属自己的石板塘山塘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

  二、甲、乙双方确定承包年限为贰拾年,自20XX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止。

  四、甲方确保承包的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在承包期间内,若发生土地纠纷,甲方负责协助调解和解决。

  五、在承包期间,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如因甲方的干涉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要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六、在承包期间,原属本山塘灌溉的农田,乙方要允许放水耕作,不得刁难。

  七、其它事项:

  1、在承包期间,乙方亲属享有继承权。

  2、甲乙双方同意请长径村委会作公证并存档。

  3、乙方在经营期间,有权转让或出租,但要接管方与甲方根据合同所剩下的期限重新订立合同,确保租金兑现。

  4、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即把该水田交还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不得违约,若违约则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按时交付各年应交的承包费,若未经甲方许可拖延时间,经甲

  方催促未交的,超过三个月则应加一倍当期应交的田租。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径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二oo年月日篇三:

山塘承包合同

  山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在确保山塘以聚水灌溉的首要前提下,甲方经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将山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发包山塘的名称:

甲方发包的山塘是座落在的

  塘,该塘权属于村民小组所有。

  第二条承包期限40年,即从20XX年2月25日至2050年2月24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山塘每年承包金额为壹仟柒佰元(人民币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先缴交当年的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

第三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以后于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发包山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和清淤泥)。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五条承包期间,乙方修筑堤坝和塘泥清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塘基范围内种植果树竹木,以免树根招发鼠蚁巢穴,危害堤坝。

  第七条合同期间,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房屋等生产设施。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的一切固定基础设施,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归甲方。

  第九条在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二道口。

即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有权排放二道水灌溉农业作物。

  第十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因乙方造成塘水污染,造致该塘下游农作物减产、失收或造成地下水污染的;4.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一天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先交壹仟元(人民币元)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作为履约的保证。

若乙方能履行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贰仟元,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总额给乙方。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壹仟元。

  3.乙方须按期缴交承包款,如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四条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前承包者张雪锋在塘坝建有房屋和种有龙眼树,房屋问题有待解决,甲乙双方同意暂时保留;龙眼树由甲方清除,防止鼠蚁溃堤。

因此问题造成的后果,甲乙双方互不追究。

  第十五条为了加固塘坝,扩大鱼塘聚水容量,乙方计划对塘坝上、下底边用石块或滚凝土砌筑塘坝平堤坝面高,用钩机清运淤泥,甲方同意免除一年承包金,在乙方完成此工程的当年免除。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办法:

如某方违约造成纠纷的,因纠纷问题引起诉讼的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村委会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账存一份,合同鉴证机关存一份,各户存复印件一份。

  双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户主签名: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公证人:

  20XX年10月30日

  篇二:

承包山塘协议

  承包山塘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将所属座落在本村高岭冲山塘,承包给乙方开发使用,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塘(包括),承包给乙方开发使用,时间定于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金为每年元正。

乙方须在承包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缴纳年度承包金,以后每个年度周期的第二个月内缴纳,即每年塘租定于每年公历七月份交清。

  三、甲方山塘交由乙方管理经营,甲方不得插手乙方具体事务,乙方开发使用必须的电力、房屋、道路由甲方保证协调处理。

  四、乙方开发投资项目,除非违法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五、遇有上级机关出资对本承包标的进行维护改造时,甲方须保障乙方利益并由乙方具体参与协商接洽。

  六、甲方承诺为保证乙方顺利开发使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山塘养殖,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七、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延长承包期,乙方在二十年时间范围内有承包优先权。

  八、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须双倍返还承包金,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金额给乙方。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二十年承包总额。

  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中途废止合同,如某方反悔,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反悔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篇三:

山塘水库承包合同

  篇一:

乡村水库承包合同

  乡村水库承包合同

  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经村民大会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组水库,承包给乙方,水库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但不准出卖。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租金的办法及时间

  承包费按年元标准支付,乙方在承包期内按五年支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乙方所承包的山塘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全额交给乙方。

  2.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需用水。

  3.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4.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再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乙方经营权。

  第六条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和解除合同。

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篇二:

山塘承包合同

  山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在确保山塘以聚水灌溉的首要前提下,甲方经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将山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发包山塘的名称:

甲方发包的山塘是座落在的

  塘,该塘权属于村民小组所有。

  第二条承包期限40年,即从20XX年2月25日至2050年2月24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山塘每年承包金额为壹仟柒佰元(人民币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先缴交当年的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

第三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以后于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发包山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和清淤泥)。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七条合同期间,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房屋等生产设施。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的一切固定基础设施。

