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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经济成分和促进全区跨越式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与全国及其他兄弟省市区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发展空间很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具有“民本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力、拉动力和内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二五”期间将要从过去“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竞争力为核心的“质的提高阶段”。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了中长期规划,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研究拟通过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效和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的分析,讨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相应对策,为推进我区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西藏发展

1、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曲折历程

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中国存在、发展及其地位、作用的认识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和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

(1)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对中国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实行“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方针。

由于实行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制度,调动了各种经济成份的积极性,中国国民经济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得到恢复和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于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仍然“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益的一面,又有维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的认识,党和政府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和平赎买的政策,于1956年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至此中国的私人经济基本消失,仅存的一些个体经济,由于人数与规模甚小,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已微乎其微。

此后的20多年间,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作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而被彻底排斥。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

1980年8月中共中央转发《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文件指出,个体经济是“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

这种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198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

“国营和集体经济是中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补充。

”1982年12月中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个体经济在中国迅速发展。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党在现阶段对发展个体经济的基本指导方针,指出“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方针。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文。

  1992年12月中共十四大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1999年3月,中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非公有制经济20年来生存发展及其贡献的充分肯定。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

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改革开放以来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

自改革开放3O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在此大环境下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时至今日俨然成为了推动西藏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西藏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西藏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经过30年来的发展,现在已经成长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0年来,西藏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基本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恢复发展阶段(1980年以前)

和平解放以来,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政策允许下的“个人行为”。

到1980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有489个,从业人员525人,注册资金513000元。

2.迅速发展阶段(1981—1989年)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结合中央在1980年和1984年先后两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西藏政府抓住了改革发展的契机。

在中央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经济逐步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全区个体工商户从1980年的不足500户发展到1989年的32535户;1989年从业人员达到44161人,注册资金为13039万元。

3.稳步发展阶段(1990—2000年)

1994年7月,江泽民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1999年8月,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强调“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放手发展。

”2000年,个体工商户达到42321户,注册资金43253万元,从业人员62616人;私营企业户数677户,注册资金l11196万元,从业人员6776人。

4.快速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

2001年6月,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新世纪全面推进西藏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藏社会局势基本稳定的良好机遇,着眼于西藏的繁荣进步和长治久安,集中力量解决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

从此之后,西藏的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2、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城乡经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1.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全区私营企业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起步发展,已从1992年的10户、雇工人数169人、注册资金340万元发展到2001年底的1047户、雇工人数13,709人、注册资金206,400万元,分别是1992年的104、81、607倍,比2000年同期分别增长为54.6%、85.6%、102.3%。

截止2008年,全区私营企业分布情况如下: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有495户,占总数的47%;拉萨市注册登记的有182户,占总数的17%;日喀则地区注册登记的有17户,占总数的1.6%;山南地区注册登记的有30户,占总数的2.8%;林芝地区注册登记的有25户,占总数的2.3%;昌都地区注册登记的有30户,占总数的2.8%;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各注册登记的有4户,占总数的0.5%;各地、市以下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约有260户,约占总数的25.5%。

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我区从1992年开始办起外商投资企业。

截止2001年底,我区实有外商投资企业85户,比上年增加7户,增长8.97%。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72户,中外合作企业5户,外资企业8户;投资总额34,256万美元,注册资本19,224万美元,外方认缴出资12,137万美元,占投资总额35.4%。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的三次产业户数分布看,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2682户,注册资本9.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83%和47.57%。

第二产业采矿业、制造业等6447户,注册资本102.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19.54%。

第三产业批发零售、餐饮业、服务业等102417户,注册资本2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4%和28.74%。

3.发展领域不断拓宽

一批以西藏资源优势开发的非公有制企业茁壮成长。

西藏奇正藏药集团、西藏达氏集团、西藏藏缘青稞酒业等就是以西藏特色产业为主导、集贸易等行业一体化发展的企业。

随着西藏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吸引了内地企业来藏投资办企业。

如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凯集团、西藏中胜矿业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纷纷投资落户西藏。

截至目前全区上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38户,注册资本95.76亿元。

4.企业素质不断提高

企业素质源于其人员结构,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企业素质就会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初期,我区从事个体经营者大部分都是职工家属、城镇无业居民等。

随着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引进了大中专毕业生,聘请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吸收了许多下岗、分流、退体人员。

尤其是区外各类人员来藏经商办企业,扩大了我区各类市场投资主体。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专院校毕业生纷纷加入到非公有制经济队伍,优化了从业人员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

据调查,我区综合实力较强的十户私营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有987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职工有1105名。

分别占总从业人数的15.08%、16.89%。

(2)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渠道,更是推进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必经之路。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区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

