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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运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保运管理制度

保运二区管理制度

为积极响应矿文件精神,更好的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特制定保运二区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关于对“三违”的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查出的“三违”人员,除矿处罚外,单位对责任人罚100分。

(2)区跟班查出各队人员轻微“三违”将处罚责任人50分,同时对三人联保人员各罚20分,该责任人按管理人员的三违指标上报安监处。

(3)矿、职能部门人员查出各队一般“三违”除矿处罚以外,单位对责任人处罚100分,同时对三人联保人员各罚30分,二次以上的加倍处罚,并在区安全例会作公开检查。

(4)矿查出的各队严重“三违”除矿处罚以外,单位将对责任人罚200分,并对现场三人联保人员各罚50分,该责任人停班接受“三违”帮教及“五谈五过关”,帮教结束写出保证书后方可上班。

(5)区内部查处的各队班组人员出现的轻微三违罚责任人50分、一般三违罚责任人100分、和严重三违责任人200分,现场班队长在现场而未进行制止的班队长处罚加倍。

(6)队长以上的管技人员每月必须查一名三违人员和隐患人,完不成三违指标的罚款100分,隐患人不报的处罚50分,查出的三违按区制度处罚50分,结果报区里存档。

(7)各队在没有停、甩火报告申请的情况下,职能部门查出各队电工私自甩火、搭火,除矿处罚以外,单位对责任人罚100分。

班队长安排私自甩火、搭火将对班队长罚50分。

2、关于对工伤的管理规定

(1)职工因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造成微伤的,微伤期间单位不支付责任人工资、医疗费,并对责任人罚100分,现场联保互保人每人罚50分,现场班队长罚100分。

(2)职工因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造成轻伤的,除矿处罚以外,单位将对责任人罚200分,现场的班队长就地免职并罚200分,队长、分管队长负管理责任处罚200分,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50分,班组其他成员每人罚30分。

(3)职工因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造成重伤的,除矿处罚以外,单位将对责任人罚300分,队长、分管副队长和班长就地撤职,并罚400分,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100分,班组其他成员每人罚50分。

(4)未按单位要求坐车上班,私自骑自行车、摩托车来上班职工,在上班途中出现意外伤害的,养伤期间单位不支付责任人工资、医疗费,所有损失由个人承担。

(5)职工在地面装料或交料未确认到位造成工伤的,按井下工伤管理规定同等处罚。

(微伤、轻伤、重伤)

(6)施工现场班队长因违章指挥造成三违的,班队长罚100分,责任人罚50分;因违章指挥造成工伤的,班队长撤职并罚200分,责任人罚100分,养伤期间所有医疗费由本人和违章指挥者共同承担。

(7)安装、回收期间,队长必须配合技术员制定安装或回收措施,队长在班前会认真贯彻、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签字,现场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措施施工,责任人罚100分。

(8)工作现场未按措施施工而造成的“三违”,罚责任人100分;造成工伤(无论是轻重伤)的,现场班队长撤职并罚200分,责任人罚100分。

(9)各队平时下料时必须有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现场进行作业,没跟现场按严重三违处罚200分。

(10)料车掉道的必须汇报区值处和调度所,区跟班到现场进行处理。

对于不汇报擅自拿道的,责任人处罚100分,现场的班队长按违章指挥进行处理,罚200分。

(11)各队安装、回收时班队长及区跟班在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确认,对于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班队长罚50分、区跟班罚100元,现场职工未确认罚50分、转入下个工作程序不确认的罚30分。

(12)各队检修职工现场班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汇报到队、区值班或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50分;现场汇报未及时解决,班队长应在班前会说明隐患的危害性,未说明的罚50分。

(13)各队职工每月出现首例三违或工伤的(三违加罚50分,工伤的加罚100分),节日期间出的工伤的,处罚加倍。

3、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各队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责任人50分。

参加特殊工种岗前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罚责任人100分。

班队长安排作业的,罚班队长50分。

(2)井下因检修不到位而造成电气失爆,罚责任人100分;班队长未检查到分管范围内电器失爆,罚班队长50分;井下电气保护装置不全,保护装置不灵敏,一处罚维修责任人100分;机械防护不全、不牢靠的一处罚现场检修责任人50分。