  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归甲方。

  第九条在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二道口。

即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有权排放二道水灌溉农业作物。

  第十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因乙方造成塘水污染,造致该塘下游农作物减产、失收或造成地下水污染的;4.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一天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先交壹仟元(人民币元)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作为履约的保证。

若乙方能履行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贰仟元,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总额给乙方。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壹仟元。

  3.乙方须按期缴交承包款,如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四条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前承包者张雪锋在塘坝建有房屋和种有龙眼树,房屋问题有待解决,甲乙双方同意暂时保留;龙眼树由甲方清除,防止鼠蚁溃堤。

因此问题造成的后果,甲乙双方互不追究。

  第十五条为了加固塘坝,扩大鱼塘聚水容量,乙方计划对塘坝上、下底边用石块或滚凝土砌筑塘坝平堤坝面高,用钩机清运淤泥,甲方同意免除一年承包金,在乙方完成此工程的当年免除。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办法:

如某方违约造成纠纷的,因纠纷问题引起诉讼的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村委会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账存一份,合同鉴证机关存一份,各户存复印件一份。

  双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户主签名: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公证人:

  20XX年10月30日篇三:

承包山塘合同

  承包山塘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所属座落在本队高岭冲山塘,承包给乙方养鱼,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高岭冲山塘,承包给乙方养鱼,时间定于二十年,即从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至二0二九年三月二十日止。

  二、承包金为每年伍佰元正。

  三、甲方山塘交由乙方管理经营。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延长承包期,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五、每年塘租定于每年公历三月份交清。

  六、合同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中途废止合同,如某方反悔,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反悔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篇四:

农村山塘承包(流转)合同

  山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龙聚村塘队经济合作社

  乙方(承包方):

曾昔全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合作社讨论决定,将山塘进行承包给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发包山塘的名称:

塘尾塘,座落在经济社的塘尾,该塘权属于龙

  聚村塘队经济合作社所有。

  第二条承包期限30年,即从20XX年12月1日至2042年11月30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山塘每年承包金额为壹仟元(人民币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先一次性缴头十年的承包金(1000*10=10000元),第二个十年的承包金在第一个十年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年,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一次性缴交清(1500*10=15000元)。

第三个十年的承包金在第二个十年的基础上增加700元/年,应于2032年12月1日前一次性缴交清(2200*10=220XX元)。

  第四条甲方发包山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尽量保证山塘的灌溉功能,如因崩塌、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保证除外。

  第五条承包期间,乙方修筑堤坝和塘泥清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干涉。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临时或永久建设等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归甲方,但甲方要从补偿款中适当补偿乙方在因山塘修复、日常维修等花费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可进行转租、转包,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继续承包优先权。

  第八条在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养鱼最低水位线不低于二道口。

即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有权排放二道水灌溉农业作物。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30天的;

  第十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有关政府税收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免除承包金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或将权属不分明的山塘承包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当期所交的承包金,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总额给乙方。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金。

  3.乙方须按期缴交承包款,如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山塘。

  第十二条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山塘因紧邻外村,边界权属界线甲方有责任先协调确认,对于确认好的界线日后有争议甲方必须出面协调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办法:

如某方违约造成纠纷的,因纠纷问题引起诉讼的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司法所公正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公正机关存一份,本社其他人需要本合同可留存复印件。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公证机关:

  盖章:

手印: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村民代表签名处:

  篇五:

山塘承包合同

  山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在确保山塘以聚水灌溉的首要前提下,甲方经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将山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发包山塘的名称:

甲方发包的山塘是座落在的

  塘,该塘权属于村民小组所有。

  第二条承包期限40年,即从20XX年2月25日至2050年2月24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山塘每年承包金额为壹仟柒佰元(人民币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先缴交当年的承包金,第二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

第三年的承包金应于20XX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前一次性缴交清,以后于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发包山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和清淤泥)。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五条承包期间,乙方修筑堤坝和塘泥清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塘基范围内种植果树竹木,以免树根招发鼠蚁巢穴,危害堤坝。

  第七条合同期间,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房屋等生产设施。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鱼塘范围内(包括塘基堤坝)建造的一切固定基础设施,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归甲方。

  第九条在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二道口。

即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有权排放二道水灌溉农业作物。

  第十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因乙方造成塘水污染,造致该塘下游农作物减产、失收或造成地下水污染的;

  4.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一天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先交壹仟元(人民币元)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作为履约的保证。

若乙方能履行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贰仟元,并赔偿乙方历年投资总额给乙方。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壹仟元。

  3.乙方须按期缴交承包款,如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四条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前承包者张雪锋在塘坝建有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