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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下列各项一般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包含有气体、液体、粉末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者使用的局部或部分的设计;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产品;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

(11)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专利符合上述情形,被告以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为由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被告未请求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的,可以依法向当事人释明。

第二条[外观设计的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的产品是指经过工业方法制造,具有确定形状、图案或者形状与图案的结合,或者系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第三条[制图错误的认定及无效依据]

视图中存在制图错误,致使各个视图之间存在矛盾,并导致工业上无法应用的,该外观设计不属于“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视图中存在的细微瑕疵不影响其设计要点的表达,一般消费者通过查看其他视图后可以明显确定该瑕疵属于制图失误,而且该瑕疵不会导致工业上无法应用的,不属于前款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充分公开]

外观设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已经清楚、完整地公开了其设计内容:

(1)已公开的设计内容与未公开的设计内容属于对称型设计的;

(2)未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惯常设计或公知设计的。

第五条[新颖性审查优先]

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首先审查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六条[透明材料替换]

将不透明材料替换为透明材料,或者将透明材料替换为不透明材料,且仅属于材料特征的变换,未导致产品外观设计发生明显变化的,在判断外观设计的相同相似性时,应不予考虑。

第七条[与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

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是指未经在先合法权利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授权,该外观设计以复制、模仿、抄袭等方式使用在先合法权利的客体的全部或其主要部分。

第八条[权利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及其设计要点、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提交的样品或模型,可以用于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九条[设计要点]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说明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部位;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的,相应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设计要点”的证据。

第十条[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与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已公开的,其权利保护范围既包括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包括该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

第十一条[色彩与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限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

第十二条[公知设计排除]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产品与公知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不构成侵权。

第十三条[功能设计排除]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技术效果作用的设计内容。

第十四条[功能设计的认定]

仅起功能、技术效果作用的设计是指实现产品功能的有限设计,主要是指实现产品功

能的唯一设计。

如果实现产品功能不止一种外观设计,则一般不得将实现产品功能的每一种外观设计视为仅起功能、技术效果作用的设计。

第十五条[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的主体标准]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近似,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观察能力为标准,而不应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设计人员的观察能力为标准。

第十六条[一般消费者]

一般消费者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物理效用的享用者。

第十七条[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判断]

判断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产品,应考虑产品的功能、用途、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并可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第十八条[侵权比对对象]

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时,应当用专利公告文件中表示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控侵权产品或者体现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而不应以权利人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实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较,但该专利产品实物与表示在专利公告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产品完全一致的除外。

第十九条[独创性设计与近似性判断]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时应当坚持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判断原则,对比的重点应当是专利权人创新的设计部位或设计要素与被比外观设计或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

第二十条[近似性判断的排除因素]

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及功能和技术效果通常不得作为判定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确权裁判与侵权判定中的近似性判断]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审查决定生效后,其对外观设计专利与特定对比文件是否相同相似的认定,可以作为侵权诉讼中判断二者相同相似性的参考。

第二十二条[侵权赔偿数额的判定]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其产品本身不可分时,可以将权利人销售额下降导致的损失或者被告的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额,但被控侵权的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包装物时,则不得以此为根据。

第二十三条[专利未实施与赔额确定]

专利权人未实施其外观设计专利,也未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也可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下面是三个励志小故事,不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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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你可以哭泣,但不要忘了奔跑

2012年,我背着大包小包踏上了去往北京的火车,开启了北漂生涯。

彼时,天气阴沉,不知何时会掉下雨滴,就像我未知的前方一样,让人担忧。

去北京的决定是突然而果决的,我在宿舍纠结了一天,然后在太阳逃离窗口的时候打电话告诉父母,我要到首都闯一闯。

消息发出去之后,并没有预料之中的强烈反对,父亲只给我回了一个字:

好。

就这样看似毫无忧虑的我,欣喜地踏上了北上的路。

有些事情只有真正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才会迎来恐惧。

当我踏上北上的列车时,才惊觉对于北京,除了天安门、央视大楼这些着名建筑,我知之甚少。

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可于我而言,这句话并不适用,因为在坐上火车那一刻,我就开始对未来胆战心惊,毫无底气。

火车开动之后,我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而紧张,甚至一度心生退意。

人类果然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式,看似无畏的勇气背后不知藏下了多少怯懦和犹豫。

旁座的姐姐见我一人,开始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

几分钟后,我们竟如同许久未见的好友一般,开始聊起了各自的生活。

我说出了自己的恐惧与未见,期冀从她那里得到些许安慰和鼓励。

出乎意料地,她并没有说一些心灵鸡汤般的哲理语句,反而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印象深刻,每次想起便会荷尔蒙再度升高的故事,一个她自己的故事。

那是一段并不愉快的经历,整段经历是蜿蜒前行的。

高考中,她因为做错了三道大题,成为家里的罪人。

朋友极尽嘲笑,亲戚们也开始暴露自己毒舌的属性,父母当时并没有过多指责,因为他们正在跟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为了祖母的遗产争得死去活来。