(3)三人联保要在施工现场进行指定,单独作业要跟相邻作业人员进行联保,现场未指定联保互保人或不知跟谁联保,罚班队长50分,联保未记录备案的罚班队长20分。

(4)井下作业两人以上必须有一个安全负责人、没有安排的,班队长处罚50分。

(5)新工人或转岗人员按照矿有关文件的规定必须签定师徒合同。

合同期间徒弟发生“三违”师傅负连带责任,罚50分;徒弟私自上窑的罚师傅1000元,折成工分扣除。

(6)值班人员班前会要认真排查11种隐患人,排查出的隐患人不准予以安排作业,另行安排他人顶岗作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7)各队班组出现的工伤扣全班组每人安全结构工资,微伤扣5%、轻伤扣10%、重伤扣20%。

(8)每月各队各类罚款累计超过2000元(包含2000元)以上的,将与分管队长、队长挂钩,按罚款的10%进行扣分处罚;各包机组每月各类罚款累计超过1000元(包含1000元),包机组长按罚款的5%处罚扣分。

(9)、班队长违章指挥的一律免职、造成工伤的撤职。

(10)、斜巷运输及顶板放线炸皮现场班队长未确认到位、造成的三违一律升级处理、造成工伤的一律撤职。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保证机电设备正常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区质量标准化考核和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标准和范围

1、考核标准:

满分为200分,每月月末评比。

2、考核范围:

保采队、保掘队各包机班组。

3、每大项中检查出来的问题,依据扣分标准扣完为止。

(二)、考评办法

1、区每月组织一次付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

2、评分的依据为各种检修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全月有无三违、工伤、事故影响、及相关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单落实情况和本单位自查隐患整改落实力度。

3、否决条件:

考评期内出现工伤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考评期内出现矿及以上组织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

考评期内该队出现严重“三违”或盗窃现象的。

(三)、领导和考核小组

组长:

郭文义杨秀元

副组长:

姚卫标毛地武加宝

成员:

方志强王礼于二矿赵武度张路线

(四)、考核标准(具体考核细则按月底单位的工作总结为准)

(五)奖励

1、每月月末,区里将从保采、保掘两队中各考核评比出一个第一名和一个第二名,分别给予200分与150分嘉奖,最后一名罚100分。

2、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以及在质量标准化方面有创新实施方案和做法的,将给予个人奖励工分50分。

三、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职工考勤透明度,区值及后勤人员每天早晨由区长、书记点名时间7:

30。

职工早班、中班、夜班由区值班点名,时间早班5点、中班11:

50、夜班19:

50、职工迟到的罚5分、队长以上迟到罚10元。

2、各队职工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确认,迟到的扣10分、不参加确认的扣20分;班中脱岗、空岗或没在现场汇报提前上井的,除当班无工分外另罚50分;对于各队职工点名不下井的除当班无工外,并罚款50分。

3、发现各队职工喝酒来上班,区将对责任人处罚50分;喝酒闹事的单位对责任人处罚200分,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喝酒上班罚100分,闹事的撤职。

4、皮带机司机交接班时应对皮带机的各种保护进行确认,并真实的填写各种记录,应及时清理规定范围内的卫生和检查安全设施的牢固性,交接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确认的将处罚司机20分。

(包括煤眼的安全设施,保险带、钎子栓的绳、煤眼的管理牌板)

5、在大班检修过程中,所有的司机必须协同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工作,发现消极怠工现象的给予50分的罚款。

6、地面班中不准干私活、打牌、下棋、网上聊天,办公室、会议室无人开灯、开电视、电脑、空调、发现一次罚款50分,区值罚100元。

7、区值人员班中有事需提前离岗,必须向区领导请假;副队长以上人员请假必须要写假条,口头无效,否则处罚50分(100元)。

8、凡是地面或井下打架斗殴的,未造成影响后果的单位将对责任人处罚100分;造成重伤害的将交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除矿处罚以外单位给予相关责人200分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班队长之间因工作而造成斗嘴、打架性质恶劣、在工人中造成极坏影响的,将对责任人处罚200分,同时并诫勉谈话写出保证书,在兑现会检查。

9、对于盗窃公共财物的,私剥电缆的,罚款责任人500分;做头超过规定电缆长度的,处罚责任人100分,现场班队长未制止的和责任人同等处罚.