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我区经济繁荣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道路的进一步拓宽。

当前在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由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有益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因此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我区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当前,我区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我区的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还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体系,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从发展前景看,由于中央政策明确,我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人们思想观念更新,非公有制经济在一段时期内仍将快速增长,在我区社会发展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

1.非公有制经济在西藏经济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西藏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

2005年,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产值达2亿余元,上缴税收总额达9837万元。

税收收人已占全地区税收总额的69%以上。

2007年,个体私营经济共创造产值22.69亿元,营业收入和社会商品零售额分别达到98.4亿元和88.13亿元,比2006年分别增长23.51%、23.63%和30.76%;个体私营经济对西藏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40.6%。

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税收14.I1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68%,比2001年末上升了24个百分点。

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7.90%,比2005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对GDP的贡献已达到45%。

2.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截至2010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335863人(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人员208410人,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127453人),比2005年159471人增加176392人,年均增速分别为23.8%、12.5%。

创造就业岗位33.5万个,占全区社会就业岗位的75%以上。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了大量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为提高人民收人水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3.成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

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缴税收6.9亿元,占总税收的43.6%。

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缴税收40.05亿元,占总体税收的79%,年均增速为42.16%。

4.成为繁荣城乡市场的主导力量

从到2005年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消费品零售总额由57.8亿元增长到150亿元,年均增速为20.90%。

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外贸进出口总额的88%,市场主体的90%以上。

非公有制经济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了地县工业化水平,加速了城镇化进程,有力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发展。

5.成为招商引资的主要领域

西藏唐蕃实业有限公司与全国500强企业——深圳研祥集团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9年全哲洙率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吉林、湖北、四川等11个省市工商联以及30家著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在藏考察调研,实地了解西藏经济社会和民营企业发展情况,洽谈投资合作项目,集中举行了4场项目对接洽谈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企业家会外项目对接洽谈60多人次,签订项目意向性协议金额11亿多元。

天津自2009年开始援藏,两次工商联领导赴藏考察,先后捐赠287万元。

上海2001年始援藏,非公有制企业捐赠510万元,开展沪藏两地企业家联谊、座谈等。

江苏从1984年以来,援藏资金11.9亿元,民营企业占相当大比重。

山东在藏设立13家非公有制企业。

四川宏达在藏设立天仁矿业公司。

2010年,瑞吉酒店、华泰龙矿业集团、娃哈哈绿色食饮品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落户西藏等等。

6.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进出口额从2005年的O.8969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8.35亿美元,年均增速56.3%。

截止2010年底,全区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共444家,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386家,占全区进出口贸易的企业的86.94%,非公有制企业现已成为我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

7.成为改革开放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在政策的鼓励与支持下,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

非公有制经济多集中在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矿产业、建筑建材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业、餐饮业、零售业、社会服务业中,所占比重已超过90%。

8.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完善

由于西藏自治区受地理环境、交通等因素的制约,每平方公里平均只有两个多人。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以城镇为中心,以地方经济为依托,地方资源为基础的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崛起,以地方优势产业为主导,进行旅游资源开发,藏药、药材加工,农畜产品经销及加工,林产品及林下资源的开发,种植业的开发,工矿产品的开发,口岸市场贸易等诸多经营项目获得发展,为广大农牧民增加收人开辟了良好的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和投资领域不断拓宽,促进了产业结构逐步完善,其经营领域由过去传统商贸流通、餐饮娱乐逐步转向农牧业、建筑业、制造业、劳务、产品开发和加工、特色产业等方面发展。

 

三、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1)政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解放不够

一是人们长期形成国有企业信誉好的传统思维模式与观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转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还需要有个过程。

二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在所有制问题上的“左”的思潮还没有消除,在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过程中,涉及到具体问题时,仍然存在诸多障碍。

三是思想认识上,一些部门仍存在误区,不把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不敢理直气壮地为个体私营业主出面讲话,心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顾虑。

有些干部还存在着轻视和歧视个体私营业者的错误思想,使得个体私营者地位相对低下,矮人一等。

2.政府服务欠缺

从调研分析的情况看,当前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还有不少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歧视性、限制性和不公平规定。

一是体制问题。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上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模式和方法,在个体私营企业的征用土地、技改立项、申报贷款、产品鉴定、申报资质、评优评先、出国考察等方面还必须经主管部门。

有些企业临时挂靠或者假戴国营集体的“红帽子”,而大部分私营企业没有主管部门,难以开展工作。

二是对不同所有制不能一视同仁。

我区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企业优惠政策,而其中有些政策非公有制企业不能享受。

三是有的属于规定不合理,有的则是由于部门利益驱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政策难以落实。