那被人类歌颂的血缘、亲情,在所有的利益面前瞬间分崩离析。

那时的她,像极了一个被遗弃的孩子。

或是为了远离当时一片狼藉的场面,家境拮据的她,怀着可能被众叛亲离的勇气,报考了一个三本院校。

当她怀揣着自己暑假赚的6000块钱踏进学校的时候,她以为一切喧闹终将与自己隔绝。

但是事实上,天真的想法只维系了几天,便不攻自破。

专业老师并不看好这个寡言少语的孩子,因为在她看来,法律专业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之外,利索的嘴皮子也是一名律师出人头地不可缺少的法宝,而这个孩子,显然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糟糕的情况在不断地蔓延,那段时期,她如同造物者手中的失败品,什么都做不好,注意力像手中的沙子一般怎么握都握不住。

课文理解不了,丧失阅读能力,法律条款、单词统

统在跟她作对,连最简单的问题都会堵住她的嘴。

考试更不用提了,考前总是睡不好觉,刚迈进考场全身就开始发抖,像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一样。

她一直溺在泪水中,从未上岸,深度抑郁,一度心生退学的想法。

她深夜给母亲打去电话,想要获取安慰,家人说当初你自己做的决定,于是她只好自己硬撑着。

为了防止自己再胡思乱想,她报了八门选修课,把自己的时间填得满满的。

为了应付每科超过6000字的论文,她总是第一个跑到食堂去打饭,背日语,背法语,做英语听力,背法律常识虽不至于像匡衡一样凿壁偷光,但是只要有光的地方,她都待过。

一个追着阳光跑的人,是永远不会输在路上的。

在不停歇的灌输之下,大脑勉强接受了来自外界的压迫。

虽不能到达天才的地步,但是起码恢复了正常的记忆功能。

四年的大学生涯也在马不停蹄中准备落下帷幕,为了能够拿到好的工作机会,她到处参加比赛,只是为了让自己在与聘用单位较量时能够多一点筹码。

与此同时,她还要忙毕业论文。

在有限的时间内打一场不能失败的战争,是那时她的唯一目标。

上天果然不会亏待努力的人,她的毕业论文很惊艳,老师甚至生出了让她留校任教的打算,不过还是被她拒绝了,因为她已经进入了当地最着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在刚进入事务所的时候,她过去光鲜的外衣再次黯然失色。

为了能够追赶同事的步伐,她过上了每天哒哒哒飞速敲打键盘的生活。

为了跟进一个案子,她常常整夜都在做准备,等到一切就绪时,晨光也恰好如期而至。

如今,她已经成为北京最着名的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律师之一。

这次她本可坐飞机回京,只是因为贪恋沿途的风景才会与我相遇。

在最难熬的时光要学会一路狂奔,不要多想,也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人生来便是要努力的,你可以哭泣,但是不要忘了奔跑。

她拍着我的肩膀,身上散发着莲花的香味,清新而让人愉悦。

终点站很快到达,天空依然阴沉着,不知下一秒云上染墨,雨滴降落,还是阳光冲破云雾,普照大地。

当我与她告别,重新背着沉重的行李,阔步向前,我知道等待我的不一定是美好的未来,但是只有拼一拼,才足够对得起自己。

每个人都有一个蜕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只能自己咬着牙度过,熬过了便化茧成蝶,熬不过,便像蒲公英一样,被生活的风吹着走。

一辈子走好一条路

有两个西班牙人,一个叫布兰科,一个叫奥特加。

虽然他们同龄,又是邻居,但家境却相差很远。

布兰科的父亲是一个富商,住别墅,开豪车。

而奥特加的父亲却是一个摆地摊的,住棚屋,靠步行。

从小,布兰科的父亲就这样对儿子说:

“孩子,长大后你想干什么都行,如果你想当律师,我就让我的私人律师教你当一名好律师,他可是出名的大律师;你如果想当医生,我就让我的私人医生教你医术,他可是我们这里医术最高的医生;如果你想当演员,我就将你送去最好的艺术学校学习,找最好的编剧和导演来给你量身定做角色,永远让你当主角;如果你想当商人,那么我就教你怎样做生意,要知道,你老爸可不是一个小商人,而是一个大商人,只要你肯学,我会将我的经商经验全都传授给你!

奥特加的父亲则总是这样对儿子说:

“孩子,由于爸爸的能力有限,家境不好,给不了你太多的帮助,所以我除了能教你怎样摆地摊外,再也教不了你任何东西了。

你除了跟我去学摆地摊,其他的就是想也是白想啊!