10、当井下发生机电事故时,因队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或未及时向区值汇报,对值班人员罚50分。

11、单位内部组织副队长以上的人员参加月查,一次未参加检查的罚款50分(100元)。

12、各队严禁私自收缴罚款,如发现给予该队队长警告处分并罚款200元(100分),发现两次以上队长免职。

13、各队出现的事故,区组织开追查会发现有推诿、扯皮、现场的班队长及责任人不说实情将分别对班、队长和责任人罚款50分,现场班队长、及分管队长不参加的罚50分。

14、副队长及职工严禁11:

30之前到井口上窑,否则罚50分。

15、职工井下脱帽、看书发现一次罚50分。

16、副队长每月必须上两个5小时以上的小班少一个罚50分。

四、任务落实制度

1、各队队长每天把矿、区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在每天下午兑现会汇报到区里。

2、矿、区下达的生产任务当天未及时得到落实,将对该队队长及分管队长进行处罚50分(100元),如果造成安全生产影响将追究队长责任并罚100分,特殊原因除外,并说明原因。

3、各队队长每天早上7点和下午3之前必须把前一天各队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情况和当天生产的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区里,缺一次不汇报罚50分(100元)。

4、矿、区安排各队的日常工作,无论是否完成必须当日回复,如未回复或回复不实,罚队长或副队长50分(100元)。

5、每天下午区兑现会安排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其他部门联系的业务,各队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如未落实或未完成,造成的罚款由该队承担。

6、区长书记安排的任务未落实的一次罚50分(100元)。

五、职工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增强安全业务技能,规范各种培训学习秩序,给广大职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定学习的信念,做到“我要学习,学习为我”。

1、每位参加学习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会场纪律。

2、上课时不得随意迟到、旷课、中途退场,迟到一次罚款10分,旷课、中途退场一次罚款50分,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请假。

3、上课时必须自备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凡是不带笔记本或不记笔记的发现一次罚款10分。

4、每周五安全例会上,凡是提问不会的,每题罚个人10分,对于同样的问题提问下一位职工能答准加10分。

5、特殊工种外训、复训和其它形式的外出培训人员,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在外的所有行动听从负责人统一安排,外出人员考试不及格所有的罚款有本人承担。

6、在矿组织的素质达标考试,各队队长应提前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凡是不安排或不配合的每次罚队长50分,责任人不按要求参加的罚100分。

成绩位于全矿前三名的,除矿上给予的奖励外,区里同时给予奖励;反之成绩位于全矿最后三名的,除矿上给予的处罚外,区里加罚50分。

7、区里组织的学习和技术比武,成绩在全区评比前三名的,区里奖励100分、50分、30分,反之成绩在全区评比最后三名的,区里处罚50分、30分、20分。

8、区组织的电工培训,考试最后一名的调至保采队开皮带。

9、班队长以上人员考试不及格的处罚加倍。

六、各种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各种会议秩序,营造良好的会议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例会每周五早上8:

00和下午15:

00准时召开。

各队职工、班队长必须按时参加区安全例会,职工迟到罚款5分,班队长迟到罚款10分;职工一次不参加罚25分(包括各队后勤人员),班队长一次不参加罚款50分。

2、每天下午区5:

00召开兑现会,每周二下午4:

30召开安全分析会,(周二班长和材料员),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有事当天上午早班会请假,迟到者罚5分,除休班、请假和处理影响生产上事故外,班队长一次不参加罚50分,管技人员罚100元。

3、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制度制定的标准进行执行,制度中未有明确规定的,依安全办公会制定标准来进行实施。

4、区值班每天必须认真开好三班班前会,并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记录,区值班未参加班前会罚值班100元,一次记录未填写罚50元。

5、参加兑现会人员必须自备笔记本,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凡是不带笔记本或不记笔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25分)。

6、会议期间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说话、抽烟,手机必须设在振动位置,更不能在会议内接打电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25分)。

七、干部跟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干部跟带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执行。

1、跟带班干部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跟带班期间必须认真执行矿各类规章制度,履行好岗位职责。

跟班干部必须认真完成矿规定的下井数,空岗、脱岗、早上井,除矿处罚外单位加罚200元。

2、跟带班干部下井前,必须认真组织好井口安全确认工作,做到同工人同下、同行;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区跟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一次不参加罚50元。

3、跟班人员下井后必须认真检查和了解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生产。

必须认真检查上班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4、跟带班干部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特殊作业时段必须在作业地点认真交接班,如无其它特殊原因,在西翼一部皮带机认真交接班。