如个体经营者普遍反映子女入学入托难,水电费高。

据调查,外来的个体经营者子女入学除缴纳正常学杂费外,还必须交纳数额不等的借读费、赞助费等。

普遍存在个体私营业者水电费高于规定价格的现象。

有些超出规定价格的1~2倍,且房租也较高。

普遍反映,每年辛辛苦苦赚来的盈利都交了房租,有的还不够。

据了解,仅水电、房租两项支出就占个体经营者营业利润的40~50%。

四是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决定虽早已出台,但许多政策得不到落实,扶持力度不够,还存在“指责多、服务少,限制多、扶持少,干预多、引导少,处罚多、教育少”的问题。

3.资金短缺制约发展

目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资金积累不足。

唯一融资办法是向银行贷款。

而国有商业银行向个体和私营企业贷款途径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缺少有效的解决办法;二是存在企业自身还缺乏足够的资信问题;三是贷款周期短、量少,手续繁琐费用高。

因此,有的私营企业为了发展,只向同行拆借高利贷,增加了私营企业的负担,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

(2)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缺乏规范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尽管相对较强的私营企业的人员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明显提高,但是,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初中以下文化或文盲的人员占81%。

其中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经营者,初中以下文化的占一半以上,管理知识、技术理论知识不高,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不建帐册、管理松散、企业内部管理仍未能摆脱血缘、家庭式经营管理模式,营销手段落后,现代式经营管理尚未完全建立,不利于企业的更大发展。

2.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全区经济发展规划缺乏协调,现有的我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流通、服务、建筑等行业,致使个体经营业中在个别领域饱和经营,负担加重,企业间的相互竞争比较激烈,难免发生一些不正常的竞争行为。

多数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产品档次低。

相当一些企业的厂房设备简陋、生产粗放、缺少资金、技术含量低、管理滞后、发展后劲不足、高耗低效、缺少拳头产品,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3.投资规模小

私营企业创新能力弱,产品缺乏竞争力。

私营企业由于在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方面的劣势,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少、规模小。

加上技术装备水平低、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产品开发研制缓慢,导致个体私营企业的主要产品质量普遍不高、附加值较低、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

调查显示,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将产品生产定位在生产有特色的商品上,生产获取国际标准的认证,主要产品的等级也属国内落后;另据调查,私营企业参与对外贸易的只有个别企业,而且其产品出口数量少。

大多数企业产品销售的地域也局限在西藏区内或本地(市)境内,只有少部分销往区外省市(区)。

这反映出私营经济在生产经营中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很强的经营封闭性,这势必制约着私营企业未来的发展。

4.投资领域窄

目前,全区私营企业已发展到万余家家。

其中大部分从事传统行业,如餐饮娱乐业、商贸服务业、建筑建材业和旅游业等,而且大多数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雷同。

而从事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藏医藏药业、民族手工业的生产型企业很少,从事咨询、技术、法律、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工业企业、高科技企业的就更少。

造成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由于民营企业主绝大部分的文化水平较低,没有掌握高科技知识,也没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二是许多业主的投资主要倾向于经营操作简单、投资额度较小、效益来得较快的项目,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更高的目标。

三是以往大中专毕业生都安排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普遍不愿到民营企业就业,造成民营企业人才匮乏。

四是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投资规模小,没有能力购买先进的设备和引进高级人才,并且大部分民营企业业主不愿意在企业之间进行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造成绝大部分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单一化,无法形成集团化,企业很难向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发展。

同时,许多经营企业缺乏创新意识,导致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缓慢,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甚至停滞不前,容易被淘汰。

5.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

个体私营企业中均存在因聘用、雇工人员流动性大,生产经营效益不好等因素,不能及时给员工付工资,或存在劳动强度大、超负荷用工、工资待遇低、无休息日等违犯我国《劳动法》的现象。

目前,我区非公有制企业普遍没有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侵权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大有存在。

 

4、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面对当前我区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营造宽松的环境,要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的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数据充分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区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即将成为今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部分。

(1)立足全局,加强调控,完善政府帮扶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想取得强势的发展,除企业正确经营外,区内政策的扶持也占相当的地位。

日前由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颁布的《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特殊政策,意见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西藏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变更注册登记,将免缴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成本”注册。

根据意见,西藏将按照“非禁即许,非限即准,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明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在经营领域和市场准入上实行“一视同仁”和“公平准入”政策。

意见同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投资领域、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前置审批限制、注册条件、出资方式、投资人资格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放宽。

针对企业注册,意见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藏注册资金可在3年、5年内分期到位,首期支付10%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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