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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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培训课件,青云煤业,目录,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4部分通风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第6部分采煤第7部分掘进第8部分机电第9部分运输第10部分职业卫生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第13部分露天煤矿,第一部分:

总则,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第一部分:

总则,三、工作要求1.建立和保持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第一部分:

总则,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第一部分:

总则,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通风。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5)采煤。

(6)掘进。

(7)机电。

(8)运输。

(9)职业卫生。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1)调度。

2.露天煤矿(本矿不涉及),第一部分:

总则,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第一部分:

总则,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表进行打分。

(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

(1)式计算: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M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a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权重。

2.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第二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工作要求1.组织机构与制度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

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

重点对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灾害因素、工艺环节、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

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a.井工煤矿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露天煤矿新采场、新平盘和边坡设计前;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c.井工煤矿启封火区、突出矿井石门揭煤和过构造带、排放瓦斯,露天煤矿钻孔和爆破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的煤矿在复工复产前;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第二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3.安全风险管控

(1)基本要求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

第二部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二、评分方法按表2-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1)进行折算:

式中:

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

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工作要求1.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制定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治理、督办、验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制定治理方案。

2.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事故隐患治理

(1)分级治理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2)安全措施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对治理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保障措施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第三部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评分方法按表3-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1)进行折算:

式中:

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

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零。

第四部分:

通风,一、工作要求1.通风系统

(1)矿井、采煤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以下称AQ1028)规定。

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局部通风机不得出现循环风。

第四部分:

通风,3.通风设施通风设施构筑及时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且围岩不漏风;按规定构筑。

4.瓦斯管理

(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管理瓦斯,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严禁“一风吹”。

5.突出防治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抽采瓦斯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以下称AQ1027)规定;,第四部分:

通风,

(2)抽采瓦斯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以下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

第四部分:

通风,9.粉尘防治

(1)防尘供水系统能力满足现场防尘要求,水质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以下称AQ1020)规定;

(2)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10.井下爆破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和管理井下爆炸物品库,爆炸物品库存、领用等各环节按制度执行;

(2)井下爆破作业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

11.基础管理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2)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第四部分:

通风,(3)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执行安全确认制度。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通风系统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第四部分:

通风,(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局部通风

(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局部通风机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3.瓦斯管理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突出防治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3)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第四部分:

通风,(4)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5)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6)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5.瓦斯抽采

(1)高瓦斯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2)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第四部分:

通风,6.安全监控

(1)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3)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7.防灭火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8.井下爆破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第四部分:

通风,9.基础管理没有配备矿总工程师,以及负责通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1.按表4-1评分,通风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100分,按所查问题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1)“局部通风”大项以所检查的各局部通风区域中最低分为该大项得分;“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该大项得分;不涉及的大项,如突出防治或者瓦斯抽采等,该大项不考核。

(2)大项中缺分项或者小项的,按已有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标准分之和的比值乘以100即为该大项得分,按式

(1)进行折算:

式中:

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

第四部分:

通风,(3)以参评相关大项得分算术平均值作为通风专业得分。

即:

式中:

P通风部分得分;n参评大项个数;Ai各参评大项考核得分。

(4)大项中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该大项得分为零。

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一、工作要求1.机构设置

(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

2.煤矿地质

(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审批等基础工作;,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3.煤矿测量

(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

(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观测台账资料齐全。

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4.煤矿防治水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

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

(2)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齐全,满足生产需要;(3)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4)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

(1)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2)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到位;(3)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健全,运行正常。

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2.煤矿防治水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

(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3)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4)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三、评分方法1.按照表5-1、5-2、5-3、5-4和5-5评分,每个表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

(1)式计算:

(1)

(2)无冲击地压灾害,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按

(2)式计算:

(2)(3)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矿井按(3)式计算:

(3)(4)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按(4)式计算:

(4),第五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式中:

P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J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D煤矿地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C煤矿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F1煤矿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F2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2.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部分评分为零。

第六部分:

采煤,一、工作要求1.基础管理

(1)采区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

采煤工作面回采率符合规定,其中薄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7%,中厚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5%,厚煤层工作面不低于93%(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不低于85%);

(2)有批准的采(盘)区设计,采(盘)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按规定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3)采煤工艺符合国家规定,持续提高采煤机械化水平;(4)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

2.岗位规范

(1)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第六部分:

采煤,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内容;(3)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3.质量与安全

(1)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工作面出口畅通,进、回风巷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3)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4)工作面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

(1)设备能力匹配,系统无制约因素;

(2)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3)设备完好,保护齐全;(4)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

第六部分:

采煤,5.文明生产

(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

(2)工具、材料等摆放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准确、清晰。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本部分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4)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5)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第六部分:

采煤,(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8)图纸作假、隐瞒采煤工作面的;(9)未配备分管生产的副矿长以及采煤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1.采煤工作面评分。

按表6-1评分,总分为100分。

采煤工作面按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水力采煤、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台阶式采煤、房柱式采煤、充填开采等本部分未涉及的工艺方法,其评分参照工艺相近或相似工作面的评分标准执行。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

(1)式进行折算:

(1),第六部分:

采煤,式中:

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

2.采煤专业评分。

采煤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之和(除以)采煤工作面个数3.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零。

第七部分:

掘进,一、工作要求1.生产组织

(1)煤巷、半煤岩巷宜采用综合机械化掘进,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并持续提高机械化程度;

(2)掘进作业应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按循环作业图表进行施工,、掘进队伍应完成考核周期内进尺计划;(3)采用机械化装运煤(矸),人工运输材料距离不超过300m;(4)掘进队伍工种配备满足作业要求。

2.设备管理

(1)掘进机械设备完好,装载设备照明、保护及其他防护装置齐全可靠,使用正常;

(2)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无制约因素;,第七部分:

掘进,(3)运输设备完好,亮化整洁,附件齐全、运转正常,电气保护齐全可靠;减速器与电动机实现软起动或软连接;(4)运输机头、机尾固定牢固,行人处应设过桥;(5)轨道运输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3.技术保障

(1)掘进工作面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2)按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采取针对性措施;(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4)掘进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符合要求,贯彻记录齐全。

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对作业规程及时进行修改并完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5)作业场所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第七部分:

掘进,4.岗位规范

(1)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行为;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相关内容;(3)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5.工程质量与安全

(1)建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验收记录齐全;

(2)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符合GB50213合格的要求。

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3)巷道支护材料规格、品种、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4)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杜绝空顶作业。

临时支护符合规定,安全设施齐全可靠;(5)无失修的巷道。

第七部分:

掘进,6.文明生产

(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工具、材料等分类、集中放置整齐,有标志牌;

(2)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3)巷道中有醒目的里程标志;转载点、休息地点、车场、图牌板及硐室等场所有照明。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的;

(2)未配备负责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第七部分:

掘进,三、评分方法1.掘进工作面评分掘进工作面评分按表7-1评分,总分为100分;掘进工作面按所查问题进行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

(1)式进行折算:

式中:

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

2.掘进专业评分掘进专业得分按所查工作面平均得分计算。

各掘进工作面安全矿井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生产标准化得分之和(除以)掘进工作面个数3.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掘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零。

第八部分:

机电,一、工作要求1.设备与指标

(1)煤矿各类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

(2)设备综合完好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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