如因未现场交接班被矿查处,除按矿规定处罚外,单位另罚200元。

5、跟带班干部下井如果无特殊跟班安排,对巡查地点应认真排查安全和运转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层级确认及检修记录,缺少一次记录不填写的,罚款50元;确认本圆班未填写完每次罚300元(除安装回收处理事故外)

6、当井下出现事故影响,打运大型物料、大型设备安装、回收时,跟带班干部必须到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并现场排除安全隐患,区跟班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发现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7、跟带班干部下井跟班时,必须及时同单位值班人员做好联系,每班不得少于3次汇报,使值班人员能及时掌握好带班干部行踪,以便能及时联系。

每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

8、跟带班人员升井后,必须到调度所进行汇报签字,如未按要求执行,除矿处罚外,单位一次罚200元。

9、不跟班人员,区没有特殊安排,正常参加下午安全兑现会,否则一次罚50元。

10、跟班人员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跟带班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本”,将本班巡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一次不填写记录者罚款20元。

各队分管队长每日必须对照隐患,认真安排整改,一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款20元。

11、跟带班干部必须将前一班巡查存在的问题,在第二日下午的区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一次不汇报的罚款100元。

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时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

当出现问题时,有权调动全区所有人员,各队要认真配合,否则将严肃处罚。

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影响生产时间较长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矿处理。

2、区值班人员由必须由技术员以上管技人员构成,每天早上07:

30分交接班。

值班时要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区队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有事吃饭必须向矿调度所请假,妥善处理24小时内生产、安全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一次喝酒罚款50元,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依据情节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

各队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喝酒,有事、吃饭必须向矿调度所或区值班请假,发现一次喝酒或有事外出未请假,罚50分。

3、值班人员要认真组织好每天05:

00点的小班班前会及06:

00点的早大班班前会,地点以保采队会议室为主;班前会一次不参加的,罚款100元。

4、值班人员每天要在早班07点之前,中班12点半之前,夜班20点半之间负责汇报网上出勤,否则因未汇报出勤,造成的罚款由值班人员个人负责。

5、当井下出现事故时,当影响30分钟以上,值班人员必须通知队长下井处理;当影响1个小时以上的,必须通知分管副区长下井处理;当影响2个小时以上的,要及时通知区长或者书记下井处理。

当区长或书记到达事故现场,发现队长、分管区长未按要求到达的,一次罚款100元。

因值班人员失职,未按要求进行汇报,而造成事故影响扩大的,一次罚值班员100元。

6、所有班队长以上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对在事故中,联系不上、不能及时赶到现场、不服从安排、不及时如实汇报事故情况、不主动配合抢修事故、消极怠工的发现一次,依据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

九、隐患排查落实制度

为使隐患管理规范化,从而使隐患及时或尽快消除,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各队及班组日检中查出的隐患,班组明确责任人要及时处理,并要认真做好处理记录;对队里不能整改的,各队队长每天必须把所辖范围存在的隐患汇报区里,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区跟班、带班日常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安排各队队长处理,队长必须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队里不能整改的隐患,区里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矿安监处及相关单位,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

3、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有专人负责,要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回复。

4、各队班中发现安全和运转隐患,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解决造成的事故影响或工伤的,对现场责任人处罚100分,现场的分管队长100分、现场的队长罚100分。

5、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下井必须认真仔细排查安全和运转隐患,并在安全确认本填写隐患内容,缺一次罚50分。

6、各职能部门下发的隐患联系单,各队要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如果未按规定的日期整改,对责任人处罚50分,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说明。

7、每月单位组织自查的隐患三日内未整改到位的每条罚50分。

十、区设备安装、交接、验收制度

为了更好开展我区的安装工作,提高安装质量和验收质量的标准,保证机电设备的高效运行,特制定交接验收制度:

1、安装期间所有电气设备入井前,地面要认真进行验收调试,在调试当中(保采队去人配合验收以便查出更多的问题,把存在的问题上报以便及时解决)合格后方可入井。

2、入井的设备由安装队来护送、护送期间损坏设备一律由安装队按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

3、每次安装、回收电气设备,安装队应提前申请验收,但验收之前必须做到先自查,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后,再进行验收、交接,避免二次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队100分)。