两个孩子都牢牢地记住了自己父亲的话。

布兰科首先报考了律师,还没学几天,他就觉得律师的工作太单调,根本就不适合他的性格。

他想,反正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干,于是,他又转去学习医术。

因为每天都要跟那些病人打交道,最需要的就是耐心,还没干多久,他又觉得医生这个职业似乎也不太适合他。

于是,他想,当演员肯定最好玩,可是不久后,他才知道,当演员真的是太辛苦了。

最后,他只得跟父亲学习经商,可是,这时,他父亲的公司因为遭遇金融危机而破产了。

最终,布兰科一事无成。

奥特加跟父亲摆了几天地摊后,就哭着不肯去了,因为摆地摊日晒雨淋不说,还常遭人白眼。

可是,一想到除了摆地摊,再也没别的事可干,他又硬着头皮跟父亲出发了。

可是,

还没干几天,他又受不了了,又吵着闹着不肯去了。

因为没事可干,不久,他又跟着父亲出发了。

慢慢地,他竟然从摆地摊中发现,要想永远摆脱摆地摊的工作,就得认真地将地摊摆好。

结果,几年后,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专卖店。

30年后,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服装集团。

如今天,该集团在世界68个国家中总计拥有3691家品牌店,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成衣零售商。

奥特加(AmancioOrtega)以250亿美元个人资产,位列《福布斯》2010年世界富豪榜第9位。

人并不是选择越多越好,因为多了反而拿不定主意,无法坚持到底。

反而是那些没有选择的人,最终获得了成功。

把理想推远一点

比尔?

拉福是美国当代的著名企业家。

比尔从商的志向来自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商界滚打多年却始终没有取得什么骄人的成绩。

受父亲影响,比尔从小就立志要做一位成功的商人,更何况他的父亲也认为他做事机敏果断,敢于创新,非常具有商业天赋,所以一直鼓励比尔去读经济或者商贸类大学。

让父亲没有想到的是,比尔在高中毕业后,却来到麻省理工学院学习工科中最基础最普通的机械制造专业。

比尔的父亲生气地指责比尔说:

“你一定是忘记了自己的理想,要知道,你并不是要做一位出色的工人,而是做一位成功的商人,你为什么不读商业贸易,反而要来学机械制造呢?

你这不是拉近理想,分明是把理想推得更远了!

比尔不赞同父亲的观点,他觉得适当把理想推远一点是正确的,因为工业商品在商贸中占了绝对的大多数,如果不具备工科知识,就不能了解产品的性能、生产制造等各方面的情况,将来很难保证能在经商中占到优势,更何况工科学习不仅是增强工业技能,还能帮助一个人建立严谨求实的思维能力,培养一种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这些素质都是经商所不能缺少的。

听了比尔的解释,他的父亲终于明白了比尔的想法,比尔也得以留在麻省理工学院继续读书,四年的大学,比尔没有拘泥于本专业,他同时还学习了许多化工、建筑、电子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毕业后,立志从商的比尔并没有立刻带着这些知识投身商海,而是考入了芝加哥大学继续攻读经济学的硕士学位,这期间,比尔掌握了大量的经济学基本知识,掌握到了决定商业活动正确性的众多因素。

取得学位后,按理说比尔应该可以向理想进发了,可是他不仅没有立刻下海经商,反而还进一步把理想推远了:

他又花了三年时间进入别的私人学校学习法律知识,之后又进入了一所法学院旁听法律课程,同时他还学习了一些微观经济活动的专业经济学以及企业管理知识!

完成这一切之后,比尔又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直到这时,他的父亲终于忍不住了,他指责比尔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的理想,他提醒比尔说他应该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不是去从事政治。

比尔有自己的想法,因为经商必须要具备很强的交往能力,要想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必须要深知处世规则,善于人际交往,然而这种能力是在任何学校都学不到的,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磨炼出来,而磨炼这种能力的最佳去处就是政府部门。

比尔在政府部门一干就是5年,他也在工作中培养起了深思稳重、沉着冷静的个性。

5年的政府工作结束后,比尔开始慢慢向商业靠近,他应聘到一家公司去熟练商情与商务技巧,因为表现突出,两年后,公司打算出高薪让他担任副总经理,但比尔却辞职了,他

意识到自己是时候正式向自己的理想迈开脚步了,随后,他开办了自己的拉福商贸公司,这时,比尔已经是一位35岁的中年人。

因为比尔的准备工作实在充分,在接下来的商务操作中,他几乎能考虑到每个细节,能应对一个合格的商人应该能应对的一切,并且能够嗅到各种商机,避免各种法律纠纷,他之前所学的每一点知识和所做的每一步准备,都在他之后的商业活动中发挥出了不可忽略的作用,生意进展异常顺利。

也正因如此,在此后短短的25年时间里,比尔的公司从最初20万美元的资产发展成了现在200亿美元,比尔本人也成为美国商业圈的一个神话人物。

对于比尔的成功,201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托马斯?

萨金特就曾在一本书中这样评论:

“急于求成在很多时候往往是欲速则不达,而适当推远理想反而是一种备战人生的最佳方式,比尔所拥有和依赖的,就是这种独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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