4、本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安装地点的电气设备进行验收,并现场办理交接。

接收队应提前介入,及时把安装中存在问题查出以便及时处理。

5、本区接收的队把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写出交至区里。

安装队把安装遗留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问题一次性处理清。

因某一个问题未处理而由接收队的人员来处理,将处罚安装队的责任人100分,并支付他人工资。

6、安装队把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掉后,接收队应及时接收办理清单不准扯皮、推诿不利与工作(如发现扯皮、推诿罚接收队责任人100分)。

7、矿、区下达的安装、回收任务,队要提前制定安装、回收工期施工表,按照预定工期进行施工,没按照预定的工期完成安装和回收任务,每推后一天将对安装队处罚200分。

8、设备回收期间,回收地点要做到不遗留任何备件,杂物等,要认真清理现场,返工一次罚责任人100分,回收过程中要做到不损坏任何设备和备件。

9、入井和升井的设备必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台帐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该队承担。

10、安装期间设专人看护设备、电缆、工具以免其它施工单位损坏设备,如责任人不负责、当班无工并处罚100分。

十一、事故影响的管理规定

1、正常进尺的掘进头因检修工没有检修到位而造成的机电影响,时间在半小时内的由所在班组承担损失,影响一小时以上由整队承担损失。

2、掘进修复头因检修工没有认真检修造成电气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罚责任人100分。

3、高瓦斯头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瓦斯积聚,除集团公司、矿处罚外,区将对队长处罚200分、分管队长罚100分、班长罚100分,责任人200分,并进行通报。

4、低瓦斯头因检修不到位造成局扇不能正常运转,罚队长50分、分管队长100分、班长100分,责任人100分,并进行通报;造成瓦斯积聚的按高瓦斯头处罚。

5、因突发性掉电而造成的主备局扇不能正常运行,小班电工及包头人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事故、送电,未及时赶到罚200分,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间较长罚责任人100分,班长罚100分、分管队长100分、队长50分、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6、当井下发生机电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影响超过半小时,区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队长分管副区长和分管队长立即赶到现场。

7、当影响时间超过1小时区值班人员应把事故汇报区长、书记,区长或书记赶到现场而其他人员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的每人罚50分。

8、因值班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处理事故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加罚值班50分

9、每条主运皮带机因检修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生产影响,1)半小时以内,包机组承担损失,罚包机组长50分;2)1小时以内,包机组承担损失,罚班长50分,分管队长50分;3)2小时以上,除矿处罚外,单位同等处罚,队里承担所有损失,加罚班长50分,分管队长、队长100分;

10、井下出货系统因杂物、水煤、铁器、矸石造成影响,皮带机司机未及时发现造成影响,罚皮带机司机50分。

11、小班人员汇报事故时如发现假报或错报,罚汇报人50分。

12、各地点发生机电事故时,小班保运转人员必须到现场抢修事故,司机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并配合事故处理,发现有拖延时间或懈怠的罚款50分。

13、现场小班司机处理杂物,区给予相应嘉奖。

大矸子每个5分、道木10分、铁背板10分、钎子20分、验收后加分(但必须符合规定)。

十二、库房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材料管理和使用,更好的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各队队长必须每月16号前把生产所需用的材料或备件以报表的形式报主管技术员处,由主管技术员审后报到材料员处审批,不得私自涂改(单项计划和急用料除外),补充材料计划每月6号前报,否则影响生产由各队自行负责。

2、各种领料单上应注明使用地点、用途、数量、领料日期和领料人姓名,每张领料单应由各队队长签字,特殊材料(信号线、订扣机等)必须有区长或书记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发料。

3、对于各种料单,库管员应认真收集,随时将发放的材料进行登记、入账,发现账物不对按材料原价2倍赔偿。

(折合工分扣除)

4、所有用料均由领料人员本人自行领取,严禁让他人代领。

重要材料必须由领料人员提前写出领料申请。

5、所有配件和用料均由库房管理员亲自发放,严禁他人代替发料,一经发现罚当班库管员50分。

6、对于必须交旧的配件要以旧换新,否则严禁发料(特殊情况除外),并48小时内交旧,否则影响由领料人个人承担,并按价赔偿材料。

(折合工分扣除)

7、各队队长计划的备件未及时到位,队长应及汇报到区里以便采取相关措施。

8、矿、职能部门或区发现各队使用的材料有浪费现象,将对队长罚款50分,分管队长50分,班长现场监督不到位罚款100分,责任人处罚款100分。

发现故意丢弃材料、损坏设备的按照材料原价的2-5倍折合工分进行处罚责任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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